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开放资本市场 走出企业资金困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本市场论文,困境论文,资金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资金是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决定性要素。资金的状况(性质、功能、数量、结构、运行态势等)直接制约着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许多反差现象,从深层关系上看,都与经济运行中的资金状况直接相关。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金融改革。“改革”同时也是“开放”。十几年来,打破“部门封锁”“地区封锁”和“市场封锁”格局,实现经济的对内开放,一直是我们改革的一个基本取向。为了缓解经济运行中的资金困境,使中国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中国市场上至少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条件,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对内开放资本市场,势在必行。
一、反差现象之一:资金的紧缺与宽松
1993年7月以后,随着整顿金融秩序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实施,在微观经济层面,“资金紧缺”的呼声不断增高。企业停产和亏损的数量大量增加、“三角债”问题加重、产品库存增多等现象似乎确证了“资金紧缺”。在表1中,1993~1995年的3年间,各项贷款总额实际增长率分别为11.9%、2.2%和8.7%,明显低于同期的GDP增长率;固定资产贷款数量的实际增长率,虽然在1993和1994两年中都高于GDP的增长率,但这从另一角度说明了企业流动资金的紧张状况,1995年固定资产贷款数量的增长率比1994年下降了23个百分点,落到GDP增长率之下。从这些数字看,企业资金的确是紧缺的。
表11992~1995年的全国金融机构信贷规模 单位:亿元人民币
注1:“实际增长率”是指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货币投放量的增长率。
注2:本表资料来源于《1996中国金融展望》和《中国统计年鉴》1995。
但另一方面,无论从货币投放量看还是从社会资金的增量和流量看,资金不但不紧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显得宽松。从货币投放量上说,1992~1995年4年间,货币投放量不仅没有减少而且有所增加。在表2中,虽然M[,0]和M[,1]的增长和实际增长率在1993年以后逐年下降,但与经济建设和企业经营直接相关的货币指标M[,2]的实际增长率却逐年上升,超过了当年的经济增长率。因此,从金融宏观面说,资金并不紧张。1995年全国金融机构存差高达3468亿元,更是说明银行等金融机构并非无款可贷,经济运行中的资金并不紧缺。其次,从全国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情况看,在表3中,除企业存款在1993年低于GDP增长率外,各项存款总额、企业存款和城乡储蓄存款都明显高于GDP的增长率,因此,社会资金不缺。再次,从资本市场的资金状况看,在发行市场上,1993年至1996年6月,累计发行国债4585亿元(其中,1995年发行了1510.81亿元,1996年前6个月发行了1556.07亿元),社会认购踊跃,发行进程相当顺利。A股发行,每只股票的申购资金都大大超过股票发行价格总额,其中,华银电力和韶能股份分别以850多亿元和1100多亿元申购资金量创下了单只股票申购资金最高量;1992年来,A股发行(包括送配股)使股份有限公司得到了1850亿元的资金[①a]。在交易市场上,1996年前8个月,沪深证交所累计交易额达17983.3亿元,其中,股票成交7887.3亿元,国债成交8570.9亿元[②a],若加上其它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则资金数量更大。最后从企业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比例看,在表4中,5000户工业生产企业的货币资金比例(货币资金占流动资金的比例),1995和1996两年的6月底均高于1994年6月,1995年12月底也高于1994年12月。这说明企业资金中灵活程度最高的部分——货币资金在增加,企业资金运行逐步宽松。因此,资金并不紧缺。
表4 5000户工业生产企业货币资金与流动资产的比例 单位:亿元人民币
注1:本表根据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整理。
微观层面上的资金紧缺与宏观层面上的资金宽松的反差,说明了简单地讨论企业资金是紧还是松,很难说清问题,也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所以,要作更加具体细致的分析研究。
二、反差现象之二:经济的周期调整和长期发展
