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世界观”与“霸权稳定论”———项比较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霸权论文,世界观论文,和谐论文,稳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8)06-0079-07
自人类产生以来,暴力与战争也相伴而来;在全球化的今天,暴力与战争仍然困扰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如何防止暴力与战争、维护人类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确立起应有的世界秩序①,因而成为人类永恒的主题。不过,令人欣慰的是自从暴力与战争存在的那天起,人类也开始了对遏制战争、维护和平、确立秩序的探索,并提出了种种方案②。然而,在种种探索方案中,尽管闪耀着智慧的灵光与智者的勇气,但困扰人类的暴力与战争并没有被克服。二战结束以来,随着国际关系学科的大发展,西方学术界不同理论流派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更是提出并发展了诸如“霸权稳定论”③、“均势论”、“民主和平论”、“全球治理”理论等等不同国际秩序的主张。在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主张中,无疑与战后国际形势相联系的“霸权稳定论”影响最为深远,也与当前美国的霸权实践联系最为紧密。而在中华民族不断走向伟大历史复兴的21世纪,在充分挖掘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基础上,结合当今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胡锦涛主席因时提出的“和谐世界观”④不仅为中国和平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导,而且也为维护人类和平提供了新途径。本文试对“和谐世界观”与“霸权稳定论”作一比较分析,以期指出“霸权稳定论”的悖论与“和谐世界观”的现实性、科学性与进步性。
一、“霸权稳定论”与“和谐世界观”主要观点梳理
(一)“霸权稳定论”主要观点梳理
现实主义理论将国际秩序视为权力在国家间平衡的结果,“霸权稳定论”是现实主义经典国际秩序模式,是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之一。冷战结束后,该理论在国际安全领域有非常广泛的影响。它最初由金德尔伯格于20世纪70年代率先在经济领域里提出,认为霸权体系的存在对稳定世界经济至关重要。80年代,该理论被莫德尔斯基、罗伯特·吉尔平等人应用于国际安全领域。吉尔平更明确地阐述了“霸权稳定论”,他指出:“像罗马治下的和平一样,英国统治下的和平与美国统治下的和平保证了一种相对和平与安全的国际体系。英国和美国创立和巩固了一个自由国际经济秩序的规则”。[l](P145)吉尔平的论述构成了霸权稳定论的两个中心命题:一是“世界政治中的秩序是由一个主导国家创立的。国际机制作为国际秩序的要素,一般要依赖霸权国家的存在”。二是“国际秩序的维持需要霸权国家的持续存在”。[2](P36)可见“霸权稳定论”的核心观点是:霸权国家建立其自己的霸权体系,并制定该体系的基本原则、规则、规范和决策程序,霸权国的实力与威望是其他国家接受这些国际制度的重要前提;霸权国利用这些机制维持霸权体系,最大限度地获得自己的利益;为了维持该体系,它愿意向体系内的其他国家提供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容忍搭便车行为(Free-Riding);霸权国衰落或急剧变化导致该体系的国际制度发生相应变化。[3](P86)霸权国首先为自由贸易提供稳定的国际制度,进而主导各问题领域之国际制度的建立,从而造就稳定的国际经济秩序,霸权的衰落必然导致全球不稳定。[4]正如基欧汉所说:“由一个霸权国主宰的霸权结构非常有益于强大的国际体系的发展,这个体系的运行规则比较明确,霸权国既能够也愿意建立和维持自由经济秩序的规章和条例,自由国际体系因此能够获得充分的发展。”[5](P87-88)
(二)“和谐世界观”的提出及其主要观点梳理
中国虽然是近代国际政治的后进者,对西方熟悉的现代国际政治、外交话语仍处于学习与吸收阶段,国际政治的话语权仍然掌握在西方国家之手。但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国际影响力的增大,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不再仅仅是旁观者与被动参与者而是直接参与者并正在对国际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为此,中国有按照自己的方式表达其关切与利益的内在需要。从对世界革命的呼唤到“三个世界”的划分,新中国经过与世界的冲撞与调整,到20世纪80年代面临世界新旧秩序的重大转型,中国的国际秩序观逐渐走向务实。