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的党内团结思想及其对党内和谐建设的启示_江泽民论文

江泽民的党内团结思想及其对党内和谐建设的启示_江泽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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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党关于党内团结的思想论述极为丰富,是江泽民执政党建设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深入研究江泽民维护党内团结的思想,对于进一步探索党的执政规律,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关键在党,着力维护、增进、实现党内和谐,永葆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江泽民党内团结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强调了维护和加强党内团结的重要意义,指出党内团结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上的团结。

重视和加强党内团结,历来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以贯之的做法。早在1954年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就作出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在决议中,党中央强调:“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1](P22)。江泽民多次强调了“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并结合复杂多变的新形势,繁重艰巨的新任务,反复突出了维护和加强党内团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他看来,党的力量在于党的团结,“加强党的团结,是同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2](P271)。他认为,党内团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的关键,是改革和建设取得成功的基本原因。党的十四届一中全会上,江泽民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能不能胜利发展,工作中的问题能不能及时正确地解决,关键于各级党委是不是真正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地做好工作,努力提高领导水下。”[2](P74)他认为,全党朝气蓬勃,团结奋斗,我们的事业就有了胜利的保证。在讲话中,他还深刻指出:“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新的生产力,革命时期是这样,建设时期也是这样。这也是我们十四来改革和建设取得巨大成绩的一个基本原因。”[2](P75)不仅如此,江泽民在多种场合反复强调要维护和加强党的团结,谆谆教育全党: “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尤其需要全党同志在基本路线的基础上加强团结。”[2](P72)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他认为,党的团结是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的基本条件,要完成这个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胜利,因此,必须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

综观江泽民关于党内团结的思想,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在他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期间自始至终坚持不懈地维护和加强党的团结,丝毫没有放松抓维护和促进党的团结工作,并赋予了“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新含义。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报告会上,他指出:“大力加强在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基础上的团结,我们的党、我们的事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2](P118)历史也证明,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实现和巩固坚强的团结,实现和巩固高度的统一。

(二)指出了加强党的团结,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中央要有权威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在新形势下,江泽民坚定不移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思想,进一步突出强调要维护中央的权威。他说:“加强团结,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像我们这样一个有五千多万党员的大党,这样一个幅员辽阔、有十二亿人口和五十六个民族的大国,又在从事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这样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如果没有党中央的统一领导,就不可能有全国的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就会一事无成。”[3](P594)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他强调指出:“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权威,是极端重要的。”[4](P1919)

维护中央权威,是全党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对此,江泽民着力从三个方面加以说明。一是认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是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一环。2000年,江泽民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我们是一个有六千三百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密的政治纪律,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最后要垮掉的。”[2](P482)字里行间透露出以严密的政治纪律来维护中央权威的重要性。二是认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他说,必须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有中央的权威,否则,不仅现代化实现不了,而且必然陷入混乱的深渊。三是认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决定性条件。

加强党的团结,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如何维护中央权威呢?江泽民认为,要维护中央权威,一是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和中央的决策贯彻执行。二是维护中央权威,各地各部门必须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他说,各地在贯彻中央决议时,应当结合实际,谋求最大成效,但“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绝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2](P340)三是在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统一性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创造性。1995年9月,他在十四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更好地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方针。总的原则当是:既要有体现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要有统一指导下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既要有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权的集中,又要在集中指导下赋予地方必要的权力。”[5](P1473-1474)江泽民关于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论述,可以说集中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在文中,他指出:“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原则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全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6](P471)

(三)指出了党内讲团结,首先要讲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深刻剖析了领导班子存在不团结现象产生的原因,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带头做讲原则、讲大局、讲纪律、加强团结的模范。

党的团结关系到党的生命。维护和加强党的团结,各级领导班子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要实现党内团结,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是先决条件。正如江泽民所说,“能不能搞好团结,是衡量和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素质高低、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7](P1968)对此,他强调指出,讲团结,首先要讲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这是全党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前提。“党的团结,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是社会稳定、事业发展的决定性环节。”[2](P37)不仅这样,他强调了领导班子团结的地位与作用,还深刻剖析了领导班子不团结的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了要积极处理好领导班子不团结问题,指出了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做讲原则、讲大局、讲纪律、加强团结的模范。

