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直隶戒烟活动分析_戒烟论文

清末直隶戒烟活动分析_戒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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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0)02-0128-09

鸦片问题是困扰近代中国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到清末其严重性日益受到中外人士的关注。国内仁人志士奔走呼号,或呼吁政府禁烟,或自发组织禁烟机构,掀起禁烟热潮;一些西方国家正义人士纷纷指责列强利用鸦片毒害中国的政策,国际上出现了有利于中国禁烟的形势。在这种条件下,1906年9月20日清政府颁布禁烟上谕,宣布“著定限十年以内,将洋土药之害,一律革除净尽”①。此谕揭开了清末禁烟运动的序幕。史学界对此多有宏观论述,②但对直隶着墨甚少,尤其是对烟民戒治工作的研究尚属阙如,故笔者拟以清末直隶戒烟工作为考究对象作简要阐述,以求教于方家。

戒烟是由戒治机构或鸦片吸食者本人采取一定的技术方法戒断烟瘾的过程,是整个禁烟工作的关键和核心环节,戒烟效果制约禁烟总体效果。直隶自奉中央禁烟上谕后积极推进本省戒烟工作,1907年7月17日设立禁烟总局,综理全省禁烟事宜,制定各类规章,首先从官员入手,督促各级官员戒烟;对于民众戒烟则通过控制土膏售吸、广泛宣传吸烟危害、开办戒烟会社等多种措施,帮助烟民戒瘾。清末直隶官绅良性互动,民间社会积极参与,使戒烟运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令中外瞩目。

强令各级官员戒烟

官员是平民的表率,戒烟先从官员抓起。直隶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官员戒烟:

首先,制定官员戒烟规章以为准绳。直隶禁烟总局制定《官场戒烟章程》、《续详考察官场戒烟章程》。前者略谓:全省官员一律出具不吸烟结或已戒净切结,戒烟未净者限期3个月戒净出结;初次分发到省的官员尤应遵章出结,经同乡官签押,方准注册委用;有瘾官员届期不能戒净者,实缺官卸任,候补官回籍,待戒净后,经查实准照常供职,与不吸烟者一同看待;偏僻州县责成主管官员随时派员密查办理;主管官员、同乡官切实负起稽查责任,如有徇隐情事,一经发觉同干议处。后一章程则是前者的细化:禁烟局设调验公所负责查验吸烟官员,无论实缺候补官员,但有沾染嗜好,访闻确实或经人举报,准交所调验核实;司道提镇大员由总督派员查验具结;实缺署事各官、候补有差人员除本人出具不吸烟切结外,责成主管官员、局所总办会办认真考察,具结作保;候补无差人员各出不吸烟甘结,无结者不予差委,有结者令同乡官加具保结,另由禁烟局派资望较深的知府、同知、直隶州分籍贯督察办理;如果已具结的官员,经调验确有烟瘾,实缺官员离任调验,候补有差人员撤委,候补无差人员永远停委,作保、督办官员也给予严厉处分。③

其次,分两步推进官员戒烟工作。

第一步是责令官员具结,作为不吸烟与已戒烟的保证。直隶地域广阔,官员众多,具结工作采取分官阶、分类别、分地区的方法进行。司道提镇官员由总督派人取结调验,“在保定者应由藩、臬两司、清河道办理;在天津者应由学、运两司、天津道、海关道办理,提镇大员由天津镇办理”④。府厅州县、佐贰、教职及营镇以下实缺、候补官员一律出具切结,由禁烟总局责成主管官员、各局所总会办、同乡官取结加保。新分发到直隶的官员则需要同乡官签押具保,方准委用。所有不吸烟的官员须在1个月内具结,戒烟未净的官员限3个月戒净出结。到1908年4月,禁烟总局验收天津、保定各局、所、学堂甘结466份,天津、宣化、马兰总镇3处甘结664份,外府厅州县佐贰杂职甘结241份,候补州县佐贰甘结22份,外州县各学堂甘结467份,连同禁烟局、戒烟医院甘结40份,共1900份。⑤6月,该局指定17位知府、同知等官员开展候补无差人员的督察具保工作。⑥当年11月各官署、局所已出具切结的官员有3304人。⑦所有官员的戒烟情形依禁烟大臣⑧六项表式据实填写,监司以上官员中凡属陈明断戒人员,册报中央禁烟公所以备调验,知府以下官员的表册留禁烟局备案。

