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互联网建设及其应用对中国的启示

韩国互联网建设及其应用对中国的启示

崔林夏[1]2002年在《韩国互联网建设及其应用对中国的启示》文中研究说明关于未来经济的说法有很多种,如知识经济、新经济、信息经济、后工业经济、注意力经济、网络经济等,但他们的基础是相同的,这就是计算机网络,特别是Internet(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是一个依托于现代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所建立的信息传递和办理交易手续的网络状平台。 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以及通信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取得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如何利用好互联网这一信息平台发展本国的网络经济,紧跟知识经济的步伐,而不至于脱离世界经济的主流是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韩国的互联网在政府有力的政策推动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骄人业绩。韩国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采取了以市场为导向的互联网发展政策,并且非常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分别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计划,互联网法制建设也领先于其他国家,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中国已经加入WTO,获得了在全球经济中进行竞争的巨大商机。中国要想建立起在全球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就必须搭乘互联网这班列车,加入网络经济的竞争当中。我国必须尽快做出网络经济战略决策。但我们发展网络经济一定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并且还要吸取韩国的经验和教训,使我国互联网发展少走一些弯路。

常晶[2]2016年在《澳大利亚第叁龄大学实施状况案例研究》文中指出根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数字,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通过老年教育,如何有效地缓解这种压力,如何把庞大的老年人口变为社会宝贵的资源,成为全社会越来越关注的话题。本文研究澳大利亚第叁龄大学实施的状况,以期对我国老年教育的发展有所助益。本论文分为四个部分来展开: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选题缘由、研究意义、文献综述、主要研究方法、相关概念界定和研究的创新与不足。本部分为全文写作的基础。第二章为澳大利亚第叁龄大学发展。主要包括第叁龄大学的起源和澳大利亚第叁龄大学的发展历程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第叁龄大学的两种根模式,在第二部分中,又将澳大利亚第叁龄大学的发展历程分为初创、形成、成熟时期。通过运用历史研究法,研究澳大利亚第叁龄大学的发展,从纵向的维度把握其发展脉络。第叁章为案例研究。本章是对澳大利亚两所第叁龄大学发展状况的审思。此章分为两个案例,分别为墨尔本第叁龄大学和澳大利亚第叁龄网络大学(U3A Online)。对于这两个案例学校的研究又分别从学校概况、组织管理、师资学员、课程、具体实施情况和网站建设这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分析出各自方面的特点。希望能从中得出反思。第四章为特点分析及启示。根据研究得出四方面特点:第一,完备的章程;第二,人性化的课程;第叁,频繁的国内外会议;第四,程度较高的网站建设。最后,得出五点启示:第一,遵循科学程序,制定完备的章程;第二,依靠大学力量,开发老年网络大学课程;第叁,密切合作与交流,组织地区、国内、国际性的会议;第四,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加强学校互联网建设。第五,提高技术水平,发展老年网络大学。