几十年来,经济增长的大起大落、周期波动,一直制约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尽管我们不断地强调,要重视长期发展、长期行为和长期利益,要优化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要“科技兴国”、促进技术进步、努力缩小与世界发达国家的科技差距等等,但现实经济活动中的情况并不如此。第一,追求短期利益的短期行为始终未得到根本克服,每当宏观经济形势好转、银根松动时,“急于求成”“急功近利”“一哄而上”等现象就再次“复发”,并迅速演变为全国性的“经济过热”;第二,资源配置不合理、产业结构失调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基础产业的“瓶颈”仍然严重制约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地区间产业同构问题仍严重存在;第三,企业技术进步主要是通过进口设备和工艺来达到的状况并无根本改变,真正由我们自己开发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相当有限,远不具有改造从而提高整个国民经济技术水平的能力和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争得优势地位的能力;第四,企业追求规模扩张的“投资冲动”仍未克服,经济效益持续下滑(百元资金利税率,1980年为24.8%,1989年下降到17.2%,1995年又下降到8.29%)。
80年代,我们曾用政府财政投资条件下企业的预算约束软化来解释“数量扩张”“投资冲动”,认为实行“投改贷”“拨改贷”能够抑制这类扩张冲动,使企业预算约束硬化。然而,十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信贷投资不仅未能解决原有的问题,而且引发了新的问题,其中,最严重的现象是通货膨胀。
信贷投资,从两个方面导致了经济发展的大起大落:其一,还本付息是信贷资金的基本特征。在信贷投资下,企业要按期付息还本,首选投资只能是“短、平、快”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和银行也常常从是否具有还本付息能力来考虑项目的审批。由于在市场拓宽中,发现这类项目的机会相当有限,所以,一旦一个企业上了这类项目,其它企业立即“一哄而上”。微观运行的短期化,不可避免地将国民经济发展拉入了短期化运行轨道。其二,信贷资金通过货币乘数效应,具有创造货币的功能。由此,在实行信贷投资中,信贷资金在满足“投资饥渴”的同时,引发了投资规模膨胀,又通过对投资品的需求膨胀,引发通货膨胀。为了保证经济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必须压缩投资需求、抑制通胀,由此,经济运行进入“紧缩”时期;通过货币乘数效应,信贷紧缩有着倍加的紧缩力度,高负债企业尤其是生产投资品的企业无力随资金和市场的“双紧”,由此,生产下降、亏损增多、经济增长率降低等迅速发生,为了避免引发社会问题,只好再次放松银根,新一轮的膨胀顺此起步。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指出,固定资产的全面更新、新技术的采用,是资本主义摆脱经济危机走向经济高涨的物资基础,也是资本主义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强制性机制。80年代初期,我们再三强调,传统计划经济中的多次经济调整未能有效地解决经济结构问题和复制“古董”问题,但改革开放以来的多次经济调整,仍然没有真正解决经济高涨的物资基础问题,每次经济的新起步几乎在原有的技术基础、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状态上展开。其中一个关键性制约因素是,信贷资金为其性质所决定,不可能是大规模更新技术和固定资产的基本资金,也不可能是保障企业组织结构从而产业结构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基本资金。
信贷投资存在着种种弊端,已不需多言。问题在于,国民经济发展和各种经济调整,以大量的资金投入为“第一推动力”。若改变信贷投资,在目前条件下,有否其它资金可“填平”由此形成的资金“空洞”;同时,这种资金应能克服上述反差,有利于理顺经济运行关系和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反差现象之三:国民财富流失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民财富是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所拥有的有形及无形财富的总和。国民财富流失,是指一个国家的财富在转让给国外(或境外)机构中,由于交易条件不公平不合理,通过价格差额所造成的财富损失的现象。对我国来说,国民财富的流失,既包括国有资产的流失,也包括非国有资产的流失;既包括现有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流失,也包括诸如企业技术开发潜力、人才潜力、资源开发潜力、产品发展潜力、市场潜力等未来财富的流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政策实行,非国有经济迅速成长。80年代后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呼声不断高涨,为此,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1992年以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更加重视,不仅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和登记,而且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授权、使用、转让、处分及保值增值状况的监管,制订了一系列监管制度,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监管体系。但同一时期,国民财富流失现象大大增加,我们对此既缺乏应有的关心和重视,又缺乏必要的防范措施和监管体系。
国民财富流失的现象形态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典型的表现有下述几种:
第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1994年7月以前,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为当时的政策规定和其它条件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基本都有法人股。这些法人股历经几年,一直处于不可流通交易状态,而法人股的持有机构因资金紧张、经营变化、制度变动(尤其是《公司法》实施后,几千家定向募集公司失去了应有的法律地位,其未来走向不清)及其它原因已不愿继续持股,急于售股收资。在这种条件下,一些外商选择绩优公司或有发展前景的公司,以极低的价格(甚至低于股票面值)收购其法人股,达到控股地位或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地位。
第二,收购效益较低的企业。进入90年代以后,一些外商认为,直接投资办厂,一切从零开始,不利于最充分地利用中国的资源来满足其效率和利益的要求;为此,改变了过去的习惯做法,采取以收购中国企业为投资起点的新策略。在收购中,他们常常利用资金优势和其它手段,迫使(或诱使)被收购的中国企业及有关主管部门在资产价格上作出让步,以低于净资产(甚至低于土地使用出让费)的价格收购中国企业。
第三,投资入股于基础产业的项目建设。基础产业长期来一直是我国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八五”期间,全国各地上了一大批基础产业建设项目,资金供给缺口相当大。一些外商借此机会,以投资入股为名,提出了一系列苛刻的条件,如保证其每年15%以上的基本收益、入股价格的优惠、由其决定建设项目的招标、收费权和管理权的控制等(在有些场合甚至提出,以大大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水准,出让高速公路沿线的几千亩乃至上万亩土地,以补偿其投资入股的“损失”);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迫于资金压力,在与外商讨价还价后,只得作出某些让步。
第四,收购中国公司的名牌。在几十年的生产经营中,我国一些企业的产品品牌、技术工艺、企业名称等,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也有很强的竞争力。一些外商看清了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认为要打开这个市场,与其靠自己的力量逐步渗透,不如借有中国企业已有的实力和市场,迅速占领制高点。为此,他们选择的策略是:低价收购中国名牌公司的股份、品牌或专门技术,利用其技术工艺、人员素质、设备能力和市场影响,改变其产品名称(将中国品牌改为外商品牌),占领中国市场。一个历经十几年乃至几十年、靠多少人辛勤努力、占有几亿元乃至几十亿元市场销售额的名牌,或在合资中流失(合资时,品牌未作评估),或仅以几千万元或一二亿元的价码被外商收购[①b]。
抬高进口品价格、压低出口价格,也是国民财富流失的重要方式。与这种方式相比,上述几种方式的严重性在于,股权收购、投资入股和名牌收购具有永久性意义。一些外国经济学家和实业家认为,仅靠传统的方式要迅速地占领中国市场几乎是不可能的,利用中国企业的资金短缺,采用股权投资(包括收购股份)是最佳战略的选择,它能够保证外商在中国市场上的永久性利益;即便按照国际市场的价格水平,收购中国企业的股份和品牌,也是十分便宜有利的,更不用说大大低于中国的价格及其它“优惠”了。我国经济学家也指出,中国企业的股权出让,“等于把我们的权益送给人家了,而且这是一次性的,长期永久的。所以这种事情要注意”[②b]。
90年代以来,以股权收购、投资入股、收购名牌等方式导致国民财富流失的现象所以大量发生,一个重要机制是:一方面,我国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快速展开,投资环境和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大大消解了外商对政策变动及其它因素的顾虑;而以股份制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又为他们的投资活动提供了更加广泛的渠道。另一方面,我国企业的资金来源相当狭窄,相当困难。1992~1995年,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资金利税率仅有9.7%、10.64%、9.77%和8.01%,资金利润率仅达2%左右,而银行1年期贷款法定利率高达10.98%,在这种条件下,利用贷款直接意味着经营亏损,但企业对银行的信贷仍十分饥渴并不遗余力地争取。既然从国内金融系统中获得资金困难重重,利用外资既能摆脱这种资金困境又可享受种种政策优惠,那么,对有条件的企业来说,与其自己“苦撑”“苦熬”,不如让外商介入。从理论上说,股权、名牌及其它资产的正常市场转让是无可厚非的。但利用中国企业的资金紧缺,“乘人之危”压低价格,进行这种收购投资,对外商是利益所在,对中国则是国民财富的流失。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权益、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积极重要的。国有资产流失主要侧重于国内各种经济成分之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主要从这个角度着手。如果说国有资产流失意味着其它经济成分的资产增加,国民经济资产总量并没因此而减少的话,那么,国民财富(不论是国有资产还是非国有资产)的流失,就直接是国民经济资产总量的减少(不仅是现期资产总量的减少,而且是远期甚至永久性的资产总量减少)。
防止国民财富流失,必须解决企业的营运资金问题,解决中国企业相互间股权收购、投资入股和名牌收购中的资金问题,使中国企业在中国市场上至少有一个与外商平等竞争的资金条件。由此再次提出企业的资金从哪来?或者说,企业如何走出资金困境?