第二步是设立调验公所,调验吸烟的官员。禁烟总局对全省官员戒烟负有稽查之责,除命令各府厅州县对属员切实查报具保外,又派人深入各地核查,责令戒烟未净、情形可疑的官员赴禁烟局调验。直隶在天津、保定设立了两个调验公所,道员王学曾主持天津公所。保定分所于1908年11月在府署开办,由知府王守堃、吴克让负责,知州赏廷桂、县丞汪曾宪任检察员,每月经费银300两,由藩司筹拨。⑨然而调验官员的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各地呈报吸烟、送所调验的官员甚属寥寥,即使指名调验的官员也迟迟不到。1908年,全省知府、副将以下官员中,确无嗜好或实已断净的官员3007人,陈明断戒者20人,情形可疑者122人;外省候选、在直任差各员中确无嗜好者333人,实已断净者25人。⑩禁烟总局多次催促,难见起色,到次年3月仅调验官员118人。国内一家权威报纸揭露说,“自禁烟令下,直隶官场仍视为具文,奉行不力,以致商民人等照常吸食,无甚效果”(11)。为扭转调验不力局面,1909年禁烟总局颁行调验新章程,令在天津、保定供职的官员限10天内到所受验,外府厅州官员中路途较近、交通较便者以20天为限,其路途较远、不通火车者以1个半月为限;倘期限已满仍未到所调验,有缺者撤任,无差者停委。(12)直隶当局对有意规避、迟延不到及戒烟未净、夹带药料的官员一律严惩。当年将深泽知县孙毓诱、束鹿知县阎骏业、前南皮知县王遂善撤任,(13)次年将试用县丞侯桐封、候补巡检吴桂森、候补盐大使赵祥俊、补用游击卢得胜、候补县丞王国均、试用典史王励勋等人革职,永不叙用。(14)直隶连续罢免吸烟官员,对破除官场吸烟陋习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此外,对各级官员的幕宾、亲友、书差、胥役之中染有烟瘾者亦责令勒限戒除,申儆军队、学堂不准招收、容留素有烟瘾之人。

直隶对官场戒烟的态度是相当认真的,根据朝廷禁令制定更为具体的规章,取具所有官员的戒烟保结,设立两个调验公所对官员进行调验,罢免一批规避欺饰的官员。但是官员戒烟工作所暴露的问题亦相当严重:(1)在官员保结过程中,同乡官或同僚官员相互保结,容易导致有烟瘾的官员相互包庇,蒙蔽过关。各级官员对于有烟瘾的亲朋故旧视而不见,故意掩饰,这种现象较为普遍。(2)直隶调验公所对司道提镇等高级官员往往缺乏约束力,一是司镇大员由总督派员调验,公所无权插手;二是司镇大员利用手中权力使犯有烟瘾的亲信属员免于调验,以致到所调验者寥寥无几。一些出任要职的官员即使染有烟瘾,因是总督、藩司、臬司所器重的官员,均以确无嗜好填报,公所投鼠忌器,也不敢指名调验。(3)一些受验的官员先是以公务繁忙或装病拖延,万不得已入所调验,又采用各种方法夹带烟膏,可谓丑态百出。(4)直隶罢免部分官员虽有力地促动了全省禁吸工作,但为此丢官的多是佐杂、候补等低级官员。(5)幕僚戒烟是直隶官场戒烟的难点。幕僚是清代地方官私人聘请的帮办公务人员,随官流转,流动性大,且人数众多,上自督抚下至州县长官都有大量的幕僚。各级官署都有一些怀有专才、经验丰富的幕僚,官员因其才堪任使,虽明知情形可疑也不予深究。调验公所对幕僚等人员的戒烟只是咨会各级官员“一律办理”,却没有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

多渠道帮助民众戒烟

清末直隶注重民众的戒烟工作,首先是控制鸦片的售吸,强迫烟民减少吸量;其次,扩大禁烟宣传,呼吁烟民戒除吸烟恶习;再次,创办戒烟局所会社,帮助烟民戒烟瘾。在这个环节上体现出官绅良性互动的态势。

首先,直隶控制土膏的售吸,强迫烟民减少吸量,为戒烟作准备。

控制售吸的举措之一是关闭烟馆。总督袁世凯将关闭天津烟馆的最后期限定在了1906年12月15日,(15)这给烟馆老板们造成了巨大压力。一些利欲熏心的烟馆老板试图对此进行抵制。天津城厢内外的烟茶楼、烟馆老板曾在当年12月中旬恳请知府缓期闭歇,以便出售存膏、清理账目,被驳回。(16)另有一些烟馆借“止灯收账”名义暗中营业,希图侥幸过关,然而这种心理很快被大规模的禁烟运动击得粉碎。直隶禁烟局、巡警局、各府州县认真执行关闭令,通令各烟馆迅速闭歇,并派巡警严查烟馆有无影射开灯情事,查封了多处违禁烟馆。天津府县还动员出租给烟馆、饭庄、酒楼营业的房屋业主协查举报不遵禁令的租户。(17)在官府高压之下,天津城厢烟馆渐次关闭。各州县大都认真执行关闭令,但总体效果不如天津。同时,直隶将禁售烟具作为禁吸的辅助手段,认真执行政务处《禁烟章程》限期6个月停卖烟具之禁令,于1907年1月驳回了信怡昌等10家广帮烟具商号展限销售的请求,(18)责令省内烟具商号限期关闭,并令巡警严查铜器店、洋货铺等偷卖烟具的不法勾当。次年12月,天津将收缴的1000余件烟具当众销毁。(19)

