差序格局、利益取向与农户土地流转契约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取向论文,契约论文,格局论文,利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04(2015)12-0095-10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5.12.012 契约,俗称合同,又称合约或协议,被定义为由双方意愿一致而产生相互间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作为法律概念的契约,自20世纪70年代起被引入经济学之后,就迅速成为经济学界的前沿研究领域。由于国情的差异,我国农业领域存在的更多是土地流转契约。而且近年来,我国土地流转规模日益扩大,2014年全国总流转面积已经达到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30%。因而,加强对土地流转契约的研究十分必要。 1 文献综述 现代契约经济学认为,凡是存在交易就会存在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这就是契约关系,因而任何交易行为都是契约行为。威廉姆斯[1]则引入“契约人”作为交易条件理论假设条件,指出应当把契约作为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单位。诺斯[2]也高度认同契约的重要性,指出任何制度都可看做契约,其目标是实现交换收益和财富最大化。契约理论有着广泛的应用性,在农业领域,张五常[3]对地主与佃农之间的三种合约,定额地租合约、工资合约和分成合约进行了分析,认为分成合约之所以广泛存在,是因为地主和佃农在权衡交易费用和风险。巴泽尔[4]从土地属性的多维度和公共领域的视角对土地租约予以分析,指出任何合约都存在非最佳利用问题。在土地与劳动不均质条件下,三种合同形式是在监督劳动、监督土地和监督产出三个目标中进行折中选择。Stiglitz[5]则对农业领域的固定工资进行了重点分析,指出雇农之所以愿意拿固定工资,是因为承受风险能力有限,同时,雇农与雇主之前存在着庇护与被庇护的默示关系。 通过对国内既有文献的梳理,发现对土地流转契约的相关研究十分匮乏,仅有少量文献在描述性分析中有所提及[6]。关于土地流转契约的选择方面,钟涨宝、汪萍[7]对浙江和湖北的研究表明,农地流转过程中契约多为口头形式,其选择率达到79.17%。叶剑平等[8]基于17省的调查,发现高达86%的农户在转出土地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王春超、李兆能[9]基于湖北9县调查也发现,仅有13.5%的农户签订了书面流转合同。可见口头契约在农村地区被普遍接受[10]。但从现代契约视角来看,口头契约流转是一种希克斯式的人情交易,代表着落后的交易理念。相对而言,书面契约有着诸多优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书面契约会逐渐取代口头契约的地位[11]。这一理念也得到各级政府的认同,为促进土地流转的规范化,保障农民权益不受侵害,各级政府越来越强调土地流转中的合同(契约)正规化问题,并出台一系列政策意见予以指导。从最新的一些调查来看,政府的推动已经产生显著效果。如叶剑平和田晨光[12]对1956名农民的调查发现,虽然口头契约在农地流转中占据主导地位,但书面契约的比例也达到了32.76%。农业部2014年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土地流转案例中签订书面合同的比例已达60%左右。 除了对现象予以描述分析外,近年来,也有部分学者开始关注土地流转契约的选择机制。如李霞、李万明[13]认为口头契约之所以较多发生在村庄内部,是源于村庄内部道德能够约束个人的“离合”行为,使得口头契约交易费用低于书面契约。孟召将[14]通过广东省中山市和清远地区的典型案例差异比较,也认为交易费用是农地流转契约选择的关键因素。洪名勇[15]从信任博弈角度探讨农地流转契约选择,指出农户的多重博弈及其信任使得口头契约成为一种习俗元制度。且随着信任程度的上升,选择口头契约的意愿越高[16]。洪名勇、钱龙[17]则从农户声誉这一视角进行解读,认为声誉的信号发送效应和网络效应使得农户更愿意选择口头契约。刘文勇等[6]则通过构建机会成本、交易成本和地权稳定性的制度框架分析了农户流转契约选择及其影响因素。 