四、理论思考:经济运行中的资金紧缺实质和资本金性状
在经济运行中,资金有着不同的性质和状态。从企业角度看,资金可分为资本金和负债金;从金融市场角度看,资金可分为货币性资金和资本性资金;从期限角度看,资金可分为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从资金来源角度看,资金可分为原始资金和派生资金,等等。不同性质的资金,有着不同的规定性,也就有着不同的机制和运行态势。
在我国经济运行中,从宏观上看,由于城乡居民把消费剩余的货币大量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掌握着绝大部分流量资金,中央银行拥有比较充分的调节资金流量、平衡货币供应量的权力和能力,所以,短期资金、货币性资金在一般情况下不缺;由于城乡居民每年有着几千亿元乃至上万亿元的消费剩余资金,政府财政每年也有几千亿元的收入,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又有比较充分的创造货币的能力,所以,原始资金和派生资金在通常情况下也不缺。从微观上看,由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已高达70%以上,流动资金的95%以上来自负债;由于企业间的“三角债”已相当严重,债务规模巨大,所以,企业的债务性资金不缺。对宏观来说,真正紧缺的是资本性资金和长期性资金;对微观经济来说,真正紧缺的是资本金和长期性资金。
资本性资金和长期性资金,是同一资金的两种称呼。它主要由长期投资资金即资本金、长期信贷资金、长期债券(国债、企业债等)资金等构成。
在实行间接金融为主和计划信贷的条件下,长期信贷资金的投放规模由政府的宏观调控部门决定,按照计划要求实施。每当需要推动经济快速增长时,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规模增大,提高长期信贷资金的增长幅度;每当需要紧缩经济、抑制通胀和“经济过热”时,就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降低长期信贷资金的增长幅度。因此,对宏观经济来说,不存在长期信贷资金紧缺的问题。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降低长期信贷资金的增长幅度,必然导致微观经济运行感到长期信贷资金的紧缺,但这正是宏观调控所要求的(同时,也反映了微观经济对信贷资金的依赖性和依赖程度。这种依赖性,将严重制约经济紧缩期内企业组织结构从而产业结构的调整)。
长期债券资金流到债务人手中后,最终形成消费和生产投资资金。由于各种有价证券的发行实行计划规模控制,国债资金真正转化为投资资金的数量极其有限(1993~1995年的3年国债发行量比前3年增加了2252.95亿元,而国家预算内投资只增加了519.69亿元),企业债券的发行量相当少(每年几十亿元至一百亿元),因此,不论对宏观经济还是对微观经济来说,长期债券资金都无所谓紧缺。
资本金由投资者提供。能够提供原始投资的主体,在一个封闭经济中,只有政府和居民。企业及其它社会机构所进行的投资,是派生投资[①c]。80年代以来,国家预算内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从23.15%(1982年)下降到3.10%(1995年);城乡居民消费剩余的货币绝大部分通过储蓄存款转化为信贷资金,或通过国债、企业债转化为债券资金;真正能够形成资本金的资金,只有企业的税后利润(1995年为1635亿元)中用于积累的部分,城乡居民购买股票、投资基金证券和其它个人投资的部分,以及其它资金。每年形成资本金的资金实际上不足2000亿元,这些数量相对于每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995年为20019亿元)和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995年为10898亿元)来说,不论从宏观还是从微观看,都确定太少了。因此,所谓资金紧缺,说到底,是资本金的紧缺。
资本金属微观经济范畴,但在我国这样一个由政府主导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环境中,它同时具有宏观经济意义。
第一,资本金是企业营运的基础性资金,是企业承担负债的担保性资金。资本金是否充足,不仅直接关系着企业最基本的经营规模能否正常运转,而且直接关系着企业是否具有最基本的信用能力,并由此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信用关系是否稳定。90年代以来,我国企业间“三角债”的大量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大量贷款难以收回,究其深层原因,资本金的紧缺是一根本因素。破产,实际上破的是企业的资本金财产。在无资本金或资本金严重缺乏的条件下,企业事实上无产可破。这样,维护市场商业信用关系和金融信用关系的最后一道强制性防线不起作用,信用秩序从而市场经济本身的成长也就很难正常化。