举措之二是严格执行凭照售吸,从严整治私贩私吸。

直隶禁烟总局制定《土膏店凭照卖烟章程》和《吸户领取牌照吸烟章程》,控制土膏售吸环节。前者要求土膏店须缴费领取凭照方可营业,无凭照私售者查封,且只许关闭,不许增开;遇有买土膏者到店,须按牌照所开日吸量出售土膏,如果把土膏卖给无牌照吸户,按所卖价值的50倍罚款。后者规定吸户须领牌照购买土膏,牌照分甲、乙两种,按季更换;吸量逐年减少;无照私吸者,按所买土膏价值加50倍处罚。(20)1907年春,直隶发放烟店凭照、吸户牌照工作首先在天津府进行,从6月开始在全省展开,具体由禁烟局主持,各府州县衙门及巡警局所协助。烟店凭照当年就发放了3374份。禁烟局还勒令资本微薄、类似烟馆的烟店歇业,到次年底关闭了1038家。(21)1911年8月,总督陈夔龙奏报直隶已关闭膏土店2300多家,仅存的800余家拟在当年底勒令歇业。(22)烟民领照方面,1907年全省领照烟民共计107352人,1908年降为74594人,一年间戒断30000余人。(23)到1911年夏,全省戒断80200人。(24)然而直隶地域广大,私贩私吸现象颇为严重。就销售而言,烟店普遍存在着超量出售或向无牌照者出售土膏的现象;且禁烟之后烟价暴涨导致各烟店、烟贩私售烟膏的活动日益猖獗。就吸食而言,客栈、茶楼、饭馆、妓院等处违禁开灯层出迭见;各县不领照私吸者也不在少数。据调查,“各县吃户领牌照者不过实居其半,此中以富户不领牌照者最多。至各乡镇亦有一人领牌照而数人吸烟者,此等情形所在皆有”(25)。有鉴于此,直隶予以从严打击。1908年,该省破获各类私贩私吸案件3375起。(26)翌年春,禁烟局又派出10名稽查员分赴各属,查获私卖私吸的烟店吸户1300余家;同时秘查各地官员的禁烟成绩,将禁烟不力的南皮知县孙鸿烈、清河知县高绍陈、新城知县李秉和、迁安知县刘道春、磁州知州黄祖戴5名官员各记大过一次。(27)这一事件在直隶官场引起震动,有力地激发了各级官员的禁烟热情,促动了直隶禁烟运动的深入开展。

其次,扩大宣传,呼吁烟民戒除吸烟恶习,为烟民戒烟制造舆论压力。

官府多采取传统方式宣传禁烟,或在城乡村镇张贴告示,或由各级官员、乡保甲长、热心士绅宣讲禁烟法令;或利用报刊刊布章程告示、烟案信息,警示违犯烟禁的不法分子。相比之下,民间团体的宣传手法显得丰富多彩。如顺直国民禁烟会曾拟定了详细的鼓吹禁烟办法,包括在报纸上刊登白话文章,散播白话传单,委托宣讲所演说员在各宣讲所演讲,派人到戏园、茶馆及城厢内外热闹地方演说,派人持旗鸣锣游街演说。(28)他们经常举办演说大会,聘请社会名流宣传鸦片的危害,鼓励烟民自觉断绝吸食鸦片的恶习。艺术界也踊跃参与,利用演剧、双簧、大鼓等艺术形式演唱戒烟曲目,受到观众的好评。天津移风乐会会长刘子良编排一部《民强基》,劝人戒除鸦片。1907年5月19日,这出戏在天津桂仙戏园演出。戏中女主角叫罂粟花,其他角色如烟楼掌柜尹也大、劝友戒烟的时务达都是一语双关。演出前,《大公报》社长英敛之登台演说戏曲与社会的关系及祸福自召的道理。戏中亦随段演说,情节沉痛。演出当天“来宾甚盛,无不欢欣鼓掌称善”(29)。天津海河的例子则让我们理解清末时期戒烟常常成为基层社区的严肃课题。海河白塘口村村董范从周有感于戒烟期限已经缩短,特对村内烟民演说吸烟危害。由于他“谆谆激劝”,烟民为之动容,当即共同议定了戒烟期限:年壮者予限5星期,年老者予限10星期;到期不能戒绝者,则由众人指摘议罚。(30)万国改良会代表、美国北长老会教士丁义华积极投身中国的禁烟事业,在报刊上刊发大量白话宣传品,四处发表演说,唤起民众的禁烟热忱。总之,直隶官方、团体、个人采取了多种形式宣传鸦片的弊害,掀起此起彼伏的宣传浪潮,为直隶戒烟活动提供强力的舆论氛围。