张化冰[3]2011年在《互联网内容规制的比较研究》文中指出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是人类20世纪最伟大的文明成果之一,它在几十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从军用到全面投入商业化运作的历程,如今互联网使用在全世界的普及率已经达到28.7%。互联网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交流方式和媒介形式,同时对各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它不仅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娱乐自我、监督舆论、实现权利等方面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同时也造成了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泛滥、法律侵权、危害国家安全等诸多负面影响。本论文主要针对互联网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各国的网络内容管理进行分析,目的绝不止于如何对互联网进行管制,而是着眼于互联网的有序、健康和持续发展。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虚拟性、去中心化等特点,各国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文化传统等又各不相同,因此对于网络内容管理的手段、方式、思路、政策等肯定有差异。本文希望通过在比较各国不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这些差异形成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力求更深入地研究“互联网内容管理”这一主题。研究的落脚点在于总结互联网内容管理的经验和模式,更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对我国当前的网络管理和建设有借鉴意义。论文的第一章到第叁章主要在互联网管理研究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对网络发展的特征、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对网络时代表达自由、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作了定位,对有关的网络管理理论和正当性进行了研究。第四章到第九章分别对美国、德国、新加坡、韩国、英国、法国、日本和中国的互联网内容管理模式、特点及现状作了比较研究。由于网络内容管理的覆盖面太广,比如仅涉及法律管理,就可包括着作权、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分析以及网络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等立法研究。因此本文主要从宏观层面出发,重点对各国的法治、自律、行政及技术等的整体管理状况进行了比较,同时辅以有关的法律权利、自律手段等微观分析。第十章为案例分析,主要对美国的CDA违宪事件、德国托宾案、韩国“破坏性标准”违宪事件、中国“艾滋女”事件进行了研究,以通过案例回证网络管理的理论分析。第十一章为结论。通过本论文的研究主要得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互联网规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互联网空间中没有绝对的自由存在,只是各国规制程度的强弱不同而已。第二,法律赋予了网络空间“张力”与“限制”。既要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的发展,也要对负面作用和社会问题进行规制,但是各国由于情况不同,“张力”与“限制”的方式、空间等都相对不同。第叁,针对网络媒体的特性,行业自律在网络时代的作用更加重要,需要各国在既有的自律框架基础上做出适应性调整。第四,各国普遍采用技术过滤和内容分级手段,充分体现了网络时代“以技术对抗技术”的管理特点。第五,个体自律将在未来的网络管理中起重要作用,因此加强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和研究是一项重要任务。信息技术的一大特性就是创新,因此对于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研究没有结束,只有开始。针对未来的网络发展研究,论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关注叁网融合的进程及其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叁网融合带来的不仅是管理机构和职能上的变动,更重要的是管理思路和政策上的影响;叁网融合不仅仅是技术上的融合,将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多种影响。尤其我国当前处于叁网融合的攻坚期,更要注重这方面的借鉴性研究。第二,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研究。伦理道德问题是网络媒体规制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建立什么样的伦理道德模式才能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规律和要求,又如何才能让社会伦理准则内化为个人的道德信念,需要学界和业界共同加强这方面的实践性研究。第叁,重视互联网发展的国际化和全球化应对研究。我国应该在大力发展本国信息产业的同时,学会用国际化的思维和眼光去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既要融入到网络国际化、全球化发展的信息大潮中去,又要防止新的国际环境下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国家主权和安全侵犯。

