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理解美国文化的关键_美国宗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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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01)05-0050-07

一、上帝是美国民族的精神食粮

美国人的主要信仰和精神食粮是宗教。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副参赞裴孝贤先生认为,“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宗教色彩最为浓厚的国家”[1](P41);另一个美国学者B.L.皮特认为,人不能仅靠吃面包活着,他还需要精神食粮,而精神食粮是自然主义无法提供的,如果由自然主义向人们提供精神食粮,那么人们的精神生活将永远得不到满足,因为人需要宗教[2](P61);法国学者托克维尔认为,基督教是美国社会的精神支柱,没有宗教就没有美国民主和自由。对美国社会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全体公民信奉什么教派,而是全体公民信奉宗教。何况在美国这样的社会,所有的教派都处于基督教的大一统之中。”[3](P337)

多年以来,人们普遍认为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这是有事实根据的:让我们先来看看作为美国第一公民和代表的总统的宗教信仰。华盛顿总统在1789年第一次就职演说中指出:“……上帝统摄宇宙万物,主宰各国的治国大政,其神圣援助将可以弥补人类的所有缺失。”[4](P4)200年以后的1989年,布什总统在就职演说中说:“在天的父啊,我们俯首向您致谢,感谢您的垂爱……让我们变得强大有力以完成您的使命吧,我们愿意关注和听从您的意旨,把‘御力以助人’这一箴言铭刻在心头。”[4](P467)肯尼迪总统在就职演说中提出了三个与宗教有关的问题:第一,他相信上帝的存在和国家赋予他的使命;第二,他认识到他的权利是上帝所赋予而不是国家给予;第三,他指出了所有人的职责,特别是美国人的职责,就是在世界上完成上帝所赋予的使命[5](P13)。1980年,美国三位总统候选人——卡特、里根和安德森——都承认自己是再生之徒,他们在竞选当中,为了争取选票,不但在公开场合谈论自己的宗教信仰,还使用宗教语言大谈堕胎、学校祈祷、国家资助教会等问题。[5](P16-17)据统计,从华盛顿到克林顿全部42位总统中,有38位是教会成员,其余4人也有明显教派倾向[6](P161)。1945年,被认为最强调世俗权利的罗斯福总统在第四次就职演说中也把上帝摆在美国事业的首位,他指出:“全能上帝……赋予我们的国家一种信仰,在一个苦难深重的世界里,这种信仰已成为各国人民的希望。”[4](P372)

关于美国公民的宗教信仰,学术界的有关统计数据很多。据《美国与加拿大教会年鉴》杂志1997年的调查显示,美国天主教、新教和犹太教教徒总数大约16051万,约占美国人口的70%左右[7]。此外,尽管美国实行政教分离制度,但宗教活动在官方政府中却是经常的、正式的内容,白宫、国会、国家立法机构和军队中都有自己的牧师,这些牧师的工资都包括在政府的预算之内[8](P97)。1983年,美国最高法院以6票赞成、3票反对通过了确定牧师(Chaplain)为合法概念。还有许多众所周知的事实:历届美国总统都手按《圣经》宣誓就职,又都以“上帝保佑”结束自己的就职演说;在所有的庄严场合,美国公民都要手按左胸向国旗敬礼以求得上帝的保佑;美国钱币上印有“我们信仰上帝”的警句等等。这些事实和数字足以说明,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上帝是美国人的信仰和精神食粮。

二、上帝是美国民族的价值尺度

自古以来,在对世界的本源和判定现世事物的标准问题上,人们就存在不同的价值尺度。美国基督教徒把一切都归于上帝。他们有三个坚定不移的信念:上帝造就一切;上帝赋予一切;上帝判定一切。他们认为,上帝是有位格的至上神,是上帝缔造了整个世界。五月花号公约的第一句话就是“以上帝的名义”[9](P24)。美国人历来认为,“美国是上帝的拣选,这个国家注定要统治世界”[10](P27)。在美国人看来,美国的最终主权属于上帝,不但个人良心要由上帝来判断,美国事业的正确与否也要由上帝来判断。贝拉认为,“人民的愿望本身并不是正确与错误的标准,有个更高的可以判断人民的愿望是否正确的标准存在。人民可能是错的,所以,总统的责任是服务于这个更高的标准。”肯尼迪总统也曾说“人的权利不是来自国家而是上帝之手”[11](P25)。但是,上帝在美国人心中的价值绝不仅仅是一个偶像。美国人信仰的上帝不是虚无缥缈的迷信,而是实实在在的信仰。传统的基督教认为,上帝的感召和恩典确定了人的贫富之差,因而命运是不可抗争的;但美国的宗教说教否定了传统基督教的排他主义,而鼓励人们自己直接接受上帝的感召和恩典,以自己的行动证实自己的选民身份并为之而奋斗。所以,美国人把上帝的意愿与个人的事业紧密连接在一起,人的一切成就都是在荣耀上帝的事业。