再次,官府设立戒烟局所,民间团体、地方士绅组织戒烟会社,帮助烟民戒除烟瘾。

我们先看官方主持的戒烟活动。直隶官方最早的戒烟所似为李鸿章创办的广仁堂戒烟所。1878年,顺直一带亢旱成灾,灾民纷纷流入天津,有时多达数万人。直隶总督李鸿章召集盛宣怀、吴大澂、李金镛等人创办广仁堂留养难民,初设在东门外南斜街,后移至西门外太平庄,建房屋280余间,日常经费部分源于洋药厘金。堂内设6个分所,戒烟所为其中之一。戒烟所“专延良医,妥置方药,疗治鸦片瘾病”,试办3年“戒烟除瘾者已有二千余人,实于风俗人心大有裨助”(31)。李鸿章因此称赞盛宣怀“设戒烟局,除民间积瘾数千人,政声颇著”(32)。山西巡抚张之洞被直隶戒烟成果所吸引,于1882年7月上奏,要求仿效天津在太原开设戒烟局,同时致函李鸿章,请派医师协助。(33)受到邀请的盛宣怀决定派杨佑青前往,因杨从事戒烟工作仅3年,故先派往上海进修学习。(34)1883年8月,杨佑青接到李鸿章、张树声的命令,前往山西主持戒烟工作。(35)

清末,直隶禁烟总局是组织民众戒烟的领导机关。该局首先设立天津戒烟医院戒治烟民。医院于1907年10月17日开办,戒治分住院戒烟和领药自戒两种。住院戒烟者进院时须提交保结,经医官查验烟瘾大小、身体强弱,发给药丸服用,限期戒净。饮食由医院供给。每班以20人为限,7天为一班,出院时出具永不复吸切结。领药自戒者按时领药,概不收费。如果私自转售药品,查出重罚。烟民因戒烟致病,医官给予治疗。烟民服用的戒烟药丸,除民政部颁发的忌酸丸、补正丸、西法普通戒烟丸外,还有医院自制的普济丸和姜枣丸。创办之初,该院出示晓谕,劝导“无论绅商士庶均须立志戒烟,到院报名医治”(36)。一年的时间,在院戒断烟民4780人。(37)为了照顾贫寒烟民,医院配制戒烟药丸,分给天津、保定各区巡警局代发,到1910年3月底止,共发药5547斤。(38)

值得注意的是,禁烟总局资助美国医生唐嘉利为烟民戒治。唐嘉利医生在天津法租界开设戒烟所,用西医方法戒烟,无论烟瘾深浅、青年壮年,三五日内即可戒净,比中医戒烟效果又快又好。1908年7月2日,禁烟总局总办、会办前往戒烟所会见唐嘉利,实地考察其戒烟效果良好,遂拨款3000金作为试办戒烟经费。(39)17日,总督杨士骧亲自接见唐嘉利,“既奖其妙药之回春,复勖以前途之努力,深望其涤暇荡秽,唤醒痴迷,实为中国自强计也”(40)。随后禁烟总局改良戒烟方法,将唐氏戒烟所纳入官方戒烟组织体系,无论官商士庶均可申请戒治,规定该局聘请唐嘉利用西法戒烟,拨款扶植;凡直隶官员或直隶籍士商均可领取就医执照,接受戒治,领照者须出具保结;戒烟净尽者由禁烟局发给华洋文证书;凡仕宦绅富如能自备药费,则不分籍贯,由禁烟局介绍用西法戒烟,取价从廉,优先接待;凡仕宦绅富戒烟有效者如愿捐款,则由禁烟局专款存储,用于资助西医药费。(41)

禁烟总局关心租界烟民的戒治工作。1906年11月,直督袁世凯指示海关道台梁敦彦与驻津外国领事协商,禁止在天津租界内建立新烟馆,并要求外国领事限期关闭租界内烟馆。(42)各国领事却对此持观望、抵制态度,直至翌年才关闭了一些烟馆:德界烟馆在1907年3月歇业,俄、奥、意租界的烟馆在8月初关闭。1908年2月,禁烟局咨请各国领事通知租界烟店、吸户领凭照牌照。英国金总领事表示愿意帮助中国禁烟,只是英租界内向来没有土膏店,不用领取凭照;吸户牌照由卖烟店铺检查,无照者不能卖给,承诺可协助华界巡警传讯无照购烟者。3月,奥地利贝领事领凭照牌照章程、告示各30张,在界内张贴宣传。德国克领事表示“甚愿遂华官之意”,晓谕各村吸户限一个月内领取吸烟牌照。(43)日本小幡总领事发放23家烟局凭照、500张吸烟牌照,勒令文益兴等烟店歇业。(44)与此同时,禁烟局要求领事们通知租界烟民赴该局或各戒烟院所领药戒烟。比、德、意、俄等国领事都作出了积极回应。奥地利租界工部局议员何朝锦主动承担界内的戒烟工作,他调查奥界内烟土售吸情况,代禁烟局发放戒烟药丸,撰写劝人戒烟白话文送报刊登载,并捐资刊印数百张,贴遍租界的大街小巷,号召烟民早日领药戒烟;在自家开办戒烟诊所,聘请韩竹轩为义务医士,免费为那些因戒烟染病的烟民治疗。(45)禁烟局对何朝锦组织戒烟的无私行动给予高度的评价,称赞他“热心义举,深堪嘉尚”(46)。

