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阔克麦西莱甫变迁看西北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发展——以一个维吾尔族村庄的田野调查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维吾尔族论文,为例论文,少数民族论文,田野论文,村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5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6627(2012)06-0031-08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下,西北少数民族乡村社区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同时,传统民族文化及价值观念也相应地受到了侵蚀。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中的传统民族文化既是少数民族社区精神文化的载体,也是少数民族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支撑,对于加强民族社区成员社区认同的凝聚力,实现社区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因此,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繁荣,对于少数民族乡村社区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于实现少数民族社区的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西北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正面临着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阶段,民族乡村社区文化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文化变迁。西北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发展以及生存其中的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是西北少数民族乡村社区发展探讨的主要内容。如何认识正在进行中的少数民族文化变迁?以及如何发展西北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成为研究民族乡村社区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应有之义。
因此,本文意在考察西北少数民族乡村社区发展过程中传统民族文化的变迁与传承以及民族社区文化的发展问题,借助调查资料将哈密维吾尔族乡村社区的传统民族文化——阔克麦西莱甫的变迁和传承作为地方性知识纳入民族乡村社区发展中去分析,运用民族学和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在田野的语境中,试图去展现阔克麦西莱甫变迁和传承的全貌,在本土视角中阐释“文化变迁”、“文化传承”和“民族社区文化发展”的关系结构。
一、要当学者进学堂,要学做人去麦西莱甫
在新疆各地都流传着不同种类、不同类型的麦西莱甫,但是每个地方都流传着具有自己地方特色的麦西莱甫。阔克麦西莱甫是新疆唯一一种只在哈密地区广为流传的麦西莱甫形式,体现着当地的生活习俗及风土人情,散发着浓郁的东疆维吾尔族乡土气息。
“要当学者进学堂,要学做人去麦西莱甫。”这句维吾尔族谚语形象地表达了麦西莱甫传承在维吾尔人文化塑造中的重要性。从遥远的古代传承、发展、演变到当代,这种建立在绿洲文化基础上的维吾尔传统文化,在祖国西北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创造出人与绿洲共生共荣耦合关系的绿洲民俗文化模式。而且,一代一代的维吾尔人在这种文化模式中所受到了尊重、热爱、珍惜生命、与自然和睦共处的文化传统熏陶,进一步强化了对绿洲传统生存方式的认同与继承。
哈密民间麦西莱甫历史悠久,种类繁多,在新疆维吾尔麦西莱甫中以其浓郁的地方特色而独树一帜。可以说,在哈密民间麦西莱甫中,历史最悠久、地方特色最浓、流传最广泛的,当属“阔克麦西莱甫”。
二、阔克麦西莱甫文化变迁的过程分析
任何能够传承延续的民族传统文化,都在随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始终处于持续的发展和变迁之中。文化变迁的方式又可称为“文化过程”,于是有的学者认为文化过程就是文化变迁[1](209)。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莱德·伍兹在《文化变迁》一书中提出:“我们首先必须通过较为系统地、多学科地、理论上相关地研究各种不同的环境,来进一步加深我们自己对变迁的实际过程的理解。只有这样,有用的预见性的理论才能逐渐形成,才能指导易于向新的技术、生活方式和观念形态转变的变迁项目。”[2](1)
随着全球化、现代化的发展,哈密阔克麦西莱甫这种历经数百年在维吾尔人中广为流传的传统民族文化,自诞生以来,经历了广泛流传——逐渐衰落——全面发展的不同阶段变迁,如今依然能够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阔克麦西莱甫延续至今,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迁。依据阔克麦西莱甫举办频率、仪式内容、参与人数等因素,本文将TJGMC村阔克麦西莱甫的变迁过程划分为自发繁荣、消解压制、缓慢演进和全面发展四个时期进行分析。
(一)自发繁荣时期