李理[4]2009年在《美日两国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生产力角度划分,人类社会形态可分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演进是从技术革命开始的,是以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为主要标志的产业技术革命带动了人类社会由漫长的农业社会快速进入了工业社会。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演进也是如此,是以电子计算机的发明和应用为主要标志的信息技术革命带动了人类社会由工业社会迅速地向信息社会演进。在向信息社会演进的动态过程中,人类社会的劳动工具、生产方式、交易方式、产业结构、生活方式、聚居特点乃至组织结构等都发生了显着变化。这种社会形态的演进本身不仅意味着生产力的进步,而且意味着深刻、全方位的社会变革,并最终决定国际秩序。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社会形态,信息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本身,应该是一个世界性现象,但是,正如世界各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演进步伐不一致,各国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演进步调也是不一致的,存在着快慢之分,存在着竞争。哪个国家的信息获取、处理、传播的能力越强,信息社会建设的步伐也就越快,水平就越高,就越能保证“制信息权”,甚至如美国着名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所预言的那样,通过掌握信息、控制网络来拥有整个世界。在这场社会形态的演进竞争中,有两个国家的表现非常突出:一是作为信息技术革命发源地的美国,其不仅是最早开展信息社会相关研究的国家,最早向信息社会演进的国家,还是迄今为止世界上信息社会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二是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提出信息社会概念的日本,虽然其在上世纪于实践上演进显着落后于美国,但是,由于日本政府已经清醒认识到了差距所导致的后果,于新世纪出台了一系列战略措施来加快信息社会建设,在短时期内跃居为当前信息社会较发达国家。这两个国家,一个是信息社会的“先发国家”,而且不仅“先发”,还实现了“先至”,其演进路径本身可能就代表了一种最优演进路径;一个是相对而言的信息社会“后发国家”,虽然还没实现“先至”,但是发展速度惊人,其发展路径对广大信息社会后发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在当前还处于工业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工业社会作为人类社会演进的一个重要形态是不可跨越的,我国不可能跨过工业社会演进过程中的重化工业阶段直接进入信息社会。然而,由于信息社会的生产力要素本身就蕴含在工业社会之中,信息技术作为一种通用技术,可作用于传统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更新改造,带动产业结构高度化,因而,我国可通过发展信息社会生产力要素来加速推动工业社会发展,加速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演进,实现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目标。由于信息社会是在信息化生产力的要求下,国民经济以信息技术作为主要技术力量和技术基础,产业结构以信息产业为支柱,生产、生活方式以信息技术的应用为依托,社会结构框架呈现出网络化和扁平化特点的社会,其演进本身不仅包括信息技术及信息产业的发展,而且包括信息技术在社会各领域中的应用,信息作为一种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网络建设、IT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制度环境的完善,所涉及的层面非常之广,建设中需要支付大量的经济成本乃至社会成本,而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一个信息社会后发国家,如何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实现这场宏大的社会形态演进,是我国学术界、产业界和政界都应深切关注的重大课题。对于美日两国信息社会建设和发展的比较研究,有助于我国在当前发展阶段,通过比较这两个在信息社会建设上先进及典型的国家信息社会发展的异同及造成差异的诱因,来摸索信息社会建设的一般规律,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充实、发展本国的信息理论体系,以此来指导信息社会建设实践,尽可能地选择一条社会成本最低的社会演进路径,低成本、高效率地推进信息社会建设。因此,笔者选择“美日两国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比较研究”为题来展开系统研究。本文是遵循这样的研究思路展开的:在对信息社会内涵认识的基础上,对美日两国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方面展开系统分析,研究其共同遵循的规律,结合内外部制约因素,分析两国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不同及差距,明确这种差异性是否符合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内在要求,哪一种做法及模式才更接近信息社会演进的最优路径,从而得出对我国信息社会建设的启示。具体研究的展开是从整体观出发,采取从环状看因果的观察角度,采取演绎推理和经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在广泛收集国内外研究成果与资料的基础上,将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具体分析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纵向分析与横向分析相结合,对美日两国信息社会的建设与发展进行系统和层层递进的分析,力求得出规律、理论方面的认识。全文共分为10章,各章的主要内容是:第1章讨论和分析了研究的背景和目的,对相关概念和研究范围进行了界定,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进行了回顾和评述,确立了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第2章在分析美日两国信息基础技术、信息系统技术以及信息应用技术发展的基础上,对美日两国信息技术发展的异同之处及导致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做出探讨;第3章在对美日两国信息产业发展背景、历程及IT外包的发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美日两国信息产业发展的异同之处及导致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第4章在分别对美日两国信息化的主要方面——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政府信息化、家庭和个人生活信息化、教育信息化以及农业信息化发展情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美日两国信息化的异同之处及导致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做出探讨;第5章在对美日两国信息资源管理、开发和利用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美日两国信息资源管理、开发和利用的异同之处及导致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展开研究;第6章在对美日两国信息网络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美日两国信息网络建设的异同之处及导致差异产生的主要诱因;第7章分别从信息技术教育与培训、IT人才引进、人才激励机制叁方面对美日两国IT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出两国IT人才队伍建设的异同之处,并探讨导致差异产生的主要诱因;第8章在对美日两国信息制度环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两国信息制度环境建设的异同之处及导致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做出探讨;第9章提出本文的研究结论,总结了美日两国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基本经验,得出了对我国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启示;第10章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就信息社会的内涵与基本特征、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基本内容及其相互关系、信息社会与工业社会的区别、信息技术革命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展开理论思考。经过两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本文初步建立了信息社会比较研究的系统分析框架,率先对美日两国信息社会建设进行了系统比较研究,并进行了系统和层层推进的分析,得出了若干规律和理论方面的认识,主要创新点包括:一是从信息技术革命、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叁个方面,全面比较研究了美日两国信息社会的建设与发展,体现了研究视角、研究内容、研究体系的创新。二是作为本文研究的结果,得出六个方面的结论,比较全面地总结了美日两国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基本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在此基础上,对推进我国信息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十条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叁是作为本文的理论思考,在信息社会的内涵、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基本内容及其相互关系、信息化与工业化的区别方面系统提出了新观点。信息社会是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其发展刚刚开始,人们对这种崭新社会形态的认识尚处于摸索之中,很多认识需要伴随信息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去伪存真。受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所限,本文的研究还只是一个开始,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理论思考也不够深刻,很不成熟。和卷而思,深感本文无论是对崭新的信息文明的丰富内涵,还是对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最优演进路径和高水平信息社会的定义,都还未能形成一个自成体系的明晰思路,有关论断也有待进一步推敲和完善。这既是本文的缺憾与不足之处,也是笔者今后进一步研究和努力的方向。