其他的政府部门也参与了戒烟工作。1906年,赈抚局购买戒烟丸,发给各地平粜分局,“专施贫苦吸烟无资购药断瘾之人”(47),“以故贫民中之断瘾者甚多”(48)。然而有人却乘机干起了转卖药品营利的丑恶勾当,赈抚局于是通知各分局在每日发药时预备开水,凡领药者必须当面服用,既方便烟民,又杜绝转卖药品的弊端。(49)1907年春,卫生局在河北大王庙卫生局、西关外育黎堂、五彩号胡同妇婴医院、南门内大街设立4个戒烟所,收治烟民,贫者免费,富人交费治疗。(50)同年,天津警界人士联合当地士绅创办了天津警务劝办戒烟善会,暂借李绅寄生所戒治烟民。(51)1909年3月,山海关副都统儒林为方便旗籍军民戒烟,特设立禁烟公所,从山海关税务项下拨银1400两作为其常年经费。(52)

接下来我们再看民间团体、各地士绅踊跃参与戒烟活动。限于篇幅,笔者拟着重论述天津商会创办戒烟善会收治烟民的情况。1906年清政府禁烟谕旨颁布后,天津商会总理王竹林、协理宁世福考虑到“凡食力商民专恃烟馆为吸烟之所,一旦烟馆禁绝,瘾食交迫,巨患潜滋,殊堪悯恻”,于是邀集天津名绅、各善堂、商行董事议定创设天津公立戒烟善会,戒烟药料由药行职商联合各家药商筹备,戒烟经费由商会总理督同各会董、各行董事及各善堂绅商广为筹劝,通知各行董事劝导吸烟商人入会戒烟。12月15日商会禀请农工商部立案,23日农工商部批准该会成立,对天津商会的做法赞赏有加,并寄予厚望:“鸦片流毒中国,言之痛心,该总理等热心提倡,在津创设戒烟会,妥筹药料经费,劝令商人有瘾者一律严戒,洵属裨益商界,志甚可嘉。所开襄办各绅商姓名呈请立案,自应照准。现在上海商会公立振武戒烟总社,成效颇著。若联为一气,转相劝戒,则奏功尤速而且远,本部有厚望焉。”(53)

12月26日,天津公立戒烟总善会正式开办,比天津官立戒烟医院早了10个月。天津总商会拟定了《戒烟善会试办简章》,大旨如下:该会由商务总会联合天津绅商组织,在黄绅花园内戒治烟民;凡入会戒烟者先到善会账房挂号,声明年龄若干、烟瘾大小、烟龄远近,领取凭票入会;戒烟以服药调养7天为度,医药饮食统由善会筹备,不取分文,家资充裕者愿助经费听便;戒烟者须恪守规条,紊乱滋扰者驱逐会外;如有疾病,医生随时诊治,无效者由保人领回调治,病愈后仍愿入会戒烟者随时收留;此外戒烟者须出具切保,有私自逃跑或戒后复吸者由保人赔补药费。(54)

天津知县对戒烟善会给予肯定支持,特地刊发告示,鼓励烟民入会接受戒治:“自示之后,尔等须知该绅董等纠合同志在黄绅花园内公立戒烟善会,系属热心善举。如有吸食鸦片之人自愿戒忌,而贫苦无力购买药饵者,均可前往该会,查明定章,报名收留,挨排医戒,不致贻误。至经费均由该绅商等自行设法筹措,不费戒者分文,此诚拯救吸烟贫民之义举。”(55)因善会“方药精良,戒者毫无痛苦”(56),且免收费用,所以“赴会宿戒者日益踊跃”。开办以来,入会戒烟者“七日一放,随放随收,中无间断”。该会在1906-1909年间共戒治烟民2535人,(57)成效仅次于天津官立戒烟医院,而远远超过了省内其他戒烟机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1910年4月,该会因经费无着停办。(58)

