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指导员论文,论我国论文,社会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01)01-0030-03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及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的工作人员,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对推进社会体育的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社会体育的组织者、指导者、传播者,其作用的发挥对于社会体育的进一步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和法制化都将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从某个意义上说,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体育发展的质量、深度与广度。特别是随着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颁布与实施,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并充分发挥其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有效地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并积极地发挥其作用是社会体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本文旨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其运作。
1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基本途径
1.1 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确定为一种新型的社会职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体育的社会化、大众化、产业化进程已大大加快;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体育场馆的建设为社会体育创造了发展的物质条件。同时,体育活动的主体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面向社会、服务于群众的个体,如果没有经济效益为依托,将难于长期而稳定并积极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大众的。
把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一种新的社会职业加以规范化管理,将获取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作为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前的必要准备,并按考核被评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术等级和所从事的具体工作按劳取酬,就可吸引更多的体育爱好者和体育工作者积极从事社会体育工作,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体育的管理体制,都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就更能有效地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深入和持久开展。
在市场条件下,激烈的社会竞争,使一部分人从原有的岗位上淘汰下来。将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职业,从某个意义上讲,对解决劳动力再就业问题创造了契机。就目前来看,平均每个经营型体育场所仅有社会体育指导员0.09个,经营性体育场所的体育辅导力量很薄弱,合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尚有很大缺口。将其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1.2 拓展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渠道
扩大培训渠道,能有效地解决社会体育指导员不足的问题,但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加速人才培养。在这方面,日本走到了前面,日本社会体育指导者的培养体制,经过了30多年的探索,已经初具规模,形成一个全国性网络机构。培养机构包括国家部门、公共团体、体育协会等,各机构有各自的讲授内容和认定标准。
另外,不同培养机构培养的社会体育指导者虽然称号不同,但在作用和任务上具有基本相同的性质。事实上,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有相当一部分在体育行政部门内,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很难直接参与社会体育的指导。因此,在专业技能和组织管理两类社会体育指导员中,应当大力培养和发展前者。他们更直接地面向社会,以传授和推广科学的健身方法的形式为广大群众服务。在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他们的作用更显重要。而在组织管理类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绝大多数人是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主管体育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各类体协组织的工作人员。就其工作性质而言,他们对指导和组织社会体育活动主要是对本部门、本单位、本体协的体育活动具有特定的责任。因此,在这类人员中,可以保留和发展一部分高水平的组织管理类社会体育指导员。这样,体育主管部门既可以集中主要精力抓好专业技能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素质提高,又可以避免因行政手段指派任务而给自己和有关单位带来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1.3 加大高校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力度
任何一项大规模的社会活动,都需要大量的专门人才来维系,社会体育的发展也不例外,需要数以万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来参与组织。传统的零星的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方式,不能解决全面掌握社会体育系统的、科学的知识、技术和技能问题。培训机构的临时性、分散性,培训内容的单一性,将影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整体素质,进而影响社会体育的广泛开展。要有效地进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势必依靠在体育专门人才方面占有绝对优势的高校体育院系。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为国家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人才,高校的体育教学应该并且能够承担起为社会训练体育指导员的任务。因为高校的体育师资力量比较雄厚,高校的体育教学方法、手段比较完善,高校的体育设施、器材比较完备,高校能够严格地按照国家规定来评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高校遍布全国各地,各高校都有一批爱好体育运动,并且具有专业特长的学生,如加以重点(或定向)培养,那么每年都可为社会输送一批合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2010年实现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的组织管理体系将成为现实。
现行的高校体育课程远不能适应社会体育发展的需要。因此,要根据不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类型,开设不同种类的社会体育课程;同时,考虑社会体育发展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设社会体育专业,培养社会体育指导的专门人才。
1.4 培养不同类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我国培养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分为四级,是根据在不同的行政级别来确定不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级别,没有充分考虑不同职业人群的锻炼者对社会体育指导者的要求。不仅如此,不同级别的指导员对实际指导社会体育(全民健身)的能力,并不会因为等级的不同而存在较大的差异,这本身对指导全民健身带来一定的困难。对老年人的指导就不能同指导年轻人一样对待;指导健康者与病人又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在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分级的基础上再进行分类。
根据我国社会体育的特点和锻炼群体的需要,可以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分为健身健美类、医疗保健类、竞技运动类、休闲娱乐等四类。这四类指导员可以涵盖社会体育的各个方面,可以根据锻炼者的不同健身需要来进行指导工作。不同类别与不同级别的交叉,形成各个层次都有不同类别的体育指导员,全方位地为社会体育指导服务。
2 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会体育中的作用
2.1 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体育组织管理体制