综合来看,既有成果多为定性分析,且均从西方经济学视角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来解释农户的契约选择,认同农户的目标在于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本质上依然将契约视为个人关系或特殊信任的替代品。诚然,在市场化大潮的持续冲击下,农户的动机中夹杂的经济理性成分,但传统因素的影响依旧存在[18]。在中国情景下必须考虑到特定文化背景下契约含义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华人社会是关系本位制,差序格局的社会网络从方方面面影响着个体的行为[19]。从某种意义上,契约并不是西方式人际关系的替代物,而是受到人际关系的影响[20]。中国人崇尚合情合理和合法的并行不悖,中国式契约更多是一种备忘录,或者说是君子协定,是私人关系的体现[21]。因而,不能将契约简单地视为一种“制度信任品”。尤其是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契约更可能会兼具市场经济性和传统文化性。为验证上述判断,本文试图构建实证模型,并基于贵州省三县的农户调查来检验这一观点,进而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借鉴。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差序格局是解释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一个本土社会学理论,最早由费孝通[19]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他认为在乡土中国,人们的行为多以“己身”为圈中心,“已身”与其他的亲疏取决定于他们与“己身”的距离。好比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差序格局很好地刻画出中国社会关系的基本特征,后续学者在其基础上进行了拓展,指出“差序格局”是多元化的。中国人的社会关系虽然凭借血缘和宗族关系为纽带,但同时还以地缘关系为基础[22],而业缘关系的重要性也逐渐显现。 关于差序格局的学术成果十分丰富,但多从社会学、人类学和伦理学视角去解读,而从经济学视角去探讨“差序格局”的研究较为匮乏。孙立平[23]指出差序格局社会网络不仅是一种人伦与文化模式,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稀缺资源配置模式。人们利用“差序格局”构建自身的社会网络,形成由“亲”而“信”的人际关系模式。不同的社会关系导致强度不一的信任,即差序格局关系对应着“差序格局信任”。Rotter[24]则指出这是一种特殊信任,是附着在社会关系上呈网状分布的信任。“己身”总是更愿意相信圈中心的那部分人,随着距离的增加相应的信任度也会随着下降。 在村庄内部,己身会根据与对方的“格局”远近来配置资源,土地流转也不能例外。钟涨宝和汪萍[7]、叶剑平等[8]和洪名勇[25]等的相关研究均表明,农户在流转土地时,合作方通常是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或地缘关系的乡邻。而且土地质量等级越高,转出户越倾向于流转给与自己有地缘或有亲缘关系的人,且不需要签订书面合同[26]。而对于没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合作方,农户通常选择书面契约。张翠娥、万江红[18]通过案例研究分析也发现人情在土地流转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表现为社会关系越亲近,农地流转越是情感性的和缺乏协议精神。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农户而言,面对不同的对象契约之于农户自身的意义也不同。罗必良[27]将其归纳为,当合作方与农户社会关系亲近时,社会关系本身就是一种保障机制。在部分地区,熟人之间采用口头契约甚至成为一种习俗性安排[15]。而当合作方与农户陌生时,签订书面合同实现契约的正式化则是更合理的选项。基于此,提出假说1: 与合作方“差序格局”社会关系越远,农户越可能选择书面契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每个人都日益处在一个陌生的“场域”中,情感交流方式越来越无力应付[11]。人口的流动导致农村社区也从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甚至向陌生社会转变。传统的差序格局关系的影响在逐渐减弱,而基于个体经济理性的市场逻辑则愈发普遍,通过农地流转能否获利也成为农户的备择选项。