1988年邓小平对国际形势作了准确的判断之后,指出:“世界总的局势在变,各国都在考虑相应的新政策,建立新的国际秩序……世界上现在有两件事情要同时做,一个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一个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6](P282)他强调这种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基础之上,既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又要与不同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这一方针在以后的实践中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党的“十六大”则具体提出了新世纪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主张各国应该在政治上互相尊重,经济上共同发展,文化上相互借鉴,安全上互信互利,平等协作。[7](P48)此后,我国领导人和专家学者曾多次论及此事,“十五大”和“十六大”的报告也阐述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问题。2003年5、6月间,胡锦涛主席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会议和南北领导人非正式对话会议上发表了三次演讲,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五点主张。沿着这一思路,胡锦涛将这些主张继续加以发展,提出了构建“和谐世界”⑤的主张。“和谐世界”的提出标志着,反应中国国家关切的国际秩序观基本形成。
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不仅重申了“和谐世界”主张,更进一步从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环保五个方面阐述了其深刻内涵。其内涵是:政治上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文化上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安全上相互信任、加强合作,坚持用和平方式而不是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8](P47)它表明我国在建立国际新秩序方面出现了认识上的飞跃和理念上的突破。
二、“和谐世界观”与“霸权稳定论”的比较分析
作为一种秩序理论,无论是“霸权稳定论”还是“和谐世界观”都从其有关人性、国际社会状态、伦理的基本价值观出发,形成了各自有关文化、行为体、利益、安全等方面的基本判断,并由此塑造了自己的理论形态。本文试图通过多视角的比较分析,指出“和谐世界观”不仅是人类美好的理想,而且具有完全不同于“霸权稳定论”的若干本质特征,因而具有现实性、科学性与进步性。
(一)有关国际秩序基本价值观的比较
第一,人性:性恶论与性善论。
作为一种秩序理论,无论是“霸权稳定论”,还是“和谐世界观”,其实都是一种基于人性假设的哲学世界观。“霸权稳定论”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上,即认为罪孽与贪权作为人的本性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的。反应到国际社会里,“霸权稳定论”认为,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里,自助的生存需要与权力斗争使国家之间无法以诚相待,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敌对的,国际秩序的建立和维持只能由一个以实力分配为基础的霸权国来实现。与此种现实主义的悲观论相反,“和谐世界观”则基于人性善的乐观期待之上⑥。反应到国际社会里,“和谐世界观”认为,国际关系并不必然是一场“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而是可以互信的,国际秩序的维持因此可以通过国家间的合作而实现。战后日益广泛的国际合作,说明国际秩序的维持并非离不开霸权的存在,“霸权稳定论”不符合国际政治的现实,也不符合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客观要求。
第二,国际社会状态:无政府状态(民族主义)与天下主义。
“世界无政府状态”(或称“国际无政府状态”)一般被视为现代国际结构的基本特征,它也是“霸权稳定论”的前提假设。“霸权稳定论”者从无政府状态这个前提假设出发,推导出“自助逻辑”和“自助体系”,并结合国际权势斗争因素演绎出“霸权稳定论”。从本质上看,“霸权稳定论”对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实质上是将民族、国家(霸权)的生存、利益诉诸排他的民族主义,即民族至上主义。“由于民族主义只是对一部分人的认同,所以民族主义情绪会使人们高估本民族的福利,而低估他民族的利益。一谈到民族主义就自然包含着不同人群之间的对立因素,因而民族主义更倾向于用暴力或谈判强力来改变本民族与他民族之间的贸易关系和财富初始分配,使之有利于自己。”[9]与之相反,“和谐世界观”则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主义道德情怀。“中国传统的理想是‘天下主义’而非‘民族主义’”。[10]“天下主义是对全人类的认同,在他看来人与人是同等的、没有区别的,也没有民族之分。所以在天下主义文化中,或许有个人与个人的利益冲突,但不存在以民族文化划分的一群人与另一群人的冲突。……因而更倾向于用和平的、自由贸易的方式、而不是暴力或谈判强力的方式来获得财富。”[9]“天下主义”的核心概念是“以天下观天下”和“四海一家”,用现代话语来说,就是“把世界(天下)看作人类的公共政治空间和共同资源,以世界为尺度去思考属于世界的政治问题;只有把世界理解为一个不可分的先验单位,才有可能看到并定义属于世界的长久利益、价值和责任。如果不在哲学上先验地承诺和谐完整的存在和世界,那么就不会有和谐的思想,就更加不会有和谐的行动”。[11](P53)正是这种天下主义的宽广眼界使得和谐世界的构建成为可能。
