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重点介绍了中国民间音乐的种类及其重要的艺术表演形式,主要是从民间歌曲、民间歌舞、民间说唱、民间戏曲、民间器乐等几个方面对中国民间音乐的课堂教学内容做出详细解析。
关键词:民歌;歌舞;曲艺;器乐
民间艺术文化往往代表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象征。学生通过在学校课堂中对于民间艺术文化有效的学习认知,有助于增强学生的综合艺术审美的鉴赏能力、民族文化自信。
中国民间音乐因地域不同,所以在教学中的内容表现形式较为丰富。中国民间歌舞音乐在教学过程中大致可分为五类:民间歌曲、民间歌舞、民间说唱、民间戏曲、民间器乐等。
一、民间歌曲
民间音乐第一大类“民间歌曲”来源于劳动人民日常劳作时即兴创作的小曲,是我国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通常产生于日常生活之中,是劳动人民用来抒发自己个人的内心情感。有时是欢愉的,有时是排遣内心的苦闷,在音乐旋律和歌词内容上都体现的淋漓尽致。中国民歌可以分为三类:即劳动号子、山歌以及小调。劳动号子是伴随着劳动时的节奏而产生的民间歌曲,常见的有船工号子、农事号子、搬运号子、渔夫号子、作坊号子等等。号子音乐富有律动感和感染力,直接反映了我国劳动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山歌作为一种民间歌曲的重要体裁,需要让学生理解山歌的种类以及艺术特点。因我国省份居多,因此各地山歌的风格特点也不尽相同:像陕北地区有信天游,甘肃宁夏等地有“少年与花儿”,还有许多非常典型的湖南、云南、江浙等地的南方山歌。另外,少数民族的民歌也是极具特色的,例如内蒙古地区的长调、短调;西藏地区的囊玛以及新疆维吾尔族地区的民歌。
二、歌舞音乐
因在音乐中加入了各种不同类型的舞蹈,这就不仅仅只局限于演唱。在教学内容上可分为“歌舞”、“乐舞”和“歌舞小戏”等。这种歌舞类型仍然源于民间,并发展在民间流传的歌舞艺术。首先“歌舞”是以歌唱为主,伴随以舞蹈,即一边唱歌一边跳舞,个别地区也有歌舞并重的表演。常见的形式有我国各地的秧歌、流行于湖南、四川、云南贵州等地的花灯、福建广东、江浙一带的采茶以及东北地区的二人转、二人台等形式。“乐舞”是以舞蹈为主,伴以音乐伴奏。在教学过程中可将伴奏音乐以不同省份地区的表演形式进行划分归类,例如有锣鼓打击乐,吹管乐、拉弦乐、弹拨乐等等伴奏类型。当然在“乐舞”的表演形式中,少数民族的“乐舞”也是教学内容中的重点;“歌舞小戏”在课堂讲授过程中以突出民间歌舞和戏曲、戏剧相结合的艺术特征为中心,让学生感受到民间歌舞且带有故事情节的戏剧化效果。
三、民间说唱
“说唱”也被称为“”曲艺”艺术。曲艺音乐带有一定的叙事性和抒情性,是集音乐、表演和文学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同样也是中国民间艺术的重要表现。其中常见的表演类型有:说唱同时进行、只唱不说或者只说不唱。说唱音乐一般按照曲种来进行划分,主要是根据我国不同的省份的地域特征进行讲解和归纳。大致可分为:琴书、鼓词、曲调、弹词、评书、快板快书、渔鼓道情、相声、时调小曲、牌子曲等。在课堂上以重点讲解欣赏以下地区的曲艺为代表:北京地区京韵大鼓、天津地区的时调、山西和山东地区的大鼓、东北地区的东北大鼓和二人转、陕北的道情、说书和曲子、甘肃地区的小曲和平弦、江浙一带的弹词、清曲以及琴书、福建地区的锦歌和评弹、河南省的坠子、江西省的评话和清音、广东广西地区的龙舟、渔鼓、四川和云贵地区的扬琴、竹琴以及花灯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曲种。
四、戏曲音乐