第二,资本金是归企业永久性使用的资金,只要企业不解散、不缩小营运规模,投资者就不能从企业中抽回资本金。资本金是否充足,不仅直接关系着企业经营行为是否具有长期性、能否从市场的未来需要考虑技术开发、设备更新、产品调整和市场开拓等,而且直接关系着企业是否具有资产重组从而企业组织规模重组的能力。马克思所讲的经济危机中的固定资产更新,以企业资本金和资产重组为基本条件。在我国现实中一个债台高筑的企业不可能具有收购另一个高负债企业的能力,两个高负债企业的合并常常导致“差的未转好而好的被拖垮”的结局。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企业购并、收购兼并方绝大多数是上市公司或其它资本充足的企业;通过上报购并方案,争取贷款来实现企业购并的案例几乎没有。我国正进入企业规模调整的关键时期,规模经济正在发挥其竞争优势。在这一背景下,企业能否拥有充足的资本金,能否拓展其长期行为,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着根本性意义。
第三,资本金是企业可自主支配使用的资金,它本身不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限制,也不受政府部门及计划要求的限制。马克思曾指出,市场竞争,一方面是同一产业部门内的商品竞争,另一方面是不同产业部门间的资本竞争[①d]。在现代科技发展中,相当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业不是由原有产业部门创造或提供的,常常是多学科多部门技术工艺的综合产物,为此,产业部门间的资本流动特别重要。但这种流动在企业缺乏资本金的条件下极难发生,使本来可以由微观经济解决的产业结构问题累积增加,成为制约宏观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以至需要每隔若干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经济调整来解决产业结构的失衡问题。
第四,资本金是投资者投入企业中的营运资金。投入企业中的资本金数量的多少,首先不是由企业的“投资冲动”和“投资饥渴”决定的,而是由投资者的利益要求和投资能力决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是投资者选择企业和投资项目的最基本指标,由此,信贷投资下发生的企业投资规模扩张行为和投资“倒逼”行为,将受到严厉制约;另一方面,资本金本身不具有创造货币从而引发派生货币的能力。由于政府财政和城乡居民等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总量不会超过当年国民收入中可用于投资的实物量,由于派生投资只是原始投资中的一部分的再投资,所以,从总量关系上说,资本金本身没有乘数效应,也不存在膨胀问题。这样,在缓解企业资本金不足过程中,既不致引起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膨胀,也不致引起通货膨胀。
显而易见,我国经济运行中的资金紧缺,实质上是资本金的紧缺;资本金的充足,不论对微观经济还是对宏观经济来说,都有着其它资金不可取代的根本性 意义,为此,摆脱资金困境,应从缓解和充实企业及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入手。
五、对策取向:对内开放资本市场
在我国经济运行中,资本金严重缺乏。1995年底,全国工业企业资产总量79233.86亿元,而资本金仅有21552.86亿元,资本金比率仅达27.2%,其中,国有经济的资本金比率仅有23.5%;据此计算,需补充资本金18000亿元以上,其中,国有经济需补充资本金12000亿元以上[①e]。另一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规定[②e],各产业部门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应分别达到20%、25%和35%,“九五”期间,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0万亿元以上,为此,每年需要增加资本金5000亿元以上;而目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中,资本金的数量仅有3000亿元左右,每年缺口约2000亿元。两项合计,“九五”期间内,需增加资本金来源20000亿元以上。未来的5~15年,是我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能否有效地增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资本金,不仅对于经济的良性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实现“两个转变”也具有根本性意义。
解决资本金来源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有无可转化为资本金的资金,二是有无将这些资金转化为资本金的途径。1995年后,城乡居民手中的金融资产每年新增10000多亿元的事实说明了可转化为资本金的资金是充足的,因此,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这些资金转化为资本金。
在现代经济中,资本金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和资本市场这两条途径形成。对绝大部分居民个人来说,手中的资金只能通过资本市场才能转化为企业运营和项目建设所需的资本金。这决定了要将城乡居民手中的金融资产转化为经济运行中的资本金,必须实现资本市场的对内开放。
