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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个老提法,却是个新概念。其之所以新,是因为它是哲学意义上的新事物,代表着特定历史阶段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是因为它具有新的内涵和特征,可概括为5句话、20个字,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因为它也是一项新事业之开始,具有开拓和探索的属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复杂而又艰巨的过程,它需要有政府的组织引导、群众的主动参与、社会各方的积极支持;需要有工业的反哺和城市的带动,以及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导人和集聚。[1]它离不开理论指导,但更依赖于因地制宜的实践与探索。现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做些粗浅的探讨。
一、政府职能定位:主导与服务
毫无疑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民自己的事情,但绝不是农民自己可以解决的问题。占全国总人口80%以上的农民,虽然是个庞大的群体,但由于居住分散、内部组织结构松散等特点,反而成为事实上的弱势群体。回顾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几乎每次生产力的解放,都是自上而下推开的,而每次改革的成功,都因其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反应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并得到了积极的响应。当前尚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初期,尤其需要发挥政府强大的主导作用,把农民的自发行为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把农民群众心中蕴藏的热情和潜能激发出来,积极而又理性地引导组织农民建设自己的新家园。
(一)引领群众搞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
避免重蹈过去一些地方先发展、后规范,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首先,要做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发展控制规划。规划要体现超前性,但又不能超越所处的发展阶段;要统筹协调,而不能画地为牢,各自为战。其次,要在过去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新的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持规划的连续性和协调性。第三,要从区域经济的发展着眼,从经济社会发展内在关联性出发,进行规划,突破传统的区划分割与阻碍,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2]如浙江省近几年来通过撤乡并村,把原来的35000多个村子,减少到3万多个,从而使得公共资源的配置与利用更加节约,避免了由于“小而散”,造成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符合自己的发展模式才是最好的
新农村建设可以学习借鉴外地或国外的成功经验,但农村情况千差万别,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才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提出,人有不同的需求层次,同样,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群众,也会有相异的需求。比如贫困地区的群众面临着生存困难,可能急需要解决诸如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等基本生活问题;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可以先从改水、改厕、改灶、通电人手,解决农民最关心和最直接的事情;对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则可以起点高一点,步子大一点。[1-2]
要坚持走资源节约和内涵发展型的新农村建设之路。中国农村人口众多,而资源紧缺,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富裕的地方毕竟是少数,所以,从一开始就要提倡走资源节约型和内涵发展的路子。即使有些地方实现了城镇化,农民实现了市民化,可以集中居住,甚至盖高楼住别墅,让更多农民看到了希望,有了奔头,但也不宜过份鼓励和提倡,更应把宝贵的资金和有限的资源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公益性事业建设方面,尤其要防止以各种面目出现的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官僚主义,脱离所处的发展阶段,超越当地经济和环境的承受能力以及农民的可接受程度,搞政绩工程,盲目刮风或跟潮。
(三)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新村建设
发展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始终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关键,但改善农民人居条件和环境仍然是当务之急。在国家财政投入十分有限的条件下,要在短期内将我国涉及面广、居住分散、基础薄弱的320多万个自然村、近8亿多农民的人居环境完全改观,显然不太现实。[3]因此,我们的新村建设,既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绘画,也不是推倒重来,只能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发展。政府可以拿出一定的物资做引子,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利用好已有的房屋条件和设施,进行整治完善。在工作部署上,可选择有带动和示范作用的中心村,或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自然村做试点,起到“点着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要因势利导,尽快改善村容村貌,以增强人们建设新家园的热情和信心。
(四)公共产品需要政府提供,但并非都得由公共部门来生产
如果所有的公共产品都由政府提供,必然会加重政府的公共财政压力,甚至形成负债,同时还会助长基层“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形成腐败浪费等不良习气。必须运用市场机制,把花钱生产公共产品,变为花钱买公共服务。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或集团,参与搭建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同时要加强相应的监督管理,防止漫天要价或乱收费,以减轻农民负担。
(五)工程和项目是重点,但要抓实抓好