戏曲艺术在我国民间艺术文化中更为博大精深,它与印度的梵剧、古希腊的悲剧和戏剧一起被称为“世界三大古老的戏剧艺术”。它是从中国民间传统音乐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表演、音乐、武术、文学、舞台艺术、杂技等多种表演艺术相结合的综合艺术表现形式。在音乐艺术的教学中,首先学生需熟知我国的国粹“京剧”。共分为以下几个教学层次:在其表演形式上,分为生、旦、净、丑四大行当,每个行当还可以再分为许多类别,例如青衣、花旦、刀马旦、正净、文丑等等,每一种人物的性格特征都十分鲜明;其次是京剧的表演形式,分为文场和武场。文场通常是以民族管弦乐器为主,武场是以民族打击乐器为主;另外就是表现手段,分为唱、念、做、打,“唱、念”是诗歌化和音乐化的结合体,“做、打”是舞蹈化的表现形式。除此之外我国还有曲牌体戏曲音乐,以高腔和昆腔为主。例如昆曲、湘剧和川剧;其次是板腔体,以皮黄腔和梆子腔为主,例如:豫剧、晋剧以及秦腔;另外就是地方性剧种,例如陕西的碗碗腔、越剧、黄梅戏等等。当然也少不了少数民族的剧种,像藏剧、壮剧、侗戏等等。
五、民间器乐
可以分为独奏与合奏两种形式。我国历史文化悠久,最早出现的器乐可以追溯到距今8000年以前,在河南舞阳贾湖出土的骨笛共18支,可见在远古以前较原始的状态就已出现了音乐活动的痕迹。在教导学生学习中过民间乐器时,首先需要从历史的发展时期进行划分。1、夏商西周战国时期出现的编钟和磬,其中以1978年在湖北随县出土的曾侯乙墓“钟鼓”最为著名。2、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代表乐器有箜篌、羯鼓、手鼓、五弦琵琶、曲项琵琶等。3、隋唐五代时期,最具代表的变化是出现了奚琴和轧筝两种拉弦乐器。4、宋元明清时期,这个时期出现了更多的拉弦乐器,例如:京胡、板胡、二胡等,还有从中亚地区传来的早期管风琴“兴隆笙”。5、辛亥革命到建国前,这个时期国家备受苦难,人民流离失所,因此有些古代民间乐器不幸失传,尤其是古琴,几乎已经销声匿迹。但是出现了一位民间艺人“瞎子阿炳”,将二胡演奏技艺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6、建国以后,1949年新中国成立,国家开始大力发展民族音乐,因此民族乐器又出现了新的生机。许多音乐工作者开始奔赴各地搜集整理失散在各地的民族音乐的珍贵材料,使民族乐器再次得到了传承和发展。其次,还可以从器乐的演奏种类上引导学生区分,1、吹管乐器:唢呐、笛子、笙、埙、箫。2、拉弦乐器:京胡、二胡、坠胡、板胡和中胡。3、弹拨乐器:古筝、扬琴、古琴、阮。4、打击乐器:鼓、锣、镲、钹,梆子、木鱼等。
另一种常见的民间音乐类型是宗教音乐,它代表了中国的佛教和道教音乐。这两种宗教音乐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逢过年过节总离不开祈福祭祀等各种活动。在传诵经文和道义的同时,往往和宗教音乐相结合。因此在教导学生学习宗教音乐的课堂上,可结合“美学”的角度,儒家、道家等思想,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宗教音乐的艺术价值。
参考文献
[1]程天健 中国民族音乐概论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论文作者:宋雨晨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2月5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1/16
标签:民间论文; 音乐论文; 歌舞论文; 号子论文; 地区论文; 艺术论文; 宗教音乐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12月5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