这一时期主要指从阔克麦西莱甫传统文化的形成时期到“文化大革命”之前①。在TJGMC村,阔克麦西莱甫开始举办的具体时间,已经没有村民记得清楚了,就连传承人自己也不能说清楚,他们都在说:“这个阔克麦西莱甫我们都举办了几百年了吧,我也不清楚,在我们尕尕的时候,阔克麦西莱甫就是村里最热闹的活动,每家每户都要参加,人人都想在阔克麦西莱甫上展示自己的才艺,而且在冬天,每隔几天村里就有一场阔克麦西莱甫。”从村民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一时期,TJGMC村的阔克麦西莱甫通常是村里最重要的活动,木卡姆的传承人,以及村里的老人和第一个举办阔克麦西莱甫的人对此都很重视,严格按照阔克麦西莱甫的要求,切割葫芦,筛选麦种,制作“杜夏布”②。从持续的时间来看,整个冬天,每隔几天就有一场,一家一户的在村里传递着“阔克姑娘”,一场阔克麦西莱甫有时要持续几天的时间,村里的人们汇聚在主人家里,欢快地唱歌、跳舞、游戏等。而这个时期的参与者几乎就是全村的男女老少,人们热衷于这种活动,白天去地里干活,晚上就去参加阔克麦西莱甫,村民的热情也很高。
YBLY,男,65岁:“我小的时候经常参加阔克麦西莱甫,到了冬天,举办阔克麦西莱甫的时候,我们村里可热闹了。每隔几天就会举办一次,全村人都参加,一直玩到深夜,第二天早晨大伙儿照常干活。如果没有手鼓的话,就用盛抓饭的盘子当手鼓,大家唱啊、跳啊、热闹极了。那时候,没有电影,电视,麦西莱甫聚会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
YBLT,女,72岁:“在我年轻的时候,村里每隔几天晚上都举办阔克麦西莱甫,而我是阔克麦西莱甫活动的主角,跳舞、唱歌、对诗、玩游戏样样都会。那时候要参加麦西莱甫,二百多首诗的储备是最基本的,不然,在对诗活动中会被人取笑,会很丢脸,在很长时间内会成为众人的笑柄。”
从村民对这一时期阔克麦西莱甫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阔克麦西莱甫在TJGMC村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不但规模大、持续时间长,村民的参与热情高,而且,从其内容上来看,也是十分丰富的,除了有村民自发地参与到欢快的舞蹈中之外,还有木卡姆演唱、游戏、惩罚等其他活动。
(二)消解压制时期
阔克麦西莱甫消解压制时期的跨度自“文化大革命”起至1980年代初。这一时期,我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在TJGMC村,民族传统文化同样经历了消解和压制。“文化变迁和社会变迁是同一发展过程的重要部分”[2](6),当社会发生变革时,相应的传统文化也会遭遇变迁。这一时期的TJGMC村已基本看不到举办阔克麦西莱甫的场面。然而,TJGMC村的村民并未从内心抛弃这种能够慰藉、愉悦他们心灵或给他们带来丰收、希望的民间信仰及传统文化形式。
ABDL,男,61岁,第八代十二木卡姆传承人:“我们村里人从来就离不开麦西莱甫,‘破四旧’和‘文革’时不让搞麦西莱甫聚会,我们就在家里拉上窗帘悄悄搞,平时开会唱革命歌曲时,我们也捎上麦西莱甫曲调和歌谣。唱麦西来甫歌曲,搞麦西莱甫聚会,我们心里就踏实。”
在这一时期,不但TJGMC村传统文化的形式被破坏,更重要的是村民千百年来遵循的文化规范和民间信仰也被破坏或停滞。同时,村民这种地下传承的形式,使得传统民间文化在消解和压制下顽强地生存,并悄然延续着。这一时期的阔克麦西莱甫参与的人数、举办的次数都明显地降低了,而且在内容上也被简化,多数情况下已没有了木卡姆的演奏,游戏和惩罚活动也都被取消了,参与的人数仅限于自己的亲戚和关系较好的朋友。
SMY,男,58岁:“政府不让搞,我们就不敢搞了,搞了要戴帽子,要批斗的。但是,我们有的时候在半夜把窗子用布蒙起来,偷偷地搞,我们也就不能再按程序要求去做,只要自己心里舒服,祈求我们的庄稼能够丰收。”
(三)缓慢演进时期
改革开放后,国家对传统文化的政策逐渐放松,虽然TJGMC村的社会结构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村民仍愿意回归到传统的民间文化中去。因此,他们试图恢复中断的阔克麦西莱甫传统文化。然而由于国家对于“封建迷信”并未有新的界定,村民在延续传统文化时仍然小心翼翼,害怕承担政治风险。
这一时期TJGMC村的阔克麦西莱甫举办次数也屈指可数,参与人数虽比前一时期有所增加,但多数村民仍处于观望状态。就其内容形式而言,虽然有所增加,但已不按原有的形式进行,各种类型的器具、活动的程序、阔克的制作等都不能统一。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村民准备不齐所需的物品,二是思想上的压力和举办者的个人重视度发生变化。
ALMJ,乡文化站工作人员:“这个时候,我们年轻人看到的,参与到的阔克麦西莱甫也少多了,村里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挣钱去了,这样的活动还主要是老年人在搞。村里基本上看不到,只有乡里、市里有,我们有的时候也想参加,老人还不让。”
ABB,乡文化站工作人员:“1980年代,政府还没有明确放开举办权,只让乡里搞,村里和个人家里都不让搞。交通也不方便,我们的生活条件有限,阔克麦西莱甫活动也搞得少了。”
(四)全面发展时期
随着国家对民族文化的重视,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号召民族村落复兴传统文化。TJGMC村所在陶家宫镇,利用本镇民族村落阔克麦西莱甫流传已久的底蕴和生活着多位十二木卡姆传承人的优势,积极参与“民俗文化之乡”的评选活动,并于2008年获此殊荣。TJGMC村和陶家宫镇的传统文化由此开始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市文体局和乡文化站积极号召木卡姆传承人及阔克麦西莱甫传承人在村里举办阔克麦西莱甫并组织承办木卡姆培训班。
PLT,乡文化站站长:“2008年之后,政府开始重视了,我们也想把这个传统重新规范化,给年轻人也看看,不要把这个(文化传统)丢了。”“去年开始,我们想把阔克麦西莱甫的整个过程都统一规范了,以后大家就按这种要求去做,我们办得很成功,完全按照老人流传下来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的。我们也给他们一些支持,给他们送一桶油、一袋米,老人也喜欢,给我说,明年他还要第一个办。我们想政府能给这样的人更多的补助,让我们的这种传统一代一代传下去。”
