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的个性_社会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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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是一个在心理学中有关个性心理特征的概念。本文根据所论及的问题,对此作一通俗且泛化的界定,即所谓教育的个性:教育所拥有的与众不同或比较突出的性质。笔者不揣浅陋,对这个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就教于专家和同行。

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逐渐从一般的社会活动中分离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专门的社会活动,即一项有特定目的、特定对象及特定形式的个性的活动。由此可见,教育的个性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也是教育的一个最基本的属性。

从教育的个性表现形式来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教育活动在整个社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独特个性,另一个是教育培养人所具有的良好、和谐的独特个性。纵观教育发展的漫长历史,教育的个性并不总是得到充分体现,甚至有时还遭受到遏制和扼杀。如在中世纪,教会赋予整个教育以宗教的性质,使教育建立在盲目服从所谓圣书及其讲解人——教师的权威上,不许学生有丝毫的创造和探索,致使培养的学生千人一面,根本无个性可言。捷克大教育家夸美纽斯曾把这种畸变型教育比喻成“人类智慧的屠宰场”。因应大机器生产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班级授课制”,无疑是教育和社会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如它克服了个别教学制的低效率性,顺应了大工业生产对人才的大量需求这一实际。而且它有利于教师主导作用及集体教育功效的充分发挥。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注意到由于这种教学制度过份注重教学中的步调一致、整齐划一,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学生个性的形成与发展;传统派教育的“三中心论”(即教师中心,系统书本知识中心和课堂中心)对学生个性发展的轻视也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在当代社会,教育的个性受到遏制、压抑或损害的情况亦并不鲜见,如按照“正态曲线”建构的教学模式(集中体现在对学生的考核问题上),就是对教育个性的极大损害,这种教学模式从根本上否定了教育和人的成功模式与途径的多样性。美国著名的教育家本杰明·布鲁姆曾批评这种刻板的教学模式是“现行教育体系中破坏和毁灭性最大的一个方面”。[1]

尽管如此,人类对教育个性的追求即教育的个性化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教育的个性的充分的自由的发展与体现正日益成为人们所向往的现代教育的一种新境界。特别是在经济及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这种追求就显得尤为重要并呈现其时代发展的必然性。

首先,从社会发展的需要看,现代社会日益呈现出高度多样化、多元化趋势,而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构成元素的教育,其服务于整个社会又受制于社会发展水平的这一基本规律和本质特征,决定了教育必然以其纷呈特色、各显个性的多样化、多元化的发展模式与现代社会相适应。譬如,根据现代社会对人的多方面、多层次、多规格的需求状况,就要求教育在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办出各自的特色,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其次,人是教育的目的,它既是教育的出发点,又是教育的归宿。依据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每个人都存在个体差异,这就要求教育过程必须充分考虑到这种个体差异性,做到因材施教。由此也就从教的方面体现出教育的个性。同时,现代社会呼唤着教育培养个性鲜明、和谐的现代人,因为教育促使学生个性的良好发展,是促使其能力发展(包括创造能力、学习能力、价值判断能力等)的唯一途径和前提条件。而所有这一切能力的发展在当今及未来社会愈来愈显出其重要性。未来学家奈斯比特曾预言,2000年的大趋势是“个人的作用日趋重要”,[2]因为“生机勃勃的社会只能由生气勃勃的个体构成,而对现代社会来说,大多个体身上无不留有教育的烙印”。[3]所以,从以上意义,教育的个性化带有时代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再者,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带来了教育的广泛性,诸如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发展趋势,而且也促使了教育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教育活动已不再是任何其他活动所能任意替代和囊括进去的。这其中主要包括其功效(功能)的独特性,教育者(主要是教师)的不可替代性,教育环境的特定性,以及教育手段的专门化,等等。这些教育的个性特征,已成为现代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教育的个性所涵括的内容非常丰富和宽泛,可以体现在不同的层次及其各个方面。因此对教育个性的追求即教育的个性化,也应当从多层次及其多方面去构思和设计。从总体来说,教育的个性化可以根据教育的内、外部规律概分为以下两个方面或层次:一方面,就教育的外部关系而言,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的比较中所应表现出来的特殊性;另一方面,从教育内部关系的视角,即教育内部的各个层次和各个方面之间而体现出来的各自的个性。下面试从这两方面对教育的个性化及相关问题作一考察。