自1906年至1911年,多种形式的民间戒烟机构在各地竞相设立。这其间既有政府的倡导之功,也有民众的应和之力。1907年8月,直隶禁烟局令各州县官员联合绅董筹设公款,“无论乡村镇堡皆应设立戒烟分局,多多益善,以为地方自治基础,并宜固结团体,纠合公正士民多设戒烟社会,由各段地方保举会长,主持会中之事,或编歌曲,或译浅说,刊印传布,俾人人知鸦片之害,不致再有濡染,于地方习俗、民人卫生关系实非浅鲜”(59)。这一号召得到普遍的响应,各地士绅踊跃参与其间。据报至1909年4月直隶各州县成立的戒烟机构共195处。(60)万国改良会调查,到1912年8月,该省除天津设立省立戒烟医院、女子戒烟所等4处戒烟机构外,各属报告已开办戒烟所333处,陆续添设的尚未统计。(61)地方戒烟机构分官立、公立(官督绅办或官绅合办)、民立三种。官立局所多是本地长官创办,依靠乡绅协助工作;公立、民立会社多是有功名的在乡士绅倡办,经费由官绅踊跃捐助。官立局所多在县城开办,公立、民立会社则深入集镇乡村。官立、公立戒烟局所规模稍大,一般以天津戒烟医院章程为蓝本,内设局所长主持,聘医士、办事员负责入所人员的戒烟事宜,戒烟药品以民政部规定的三种戒烟丸为主,戒烟人多住所戒治,费用方面富者捐输,贫者免费,各局所规定的戒断时段从7天到1个月不等。私立会社规模较小,一般只发放药品,定期检查戒治效果。地方官绅还深入乡村市镇广泛宣传,劝导烟民及时入所戒烟,各地保甲长、族长通过宣讲族规乡约,劝导本村本族子弟戒除吸烟恶习。基层戒烟会社以施戒劝导为主要职责,不仅发挥医疗戒治功能,而且为民众戒烟提供精神支柱或群众压力。

各地士绅、乡贤积极投入,或捐输资金、修葺屋舍,或亲自主持会社事务、医务、杂务,或劝勉烟民戒烟,鼓励民众检举监督,为戒烟工作的开展出资出力。为此,直隶当局奖励了一些办理戒烟出力的士绅。如巨鹿县办理戒烟善会戒断100余人,直隶总督奖励主办人五品衔孟繁汀匾额、从九品王恒玉五品奖札;沙河县武童生王清泉捐戒烟经费京钱400千文,奖给六品功牌;柏乡县创办戒烟总局一处、分局两处,戒断人数600多人,奖该县代理典史邹鲁遇有缺出,首先委署一次;奖廪生李希沅、生员刘振荣、巡官赵玉珍五品奖札各一件。(62)

清末,政府对于戒烟药品的管理亦是戒烟工作的重要一环。由于政府发放的免费药品和官立戒烟所提供的药品十分有限,而需要戒瘾的人数众多,这种供需矛盾为各种私配戒烟药丸的销售提供了巨大市场,于是各种戒烟药丸纷纷上市。直隶卫生局负责查验各种戒烟方药,1907年9月发出通告,命令所有戒烟方药都必须送局化验,可服用者准予立案发照,不合者销毁,方药不符者查封。(63)当年11月,天津南段巡警总局颁行《管理售卖戒烟丸散规则》,规定凡集会戒烟、施送药物者必须申报巡警总局,并遵守以下规则:售卖戒烟药物的店铺、人员须有切实铺保,店铺名号、铺人姓名住所、戒烟药物之销售数额、时间、批零价格均须申报备案;店铺须将戒烟方药交巡警总局化验,确有功效者准予出售,药物内不准用吗啡、超量鸦片及一切猛毒药物,不得出售用不地道材料配制的药品、腐败药品及其他有害之物。如果所售药物与药方不符者重罚;假戒烟为名,为人扎吗啡针者重罚;欲求速效,妄加剧药或增减分量者重罚;滥改方单之用法、服量、功效及记载无稽之谈惑人听闻、妄图畅销者重究。(64)即便这样,戒烟药市场依然存在着种种问题:(1)由于烟民个人烟瘾大小及身体健康状况不同,戒烟药在很多情况下不能对症下药,疗效不佳,甚至有些因长期吸烟导致体弱、染病的烟民在服用戒烟药后旧病复发。(2)很多制药者垄断药方,哄抬药价以牟取暴利,导致大部分贫苦烟民买不起药戒烟。(3)一些不法商人用吗啡等毒品做成金丹、红丸等药丸,以“枪上戒烟丸”名义兜售,诱使服用者染上毒瘾。

尽管如此,直隶的戒烟工作还是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这首先可以从领照吸户的减少上得到佐证。1907年直隶领照吸户107352人,次年74594人,减少30000余人。(65)1909年4月,直隶总督杨士骧奏称:“年余以来,统计在院(天津官立戒烟医院—笔者注)戒断约四千余人,发给各处药品约五千五百余斤。各府州县先后筹设官立、公立、民立戒烟分所分会一百九十余处,戒断不下二、三万人。”(66)同年夏天,直隶戒断烟民达80000余人。当然,如前所述,直隶无照私吸现象严重,官方统计数字较实际吸食人群数量要低。如万国改良会曾对清末民初的直隶禁烟状况进行调查,显示1911年7月直隶有吸户92836人,次年8月计68784人,一年间减少24052人。(67)这除了上述事实之外,还说明民国初年直隶戒烟工作依然有序推行,年均戒断人数在20000人以上,说明清末有关直隶年均戒烟人数的统计资料可信,也彰显了直隶戒烟工作效果突出。