金蕊[5]2016年在《中外互联网治理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互联网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它的出现实现了全球信息的即时共享与交互,成为社会发展的重大推动力。但是,互联网在为人们带来快捷与便利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如何实现互联网的良治善治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一项新的挑战。本文选取一些在互联网治理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或特点鲜明的国家,通过分析和比较各国互联网治理的实践,对指导互联网治理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梳理,并发现其中蕴含着从“自由主义”到“理性主义”、从“管制”到“治理”的理论转型。在此基础上,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互联网治理模式的要素构成(即主体、客体和途径)进行了系统的比较;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从时间维度上将互联网治理模式划分成非政府化、政府管控和多主体协同叁个阶段,并认为这叁个阶段是一个统分协和的发展过程。中国加入互联网时间较晚,但发展迅速;在此过程中,由互联网引发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凸显,亟需构建科学的互联网治理模式。通过中外互联网治理模式的比较,结合对中国互联网治理的现状分析,本文提出运用复杂系统治理理念,构建多主体协同的互联网治理模式,旨在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互联网治理模式,进而实现中国互联网的善治提供参考。

任金鑫[6]2018年在《产业链视角下中美能源安全水平测度与保障研究》文中认为中美两国作为世界前两大经济体,同时也是能源消耗最大的国家,都存在着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的特点。能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国民经济的进步和国防建设的发展为能源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需要稳定的能源市场提供动力。但是,由于我国“煤多油少”的能源赋存结构,且在能源开发、科技创新与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不足,对稳定持续的能源供给的大量需求等原因导致了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据《能源统计年鉴2016》数据测算,2015年,中国能源供需缺口达6.9亿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7%,能源生产总量的21%。能源对外依存度达16.6%,其中石油对外依存度更是高达60%,天然气也高达30%,如此之高的能源对外依存度加剧了我国能源安全风险。美国工业体系规模庞大、体系完备,对能源的需求具有更高的要求,但是美国自2005年以来能源依赖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据EIA公布的数据测算,2015年,美国能源对外依存度从最高峰时的31%下降到10%,石油也从历史最高位的65%降至39%,天然气从16.6%下降到4.3%。相对于我国,美国国内能源赋存量丰富,且结构比较均衡,能源产业发展较早,在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保障下,美国在能源进口方面比我国更具优势。在此背景下,中美两国在能源保障方面有何异同,通过对比研究找寻我国能源保障的不足之处,为我国能源安全水平提升和能源保障提出合理化政策建议。基于能源产业链视角,分别选取1992~2015年以来能源产业链供给端、运输端和消费端的能源对外依存度、能源生产结构、能源进口集中度和能源消费结构等17项指标,构建了能源安全指标体系,并对各项指标数据背后反映的中美两国在能源保障、能源政策、能源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在能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熵值法确定了各项指标的客观权重。然后,运用min-max方法确立了能源安全等级评价标准,并在评价标准基础上利用集对分析法测度了中美两国在能源安全等级方面的相对变化趋势。最后,构建障碍因素模型,测度分析影响中美两国能源安全的主要因素的频次和频率,并分析背后存在的问题。经过对比研究,发现我国能源安全等级在继续上升,不利因素降低,对国际能源市场变化较敏感;美国能源安全等级已达到较高水平,进入稳定发展阶段,自我调节能力较强。我国能源安全问题主要集中于能源产业链上游,能源赋存结构决定的我国能源生产结构、消费结构和能源进口结构等不合理,进口集中度过高,石油炼厂产能低等问题影响了我国能源安全水平的提升。而美国能源产业链上中下游发展较均衡,落后的电力传输网络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美国能源产业链下游的安全水平。近年来,美国取消近海油田的开采限制,并围绕“能源独立”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大大促进了美国能源安全的提升。基于以上对比分析,从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加强科学管理,完善能源产业的立法;发挥民间资本优势,大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等叁个方面对我国能源安全提升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