江泽民在肯定我们大多数领导班子的团结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同时,多次尖锐地指出党内存在不团结问题,要求对一些领导班子存在的不团结现象引起高度重视。他说:“今后衡量和检查领导班子,我认为首先应该看一看是不是团结,是不是同心同德地做工作。”[2](P271)在剖析一些领导班子之所以出现不团结的现象时,江泽民认为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一些领导干部自私自利,影响领导班子团结。一些领导班子闹不团结,尽管原因很复杂,但不少情况下是有些同志考虑全局不够,考虑个人的东西多了些。他深刻指出,这种自私自利,与党的根本宗旨和优良传统不相符,自私生腐败,腐败违党纪,“腐败不除,对于党的团结、统一、纪律、声誉和战斗力,都是一个严重的致命伤”[2](P46)。二是一些领导干部搞帮派,影响领导班子团结。他说:“有的党员和干部喜欢按照自己的好恶拉拢一些人,排挤另外一些人,搞这样那样的危害党的团结和涣散党的组织的‘摊摊’、‘团团’、‘伙伙’;有的人竟然在党内搞封建主义的结义,订立章程,定期聚会”[2](P339);他还说:“搞‘团团’、‘摊摊’,离心离德,陷于内耗,工作一定搞不好。这一点,务必引起我们经常注意。”[2](P76)搞帮派,影响着领导班子团结,危害党的团结,对此,江泽民表示深恶痛绝,并指出,在我们党内决不允许有任何政治派别存在,不允许有任何破坏和分裂党的行为存在。三是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本上危害党内团结。江泽民指出,一些党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不遵守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的决议,在党内生活中独断专行,各行其是;“搞少数人或者个人说了算,把集体领导当陪衬,把集体讨论当形式,或者遇事议而不决,决而不行”[2](P280);全局意识差,对集体决定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上述种种,“带共性的一条就是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2](P351)。

维护和加强党的团结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始终是一个不容丝毫松懈的政治原则问题。为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与统一,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树立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江泽民针对一些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的现象,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综合来看,他认为必须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主要领导同志要有魄力,尤其要有全局思想和民主作风,要懂得尊重别人,善于集思广益,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每个领导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2](P280)他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作增强团结的表率,指出,领导班子内部,要树立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齐心协力地做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坚持原则、严守纪律、维护大局、加强团结的模范。讲原则,就是讲政治原则。江泽民要求高级干部一定要讲政治,“我们讲的政治,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2](P212)。事实证明,只有在政治原则基础上,才能分清是非,解决矛盾,搞好团结。不讲原则,远离政治,必然陷入无原则的矛盾和纠纷之中,是不可能搞好团结的。如同江泽民所说,只有讲政治,才能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保证党的坚强团结、党同人民的坚强团结”。[2](P213)而对于软弱涣散,不讲原则的那些领导班子,江泽民认为上级要逐一研究,分别情况采取措施,限期改变面貌。党的纪律,是党开展活动的准绳,没有党的纪律,党内就是一盘散沙,党的团结就是一句空话,江泽民认为,党的纪律的“政治作用,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P337)

二、江泽民处理党内不团结问题的主要观点

(一)要健全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必不可少的制度保证。而这一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在于充分调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党中央领导下,集中全党的正确意见,团结一致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为此,江泽民要求,每一位共产党员都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度。他严肃地批评了一些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独断专行,各行其是,在党内搞反对派的现象,指出从严治党,也要在这方面严起来。江泽民认为,民主集中制的核心内容,就是坚持决策要民主也要集中,要集体领导又要分工负责的原则

发展党内民主,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和前提。对此,江泽民认为,维护党内团结,必须扩大党内民主。他说,“我们的党内生活,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扩大民主。如果忽视民主,搞‘一言堂’,势必造成党内生活的不正常。”[2](P12)为此,他认为要扩大党内民主,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按照这十六字方针,他说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努力,一是健全党委会议制度,发挥好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避免重大问题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置集体领导于不顾、事无巨细一律推给集体讨论,缺乏明确的责任制,名为集体领导实际无人负责、片面强调分工而形不成集体的合力的现象。他还认为,务必要切实健全、严格执行党内的监督制度,要加强党员的监管和教育。他说,不管什么人,只要违反民主集中制,就应受到批评;破坏民主集中制,就应给予必要的制裁。

