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统农业区粮田适度经营的探讨江乡乡是江湘乡的第一大粮食生产乡_农业发展论文

传统农区粮田适度规模经营探讨——对江南产粮第一乡蒋巷乡的调查和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粮田论文,江南论文,传统论文,规模论文,农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在非农业欠发达、农业剩余劳动力尚未大量转移的传统农区,能否推行粮田适度规模经营,这是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富有江南产粮第一乡美誉的江西省南昌县蒋巷乡,在推行粮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的实践卓有成效,为经济欠发达的传统农区如何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有益的启示。

一、蒋巷乡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的形成和发展

蒋巷乡有耕地10.44万亩,水面3.05万亩,人口68120人。丰富的水土资源使这里成了闻名的鱼米之乡。1995年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粮食产量仍然达到9313.5万公斤,提供商品粮6252万公斤,是我国江南目前产粮卖粮最多的乡。1995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达50082万元(1990年不变价),其中工业总产值占69%;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79%;农民人均纯收入1650元,略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数,是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改革至今,蒋巷乡粮食生产之所以能够保持稳产、高产的势头,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能够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对生产关系进行调整,尤其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针对阻碍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是土地经营规模过小且分散、种粮比较利益低下的问题,大胆地进行了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就蒋巷乡而言,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一个由自发到自觉,由封闭到开放,由随意无序到规范有序的过程:

1.自发阶段。改革之初,蒋巷乡也实行了以“均田制”为特征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但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分工分业的发展势头越来越明显地显现出来:种田能手希望扩大粮田经营规模,实现规模效益;能工巧匠则把致富的重心放在多种经营上;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因收益高而不想种田等等,于是,在一些村就开始了承包地在农户之间的自发流转。但转包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

2.组织介入和引导阶段。1984年,全国性的“卖粮难”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不少农民调整了生产结构,把主要精力转向发展多种经营以及家庭副业或外出打工,不愿种田的人比以前骤然增多,转让出来的耕地面积也越来越大,这一现象引起了乡村两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使转包出来的土地集中到经验丰富的种田能手手中,80年代中后期,一些村或村民小组开始介入转包过程,成立了土地转包的中介机构,具体办法是:根据群众自愿原则,由村、组的社区组织进行协调,使转包和接包的土地数量达到平衡,以杜绝土地的撂荒现象。这一时期,土地转包基本上还是在本村范围内流动,一些村还开始实行“两田制”试点,粮田规模经营的范围逐步扩大,转包期限也相对延长和稳定,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有所加强。

3.稳步推进阶段。80年代末期以来,经各村群众的反复实践,“两田制”的模式得到了较广泛的推广并最终得以确立。全乡在具体实施上,以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为基本原则,将耕地划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两部分(口粮田约占30%,责任田占70%,并相对集中,连片划分),在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下,实行承包者与经营者跨地域的双向选择,促使土地、劳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优化组合,为适度规模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这一时期,乡政府的扶持政策逐步完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粮田使用权的流转也以合同形式确定,逐步纳入了法制化、市场化的轨道。

总体上看,这些年来蒋巷乡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基本上处于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之中,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至1995年,全乡承包耕地30亩以上的农户406户,承包面积近20000亩,也就是说,占总户数不到3%的农户承包了全乡近20%的耕地。其中,承包50亩以上的农户86户,100亩以上的农户26户。1996年粮田规模经营又有新的发展,承包30亩以上的有近千户,有的大户已开始向家庭农场的方向发展,实行企业化经营。从种粮大户投入的要素结构看,也有很大变化,资本投入的比重逐步增加,劳动投入的比重相对减少,表明资金和技术的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

二、主要成效

1.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蒋巷乡的粮田规模经营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民的纯收入。据调查,1995年全乡承包50亩以上的86户种粮大户,人均提供的商品粮达到7900公斤(包括雇工因素),相当于全乡人均提供商品粮的7倍,商品率达90%,比全乡粮食商品率67%高出23个百分点,种粮大户的人均纯收入比全乡平均高70%以上。这表明,从农户微观的角度分析,资源配置是有效的。

2.发挥了能人的作用,提高了经营水平。在传统农区,能人因素的作用是第一位的,据调查,愿意转出土地和愿意多耕种土地的农民,往往都是有一技之长的能人,这些人约占总人口数的10%左右。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善经营者创造了土地相对集中的条件,使他们能在更大的空间范围施展才华。许多种田大户也是推广先进技术的重点户,通过能人效应的扩散,提高了全乡科学种田水平。