但是“和谐世界观”从“天下主义”出发,企图超越民族主义但并不否认民族主义,而是在承认民族主义基础上去追求天下主义,因而是一种“修正民族主义”而不是纯粹的民族主义,是一种“修正天下主义”而不是纯粹的天下主义,从而具有实现的可能性。所谓“修正民族主义”,是指“和谐世界观”首先尊重民族国家的利益,在此基础上致力于民族国家利益的协调、和谐而不是相互竞争、掠夺,即通过合作增进福利而不是通过掠夺增进福利;所谓“修正天下主义”是指,“和谐世界观”具有普世价值关怀但并不追求一劳永逸地实现人类利益的和谐,而是通过逐步协调国家民族利益来达至人类整体利益的最终和谐,因而它在关怀天下的同时还增加了国家自律的要求。
第三,伦理观:非道义与公平正义。
在国际政治行为中有无道德因素的影响,这是我们在讨论国际政治的道德特征时所面临的难题。传统现实主义者往往认为在国际政治行为中不存在道德因素的影响,因为在传统现实主义的世界图式中,国际政治不过是独立的行为者在无政府状态条件下持续地追求权力与财富的斗争,国家的竞争实质上是国家实力的竞争,其目的是为国家利益服务的。一个国家的道德标榜和对其他国家的道德毁誉,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行动的借口。任何一个国家决不会因为道德的原因而放弃国家利益,也决不会为追求国家利益所采取的不道德行为而感到内疚。他们认为,国际政治行为只有一个评估标准,那就是看它是否符合国家利益。“为什么不能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国家?原因之一是,事实上国家行为经常有违道德,而且,没有一种强迫国家按道德行事的手段”,[12](P316)因而道德在国际行为中是受权力支配和制约的。他们认为,政治家主要不是依据道德而是根据被界定为权力的利益来思考和行动的,“过分追求道德和道德激情对理性考虑利益和平衡是不合适和危险的”。[13](P22)“霸权稳定论”正是在继承现实主义的这种非道义的伦理价值观的基础上去构建自己的霸权秩序大厦的。因此,按照这种现实主义逻辑,在一个无政府的、自助的国际体系中,强权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秩序理念和价值标准采取行动,道义论点也可能被当作宣传语言,用以掩盖见不得人的动机,而且较强大的国家往往无视道义问题,[14](P31)国际道德不过是强权国家用以保护自己利益的面纱而已。所以,霸权国为了维持霸权是可以以小国、弱国的民族利益为代价的。
然而,天下的民心、公论、天理、人道都是存在的,只是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只有一同天下之义,人类社会才能实现天下大治。[15]随着国际社会的进步与人类整体意识的增强,树立良好的国际道德形象开始受到各国的重视。面临人类各种人道主义灾难和日益加剧的南北鸿沟,国际道义的呼唤不再显得空洞。“和谐世界观”正是对这种国际道义的呼唤的回应。“和谐世界”新秩序观含义下的国际正义体系可以理解为包容个人、国家和人类三方面正义内容的正义体系,即兼顾到以人权为核心的个人正义、以国家间主权平等和互惠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正义和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出发点的人类正义。[16]因此,“和谐世界观”认为,新秩序应该体现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而不是重复权力政治的老路,应该反映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愿望和共同利益而不应成为大国利益的工具,应该“支持国际社会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改善民生,缩小南北差距”,并最终“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8]
(二)有关国际秩序的基本观点的比较
第一,行为主体:大国强国与多元行为体。