(二)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江泽民旗帜鲜明地指出,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他说:“党内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党内思想斗争。思想斗争也多年不讲了,其实,思想斗争不是无限上纲,是打扫灰尘嘛!一些不健康的思想,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可以防微杜渐。我们平时对党员要求严格一点,经常打扫灰尘,对克服错误思想有很大好处,对分清是非、统一认识、增强党的团结也是有好处的。”[8](P586-587)在他看来,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种增强党的团结与战斗力的武器,他要求所有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学会正确运用这个武器,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

(三)要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纪律。

结合新的实际,江泽民从更新更高的角度,对从严治党方针作出了深刻阐述。他认为, “坚定不移地贯彻好这个方针,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2](P359),必须充分认识它的极端重要性;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从严治党。如是种种,对新时期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江泽民认为,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就是我们党历来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优势,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个优势,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

(四)要把团结落实到行动上。

团结不仅仅是一种精神,更确切地说是一种行动。维护党内团结,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在这一方面,江泽民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他说:“要坚决反对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行为,坚决反对自由主义、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2](P205)在如何把团结落实行动上,江泽民提出了三点看法:一是要注意政策和组织措施的落实。二是要注意制度建设,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三是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原则,讲为人民服务。江泽民认为,“只有这样,我们党就能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不断巩固,就能‘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2](P162)

三、江泽民党内团结思想对构建党内和谐的几点启示

江泽民同志关于党内团结的思想是极其丰富的,不仅从理论上探讨了党内团结的重要性,新形势下维护和加强党内团结的紧迫性,而且提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维护党内团结方法。其解决党内不团结问题的模式、方针、对策对于今天构建党内和谐都有很大的启迪意义。

(一)对于充分认识为什么要构建党内和谐具有启发意义。

“党内和谐”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它与党内团结紧密相连,是党内团结的丰富、完善和发展。从党内和谐概念的形成历史上看,党内和谐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强调的政治统一、组织团结的修正、继承、丰富和发展;从概念内含上看,党内和谐是党内团结统一基础上的和谐,其内含之义便是党内团结,也就是说,一个党内关系和谐的政党,也必然是党内团结统一的政党。为此,构建党内和谐,必须谋求党内团结,强调党内的团结、统一。党内团结,是党的生命;党内团结,就是力量,就是胜利;党内团结,是我们党“战胜艰难环境的无价之宝”[9],是全党必须珍爱的一个无价之宝,这些是党内团结的价值和功能所在。而在党内团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党内和谐,其应有的价值和功能中肯定承载着对党内团结的基本内核的继承,必然会有新的更加科学丰富的内含,必将彰显出更大的价值和功能。因此,我们必须在巩固党内团结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党内和谐,精心维护党内和谐,营造出充满活力、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党内关系和谐的局面。

(二)对于怎样理解党内和谐的科学内涵具有启发意义。

党内团结,是指在马克思主义原则基础上形成的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一致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在行动上的一致。由此可见,党内团结是一个系统,是一个多层次的整体。而党内和谐亦复如是。党内和谐,不仅包含了党内思想的和谐,还包括党内组织和谐、行动和谐、制度和谐等内容。思想和谐是灵魂,组织和谐是保证,行动和谐是结果,制度和谐是保障。依照此可判断,党内和谐是党内整体运行状态的政治范畴,具有综合性;党内和谐主要是指党内关系的和谐,是党组织内部各个构成部分以及各个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和谐,具有层次性;党内和谐不是一团和气的和谐,不是无原则的和谐,不是思想境界毫无差别的和谐,具有多样性;党内和谐是不断化解党内矛盾的持续过程,是阶段成果与过程的统一整体,具有辩证性。

(三)对于如何选择构建党内和谐的路径具有启发意义。

江泽民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不仅在于全党确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思想统一,而且还在于这种统一是由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的组织统一和行动统一来保证的。”[3](P593)通过对江泽民党内团结思想深刻认识,不难发现,江泽民党内团结思想包含了这样的内容:团结来自原则,团结来自民主,团结来自纪律,团结来自品德。这对于我们构建党内的思想和谐、组织和谐、行动和谐、制度和谐是很有指导意义的。为此,我们要增进党内思想和谐,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强化共同理想信念,建设党内和谐文化,着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增进党内组织和谐,必须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深化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建设和谐领导班子,协调好党员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以及党员之间的关系;要增进党内制度和谐,必须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深化党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要增进党内行动和谐,必须要把构建和谐变为实在的行动,不能只挂在嘴边,以平和心态自觉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地接受党内外监督,正确处理好党内矛盾,自觉地消除不和谐因素,从而增进党的团结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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