要实现全国40%左右的县区以上行政区域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80%左右的全国性行业、系统建立协会,城市平均每千名参加体育锻炼者要有5~1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村平均每个乡镇要有一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的目标,将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要有效地完成这一任务,体育行政部门应组织既热衷于社会体育工作,又有一定理论技术水平和管理组织能力的体育工作者,从事群众体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早在1987年,日本由文部省公布了《关于社会体育指导知识、技能审查事业来认定规程》这一制度。文部省成为实施的主任,它进一步完善了过去的培养体制,统一了整个社会体育指导者的讲授内容、等级分类及各自作用。它不仅是为了社会体育指导者取得资格的培养,而且在社会体育指导者所学到的知识、技能水平审查中,力图提高他们的学习质量与技能水平,并设定了保证指导者水准的资格标准。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法规,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培训、考核、授予称号、上岗、经营、年审注册、晋级、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出明确的规定。还要建立一支体育市场执法队伍,对其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管理。这样不仅可以使社会指导有法可依,也可以避免体育行政部门的无效劳动,真正实现从“办”至“管”的职能转换,更可以大大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他们通过合法经营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并获得合法的经济收入。推行和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技术制度》,培养和建立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有利于社会体育指导工作。为了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必须在“管”字上下功夫。依法管理是管理的一个方面,加强培训和提高专项技能水平是管理的另一个方面,二者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这支队伍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2 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区体育中的作用
我国城乡居民对群体工作的要求和愿望依次为:第1,要求建立配套的体育场所,占22.3%;第2,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占19.8%;第3,希望能有专人指导体育锻炼,占15.1%;第4,希望建立健全群体的法规政策,占13.4%;第5,希望进一步开放体育场馆,占12.5%;另有6.0%的群众对群体工作的要求和希望说不清楚。这说明现有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够,或者是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另据调查说明: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率为59.11%,没有提供服务者为40.89%。不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率为:离退休人员79.63%、商业系统职业70%、教师68%、工矿企业职工52.41%、各级体委干部33.33%、机关干部30.77%、街道干部12.50%。在提供指导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中,88.10%为义务服务,11.90%为有偿服务。
据调查,76.47%的社区体协的体育指导员,主要来自在职人员中的体育骨干分子,仅有23.53%来自退休人员、体育教师及其他人员。社区体协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体育组织出现的时间很短,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直接领导部门,刚刚涉足体育这个领域,还没有形成自己较固定的体育指导者队伍,因此只能依靠各社区单位推荐体育骨干分子负责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在对群众体育活动点的调查中,认为“本活动点当前的主要困难”是“缺乏技术指导”者占24.8%,排在第3位,稍次于“经费困难”和“场地困难”,成为影响体育活动点的三大主要因素之一。
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认识和确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角色身份。仔细分析《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考察其实际运行情况,可以发现:现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实际上是把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一种类似职称一样的东西。然而社会体育蓬勃发展的现状,却要求我们必须对一切从事社会体育指导事务的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因为不适当的运动指导不但不能使受指导的锻炼者收到强身健体之效,反而可能危害锻炼者的身体健康。因此,有必要把“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社会体育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任职资格,就像国家对教师资格的管理和审查一样。换言之,一切在体育管理机构和体育经营单位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的人员,都必须通过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考核。
2.3 发挥体育教师在全民健身社会体育指导中的作用
体育教师具有较强的体育业务和组织能力,受过正规的体育专业教育,理应成为体育指导者的主力。但在当前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中,体育教师所占的比例偏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仅是由于体育教师教学任务较重,更主要的是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严重脱节,体育教师难以成为社区体协体育指导员的一分子。
为了有效地增加体育教师参与社会体育的机会,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学校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其实,在日本及欧美许多国家,早就以立法的形式,将学校体育场地必须向全社会开放这一点确定了下来。我国学校绝大部分是由国家投资兴建的,主要资金来自于国家财政。也就是说,本来就是用老百姓的钱修建的体育场地。因此,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情况下,对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不仅能使锻炼者有一个好的场所,还可以使体育教师发挥其在社会体育中的作用。
3 结语
3.1 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政府在社会体育指导管理中,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确定培训课程和考试标准,对培训机构以及体育指导员资格的审定以至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荐和派遣、在不同的社团和机构间起信息沟通与联络的作用。
3.2 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中的作用。社会体育的开展归根结底要落实到社会的最基层,而各种社团在联系基层与管理部门以及个人与指导团体之间起到桥梁作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发展对象应该是那些能够直接对居民提供社会体育指导服务的社会群(团)体,尽量拓宽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社会体育指导的渠道。
3.3 优化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队伍结构存在的问题是年龄老化,学历层次偏低,指导率低。优化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首先要大量培养中青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其次,应使高等院校尤其是体育专业院校成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基地。第三,在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评定中也应当遵循政事分离的原则。
3.4 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各种等级不能成为一种荣誉称号,而应该是参加不同层次社会体育工作前的资格认证。既然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可根据不同的社会需要,丰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类别结构,如青少年、老年人、社区、娱乐、职工、医疗康复、竞技等类型,还可以根据需要考虑别的分类方式。
3.5 进一步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制度。首先,在培训目标上,必须与社会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需求密切结合。同时必须明确区分不现类别、不同级别、不同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会体育指导中的具体作用。其次,在培训内容上根据不同类别的指导员的要求区别对待,在课程内容安排上进一步完善,并建立统一水平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