1.教育作为社会现象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固然与其他社会活动、社会现象是紧密相关的,如教育与经济活动,与政治活动等等,总是密不可分的。而且有的教育活动可以寓于其他社会活动之中,反之亦然。但是教育活动毕竟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活动,它有自己独特的活动规律及其表现形式。把握并充分去体现教育的这种独特性,是教育活动得以充分发挥其功效和顺利进行下去的根本保证。如果不顾教育活动的独特性(即个性),去一味追求与其他活动的同一性,势必违背教育的基本规律而受到惩罚。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给教育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教育如何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教育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一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就是按照经济运行机制来建立教育市场,使教育产业化。更有甚者,就是提出把教育推向市场。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努力去寻找教育与市场经济的耦合点的思路固然是可取的,但是“市场”这一概念从经济领域引入教育领域,本身就有一个内化即“教育化”的问题。当然这个“教育化”不是简单地在市场前面冠以教育两字就能办到的,而必须从其内函深层,使之不仅符合经济规律与规则,更要注重遵循教育规律与规则。市场也并非十全十美,它有其本身的弱点。特别是当它引入教育领域时有些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比如,从根本上说,市场导向是功利性的,而作为教育这样一个为社会培养各方面人才的社会现象,是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来调节的,这里还是需要体现奉献精神,以及强烈的政策导向。再有,市场是有一定的近视性,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市场行为的不规范性而致使市场导向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如果说物质产品的生产由于市场的误导而导致失败,可以从头再来,那么,对于“百年树人”的教育来说,则是难以想象的,因为人的培养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逆的过程。所在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应充分考虑到教育事业的特殊性与个性,使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互动机制;而不是把教育与经济这两种既有密切联系但又有本质区别的社会现象混为一谈。

2.从教育内部的各个层次及其诸方面而言,实际上也有一个突出个性的问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内部正在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态势,因此,教育各个层次、各个方面之间体现特色、各显个性,往往成为其生存与发展之所需,生命力之所在。一个非常典型的事例就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碰到的一些问题。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高校今后在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获得更大的办学自主权的同时,也相应地要建立起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那么,高校究竟应选择一条什么样的自我发展的路径呢?显然,特色化(个性化)不失为其一个现实选择。这首先是因为特色化有利于高校树立独特且良好的公众形象。在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情势下,有无良好的公众形象,直接关系到高校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已是无庸置疑的。特色化还有利于高校取得不可替代的地位。就特色化的终极目标而言,它所追求的是一种“人无我有”的结果,从而达到“舍我其谁”的境地。近几年来我国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些新办地方大学之所以日益显示出勃勃生机,关键在于它们选择了一条特色化——实用型的发展路径。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看,许多一般高校往往是通过走特色化道路,一方面为其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另一方面也为其发展成为名牌大学提供了一条有效的捷径。如美国的威斯康辛大学正是坚持走面向实际、注重实用的特色化道路,从而使其由一所在美国并不起眼的学校,一跃进入美国乃至世界著名大学之列。它的特色化的发展实践被誉为“威斯康辛精神”,风靡世界,并成为现代大学发展的一种崭新模式为人们所推崇。