YNS,哈密市非物质遗产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阔克麦西莱甫已经申报成功,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我们今后会要求每个民族村落至少搞一次,这样才能传承下去。我们也希望更多的人关注我们的民族传统文化,推动它的发展。”
综上所述,TJGMC村的阔克麦西莱甫在社会变迁的背景下,经历了自发繁荣、消解压制、缓慢演进和全面发展四个时期,它既与其他地区的民族传统文化有相同性,自身的变迁也有差异性。因此,通过了解、掌握阔克麦西莱甫变迁的过程,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分析其传承模式的变化和转型,以及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民族乡村社区领域内的保护和发展,更好地做出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回应。
三、西北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发展思考
少数民族乡村社区发展的目的在于彻底改变西北民族地区落后的局面,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社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即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立法、人力、知识、资源、环境等各领域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它不但包括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而且还包括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民主参与、社会平等、文化的发展、能力建设、乡土知识及生态环境的改善等方面。因此,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发展应是社区发展的重要部分。正如有学者指出:“如果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只是一味地单纯注重经济发展,注重自然环境保护,而忽视对民族文化生态的保护,我们丧失的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而且还将丧失中国最具竞争能力的发展空间和发展领域,更为严重的是发展的最终结果将导致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退化丧失。”[3](307)
西北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发展应包含两个层面的发展,首先应该是保护层面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即对在社区中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传统文化进行有效的传承和保护;其次是更高层面的发展,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背景下,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需要通过调适、整合等现代转型的方式以适应社区的发展而实现自我的改造、重构和发展。
(一)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
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是在特定的民族社区内长期劳动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对周围环境的适应所做出的反应,是该社区民族精神文化的载体,也是社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表征。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对于增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保护层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有效的传承和保护
从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来看,任何一种民族文化都必须建立在过去已有文化的基础上,是传统文化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积累沉淀的结果。人类文化传承的过程是旧文化的保存和新文化增加的过程。有学者认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文化精华与糟粕的混合体,要保护就必须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科学的价值判断,认真区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而区分的标准就是:是否是人民的、大众的、社会主义的,是否有利于民族生存发展,是否有利于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4]。笔者认为,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发展中需要传承和保护的是,在一个民族积淀几百甚或上千年,承载了其群体记忆和集体认同感,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特有的文化因素。它既是一个民族在生存、发展中创造出来的伟大精神财富,又是这个民族所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结晶,并且是一种促进民族社区稳定和谐、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动力。