尤其是在发达地区,农地流转能够带来的经济利益已达到一定水平,成为提升农户收入的有效手段之一。随着政府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还权赋能”,以及对农村土地流转重视程度的加深,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价值日益体现。当土地流转租金在农户心中的主观价值超过维系社会关系的价值时,农户就可能选择放弃后者而选择实际的经济利益[26],这一过程实际上是人们从价值理性向工具理性的转变。此时,如何减少交易过程中风险,保障自身的利益成为农户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这里,“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的”[28]。此时,格式化的书面契约超越人际关系之上,成为共同遵守的市场游戏规则,并为个体带来更高程度的保障。而农户也从社会化小农转变为经济小农,显然更倾向选择书面契约来降低风险,因而提出假说2: 被调查农户从土地流转中获得的经济利益越大越可能选择书面契约。 3 数据、变量与模型 3.1 数据来源与描述 数据来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农地流转口头契约自我履约机制研究”的问卷调查,采集时间为2012年7-8月,调研范围涉及贵州省湄潭县、金沙县和施秉县12个乡镇39个村。其中湄潭县是国家农地制度改革试验区,金沙县是贵州省农地制度改革试验点,施秉县是苗族自治县,均具有一定代表性。此次调研采用配额抽样方法,选择有过土地流转经验的农户作为调研对象,共发放问卷593份,获得有效问卷543份。其中有土地转入户296名,土地转出户247名。调查对象中男性占比67%,少数民族比例为18.78%。被访农户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6年。农户多以务农为主,占比约70%。 就土地流转规模来看,单笔流转规模普遍较小,1亩及以下规模流转数有102例,1-5亩规模为317例,5(不含)5-10亩89例,流转面积达到10亩以上只有34笔,这与贵州省人多地少和零碎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从土地流转租金形式来看,免费比例达到21.92%,以一定粮食作为租金的比例为31.86%。从土地流转人际关系来看,流转给亲人亲戚的比例高达43.28%,流给朋友邻居比例达到30.76%。从地缘关系来看,转给本组村民的有365笔,占比67.22%;转给本村外组的比例亦达到17.13%。说明当前农地流转主要是村内部的交易市场。就契约选择来说,口头契约选择率高达83.06%。 3.2 变量选择 差序格局关系是本文的关键自变量之一,借鉴费孝通差序格局“波纹”理论及其他学者的拓展研究[22],引入流转方与被调查农户间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来反映。之所以没有引入业缘关系,一方面是因为被调查区域是欠发达地区,业缘关系尚不普遍;另一方面是考虑到业缘产生的基础也是利益取向,是市场经济对传统社会冲击后产生的另一层格局关系。利益取向是本文的另一关键自变量。度量利益取向的最佳变量土地租金,但由于在调查中免费与粮食租金的比例超过所调查案例的50%,且调查年份不一、粮食种类存在差异,这就为我们换算成统一的货币租金带来困难。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租金形式本身就是农民利益取向的表现。当农户选择货币租金时,多是用市场逻辑进行思考,而免费耕种和粮食租金多为照顾亲友耕种需求或者防止土地抛荒[26],仍然有着“礼物交换”的痕迹。由于问题选项中为每亩土地的租金,因而还需要乘以流转面积,使用两者的乘积来代表农户的利益取向。 为提高回归结果可信性,本文还引入一系列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个体特征和契约特征两个维度。个体特征涵盖个体生理特征、人力资本特征、职业和身份特征等信息,契约维度则包括契约形式和内容。另有研究表明,地权稳定性对农户签约行为产生显著影响[29],但贵州省很早即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地权基本保持稳定,因而并不需要考虑这一因素。此外,由于转出户和转入户的行动逻辑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也有必要将这一因素引入[30]。