目前在农村实施各类工程和项目太多太滥,既有形式主义之嫌,又有跟风的味道。在新农村建设中,当然可以把工程作为重点,但一定要抓实抓好。在组织实施之前要做好充分地研究论证,制定相应的办法与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取得成效。项目也是一个重点,可以通过策划包装一批有社会经济效益和带动作用的好项目,以争取财政支持,积聚社会资源,汇集各方力量,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但是,工程和项目的建成,只是开始,后续的管理与维护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有些地方,政府投资文化设施,建起了高标准的图书馆、阅览室和活动室,但因缺乏最基本的运营维护经费,加之无专人管理,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把农民的精神家园,变成了黄、赌、毒的据点。因此,如何建是个问题,而建起来如何管理经营,发挥应有的效用,是更重要的问题。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未雨绸缪,既要有重点,又要切合实际,才有可能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1-3]
二、农民角色归位:主体与自主
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是主体。只有尊重他们的意愿与首创精神,激发出他们的热情与智慧,才能取得成功。但是,这需要有体制和机制的保障,也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环境氛围。
1.在新农村建设中,亟须转变基层政权组织职能,农民的事应让农民自己做主。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的思想观念与行为习惯仍然停留在过去,凡事喜欢代农民做主,帮农民思考,忙着让农民种这种那,越俎代庖,结果却是出力不讨好,群众产生抵触情绪,出现“政府号召就反对,干部进村无人理”的情况,加之有些村委会组织软弱涣散,未能较好地体现和代表农民群众的利益,缺乏号召力和战斗力,难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在加快转变乡镇职能过程中,精简机构与人员,只是改革的手段,而非目的本身。乡镇是“脚在农村、服务城里”的一级基层政权组织,似乎“催粮要款、刮宫流产”成了它的主要职责。国家取消农业税后,一方面,出现了人浮于事、无事可做的情况,加之收入来源少,自然产生了裁人减员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社会文化事业之发展等事,却无人愿做或无力去做,服务水平跟不上,出现人与事的错位。所以,问题不是要不要这级机构,而是如何转变其职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此外,还需要面对乡镇历史债务问题,它像一座潜伏的冰山,威胁着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行,如不及时研究化解,问题将会更加恶化,最终会浮出水面,成为新的不安定因素,但这需要做具体深入的分析和处置,绝非简单的“乡财县管”就可以万事大吉。
村民委员会是农民自治组织,现在到了该发挥其作用的时候了。在乡村政权向服务型政权转型过程中,农村治理将更多地依赖于民间权威,即农户之间的谈判、协商与合作。[4]如何尊重农民的意愿,把各项工作做好,江西赣州经验值得学习借鉴。他们成立了农民理事会,由村民自主推选那些有威望、有能力、公道正派的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和青年积极分子组成。通过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主教育、自主服务、自我监督,起到调查研究、梳理农民意见、具体决策等作用。农民理事会是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反映农民意愿的组织,体现了农民的事情农民做的精神。不过,从农村历史发展看,在农村治理中,宗族通常起着重要的作用,要防止和避免宗族势力的重新抬头,走向事情的反面;出现新的不公。因此,农村的民主化进程是个漫长的过程,决不能凭一时之热情,感情用事和草率行动。[5]
2.要积极发展民间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政府不能直接面对个人来化解他们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也不可能代替农民闯市场,或者参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谈判和博弈。而是要承认利益分化,尊重不同的具体利益,积极稳妥地发展民间中介组织,使其成为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和利益均衡的重要渠道。只有把分散的千家万户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才能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并与其它利益主体进行公平博弈;只有把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才有了对接的载体。要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改变过去依附于政府的状况,还其于民间、市场的社会本来面目。各级政府要从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中超脱出来,成为制定公平、公正社会运行游戏规则的主体。行政性行业协会应尽快摆脱行政依附关系,在机构、财务和人员等方面与政府部门脱钩,以更好地体现自发、自愿、自主的原则。新办协会要遵循资助办会之原则,应当由企业和有关单位自愿发起,让群众广泛参与。
3.最大限度地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民为主体,就得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意愿,就得帮助农民,提高其素质。要继承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把重塑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念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培训或交流等方式,使农民尽快接受新观念、新文化、新知识,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尊重农民意愿,就要维护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发言权。农民喜欢干什么,有的想先摘自来水,有的认为先修路,各个村、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不一样,必须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和决策权。[6]但是,尊重农民意愿,政府并非撒手不管,而是要“营造一个春天,让百花盛开”,最终形成社会信任、谅解和社会合作的和谐氛围。
三、宏观调控:要素的导入
(一)资金的导入
资金是焕发农村生机与活力的血液。建设新农村,投入是关键,需要有大量的“血液”供给,以尽快改善农村长期“贫血”和“营养不良”的状况。
首先要“财政输血”。近几年在解决“三农”问题中,财政已走向前台。而且,对于“三农”的支持也在逐年加大。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总量仍然较低,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并未彻底改观。今后需要继续增加对“三农”的支出比重,重点应投入到农业生产领域和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之中。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作用,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需要研究探索补贴的方式和渠道,改变过去直接补贴的办法,以提高资金效益。财政对于“三农”的投入,也需要有宏观上的统筹协调,而不能由各部门自行其是,防止和避免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造成多头分散投入和“撒胡椒面”的现象。在微观上,也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去干,需要引导吸纳其它资金,集中力量干大事,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用。