从宏观的角度分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多种多样,我们需要保护的不仅仅是一种仪式过程、一个物质形态、一种精神信仰,而应结合少数民族社区文化自身的特征和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的需求来确定保护的内容。从微观的角度分析,在TJGMC村这样的维吾尔族乡村社区,需要传承和保护的正是这种体现社区居民生存方式、生命情感、文化模式、民族精神等方面的阔克麦西莱甫传统文化形式。
在讨论谁有权来决定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保护的内容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弄清楚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发展的受益人是谁。毋庸置疑,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受益者是其社区内民族文化的持有者。然而,以往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目标、道路和模式的选择以及发展的结果,往往并不是由少数民族社区的文化持有者自主选择和担当的。虽然他们参与了发展的过程,但他们充当的仅仅是“文化提供者”的角色,而对于发展什么,怎样发展等,根本没有真正的自主权,甚至没有发言权,自然也不可能成为发展的主体和真正受益人,甚至还有可能成为发展进程中的受害者。
因此,在谋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保护的过程中,作为社区文化创造主体的少数民族社区群众,才有权决定社区文化中传承和保护的内容,尤其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持有者——传承人、艺人等,他们才是传承和保护内容的裁判员。在人类学的视野中,我们不难找出一些不适合当地人发展需求的发展项目,最终不但没有实现应有的目标和结果,而且造成了当地人的不配合,甚至于对抗局面的出现。回到TJGMC村,我们看到村民们对阔克麦西莱甫需要传承和保护的内容是清晰的,在笔者访谈的村民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多数村民希望这种民族文化能够继续很好地传承下去,让自己下一代也能了解、掌握本民族的文化。
总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和保护是其发展前提,只有做好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才能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发展。同时,我们需要不断调整少数民族文化对现代化的适应能力,使少数民族文化在接受现代化的过程中,既不失去本民族固有的文化要素,又不断获得新的发展,实现少数民族乡村社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真正达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目的。
2.发展层面: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调适和现代转型
在现代化和全球化急速推进的趋势下,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发展必须以其民族传统文化为根基进行调适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而实现自我的改造、重构和发展。“文化作为有机体,不仅表现于他自己内部各因素之间是和谐的、整合的;而且要求外来因素融进这个机体,从属于自己的主导观念,或者说,它正是依据自己主导观念去选择外来文化因素,吸收某一些,排斥另一些,改造其他一些,以期维系自己的生存。但就在这种接触和选择中,正如它常有自身不断演进而经历的那样,一个文化,便或快或慢地变化了,发展了。”[5]
从深层意义上看,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发展是一种文化选择,是在文化环境改变的条件下,通过对多种文化模式进行选择,进而形成新的文化实体。由此可见,文化选择的过程也是文化重构过程。文化重构指的是“将其中有用的内容有机地置入固有文化之中,导致了该种文化的结构重组和运作功能的革新”[6](354)。在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中存在多种文化的竞争,符合时代要求、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文化得以生存和发展,而不符合时代要求、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文化必然被淘汰。有学者认为:“应当像关注经济贫困一样,关注文化的贫困,在改革开放中重构民族文化,使民族社会真正在现代观念与制度基础上运行,以实现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7](94)并指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重构的四个取向:科学化、理性化、世俗化以及普同化与多样化[7](96~99)。