任何一个国际政治理论,都有自己的指涉对象,并以此构筑自己的理论体系。以“霸权稳定论”为代表的西方现实主义国际秩序理论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主要研究对象无一不是大国强国(great powers)及其以权力为基础的霸权兴衰和权力争斗,小国弱国和全球化背景下兴起的NGOs在它们的理论视野中要么根本不存在,要么只是作为大国强国行为的工具而已。因而,这种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实质上是一种强权政治理论,是为大国强国服务的,具有极大局限性。与这种强权政治理论相反,“和谐世界观”在承认大国政治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关注点向下移,尊重小国弱国及各种NGOs的基本权利,尤其强调发展中国家的权益保护。所以,由于西方现实主义国际秩序理论只是为少数几个现实和潜在的大国强国利益服务的,忽视了国际社会其他行为主体的利益要求,从而根据此理论构建的国际秩序必然得不到足够多的国际支持而最终避免不了崩溃的命运。而“和谐世界观”的生命力就在于,它不仅重视新秩序对大国强国利益的尊重,更关注小国弱国甚至各种NGOs的利益要求,因而必然具有广泛的“世界民意”基础。
第二,利益观:利益冲突论与利益和谐论。
在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那里,利益总是表现一种零和性质,国家间的利益之争必然是一种零和游戏,即一方之所失即为另一方之所得。现实主义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包含着各种互相对立的利益,各种利益又彼此冲突的世界”。[17](P15)故按照这种逻辑全球福利是相对不变的,一国福利的取得只能建立在他国福利减少的基础上,因而大国获得这种福利的手段就往往只能是占有与控制或至少是强力谈判。“霸权稳定论”更是将这种相对收益观绝对化,将大国强国的利益的实现建立在对其他国家利益的遏制、损害、占有的基础上。利益取向不同,各国的行为方式、结果及其对国际社会的影响也会迥然不同。以排他性政治、经济、军事强权为利益指向,追求对其他国际行为体的相对利益收益,是形成国际冲突的根本肇因。随着全球化在世界各领域尤其是经济领域的深入发展,在国与国相互依存日益紧密[8](P46)的背景下,威胁人类共同福祉和命运的全球性问题日益凸显,现实主义的利益必然冲突论思想的影响力在逐步减弱以致失效,而建立在国家利益与全人类共同利益统一基础之上的利益和谐论思想正在逐渐为人们所接纳。“和谐利益观的本质是发展利益观,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主体认同以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的利益取向,认可利益客体的相容性和动态性,接受协调、合作的绝对收益方式作为处理彼此关系的惯例和规范。从和谐利益观的理论逻辑出发,国际政治范畴中个体利益的实现,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促进的,因此,良性的利益互动关系格局和双赢的利益实现机制,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18]因此,“和谐世界观”相信国家间利益的相容性,相信通过合作、协商可以在增进全球福利的基础上增进所有国家的国家利益,国家的合作并不纯然建立在对相对收益的考量上,绝对收益即可构成国家间合作的基础并促进国际合作的实现。“以邻为壑”只会作茧自缚。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就像性善论并没有断定人本性的“天生善”而是“可以为善”[19]一样,“利益和谐观”并没有断定国家间利益是“天生和谐”的,而是说通过国家间的合作努力,人类可以找到不同国家间的共同利益、发现国家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的一致性,从而促进利益的和谐一致,即国家间利益是“可以和谐”的。注意到这种区分,我们完全可以指出,“和谐世界观”并不是人类理想主义的道德乌托邦,它与那种主张“用人类的共同目标来取代国家利益,认为世界主义的道德规范可以超越国家而直接作用于个人”的理想主义的道德论调相比更具有现实性。
第三,安全观:传统安全观与新安全观。
“霸权稳定论”虽已摆脱了传统现实主义单纯权力政治的分析框架,进入了从经济、政治角度来研究国际政治的新阶段。但是其安全的概念尚不具有综合性,在一定程度上仍囿于政治决定论和经济决定论的框架,[20]其所说的安全仍然主要是指国家的军事安全、领土安全、经济安全等传统安全内容。与此相应,“霸权稳定论”认为,权力地位的维持、安全的维护主要靠军事手段甚至是战争或者是以此为后盾的胁迫、控制。因为这种理论相信,只有当大国或霸主的安全盈余大大超过其对手的时候即获得绝对安全后才会感到安全。可见,这种绝对安全观实际是将本国的安全建立在他国的不安全基础之上,因而经常导致互信缺乏的“安全两难”。“和谐世界观”中所包括的新安全观除重视传统安全之外,还十分关注包括经济、科技、文化、信息、环保等诸多新安全要素,反对强调某一类安全而忽视综合安全。“中国认为新安全观的核心应是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互信,是指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异同,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心态,互不猜疑,互不敌视。各国应经常就各自安全防务政策以及重大行动展开对话与相互通报。互利,是指顺应全球化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互相尊重对方的安全利益,在实现自身安全利益的同时,为对方安全创造条件,实现共同安全。