3.促进了种植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为农业生产朝着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耕地少、种植业劳动力过剩是传统农区一个突出矛盾。农地使用权的流转,在造就一批种粮大户的同时,从事多种经营的专业户也脱颖而出。据了解,蒋巷乡目前有种田专业户1540户,养殖专业户已发展到了3178户,股份合作及私营企业2587个,各类专业户、重点户约占全乡总农户的1/2,开始改变过去那种“家家都种田,户户小而全”的小农经济格局。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不仅提高了粮食的比较利益,而且也为有经验、懂技术的种养能手搞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4.推动了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物质技术装备的改造。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冲破了耕地小而散的格局,为改善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提供了场所和载体。近年来,蒋巷乡村集体组织、有关部门和种田大户自身为了生产之需都增强了对农田基础设施、农业机械等方面的投入,推动着该地区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从乡政府来讲,针对该地滨临江湖,地势低洼,能否及时抽水排涝成了粮食增产的关键等情况,乡里就把改善排灌设施作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如今,全乡已建成了15个电排站,统一安排全乡的灌水、排水,保证了旱涝保收,使千余亩一季稻田改成了双季稻田,扩大了播种面积,挖掘了土地潜力。从农户来讲,种田大户普遍拥有手扶拖拉机、柴油机、脱粒机、整耕机、抽水机等设备,对提高劳动生产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标志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欠发达地区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问题

从发达地区的实践经验看,土地规模的扩大,必须以农业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为条件。目前,理论界一般都将6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60%以上的收入来自非农产业,作为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也许这对发达地区来说是正确的。但是,中国地域辽阔,各地条件不同,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的起步条件,没有也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蒋巷乡的成功实践走出了一条在农村非农产业欠发达、农业剩余劳动力尚未大量转移情况下,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子,为广大传统农区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调查表明,蒋巷乡土地规模经营的是在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都处于稳步发展情况下出现的,其土地的流转集中是在农民继续拥有承包权的前提下让渡使用权来实现的,是以承包权与使用权的进一步分离为条件的。从实质上讲,它是土地制度创新的产物,是广大农户在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自愿选择。在这一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现象是:多数转包土地的农户并未摆脱对土地的依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形成后也没有产生对农业劳动力的强烈排斥,这一点从蒋巷乡近年来农村劳动力结构的特征得到印证。“八五”期间,蒋巷乡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很快,然而该乡农业劳动力始终占到总劳动力的80%左右。这就说明,非农产业欠发达的传统农区,在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上并非无所作为,更不是不能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根据蒋巷乡的具体情况分析,我们认为,欠发达地区实行规模经营的基本条件主要有以下四个:①有相对丰富的土地资源。蒋巷乡人均耕地面积1.62亩,比沿海发达地区多一倍以上,相对丰富的土地资源,提供了土地规模经营的物质条件。②多种经营要有充分的发展。蒋巷乡之所以能够顺利地推行粮田适度规模经营,与其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密不可分。1995年与1990年相比,全乡生猪出栏增长1.8倍,水产品产量增长1.4倍。1995年该乡多种经营产值比粮食高出82%,多种经营本身也要求实行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粮田规模经营的发展,两者之间有着相辅相承的关系。③要妥善地解决好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保障的矛盾。在现阶段,欠发达地区的农民仍然普遍把土地作为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土地还承担着社会保障的职能,在经济结构还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他们不会自愿放弃土地的承包权,更不愿意与土地脱离关系。为了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蒋巷乡从80年代中期开始采取“两田制”办法,即划出1/3的耕地作为口粮田,按人口平均分配,每人约0.6亩,其余2/3的耕地作为责任田,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招标承包。据我们调查和分析,按江西省的生产水平,只要每人有0.4亩的耕地,就可以解决口粮、承担社会保障的责任。因此,江西粮食主产区一般都具有推行适度规模经营的客观条件。④有发育比较充分、管理运作比较规范的土地二级市场,使其形成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实现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从调查中发现,蒋巷乡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效率是较高的。

四、关于规模经营的“适度”问题

所谓规模经营,其直观含义是企业由于扩大规模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如果由于规模扩大使生产要素聚合效应的激发而取得的增长率,明显高于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率,那么就可以带来规模效益或称之为规模经济。反之,则会导致规模报酬递减,或称之为“规模不经济”。