其次是金融对接。中国农民有节俭的美德,总是舍不得花钱或不敢花钱,有攒钱储蓄的倾向。然而,农民每年的存款却只有48%用于农村,52%的存款流向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据统计估算,占全国 80%的农民贷款只占总量的6%,出现了富的愈有,穷的愈少的“马太效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没有金融的支持,必须通过金融机制创新,尽快改善这种“抽吸式”的资金流向方式。银行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则和利益,与农村的经济社会组织结构和经济运行特点难以对接。有的地方为了解决农民的贷款难问题,曾采取政府担保小额贷款等方式满足农业发展生产之需,但这毕竟只是权宜变通之计,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金融机构正视现实,创新方式,适应农村这个广阔而又分散的大市场。应当把农民的存款贡献,主要用于“三农”上,尽快缩小存贷“剪刀差”,以推动新农村建设。
第三是社会融资。解决农村融资问题,还需要面向市场,多管齐下。既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把农民分散的资金和资源组织起来。也可以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牵线,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各种形式的帮扶队子。同时,还要发挥农村在土地、劳力资源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面向城市或发达地区招商引资,以缓解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二)人才的支援
农村的硬件比较落后,更需要软件建设。新农村建设,需要大批的劳动力和各类实用技术人才。例如有的地方建起了卫生院,却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使良好的医疗设施和先进设备难以发挥作用。许多病人由于得不到及时救治,或者小病大治,而重新返贫。要让实用技术人才到农村去,从根本上扭转目前人才的流向,必须多管齐下。首先,要通过政策杠杆,让人才支援偏远落后地方。可以在福利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吸引初中级人才,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如浙江等地制定相关规定,要求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等方面人才支援农村;实行定向招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结业后要求到农村去;采用“地方粮票”留住农村人才等方法,也可以有效地缓解人才供需矛盾。其次,鼓励创办面向农村的县级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当地急需的实用型人才,引导农民立足农村创业致富。此外,搞好农民培训和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通过短期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适应能力,通过“走出去,再回来”的形式,把外面的先进观念、管理经验以及现代科技文化和资金带回来,增加农村发展的内动力,逐步形成一边是大中专毕业生和经过培训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有序流动,一边是城市的各类人才到农村经受锻炼或创业发展的双向互动格局,尽快改善新农村建设中人才短缺状况以及城乡和谐发展问题。
(三)科技文化嫁接
思维决定命运,文化影响观念。在不同的地域诞生的农村文化、道德观念与行为习惯,往往带有明显的区域特征,并具有顽强的传延能力。它需要现代文化的洗礼,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放意识的嫁接,以焕发新的活力。[5]通过人才的流动,把先进的文化与现代科技引向农村;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真正把农民急需要的科技知识与现代文化送到乡下,不搞形式主义;通过商贸流通、产业联系等渠道,把现代市场观念向农村传播;建设好农村文化站、图书馆、阅览室,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把偏远的农村与外面世界紧紧联系起来,提高其文化生活和科技水平。要让先进文化、现代文明占领广大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焕发农村文化自身活力。
四、检验标准:要让农民有幸福感
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让农民有幸福感,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为此,需要从长远发展着眼,从整体上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7]
(一)经济收入方面
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区域之间相差悬殊,没有可比性,而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静态指标,难以准确反映出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和成效以及城乡收入差距。需要增加相对动态比较指标,即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可支配收入,与当地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比的差距指标,以体现出城乡发展的和谐度。
(二)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水平
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不仅要有绝对的总量,更要有相对比例,即投入到卫生、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人均费用,以及在硬件设施和用于吸引和改善人才待遇等软件方面的投入指标。
(三)集体组织化程度
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其经济水平与组织化程度成正相关。从过去经验看,农村收入高的富人,往往是那些在转制过程中的干部或其它受益者。只有让普通老百姓参与和受益,才符合共同富裕的精神。因此要有反映中介组织的发展和体现集体化程度的指标。[8]
(四)社会保障水平
农民有了保障,才能解除后顾之忧,有钱才敢花,扩大内需才有了前提,才可以减少对自身未来的焦虑,焕发出巨大的精神力量,从事当前的建设与发展。[5,8]然而,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历史欠账较多,涉及面较广,需要由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共同努力,必需增加这方面的考核指标。
(五)农民对生活的感知度
新农村建设要让农民有幸福感。这其实是个很高的要求,但又不能忽略和回避。需要精心设计,以反映农民对于自己生产和生活的感受综合指标。
总之,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便于准确地感知和把握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状态,以引导新农村建设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