那么,如何进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文化重构和现代转型?明跃玲在以湘西民族旅游文化为例探讨文化重构与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时,提出文化重构的三个原则:要有选择性、突出标志性文化、符合民族成员的主观愿望[8]。从TJGMC村阔克麦西莱甫的发展变迁来看,在这一西北普通的维吾尔族村庄,社区文化能够获得很好的发展,其中必有借鉴之处。
笔者结合对TJGMC村的田野调查认为,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调适、重构和现代转型,应该坚持以下几点思路:一是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改造和调适,使其适应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发展的需要,传承并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抛弃那些不合时代发展要求的观念、习俗和制度等;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社区居民文化发展的要求,尤其应当把尊重民族传统文化持有者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发展的重要方面。同时,也应把社区居民自身素质的提升与社区文化发展相结合;三是强调少数民族社区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化,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生命力和魅力就在于其独特的文化底蕴和表现形式,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发展也就必须肯定其独特性和多样化的民族特性。
(二)社区参与视域中少数民族社区文化发展的多元主体分析
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始终认为,如果不加强地方社区、不鼓励人们在规划与维持其基础设施过程中积极参与,发展注定是乏力的,战略注定要失败[9]。从社区发展的维度来看,动员居民的直接参与和主动精神既是解决一个社区的发展问题,也是实现更高更广层次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10]。“参与”的基本含义在于人们对某一领域发展计划的制订与实施所施加的影响或直接参加了这一领域的整个发展过程,以及对发展成果的分享。世界银行定义:“参与是一个过程,通过这一过程,相关者(stakeholders)共同影响和控制发展的导向、决策权和影响到他们的资源。”[11](204)所谓社区参与,是参与的概念在社区中的应用,专指对社区范围内公共事务或过程的参与,即社区居民和组织以各种方式或手段直接或间接介入社区治理或社区发展的行为和过程[12]。从民族社区发展的主体来看,主要有各级政府、文化传承人、社区居民、各种其他组织等组成,结合TJGMC村阔克麦西莱甫变迁和发展的实际,本文试图在社区参与视域中对政府、传承人以及社区居民三个参与主体进行分析,探讨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发展相关因素。
1.政府职能的正确归位
近年来,各级政府逐渐认识到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重要性,在民族社区文化发展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族社区文化的发展。然而,在政府职能有效推动文化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越位、缺位、错位现象。
首先,政府职能的越位主要表现在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例如各级政府在传承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时,直接采用行政指令和要求。在市文体局访谈时,有工作人员说:“我们今年已经要求每个民族村至少举办一次阔克麦西莱甫,并且会做一些检查和督促的。”同时,在具体的文化传承过程中,政府有时也介入其中,规定统一的仪式过程,制定传承系谱。一定意义上,这些行为需要社区居民或文化持有者自身在文化自觉过程中去实现的,而变成政府自上而下的命令形式,缺乏了民族文化自身所拥有的活力和激情。
其次,政府职能的缺位主要表现在政府在民族社区文化发展实践中未能履行好自己应有的职责。其主要表现有:一是未能及时出台一系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政策,造成大量少数民族文化出现消亡和传承断裂;二是对民族文化传承人的保护不到位,许多传承人都年老,还需担任传承民族文化的重任,而他们却未能得到政府应有的补助,如医疗、保险等,挫伤了他们传承文化的积极性;三是对新型的社区文化的培育不到位,有村民说:“冬天,除了打麻将、斗地主就没有别的事可于,能参加一些麦西莱甫也是一件很高兴的事。”
最后,政府职能的错位是指政府在具体的社区文化发展过程中混淆了工作的主次和轻重。尤其一些基层的文化站认为,社区文化就是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唱唱歌,跳跳舞就算是文化活动,并未从民族社区自身挖掘出能体现本民族生存方式、精神信仰等内容的文化形式。
总之,各级政府在推动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且需要对其职能的正确归位,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积极有效地推进民族社区文化发展。对于TJGMC村的阔克麦西莱甫文化,从地区到市乡镇都非常重视。在地区行署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各民族乡镇也按照要求号召社区居民举办体现社区特色的民族文化活动,TJGMC村去年冬天共举办大型阔克麦西莱甫10余次。但在此过程中政府仍需进一步对其职能进行正确归位,才能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积极有效地推进民族社区文化发展。