其次,从鸦片消耗的锐减可以折射戒烟工作之成效。天津海关1910年印度白皮土进口减少到19担,公班土减少到24担,1911年时已无鸦片进口了。天津海关税务司奥依森(J.F.Oiesen)分析说:直隶地方当局采取有力的措施去实施颁布的禁烟章程,有的甚至比章程更严厉,这就是洋药消费迅速减少的原因。实际上,当时消费的只有土药,而且数量非常有限。公开的烟馆已遭关闭,而新的章程对私吸鸦片做了许多恼人的限制,以致这种嗜好已成为极不名誉的事了。除嗜烟如命者之外,无人会有勇气克服种种困难去获取吸烟执照和购买鸦片的许可证。凡请领执照的烟民,必须向禁烟局官员登记姓名、住址,报告每日吸量,领取一份吸烟牌照。烟民必须持照到定点烟店购买定量的烟膏,烟店须登记购烟数量,按月呈报禁烟局核查。如果购买的数量超过规定数量,店主和烟民须交纳超量鸦片价值50倍的罚款。(68)

结论

禁止吸食鸦片是禁烟工作的目标,而戒烟是达到禁吸目标的核心环节。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

1.清末直隶首先从官场入手,制定官场戒烟规章,责令官员具结调验,督促官员戒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2.对于民众戒烟,直隶则从限制吸食、扩大宣传、戒治烟民三方面并举,使该省的戒烟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官方关闭烟馆,禁止售卖烟具,通过发放凭照牌照控制烟店售烟,强令烟民勒限减瘾;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宣传,呼吁烟民戒除吸烟恶习,在全社会制造强大的戒烟舆论压力;设立戒烟机构,不仅官方部门创办戒烟局所,民间团体、地方士绅也自发组织戒烟善会、会社,劝导吸食者入社戒烟,并广泛发放戒烟药,利用村约乡规强制吸食者戒除烟瘾。

3.在清末直隶的戒烟活动中,官绅良性互动及民众戒烟热潮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直隶各级政府能够有力执行戒烟章程,组织戒烟机构,引领戒烟活动顺利进行,呼吁并鼓励民间力量参与。直隶社会名流、地方士绅乃至商会等团体自始至终响应政府号召,利用自身名望、地位、身份、团体等优势广泛宣传戒烟,广设戒烟会社,使得直隶“民戒”色彩极为突出。

注释:

①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五,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5570页。

②主要论著参见:王金香:《中国禁毒简史》,北京:学习出版社,1996年;蒋秋明、朱庆葆:《中国禁毒历程》,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年;王宏斌:《禁毒史鉴》,长沙:岳麓书社,1997年;苏智良:《中国毒品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王金香:《中国禁毒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王宏斌:《清末新政时期的禁烟运动》,《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

③《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5,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16-18页。又见《直隶禁烟总局详定官场禁烟办法》,《大公报》1907年11月18日;《直隶全省禁烟局详督宪杨文》,《大公报》1908年4月21日。

④《督宪杨接准禁烟大臣咨催六项结册并遴委司道、天津道分别办理札》,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2,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4页。

⑤《直隶禁烟总局详陈现在实行禁烟办法详稿》,《大公报》1908年4月26日。

⑥《派定戒烟出结人员》,《大公报》1908年6月27日。

⑦《详请奏咨办理直隶禁烟事宜文》,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2,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15页。

⑧清政府于1908年4月7日设立禁烟大臣,成立中央禁烟公所,专司查验京师堂官、地方监司有无烟瘾,特任命恭亲王溥伟、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鹿传霖、协办资政院事务景星、丁振铎为首任办理禁烟大臣,大学士陆润庠、学部尚书唐景崇、顺承郡王讷勒赫、学部左侍郎宝熙先后出任该职。参阅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五,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5879页;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第4册《禁烟大臣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115页。

⑨《札保定设立调验分局文》,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4《札文照登》,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11页;《大公报》1908年10月25日。

⑩《直隶光绪三十四年份六项员数表》,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6,北洋官报局,1909年。

(11)《直隶官场禁烟不力被参》,《申报》1907年7月30日。

(12)《烟禁森严》,《大公报》1909年12月2日。

(13)《饬将深泽县孙令撤任查验烟瘾》,《顺天时报》1909年2月4日;《详请奏明现在办理禁烟各项情形文》,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2,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23页。

(14)《政治官报》宣统二年正月二十五日第842号、三月初七日第883号、九月十五日第1067号、九月二十三日第1075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

(15)U.S.Department of State,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FRUS,1906,Washington: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07,p.365.