最后,考虑到县域经济发达程度、地理地貌会对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产生影响,因而引入地区虚拟变量。自变量设置和描述见表1。 3.3 模型选择 模型选择方面,由于契约形式选择为二值变量,适合使用二元logistic模型,其模型形式为: 4 计量结果与分析 4.1 描述性分析 4.1.1 差序格局社会关系与契约选择 按照血缘关系亲近,父母和子女是直系血缘关系最近,兄弟姐妹间其次,与其他亲戚、朋友邻居及陌生人间亲密关系再依次衰减。统计结果显示,农户确实对陌生人不够信任,签订书面合同比例达到44.29%,与朋友邻居签订书面合同的比例为10%左右,居于第二位。与家人和亲戚签订书面契约的比例均不足10%,且低于上述两种对象。从地缘关系视角来看,农户与本组村民签订书面契约的概率最低,其次是本村外组农户,而与外村人、外乡人签订书面合同比例高达52.27%和65.85%,“差序格局”现象得到初步验证。土地是农民最看重的生产生活资源,土地转出或转入对农民的契约选择有差异性影响吗?从统计性分析来看,转出户比转入户确实有着更高的书面契约选择率(见表2)。但统计性规律无法证实因果性,因而需要进一步验证。 4.1.2 利益取向与契约选择 从租金形式来看,当租金为零时,签订书面契约的比例仅为1.68%。采取粮食租金时,略微上升至2.89%。当采取货币租金时,签订书面合同的比例就迅速增长到32.65%。这说明相比前两种租金形式,货币租金确实激发了农户的市场逻辑,增强了农户的风险意识。与转入户相比,转出户的书面契约签订比例也较高,尤其是采取货币租金时,转出户要比转入户高出约30%。从土地流转规模来看,表现为流转面积越大,农户越可能选择书面契约。面积对转出户与转入户的影响程度也存在异,相同的流转规模下,同样表现为土地转出户选择书面契约比例高于转入户(见表3)。 4.2 整体样本回归结果与分析 4.2.1 差序格局、利益取向与契约选择 在控制住地区变量后,模型一只引入两种差序格局关系和利益取向三个关键自变量,模型二在模型一的基础上加入农户个体特征维度变量,模型三又进一步增加契约特征维度变量(见表4)。计量结果显示,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利益取向均通过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且作用方向不变,因而三者对农户契约选择的影响具有稳健性。具体而言,表现为血缘关系越疏远,农户越可能选择书面契约;地缘关系越疏远,农户越可能选择书面契约,因而假说1得到证实。即双方间差序格局社会关系亲近时,农户通常并不需要签订书面合同[21]。而当双方比较陌生时,社会关系无法发挥作用,书面契约带来的“制度信任”就会替代“人际信任”,促进双方合作的达成。利益取向对农户的契约选择同样显著,当农民能够从土地流转过程中获得较大的利益时,其越倾向于选择书面契约。这是由于流转获得收益较大时,较高的机会成本让农户产生避险意识。口头契约具有不可观察性,是合作双方本着对对方信任达成的协定。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基本依靠双方的自我履约来执行。而第三方因为监督和公正评判困难较大,很可能因外来约束条件改变使得其中一方产生“敲竹杠”倾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基于理性的考虑,农户可能更偏向选择保障度高的书面契约。 差序格局关系表达的是农户的“情义取向”,是社会性的;利益取向则代表着农户的经济取向,是市场逻辑的体现。在中国人的“义利观”中,两者相互矛盾时,通常会舍利取义[31]。为验证差序格局关系是否削弱农户的利益取向的影响,在模型四中加入两者的交叉变量。由于三个关键自变量的影响系数均为正,而交叉变量系数为负,因而判断出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对利益取向有负向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显著。这说明在经济利益面前,社会关系的作用不大,农户并没有因为差序格局关系而减弱对风险的防范。这可能是因为农村地区日益“原子化”,农户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功利,而情感上的交流越来越少,即使是双方的社会关系密切,也要“亲兄弟,明算账”。 4.2.2 个体特征与契约选择 模型三中只有党员身份这一变量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当农户拥有党员身份时,越可能选择书面契约。