张东[7]2010年在《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现代通信和传播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信息采集、传播的效率和规模达到空前的水平,实现了全球的信息即时共享与交互,已经成为信息社会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渗透到人类社会各个领域,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社会发展的不可替代的推动力,与此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冲击,互联网信息治理己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全新的系统工程。本文专题研究互联网信息治理模式这一基于互联网的虚拟社会范围内的社会管理行为。文章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为统领,采用哲学、社会学、管理学、传播学、系统科学和系统动力学的基本方法,在大量搜集、整理、借鉴国内外有关互联网信息治理方面已有的参考文献及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中国互联网治理的特点,对中国互联网治理问题进行了研究。文章采取了文献综述、理论推演、分析阐释及对策建议的研究路径,对互联网信息治理进行了跨学科、演进式、宏观微观相结合的系统研究。在宏观层面,在全面深入研究掌握互联网对社会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核心内容基础上,分析互联网空间结构及其主客体要素,构建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综合模式,理顺综合治理模式和文化建构之间的关系,将互联网信息治理升华到文化建构的高度,使得本文提出的综合治理模式能够随着时间发展而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并在国际环境下探讨互联网信息治理。在中观层面,为了更全面、深刻的把握互联网信息传播规律,论文借鉴自然科学领域尤其是复杂网络研究中的最新研究方法和成果,把一个社会学研究范畴的课题,理性地延伸到自然科学的研究领域中,并从中获取有益的学术滋养和启迪。复杂网络已被普遍认为是刻画自然界和社会系统的一个全新而有力的工具,相关的研究和应用已经广泛引起系统科学、社会、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领域的关注,相信本研究新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成果一定能成为当前互联网信息治理研究的有益补充。在微观层面,应用综合治理模式对“绿坝”事件这一具体问题进行阐释和反思。本文研究得出了以下基本结论。首先,互联网空间已具备了社会交往空间的要素与特性。形成了人类信息传播与精神交往的新的公共领域。其次,对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研究应采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自然科学的演绎推理和社会科学的现象阐释,构建了一种信息治理的科学模式,并在实践中发挥指导作用。再者,本文提出了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目标和原则,给出了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综合模式——“政府督导下的行业自律和个人自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人类社会的演变,不断完善和创新方法的过程。最后,本文提出互联网信息治理的最终目标是构建理性网络文化及和谐人类社会。本文是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的跨学科的综合研究,理论分析与实务研究相结合,管理思想与数据模型论证相结合。本文在互联网与现实社会联系的认识上推陈出新;在研究方法方面,将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基于复杂网络动力学对互联网信息传播规律进行再认识,并将信息传播的数学模型与管理学思想相结合,充分挖掘其治理启示;本文还探讨了文化构建与信息治理的关系,并提出文化构建是信息治理的终极目标和手段,展开了论述。本论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提出的新认识、新理念、新思想,具有理论的创新性和实践指导意义,研究的新成果可以为我国目前和今后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互联网信息治理研究和实践提供一个值得借鉴的思路和方法。