至于“适度”问题,就是一个更复杂的经济学概念。我们对“适度”的理解是:首先,在时间观念上,“适度”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即“适度”是动态性的;其次,在空间观念上,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适度规模,“适度”表现了严格的地域性。“适度”的时空观念是普遍存在的,因为决定规模经营的因素是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的丰裕程度、机械化水平、人的素质等,这些因素会随着时间和地域的变化而变化,这种“适度”的定性决策是不难作出的。作出“适度”的定量决策则比较复杂,因为衡量“适度”的指标不是一个单项指标,而是一组指标,有些指标是相互矛盾的,所谓“适度”就是在这一组指标中求出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利用1994年蒋巷乡的资料作出具体分析。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在这一组指标体系中,至关重要的是单位面积产量和人均纯收入。在土地资源既定的条件下,单产是构成总产的最重要因素。由于我国耕地资源稀缺,国家追求的宏观目标是主要依靠提高单产来增加总产,以确保粮食的有效供给。而种粮大户作为微观决策者,一般是以纯收入最大化为目标的。因此,他们追求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但从表中显示,规模扩大往往导致单产下降,即单产和纯收入这两个指标存在一定的矛盾,这一对矛盾的实质是宏观和微观的矛盾。在不同规模的分组统计中,第1组为30—50亩,单产最高,接近全乡的平均值,纯收入也比全乡平均数高52%,规模依次扩大的2、3、4各组中,在相关的几个指标中,劳动生产率、商品率和人均纯收入虽然有较大的提高,但单产明显下降。第2组因雇工少,家庭劳动力投入比重大,成本低,所以纯收入比3、4组高。据实地调查,承包50亩以上的农户,由于自身的劳动力不足,为不使成本大幅度上升,又不愿多雇工,栽插和田间管理经常延误季节,也很难精耕细作,是导致单产下降的重要原因。在第5组承包110亩以上农户中,劳动生产率、商品率、人均纯收入最高。这一组共9户,平均承包面积162亩,其中两户为200亩以上,实际上成了家庭农场。这一组的经营特点是资本品(化肥、农药、机械、电力等)投入的比例明显提高,劳动投入比重下降,他们拥有比较配套的设备,而且在更大程度上重视科技投入,他们往往率先使用先进技术(如抛秧、旱床育秧技术),其经营方式明显地表现由劳动密集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的趋势,因此,这一组的单产比3、4组高。

用资本品替代劳动投入,必须考虑到它的边际效益。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小的农户倾向于在劳动的边际产品价值之下更多地使用劳动来提高产量;规模较大的农户倾向于用更多的资本品投入替代劳动投入,但必须在要素的边际产出与边际成本之间平衡。规模的扩大虽然有利于降低要素投入成本,但如果降低了单产,就要受到土地供求的制约,经营规模就不能任意扩大。

根据以上分析,规模适度问题的集中点,就归结为土地承包规模、单位面积产量、人均纯收入这三个指标的相互关系中,只要给出单产和人均收入权重,用数学方法便不难求出它的适度点。这个适度点应当是在不降低单产或不明显降低单产水平、农民又因为纯收入增加而有从事粮田规模经营积极性的条件下,土地经营规模的最佳数量。在这里,我们主张单产权重高于纯收入,在这个前提下实现宏观和微观目标的有机结合。从上表分组统计中,我们认为,目前对大多数农户来讲,承包30—50亩的规模是比较适度的,如果机械化水平和科技水平有所提高,适度点也可上移,但以不明显降低单产为前提。

五、基层政府的作用及启示

蒋巷乡粮食生产长期保持稳产高产,粮农收入不断增长,其基本经验是他们看准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必须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因此,基层乡政府和村社区组织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主要包括:

1.在土地一级市场,社区土地所有者通过与农户签定承包合同,依法行使所有权管理,并积极发挥土地二级市场的中介作用,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机制的形成。

2.制定优惠政策,为种粮大户在资金、技术、生产资料诸方面提供多种有效服务,并会同物价、粮食部门对粮食收购实行保护价,尽可能化解市场风险;实行“以工补农”政策,调节粮农和从事非农产业者的比较收益。

3.动员和组织群众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直接进行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开发,为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由于蒋巷乡的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对农业“两个飞跃”的认识明确,在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而蒋巷乡的粮田适度规模经营获得了稳步发展,同时,他们的实践也为经济欠发达的传统农区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蒋巷乡的实践表明,在传统农区,即使非农产业不很发达,但如果多种经营能够获得较为充分的发展,这样的欠发达地区也还是有条件稳步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的。当前政策的着力点关键要放在创造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的环境和条件上。

蒋巷乡的实践还表明,基层乡政府及村级社区组织对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形成起着重大的作用,其着力点应放在提供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体系上。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并不是都要经历自发阶段,它作为历史已成为过去,任其自流将会错失改革良机。只有尊重规律,积极引导,稳步推进,才能促进农业实现第二次飞跃的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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