这可能是因为农村党员通常都是社区的精英,相对一般农户有着更强的风险意识。也可能是因为各级政府鼓励选择书面合同,党员为落实这一号召发挥着带头示范作用。农户的其他特征,如性别、年龄、职业等均未通过检验,说明上述因素对契约形式的选择的影响不明显。 4.2.3 契约特征与契约选择 在模型三中,转入转出情况负向影响农户的书面契约选择,即转出户相比转入户有着更高的书面契约选择率,这与描述性分析的结果一致。这说明土地的转入转出对农户的意义并不一致,反映出两种农户行动逻辑的差异。这可能是因为土地是农户的安身立命之所,既承担了生产和就业功能,也承担了生存和保障功能。对转入者而言,土地更多的是经济收益功能。因而,无论是基于对土地的情感,还是流转过程中的风险意识,转出户均会超过土地转入户。 流转发生年份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正向影响农户的书面契约选择,当土地流转发生的时间越近时,农户越可能选择书面契约。这与理论预期相符,因为年份越近,农地流转越正规,农户的经济意识也越强,人格式的交易必然会越来越少。约定的合同期限显著负向影响书面契约的选择,这意味着约定流转的年份越长,农户越希望达成口头契约,这与既有研究的结论相反[26]。通常而言,随着流转年份的延长,意味着流转风险的上升,农户应当更青睐书面契约。然而,结合我们的调查发现,当农户信任对方时才会与对方达成长期流转意向,这意味着农户认可土地流转交易的风险较低,反而愿意达成口头契约。未约定年限时多为临时性流转,短期流转也会多次协调商量,反而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流转方式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正向影响契约的选择,相比转包和出租两种典型方式,土地互换、入股和转让会促使农户选择书面契约。这是因为前两种方式仅为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而互换涉及土地实际变更,入股经营要求更清晰的权责划分,转让则是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后三种流转方式更彻底,因而均需要保障程度更高的书面契约。 4.3 转出户和转入户对比分析 在前面的分析中已经发现转出户和转入户的行动逻辑可能存在差异,当差序格局社会关系和利益取向相同时,转出户有着更高的书面契约选择率。那么差序格局社会关系与利益取向对两种农户的差异化影响又具体怎样呢?为进一步揭示两种类型农户选择契约形式的逻辑差异,将整体样本区分为转出户和转入户分别进行分析。 与整体样本类似,分组回归依然采取逐步添加影响因素的方法,以增强模型稳健性(见表5)。对于土地转出户而言,在模型五、六、七中,发现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依旧在1%显著性水平下正向促进书面契约的达成;但利益取向的影响并不显著,说明转出户是否与对方签订书面契约多取决于社会关系的远近。这可能是因为贵州省为欠发达区域,土地租金较低,加上土地流转规模并不大,因而并不能够从土地流出中获得多少利益。相反,农户更加重视流转出去那部分土地的保障价值。多数转出户将土地视为最后的保障,为保证土地可持续利用,转出户通常愿意将土地转给自己放心的人经营,与自己血缘和地缘关系亲近的人则会被优先考虑。对土地的重视也可从土地类型的影响中看出,在模型七中,土地类型负向影响书面契约选择,表现为流转土地质量等级越好,农户越希望达成书面契约。贵州是典型的喀斯特山区,土地贫瘠,质量好的田地相对稀缺。水田相对其他类型土地有着更高种植价值,在转出水田时,转出户甚至会将旱地无偿赠与对方耕种[25]。有理由相信,转出户为防止土地被对方滥用,倾向选择权利义务明确、保障性更高的书面契约。 对土地转入户来说,地缘关系和利益取向均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但血缘关系没有通过检验。这可能是因为转入户转入土地的目标很明确,多为实现规模经营和提高收入水平,书面契约能够减少利益流失的风险,因而受到转入户的偏爱。差序格局关系对转入户的契约选择影响变弱,血缘关系不再起作用,但地缘关系继续发挥着影响。这可能是因为农村社会逐渐由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变,转入户对血缘关系的依赖程度降低。从上述分析中,不难发现差序格局和利益取向对转出户和转入户的影响的差异性。究竟选择哪一种形式的契约,转出户考虑更多的是社会关系,而转入户虽然还受到差序格局的部分影响,但更偏重经济利益诉求。 