张雷[8]2018年在《中美英德日韩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分析》文中提出《2017年信息经济报告》指出,数字化经济正在影响着世界各国的各项经济活动,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信息技术、信息服务业给传统产业带来的改变必将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更重要的机遇和挑战。我国的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在过去的十年取得了飞速发展,并在产值规模上跻身于世界前列,成为带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但是,与世界信息技术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行业内部结构不合理、整体生产率水平低下、创新能力不足、基础建设亟待提高等问题,如何更好地发展信息经济、重塑创新链、重构产业链,使信息经济成为中国未来领先全球的支柱性产业,成为信息产业发展研究的新方向。文章通过比较分析中国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发展特点与发展经验,找出我国与其发展的差距与不足,有助于制定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文章一共包含六个部分9个章节内容: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即第1章,包括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与研究框架。文章构建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采用因子分析法及主成分分析法,对于中美英德日韩六国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综合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为我国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发展借鉴他国发展的先进经验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二部分为理论综述部分,包括第2章与第3章。第2章首先对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的基本理论进行概述。现代信息技术是指处理一切与信息相关内容时所采用的各项技术的总称,除具有技术性与信息性双重特性以外,同时还具备科技含量高、开发周期短、投入资金大、高收益高风险等新特点。对于信息服务业的涵盖范围,文中借鉴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对于信息服务业的界定经验,将我国信息服务业分为以五大类别,为文后构建竞争力评价指标奠定理论基础。第3章对国际竞争力理论演进过程与分析方法进行了阐述。理论基础包括相对优势理论、竞争优势理论、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和技术内生化经济增长论。评价方法包括IMD国际竞争力分析法、WEF国际竞争力分析法、波特钻石模型评价法、多重线性回归法与因子分析法。第叁部分为基本情况概述部分,即第4章,详细分析了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与韩国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发展概况与特点。美国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很多信息技术的研发都起源于美国;信息服务业产业规模约占全球1/3左右,有着完整的以软件业、数据库业、互联网服务业和咨询业为主的产业体系。英国作为第一工业革命的发源地,电信市场开放较早,网络升级和通信信息化应用发展很快;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信息经济体集群度高达92%,拥有全世界最全面的历史数据并免费开放,无线宽带使用率高且收费低廉。德国以创新科技与工业产品的完美结合引领世界工业化发展潮流。德国工业4.0战略发展计划实施的主要目标是使德国成为新一代信息物理系统的主要供应国,实现制造业个性化与智能化。日本经济依赖其强大的技术消化与创新能力快速发展于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大力引进高科技人才、扶植高科技企业,这一系列的举措,使日本成为最早发展信息产业的国家之一,也是全球网络建设强国之一。韩国作为全球公认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拥有超高的网络覆盖率及令人羡慕的网速;拥有一批在国际市场上极具竞争力的信息技术企业与品牌。中国的信息技术及信息服务业得以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庞大的市场需求和年轻化的市场基数,使数字经济得以快速实现大规模的商业化发展,但其综合竞争力并不强。部分信息服务模式局限国内,信息使用的安全防范还亟待加强。第四部分为比较分析部分,包括第5章、第6章和第7章叁个章节,为整篇论文的核心部分。第5章结合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与韩国的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发展特点,根据系统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参考《全球竞争力报告》、《全球信息技术报告》评价体系中对于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发展影响较大的因素,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1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和33个叁级指标。收集整理33项指标近十年的发展数据,对指标进行解读与数据分析。第6章应用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从经济环境、科技环境、人文环境、技术创新力、基础建设水平、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发展、信息与通信技术使用7个方向33个指标入手,以2016年数据为主要分析对象,通过世界银行数据库、世界数据图册进行数据收集与整理,利用SAS9.4软件进行因子分析,计算因子得分、排名,进行比较分析。第7章应用主成分析法,采取2012-2016年五年间各项指标数据,对六个国家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国际竞争力进行综合比较分析。中国财政状况整体良好,政府负责率不足50%,国民储蓄总量占比较大,经济发展动力强劲,行业发展空间巨大。韩国高等院校入学率全球第一,政府及企业对于研发大力支持与投入,造就了韩国电子芯片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德国以其优良的居民教育环境、社会福利政策、生活质量、国防建设、人口发展与政治建设,人文环境指数位列第一。英国超高的学术氛围、高科技人才的含有量、以伦敦为首的全球金融中心,成就了它的高技术创新能力。美国在运输、存储与通讯活动增加值方面远远超过其它国家,信息技术发展速度与获得收益方面排名第一。第7章应用主成分分析法,收集2012-2016年五年间各项指标数据,采用“降维”的方法消除指标之间的相关性,把众多指标合成比较重要的几个指标进行国家之间的国际竞争力综合排名。2012--2016年中,韩国有叁年综合排名第一,美国与英国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综合排名第一,德国与日本发展较为稳定。与前五个国家相比,中国在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发展综合竞争力发展方向上,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第五部分为建议部分,即第8章。