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校长成长体制环境的完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学校长论文,体制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152(06)04-001-03
校长是大学的领导者,在大学教育中居于核心地位。从某种意义来说,一所大学办得好不好、生存与生长的空间如何、发展前景是否光明,校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校长的教育理念、办学思路、管理风格与水平等个人素养,对大学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都有直接或全局性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又是其他人难以企及的。诚如陶行知先生所言:校长是学校的灵魂,有什么样的校长就会有什么样的学校,就有什么样的学生。
在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进大学创新发展的今天,完善大学校长的成长的体制环境,对于充分激活校长的潜能,促进大学的创新发展就显得十分的重要。
一、改革大学校长的选拔制度
目前我国大学校长的选拔是在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组织下进行的。大部分校长选拔以“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革命化”作为标准,分别从年龄、最低学历、专业出身和背景以及政治身份上给予严格限定。校长的任职条件一般首先是党员身份,这是选拔的前提和基础;其次才是学术水平、行政管理能力、品德和人格方面的条件。
克拉克·科尔认为,当代大学是一种多元化的巨型大学。根据多元巨型大学的需要,大学校长扮演着多重角色:大学校长是调解者,其头等大事是相安无事,和平是最高原则;大学校长是改革的发起者,应该致力于进步,进步比和平更重要;大学校长是斗士,应该为维护大学的利益,为自由与质量而战;大学校长是形象的创造者,应该创造一种令人喜欢的学校形象及其自身作为学校突出象征的形象。由此可见,当代大学的新发展赋予了当代大学校长新的历史使命,这就需要我们的大学校长有高深的学识、宽阔的胸怀、超人的胆略和深远的眼界。而我国目前的校长选拔标准由于过于强调政治标准,遮蔽了大学校长的特殊素质要求,很难选拔出真正有所作为的大学校长。
大学校长选拔制度的改革应该至少遵循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认识大学的本质特征。要把大学校长的岗位彻底与国家行政级别脱钩,从根本上改变大学校长目前的官员式的思维定式和行为模式,消除大学的官本位运行体制,遴选出熟悉、理解大学,致力于实现大学理想的人出任校长。
二是要使大学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由对大学的财产和人事拥有决策权并能够对大学未来承担责任的政府、大学教师、学生及社会其他方面的代表共同组成董事会。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于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可以通过教育法规及其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来体现,由董事会按照规则进行大学校长的招聘与聘任。董事会作为大学中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对大学运行和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校长的治校行为进行监督。一旦董事会确认校长违反“合同”,则有权解聘校长。校长则须对大学的各项活动负法律和道德责任。
三是要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大学校长的选拔要公开进行,相关选拔信息应在有影响的、全国性的教育报刊和网站上公布,在全国范围内选拔校长,在条件成熟时甚至应该拓宽到国际范围。通过公开的遴选促进校长的流动。这样,校长们可以潜心研究大学理念和办学规律,超越一所学校经验局限性,真正成为治理大学的专家型校长。
四是要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作用。在大学校长选拔过程中要真心实意地依靠大学教师,充分依靠广大教师,实行“民选、民用、民察、民免”,并提供组织上的保障,成立教师参与选拔校长的组织。这样的组织要由能真正表达广大教师意愿的教师参加,这样组织要自始至终参加遴选的过程,从确定选什么样的校长,制订校长的岗位职责,到最后做出决策。只有在教师的监督和参与下,才有可能真正遴选出熟悉和了解大学是如运作、真正懂得大学教育的人出任大学校长,当选的大学校长才能得到教师的真心拥戴和支持,顺利地将自己的大学理想变为现实。
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经过反复探索与实践而形成的高等学校的根本领导机制。《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标志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等学校内部领导体制逐步形成,标志着我国大学领导体制和内部管理初步走上了法制化道路。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新形势下,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核心内容就是将这一体制的要求与依法治校所遵循的原则“并轨”。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认识。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被历史实践所证明了的,也是在新形势下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的有效途径。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今天,大学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大学的首要任务。在我国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大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坚持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大学的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培养和造就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二是要进一步细化党和行政的职责。《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教育法》对党委与行政的职责规定是明确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困难甚至还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是《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赋予党委的职责之一,而《高等教育法》明确提出大学实行“职员制”,同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职员制”的有关规定中将职员的职级确定、考核管理等划归行政,由校长组织聘任工作,使党管干部原则难以落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一种复合型体制,需要用细化有关制度的方法来解决党和行政的职责问题,解决党委和校长职责划分上的漏洞、空白和矛盾之处。因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具有权威性、可操作性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以更加有效地指导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实施;同时,学校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尽快制定合法规范、切实可行的“学校章程”,将这一领导体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要不断理顺党政关系和各种管理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的领导制度,也是党领导学校的根本制度。大学的领导班子要靠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来理顺关系,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既要坚决克服和反对独断专行、搞“家长制”;又要坚决克服和反对自由主义、“好人主义”。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科学研究和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大力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四是要以提高教育素质和办学效益为目标,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三、形成合理的大学校长培养机制