5 结论与启示 契约的订立意味着双方合意的达成和对各自的权利义务的清晰界定。契约及契约精神不仅是公民经济社会意识和法律主体性地位的体现,而且能够对交易公平性和有效性,利益分配、双方预期和决策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深入推进,以利益取向为导向的契约会越来越多。这一种契约通常是非人格化的交易,双方并不熟悉,因而多选择书面契约来保障双方利益。但是人的行为不仅具有经济性,还存在社会性。在中国文化情景下,契约还受到情义取向的影响。每个人都处于差序格局社会网络关系之中,形成差序格局信任,并以此来配置资源。对信任的对象,人们通常并不签订书面合约,而是采取君子协定的方式来达成。因而,在社会转型和市场化浪潮的大背景下,契约虽然朝着制度化信任的方向发展,但是依然留存着人际信任的痕迹。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乡土社会色彩并未完全褪去,虽然农民的行为逻辑中有着越来越浓的利益取向,但传统性的熟人网络和人际信任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就农地流转契约而言,不同的契约形式有着不同强度的准确性和保障性。契约选择对土地流转效果与纠纷、农户利益分配与协调、农户的预期等方面均产生重要影响[17]。在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理解农户契约选择机制及影响因素,才能够做到把握规律,进而更有效推进农地流转。因而,本文基于欠发达地区贵州省三县的调查,从差序格局社会关系和利益取向视角分析了农户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契约选择。研究结果表明,差序格局和利益取向均显著地影响农户的契约选择。当双方的血缘关系越亲近,农户越可能选择书面契约;双方的地缘关系越亲近,农户越倾向选择书面契约;能够从土地流转中获得的利益越多,农户越可能选择书面契约。转出户和转入户的行动逻辑存在差异,差序格局显著影响转出户,但对转入户的影响较为微弱;利益取向对转出户的影响不大,却对转入户的影响显著。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到几点启示。首先,贵州省土地流转过程中契约选择没有摆脱“差序格局”的显著影响,表现出明显的血缘亲近和地缘亲近特征。说明作为落后地区的贵州省,农村地区的熟人网络能够发挥有效作用,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特征仍然不明显,土地流转过程中双方的信任依旧是特殊信任,人情交往的作用不可忽视。其次,经济利益取向对农地流转契约的影响在逐渐加强。在市场化的冲击下,小农思维逐渐瓦解,农村社区的熟人网络逐渐松散,对经济收益的渴望及降低风险的需求会促使越来越多的农户选择书面契约。这一点在发达地区已经得到显现,表现为发达地区的农地流转中书面契约选择比例高于欠发达地区[10]。因而,在社会转型变革中,以制度性信任为标准的书面契约逐渐替代人际信任式的口头契约具有不可逆转性。再次,对待不同农户应当注重其差异性。研究发现转出户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更明显,而转入户更偏重经济利益。因而,对待不同类型的农户,应当尊重其契约选择,从而更好地维护农户利益。最后,虽然各级政府普遍认为,口头契约的保障程度更低,代表着落后的交易理念,需要以书面契约替代口头契约,以实现土地流转的规范化。但就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而言,农户在土地流转时仍然更偏爱口头契约,且口头契约得到了良好履约,其履约率甚至高于书面契约。以本次调查为例,口头契约履约率为97.33%,而书面契约履约率为91.11%,这说明口头契约还是适合其存在环境的。因而,各级政府在推进土地流转规范化的过程中,不应强制性推广书面合同。尤其是在欠发达地区,选择口头契约仍然具有普遍性,且口头契约也能够很好保障农户土地权益。因而,应该本着尊重农民主体性地位的视角出发,给予农民自我决定权,做好适时适当示范引导即可。标签:差序格局论文; 土地流转论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论文; 合同形式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口头协议论文; 利益关系论文; 农村论文; 经济学论文; 血缘关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