所谓资本市场的对内开放,是指改变现行的计划管理方式,实行以满足资本金的供给者和需求者的要求为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标准控制”管理方式,积极拓展资本市场的规模、结构和品种,并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资本市场的成长,我国资本市场的成长速度明显加快,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但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仍有不小的差距。到1996年9月底,在沪深证交所上市的公司共有446家,股本总量为981.9亿元(其中,A股股本为897.6亿元),与1995年相比,上市公司增加了38.5%、A股股本增长了36.6%,应当说增长速度是够快的。但若与股份有限公司总数和企业总数相比,情况就不同了。我国目前的股份有限公司总数已达9000多家,股本总额5970亿元,上市公司占股份有限公司的比例不足5%,其A股股本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的比例也仅15%,若按每年上市200家计算,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40年以上时间才能全部进入交易市场。1995年底,我国企业共有734.15万家(其中,国有企业11.8万家),若有0.5%需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则在36000多家中,目前上市公司所占比例仅达1.24%,在按每家最低股本5000万元计算的18000亿元股本中,目前上市公司股本所占比例不足5%。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不论是国际社会还是国内经济发展,都不可能允许我们再用40年以上的时间来完成市场经济所需的微观基础的构建,更不用说企业经济运行在陷入资金困境下可能发生的种种变化。
要加速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实现资本市场的对内开放。资本市场对内开放的关键是,努力促使城乡居民手中资金流入企业,转化为企业资本金。由于政府部门制定计划的权力,通过资本市场筹集国债资金相对容易,所以,资本市场的对内开放实际上强调的是,这一市场向资本金供给者(主要是城乡居民)和资本金需求者(主要是企业)的开放。由此入手,需要解决如下问题:
1.改变“计划控制”的证券发行管理方式,实行“标准控制”。近年来,股票的发行基本上采取的是计划额度管理方式。在这种方式中,只有在计划额度内的股票才能公开发行和上市。由于计划额度数量有限,能够获得额度的只是极少数企业,因而,一方面无法满足绝大多数企业筹集资本金的需要,另一方面存在着许多弊端[①f]。“计划控制”实际上是从资本发行市场的角度,对城乡居民投入的资金量和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数量的控制。它对计划内是开放的,对计划外从而全社会是封闭的。对内开放资本市场,首先必须改变这种发行管理方式,使证券发行的管理面向全社会。
“标准控制”是指企业申请发行证券是否获得准许,关键看它是否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达到者放行,达不到者不准。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管理制度。在“标准控制”之下,企业能否从资本市场上筹集到资本金,关键看企业自身的素质和投资者对企业的评价,这不仅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且有利于改变目前企业营运存在的诸多问题。
实行“标准控制”,将打破近年来普遍实行增量股份制(即通过发行社会公众股来完成企业的股份制改制)的格局,促进存量股份制(即通过将企业的净资产转化为股份,将其中的一部分向社会转让的途径,完成企业的股份制改制)和“债转股”股份制(即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将企业的一部分债务资产向社会公众出售,转化为企业股份,完成企业的股份制改制)的发展,这对于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无疑,从“计划控制”到“标准控制”,需要有一个过渡环节。最近,国务院证券委提出,1996年以后新股发行将实行“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新管理方式,就是一种过渡措施。