结合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与韩国的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发展经验,针对我国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从政策优化、产业融合、国际化发展、投资机制、创新技术、服务外包、基础建设与提升安全保障8个方面提出相应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优化政策体制,统筹整体规划,提高政府效率。2、推动信息技术、信息服务业与传统制造业相融合,促进“互联网+”模式进一步创新发展,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优化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格局。3、为使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更好的走国际化发展道路,提高产业研发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完成产业国际化的完美对接。4、创新投资机制,丰富资金来源,提高企业参与度,加快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速度,促进产业发展。5、增强信息技术核心竞争力,可以从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改善人才引进环境、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开放网络环境几个方面加以提高。6、加快信息服务业外包发展速度,要求发展业务定位准确、发展政策不断创新、发展环境得以改善、人才培养更加专业,扩大产业集群基地、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提升中国信息服务整体实力。7、加强网络基础建设,扩大基础建设覆盖范围与覆盖深度,开放电信市场,完善电信发展配套政策,提高网络服务质量。8、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网络安全思想意识的普及,建全网络安全法律保障制度,提高网络安全核心技术水平,关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完善企业网络安全制度。第六部分为结论与展望,即第9章。本文创新性的对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的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比较研究,在总结其它国家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与我国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亟待发展的方面,提出提高我国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发展战略,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苏超[9]2014年在《“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项文化惠民项目,旨在利用现代先进的技术手段,将中华优秀文化资源传递到全国的每个角落,重点解决偏远地区广大群众看书难、看电影难的问题,缩小城乡之间、人与人之间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存在的“信息鸿沟”。文化共享工程实施至今已跨越12年,然公众对于文化共享工程的认识却存在严重不足,此外,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过程是怎样的?效果如何?其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症结有哪些?其如何才能持续发展下去?本研究通过海量的文献材料系统分析、网上资源统计分析、访谈等方法对文化共享工程进行研究以期解决上述问题,进而实现文化共享工程广泛服务民众的目标。为解决上述问题,本研究从以下八个方面入手:(1)采用深度阅读并按照关键词、主题进行归类的方法对国内外374篇相关文献进行研究分析;(2)通过对文化共享工程241期工作简报、4000余条主要新闻材料、国家历年来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政策文件、山东省十余个市县服务点和国家中心部分工作人员访谈资料的分析,对文化共享工程实施过程进行梳理与分析;(3)采用统计、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国家数字文化网、31个省级分中心文化共享工程网站资源、中国国民休闲小康指数、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中国广播电视统计年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等数据资料的挖掘分析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效果;(4)以“心声·音频馆”与“上图讲座”两种资源的网上收听次数/观看次数为数据基础,分析公众对这两类资源的偏好程度;(5)在前面几项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访谈,分析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影响因素;(6)对国外相似项目进行分析;(7)进行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战略设计;(8)构建文化共享工程评估指标体系。经过对以上内容的研究与分析,本研究主要得出如下结论:(1)我国关于文化共享工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8个方面,分别是立足国家层面与基层的整体性研究,立足省级视角、市县视角、农村视角的实践研究,针对技术、培训、绩效评估、资源建设、版权问题等的专题研究。(2)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过程依据“建设”与“应用”的比重分为初步探索、普遍发展、巩固提升叁个阶段;文化共享工程相关利益群体主要由提供决策与保障群体、实施监管群体、合作参与群体、用户群体构成;文化共享工程服务基层的方式主要通过两条支路完成。(3)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效果体现在叁个层面,宏观层面表现为对消弭社会信息鸿沟的贡献,中观层面表现为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贡献,微观层面主要变现为对国家公共数字资源的充实与对国民生活质量提升的贡献。(4)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影响因素主要包含制度、资源建设、队伍建设等叁个维度。(5)本研究针对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影响因素,结合相关理论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借鉴国外相似项目,对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做出如下战略设计:一是资源设计达到标准统一,二是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体系使制度设计达到系统全面;叁是充分利用新技术的发展开发适应的技术平台,以及搭建多元的、人性的、环保的服务终端;四是通过多元的文化教育活动与多举措的文化共享工程宣传推广进行服务设计,实现“服务到人”的目标。(6)在文化共享工程顶层设计与已有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了包含建设、利用、效果叁个一级指标的文化共享工程评估指标体系。本研究的主要创新在于:第一,国内首次对文化共享工程进行较为系统的总结与分析,有关见解对文化共享工程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参考借鉴价值;第二,论文采用“四象限图”分析公众对文化共享工程文化信息资源的偏好程度,对相关研究具有借鉴意义。