(16)《仍禁开灯》,《大公报》1906年12月16日。

(17)《天津府县会衔告示》,《大公报》1906年12月30日。

(18)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641-1642页。

(19)《详请奏咨办理直隶禁烟事宜文》,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2,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17页。

(20)《土膏店领取凭照卖烟章程》、《吸户领取牌照吸烟章程》,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8,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19-21页。

(21)以上数据见《直隶各府属光绪三十四年份办理禁烟事项统计表》,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7,北洋官报局,1909年。

(22)陈夔龙:《庸庵尚书奏议》,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第1731页。

(23)《详复遵查禁烟各项实数详情文》,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2,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19页。

(24)陈夔龙:《庸庵尚书奏议》,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第1731页。

(25)《摘录委查禁烟事宜报告并条陈》,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8,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23页。

(26)《密查各属烟店吸户私设烟灯各项情弊文》,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8,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27-43页。

(27)《详请奏明现在办理禁烟各项情形文》,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2,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25页。又见《禁烟不力之薄惩》,《大公报》1909年2月13日。

(28)《鼓吹禁烟办法》,《大公报》1910年12月29日。

(29)《新戏特色》,《大公报》1907年5月20日。

(30)《戒烟踊跃》,《大公报》1911年2月20日。

(31)李鸿章:《创设广仁堂折》,载《李鸿章全集》,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年,第1336页。

(32)李鸿章:《奏留盛宣怀片》,载《李鸿章全集》,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年,第1490页。

(33)张之洞:《禁种莺粟片》,载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奏议)》第1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7-108页。又见《戒烟局近闻》,《申报》1882年10月10日。

(34)《戒烟局近闻》,《申报》1882年10月10日。

(35)《戒烟开局》,《申报》1883年8月25日。

(36)《直隶禁烟总局设立戒烟医院示谕》,载《政治官报》第3册,示谕报告类,续第48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第583页;《直隶全省禁烟总局设立戒烟医院告示》,《大公报》1907年11月20日。

(37)《天津府属光绪三十四年份办理禁烟事项统计表下》,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7,北洋官报局,1909年。

(38)《详请奏明现在办理禁烟各项情形文》,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2,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24页。

(39)《戒烟所之进步》,《大公报》1908年7月3日。

(40)《戒烟局之发达》,《大公报》1908年7月17日。

(41)《改良戒烟法》,《大公报》1908年7月9日。

(42)U.S.Department of State,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FRUS,1906,Washington: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07,p.365.

(43)《租界领事赞成禁烟》,《大公报》1908年2月28日;《相助为理》,《大公报》1908年3月2日;《海关道蔡移禁烟局文》《大公报》1908年4月13日。

(44)《日本警察署来函》、《日本小幡总领事来函》,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8,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14-15页。

(45)《何丞朝锦禀禁烟总局稿》,《大公报》1908年11月23日。

(46)《何丞朝锦禀》,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8,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21页。

(47)《施舍戒烟药》,《大公报》1906年12月30日。

(48)《施药改良》,《大公报》1907年2月20日。

(49)《施药改良》,《大公报》1907年2月20日。

(50)《卫生局示》,《大公报》1907年3月22日。

(51)甘厚慈辑:《北洋公牍类纂》,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616页。

(52)《奏设满人禁烟所》,《大公报》1909年3月20日。

(53)天津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173-2175页。

(54)天津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176-2177页。

(55)天津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177-2178页。

(56)天津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86页。

(57)天津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178-2179页。

(58)天津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180页。

(59)《通饬全省设立各项戒烟社会札》,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4,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8页。

(60)《详请奏明现在办理禁烟各项情形文》,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2,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24页。

(61)《万国良会禁烟问答》,《大公报》1912年8月23日。

(62)《详复巨鹿县戒烟会出力人员核明给奖文》、《详复沙河县武童捐助戒烟经费请奖六品功牌文》、《详柏乡县戒烟局员绅异常出力请奖文》,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3,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1-4页。

(63)《验呈方药办法》,《大公报》1907年9月10日。

(64)甘厚慈辑:《北洋公牍类纂》,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607页。

(65)《详复遵查禁烟各项实数详情文》,载《直隶禁烟总局公牍汇要初编》卷2,北洋官报局,1909年,第19页。

(66)《直隶总督杨士骧奏实行禁烟办法折》,载《政治官报》第20册,折奏类,宣统元年三月初二日第530号,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第62-63页。

(67)《万国改良会禁烟问答》,《大公报》1912年8月21日。

(68)许逸凡译: 《天津海关十年报告书(1902-1911)》,载《天津历史资料》第13期,第35页;天津海关译编委员会编译:《津海关史要览》,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4年,第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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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直隶戒烟活动分析_戒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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