3.教育个性化的核心是培养具有完善个性的人,即人的个性化。教育其他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个性化实际上都是围绕着人的个性人来进行的。换句话说,教育的个性化最终都要落实并体现在培养出来的人是否具有良好且突出的个性上。同时,人的个性化有赖于教育其他各方面的个性化,如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环境等诸方面的个性化,所有这些对于培养个性化的人都是必不可少的。教育在促使人的个性化上主要涵括以下几点:(1)发展个人的特点、强点、闪光点,用苏霍姆林斯基的话来说就是大写的“我”[4]。教育的使命正是帮助个人发现和开发这种潜能,以“实现自己”。但这些特点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和其他许多因素共同形成一个个性结构。因而个性发展,实际上只能是个性的全面发展;(2)扩大供个人自由选择的教育机会。目前,世界发达国家普及现代化学习手段,广泛采用选修制、“校选制”、学分制、分化教学、特科学校、非正规教育、无学年制、生活指导、心理咨询、减少班级人数、减少师生比例、增加课外活动等等方法与途径,来发展学生的个性;(3)仍然强调基础教育。这主要是因为个人不仅具有他人所缺少的特点,而且还有许多和他人共有的知识、能力及价值。只有在社会成员共有的知识、能力、价值的基础上,人的个性才能充分得到发展。

4.教育的个性化与自然化。如上所述,教育个性化的一个主要内容与目标就是培养具有完善个性的社会人才,这是教育的新境界。同时,教育培养的人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所以其个性发展又必须以适应现代社会生活需要为前提和基础,即我们所培养的人才应当是与所处的时代和现实社会相融洽,而不是与之格格不入。这就要求人才培养过程在注重教育的特殊性和发展学生完善个性的过程中,尽可能做到自然化,寓教于现实生活中,使教育成为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关于这一点,早在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卢梭就提出要培养个性自由发展的“自然人”。在特殊教育中,一条很重要的教育心理原则就是使残疾孩子感受到他们和其他正常孩子并无不同。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教育者对这些孩子的教育不要考虑其特殊性,体现教育的个性。这里所强调的主要是寓特殊性于自然性之中。

事实上,以培养人的完善、和谐的个性为目标的教育的个性化,与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个体为前提的教育的自然化,在本质上是,也应当是一致和统一的。如果说教育的个性化是从一个角度体现了“适者生存”这一宇宙间事物的普遍规律,那么教育的自然化则是从另一视角反映了这一客观规律。无疑,这两方面对于人才的培养都是不可或缺的,以至教育成为人类社会永恒的事业。

当前,需要澄清一个认识问题,就是在一些人看来有个性的人似乎都是离群索居,远离大众人群和现实社会生活,依此人们自然会演绎出如下结论:培养有个性的人,就是培养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不可否认,一些有怪僻个性的人(其中不乏事业上的成功者),确实存在与现实社会,与大众人群不相融洽的现象。但这不应当成为拒绝教育所推崇和致力的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所要实现的人的个性发展目标,是人的良好个性和谐、全面的发展。而对于与时代和社会发展不相容的个性,恰恰应是在教育过程中加以克服、抑制的东西。还需要指出的是人的鲜明的个性与人的社会相融性之间并没有必然的矛盾。我们同样可以列出更多的具有鲜明个性且又与大众人群及周围环境保持良好关系的杰出人才。这种人才才是当代社会真正的人范。教育所致力的目标自应如是。否则,就是教育的失败。

发展学生完善个性的另一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发展学生个性与增强社会责任感的辩证关系。如果说发展个性更多的是教育对个人负责、实现其在人的发展上的促进功能的一个使命,那么教育的另一个使命就是对社会负责,践行其社会功能。这两方面是密不可分的。正如美国著名教育家、卡内基教育促进基金会主席欧内斯特·博耶在谈到大学教育的问题时所指出的:“大学最好要认识到,一方面大学有责任为学生个人的各种需要服务,以多种形式赞美人类的多样性,激励学生个人的创造性和独立性,帮助他们成为具有经济和社会能耐的人。另一方面,高质量的大学也要受到社会公共的利害所约束……通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提醒学生。在他们个人之外还有一个与他们紧密相关、为他们无法摆脱的知识和社会的共同责任”。[5]

收稿日期:1995—05—04

注释:

[1]布鲁姆:《掌握性学习》,江西师大编译。

[2][4]转引自崔相录:《今日发达国家教育改革导论》,教育科学出版社,第162、163页。

[3][5]转引自杨鑫辉主编:《现代大教育观》,江西教育出版社,第532、5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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