李小宇[10]2014年在《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研究》文中提出本研究关注中国互联网监管的热点话题——内容监管。旨在通过历史回顾和现实评价,发现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的过程、参与者、方法和机制,结合当前网络环境为网络内容监管机制的改进作出建议。本文采取的研究模型是改进了的金顿多源流政策分析模型。基于政策体制适应与演化的视角,本文将我国互联网内容监管的功能、主体和策略的演化脉络视为政策过程模型中的叁大源流,将当前互联网发展状况视为机制革新的政策之窗,并以此为契机指出了当前的监管机制改革的要点,对改进的可能做出建议。选取我国1994年至2011年颁布的195条与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相关的政策文本作为数据源,本文借助情报学的文本挖掘和内容分析方法建立了叁维政策演化模型,揭示网络信息内容监管体制的功能结构特征和演化脉络。同时,利用社会网络分析工具提取并分析了监管主体的结构与合作关系,构建了叁层级的策略体系结构以描绘监管策略的历史演变。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政策适应机制和演化途径,提炼了我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模型。继而通过对10位网络内容监管参与者进行的开放式专家访谈,总结了当前网络内容监管的特点、难点,评价了当前监管机制的适应性,并给出了改进建议。最后,本文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将网络内容环境视为复杂系统,揭示其中的涌现机制和自组织临界性条件,提出了互联网信息内容复杂适应性监管机制。本研究发现,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体制并非独立的政策集合,而是与网络监管其他方面工作紧密相关的一种功能。内容监管以直接、间接、辅助叁种程度分布在不同的监管政策中,并依据监管政策主题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十四个功能领域。不同领域中的监管功能彼此联系、相互支持。有些领域的监管关系到整个监管体制的基础,有的则更关注具体监管措施。政策引用类型的演化说明,监管力度和办法在不同时间上呈现出直接-间接、强力-柔性的周期性交替。互联网内容监管由大量不同的监管主体承担。通过提取监管政策的发布单位,统计得到58个监管主体。这些主体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领域中参与网络内容监管。信息产业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是网络内容监管的核心主体。在2004年至2007年之间,主体合作规模达到顶峰。这些合作并非依据分工职能在具体监管领域中自发形成。而是多种不同职能的部门在统一安排指挥下针对特定的监管领域大规模的展开。互联网内容监管在历史上采取过大量监管措施,可以划分为七类中观监管策略和五类宏观管理方略。通过内容分析和统计发现,在互联网发展早期,内容监管依赖于前置审批等制度化监管策略。随着时间的发展,制度化监管逐渐让位于运动式监管。这说明了旧有监管制度对新兴网络服务的不适应,监管主体通过建构在行政体制上的管制力量应对新的监管问题。将监管工作外包给互联网企业的代理式监管同样也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监管办法。通过以上叁个方面的总结分析,发现互联网内容监管肇因于发展需求与管理需求之间的政策价值矛盾。当传统管制模式不适应复杂多变的网络内容环境时,就促使监管主体调整政策。通过政策工具与政策学习构建的政策循环过程,监管主体与客体按照各自的价值目标相互适应演化,构成了共演化的复杂适应系统。在回顾复杂性科学和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发现互联网信息内容环境是具有涌现机制和自组织条件的复杂适应系统。由此建立了网络内容复杂适应性监管机制。在该机制下,传统治理理论中的治理重心转变为激励主体,保障流动,促进优质信息生产。政府监管部门从网络监管者的地位转变为网络信息内容复杂系统有序化过程中的主体之一。政府主体主要关注信息生产主体的激励、信息流的畅通均衡。用户主体和企业主体则承担起自我决策、自我治理的责任。同时通过组建多种类型的用户组织,作为系统内的用户聚合、目标协商和信息流动传播机制,促进系统自组织有序化的进行。

参考文献:

[1]. 韩国互联网建设及其应用对中国的启示[D]. 崔林夏. 延边大学. 2002

[2]. 澳大利亚第叁龄大学实施状况案例研究[D]. 常晶.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6

[3]. 互联网内容规制的比较研究[D]. 张化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1

[4]. 美日两国信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比较研究[D]. 李理. 东北财经大学. 2009

[5]. 中外互联网治理模式研究[D]. 金蕊. 华东政法大学. 2016

[6]. 产业链视角下中美能源安全水平测度与保障研究[D]. 任金鑫. 江西财经大学. 2018

[7]. 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模式研究[D]. 张东. 中国人民大学. 2010

[8]. 中美英德日韩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分析[D]. 张雷. 吉林大学. 2018

[9]. “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研究[D]. 苏超. 南开大学. 2014

[10]. 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机制研究[D]. 李小宇. 武汉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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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互联网建设及其应用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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