2.改变两个证交所的格局,建立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我国目前由中央主管部门所认可的证券交易市场只有沪深两个证交所。把证券交易市场限定在两个证交所,实际上是“计划控制”的产物。它有着许多弊端。例如,由于两家证交所的上市速度和规模有限,所以,一些人常常以此为理由,限制新股发行数量的扩大。又如,两个证交所对发行A股企业的上市处于被迫接受的无可选择状态,使得一些品质不高的公司得以顺利上市,或上市后表现不佳的公司难以退市;在对375家上市公司1996年中期经营业绩综合评价中,达到60分以上的公司仅占46.93%[②f],这说明,有50%以上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再如,由于国有股、法人股不属于社会公众股,不能进入交易市场,使上市公司的这些股份与社会公众股始终处于不平等状态,一旦这些股份要入市,又将严重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市场的稳定,使管理部门、投资者和券商都感到压力巨大、束手无策;另一方面,几千家定向募集公司,由于未发行过社会公众股,其国有股、法人股不可进入交易市场,许多投资者深陷其中,《公司法》实施后,这些公司又失去了应有的法律地位,因而,资金和经营状况日显艰难。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必须打破“计划控制”下形成的两个证交所的市绸局,建立多层次的、向全社会开放的交易市场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是指建立证券交易所与证券交易中心(包括各自动报价系统)分层次相协调的证券交易市场。在这种结构中,公司的股票若不符合交易所的上市要求,可选择在交易中心先挂牌流通,待条件成熟后,再申请转为上市交易;同样,已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若公司品质下降,可将其撤出交易所,转到交易中心挂牌。
在美国,除纽约证交所等上市市场外,存在着NASDAQ系统;在日本,除东京证交所等上市市场外,存在着JASDAQ系统。这些场外交易系统,对促进场内交易的规范化和公司品质的提高,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现实中,我国各地方存在着20多家证券交易中心和100多家产权交易中心。这些交易中心,缺乏应有的法律法规保障,大部分处于基本无事可干、难以运作的状态,一部分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偷偷摸摸”地进行着柜台交易,每日交易量狭小,且很不规范。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几经治理而不消失,说明了它们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符合我国实际的。退一步来说,这些交易中心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若硬行撤销,只会激化矛盾,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既然如此,不如顺应证券市场的发展要求,确认证券交易中心的合法性,对其进行全面规范并内入管理体系中,促进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体系形成。
3.加快证券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积极推进资本品种创新。我国目前证券法规规定的证券品种基本局限于国债、企业债和普通股等少数几种。这种状况与“计划控制”的思路直接相关。在现实生活中,资本金供求各方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千差万别,把证券工具局限于少数几个品种上,必然使相当多的供求关系无法联结,从而严重制约社会资金转化为资本金的进程。例如,我们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高科技项目严重缺乏资本金,而股票发行规定应有三年以上的经营业绩,债券发行规定应有资本金的抵押担保和保证付息的盈利能力,使得社会资金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进入这些领域。尽管几年前,人们就提出了需要建立建业股票制度和可转换债制度,以支持这些产业的发展,但迄今尚无着落。又如,投资基金的发展虽议论多年,1994年7月的“救市”政策也将其列为重点,但两年多过去了,仍未见出台。
事实上,资本市场中的绝大多数品种,是市场主体(投资者、券商、企业等)在市场活动的实践中创造的。这些品种,既反映了微观经济主体的要求,对宏观经济运行也具有重要意义。充实企业从而国民经济的资本金,必然要扩大资本品种,进行品种创新,由此,需要改变“计划控制”的思路和按这一思路制定证券法规的做法,建立符合资本市场要求法律法规体系,保护市场主体的创新积极性。
注释:
[①a] 参见《金融时报》1996年9月27日。
[②a] 参见《中国证券报》1996年9月27日。
[①b] 参见《中国经营报》1996年9月3日。
[②b] 刘国光:《中国证券市场之我见》,载《财贸经济》1996年第4期。
[①c] 参见拙文《国民:中国资本市场上的重要角色》,载《经济研究》1994年第12期。
[①d]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201页。
[①e] 参见拙文《中国企业资金融通与资本市场发展》,载《财贸经济》1996年第6期。
[②e] 参见《金融时报》1996年9月15日。
[①f] 参见拙文《从“额度控制”到“标准控制”》,载《中国证券报》1996年5月8日。
[②f] 参见《中国证券报》199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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