随着大学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高,大学管理呈现出复杂性的特征。大学校长单纯依靠经验管理大学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在校长职业化呼声越来越高涨的今天,构建科学合理的大学校长培养机制,就显得十分的迫切,必须站在时代的高度,结合大学创新发展和校长自身发展来认识其重要性,以时代性、前瞻性、发展性、主体性和实效性为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大学校长培养机制。
一是要建立以满足实践需求的个性化培训模式。应充分考虑大学发展的动态性、校长需求的个别性和知识相对于实践的超前性,从校长学习的需求出发,把培训工作的学科课程中心转变到学习者中心上来;从尊重和关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践的需求出发,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将课堂培训与大学发展实践结合起来。变计划式培训为需求式培训,建立以满足实践需求的个性化培训模式。
二是要通过培训引导校长形成职业角色认同。校长职业化在大学管理实践的发展离不开校长培训工作的推动,而校长培训工作反过来必须关注校长职业化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需要。而职业化的最为基本的要求是职业角色的认同和职业形象的塑造,因此,校长职业角色认同和职业形象的塑造将成为校长培训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一定的培训形式使广大校长形成一种整体的职业气质,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拥有共同的专业思维、专业知识和技能。当然职业角色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利用校长培训来塑造校长职业角色和职业形象主要是通过校长培训形成一种导引,使接受培训的校长能形成职业认同,把职业角色的义务、权力、规范、情感、态度等内化为支配自己行为的角色观念,逐步缩小实际职业角色同期待职业角色的差距,以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形成整体的职业气质和素养。
三是要倡导能力本位的培训理念。校长培训主要解决的是校长步入和从事大学管理者这一职业后,随着学校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学校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如何在观念、知识以及技能上适应这种变化。当前大学办学规模扩张,社会服务领域扩大,管理的复杂性也加大。大学要适应这种形势的发展变化,就要通过一定的培训使大学校长提高管理的绩效。因此,大学校长更关注的是如何解决实际问题,而且把学习的内容与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校长培训的能力本位立足于提高校长的管理绩效、发展他们的管理实践。这就要求培训单位在培训前要做大量的需求调查计划准备工作,而且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能适应培训需求变化的师资队伍。在课程设计上,应该更多侧重策略性知识的学习,帮助校长们学会在面对新问题、新困难时,对头脑中原有的知识要素进行重组,从而创造出新的行动框架,来解决大学在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要将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结合起来。校长的职业化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这就要求对校长的培训要坚持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岗前培训注重“资格”知识的培训,为校长形成具有有效分析和整合信息能力、树立创新的问题意识打下基础。在岗培训应立足于对新的教育理念、管理理论、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技术的学习,促进校长职业的成熟。
四、健全大学校长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校长工作的监督约束,是完善大学校长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完善和落实校长的监督约束机制,实际上是为大学校长最大限度的发挥自主能动性、开拓创新,提供制度的保障。监督的目的一是保证校长的清正廉洁,二是促进工作效能的提高。通过监督机制,使校长的决策民主化、执行规范化、监督公开化。并通过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
一是要建立责权对等的监督机构。监督的主体由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工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全校的师生员工构成。监督主体既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也接受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既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也是行政监督的主体。应根据德才兼备、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原则建立一支纪检监察队伍,同时应该给予他们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利,确保其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
二是要丰富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对校长监督的内容包括:决策监督、执行监督、制度监督、专项监督、管理监督、考核监督等,监督的方式可以采用党内监督、党外监督、行政监督、经济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
三是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监督机制。只有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实施到位,使各种制度相互配套、相互制约,不留缺口,才能为监督充分发挥效能提供制度的保障。因此,要认真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和规则。
四是要提高校长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一方面要组织校长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通过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引导和帮助校长树立崇高的理想,真正确立牢固的自我监督意识,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