2.文化传承人作用的有效发挥
在少数民族乡村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社区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是各种社区文化活动的主导者和组织者。作为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传承和再生产的重要关联,在维护乡村秩序以及礼仪规范化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中民族文化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源于文化传承人作用的发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挥民族文化“传”与“承”过程中的指导和培育功能。少数民族文化能够传承几百甚至上千年,就是依靠有这些口传心授的传承人。在TJGMC村,阔克麦西莱甫举办的次数和频率远远高出周围其他村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村子里活跃着这些艺人和传承人。有的传承人说:“我们举办阔克麦西莱甫,其实就是想让下一代把我们民族的这个传统继续搞下去,让他们也知道,我们的前辈是怎样搞这些(活动——阔克麦西莱甫)的,自己以后怎样搞。”
二是组织举办文化活动,推动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发展。当问到传承人为什么要举办阔克麦西莱甫时,他们说:“冬天我们闲着也是闲着,村里有的年轻人在村里也待不住,就去打麻将,玩赌博,进城去网吧、歌厅,我想我们举办自己民族的这些东西,要比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好。”
三是宣传、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文化的热情。通过举办阔克麦西莱甫,村民们聚在一起,谈论农事、如何挣钱、过好日子等,传承人在主持和举办阔克麦西莱甫过程中不但宣传了本民族的文化,而且促进了TJGMC村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由此可见,文化传承人自觉的文化保护和传承意识,不但巩固了民族乡村社区文化传承的根基,而且保持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传承中发展。
3.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
从社区发展维度分析,社区成员的参与状况不仅决定着社区发展的效果,而且其参与的广度、深度与数量也反映着人的发展程度。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是由社区居民创造并传承,因而是否存在这一主体的自觉参与以及其对待民族社区文化的态度,从本质上决定了民族社区文化发展的最终命运。因此,社区文化的感召力、生命力最终取决于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认同感,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在社区文化发展中发挥主体地位的作用。
首先,社区居民要有“文化自觉”的意识,形成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树立其自信心和使命感。费孝通先生提出,“文化自觉”的一个重要的内涵应该是指拥有和传承着一种文化的民族、社区或者个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文化有一种自觉的意识,能冷静地看到自己文化的利弊,学习异文化的长处优点。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懂得自己的文化,热爱自己的文化,认识到自己文化的真正价值,这样才会珍惜它、爱护它,并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来保护它、发展它。如果没有这种文化的自觉,文化毁灭在自己的手上了,可能还很难意识到[13]。
其次,在提升社区居民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的基础上,号召其积极参与社区文化活动,承担起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的历史责任。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单靠政府和文化传承人是不够的,只有社区居民的积极、广泛、真正的参与,少数民族文化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参与和主导,正确发挥其在文化发展中的职能,还需要少数民族乡村社区内文化传承人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指导和培育新的文化传承人及组织和宣传社区文化等。除此之外,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也是社区文化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简言之,少数民族乡村社区文化的发展需要社区内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发挥各自作用才能实现其健康有序的传承和发展。
注释:
①也有村民和被调查者称之为“破四旧”时期。
②“杜夏布”一般又称“昆且齐克”,象征阔克麦西莱甫执行官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