平等,是指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是国际社会的一员,应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不干涉别国内政,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协作,是指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并就共同关心的安全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消除隐患,防止战争和冲突的发生。”[21]可见,新安全观的实质是超越单方面的安全范畴,以互利合作而不是军事控制寻求安全,新安全观建立在共同利益而不是少数大国强国利益基础之上,因而符合人类进步的要求。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和谐世界观”与“霸权稳定论”在基本价值观与具体观点上具有本质不同。
三、简短结论
正是由于悲观的人性论、无政府状态假设及对道德的否定的价值观以及由此推演出的利益冲突论和绝对安全观,导致“霸权稳定论”最终认为世界稳定与国际秩序的建立要求霸权国去建立一个以小国弱国权益为代价的权力等级体系,以树立霸权的权力地位与领导权威。与此种霸权逻辑相反,“和谐世界观”建立在对人的善良本性的乐观期待上,并从包容的天下主义出发,不仅尊重多种行为体的求同存异,而且也强调不同国家利益的协调和谐与安全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多元和谐共处。“中国的思想假定的是,对于任何他者,都存在着某种方法能够将它化为和谐的存在;或者说,任何不和的关系都可以化成和谐的关系,任何在外的存在都是可以‘化’的对象而绝不是要征服的对象”。[11](P14-15)所以,“和谐世界观”标志着中国外交哲学发生了重要变化,开始在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上,扬弃西方“天人相分”二分法哲学本体论,向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整体主义一元本体论回归。[15]因此,“和谐世界观”不仅是人类美好的理想而且具有不同于“霸权稳定论”的若干本质特征,因而具有现实性、科学性与进步性,并以此为遏制战争、维护世界和平和构建世界新秩序指出了一条新路。
注释:
①从人类的长时段历史看,人类为维护和平所探寻的世界秩序或天下秩序在人类不同时段表现形式可能不同,在国家仍为人类群体的最主要组织的时代,其表现形式主要就是国际秩序。在本文里,为方便起见,对世界秩序与国际秩序不做严格区分。
②在古希腊、中世纪和近代欧洲以及中国古代的不同历史时期,许多国际思想家都曾贡献过自己的智慧。在两千年前,古希腊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就开始探讨战争的根源。17世纪英国政治思想家霍布斯提出的“自然状态说”揭示了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特征。法国思想家让·布丹阐述的国家主权原则奠定了国际关系体系的政治基础。格劳秀斯的国际法思想奠定了当代国际法的原则基础。康德的“民主和平论”更是影响深远。近现代欧洲更是对“均势”思想进行了经久不衰的探讨。面对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两次浩劫——世界大战,人类也设计了国际联盟和联合国这类超国家组织以图维护和平。在中国古代也有关于“大同社会”的理想、和为贵的传统、“慎战”思想及华夷宗藩体系的实践等。
③“霸权稳定论”又称“霸权和平”即指历史上的“Pax Romana”(“罗马治下的和平”)、“Pax Britannica”(“不列颠帝国治下的和平”)和当前的“Pax Americana”(“美国治下的和平”)。“霸权和平”的当前流行表述就是“霸权稳定论”。
④“和谐世界”与西方流行的国际秩序理论相比,并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理论形态,而主要的是作为一种战略指导观念提出来的。故这里将之称为“和谐世界观”似乎更为贴切。
⑤2005年9月15日,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的全体会议上,胡锦涛主席发表了《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讲话,正式向国际社会提出了和谐世界的理念与构建和谐世界的诉求。
⑥孟子为性善论的主要代表,并对中国文化心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当有人问孟子:关于人性有几种说法,有人说性无善无不善;有人说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有人说,有的人性善,有的人性不善;而现在却说性善,然则它们都错了吗?这时孟子回答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尔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告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