马克斯·韦伯曾把美国精神归结到新教伦理,并认为美国人追求的是“利润”而不是信仰,这只说对了一半。在美国人追求经济的增长、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同时,追求“禁欲主义”的宗教界也一直在反对这种经济行为,但从来没有人对宗教界说,“为了国家的利益,你们必须停止反对!”[12](P71)不能说美国所有的人都不追求发财致富,宗教界对经济行为的反对也从来没有阻止美国经济的发展和富翁们发财致富,但信仰价值尺度对个人的某种制约作用已经发生了效用,它不但促进了美国人的道德修养,而且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本世纪初一个神学院教授告诫人们:基督教的精神力量应该去反对我国各产业和社会中的唯我主义和拜金主义,如果一个人不顾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而去追求自己的收入,或者放弃自己的才智的发展和人的情感而去增加银行的存款,就是一种拜金主义和对上帝的否定……宗教的功能就是要教育人们了解:人的灵魂的价值超于他的肉体的价值;道德的完美超于收入的增加;人生的价值超于财产的价值[7](P120)。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把贫穷看成为一种美德。在美国,宗教鼓励人们做善事等等,尽管这些活动可能不是出于政治需要,但其政治意义却是十分重要的[12](P72-73)。

对于那些信仰其他宗教的美国公民来说,他们心中的价值尺度当然不是上帝。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动摇美国人的价值观。他们认为,以基督教为主流的美国宗教信仰多元化是一件好事,因为人是集体的人,没有哪个宗教拥有“超然真理”。正如克林顿总统在1997年就职演说中曾认为,“我们拥有种族、宗教和政治上的丰富的多样性,这在21世纪将是天赐良机,那些能够在一起共同生活、共同学习和锻造团结的新纽带的人们,将会得到巨大的收获”[4](P488)。

三、上帝是美国自由主义的保护神

美国人从来都是崇尚和追求自由的。移民始祖从欧洲来到北美的主要原因就是要逃避那里宗教迫害和阶级压迫所造成的不自由和不平等。美国人至今自誉他们比别的民族拥有更多的自由、平等和人权。对某个个人来说,宗教信仰的主要目的是寻求某种解脱。但从规范人的思想和行为来看,宗教信仰本身就是一种规范,而规范都带有强制性。从古至今,人们一直追求自由,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反对太多的规范。不能说宗教的那些说教完全没有道理,但同样也不能说宗教说教不是对人的一种束缚。那么,美国人到底是要服从上帝的规约还是要自己的自由呢?美国人的自由有两个相互联结而又有所不同的层面:一是国家政治不受宗教的制约;二是宗教信仰自由。在殖民地时代,新英格兰清教徒政治体制是政教合一的寡头政治,不但国家是神权统治,更没有宗教信仰自由可言。1641年马萨诸塞自由法令规定,如果确认某人相信或崇拜别的神而不是万能上帝,他将被处死[6](P21-23)。被迫逃离马萨诸塞的罗杰·威廉斯等人不得不到罗德岛寻求本教派的自由。弗吉尼亚虽然被称为“烟草殖民地”,但那里的殖民者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组织与英格兰教会相一致的教会[13](P52,69)。这种情况是与移民们追求自由的目的和愿望相悖的。所以,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理想主义浪潮传到北美以后,人们开始抛弃政教合一的欧洲传统。1787年美国宪法在第3部分第6款对宗教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在美国,永远不得把宗教考察作为政府官员或公职人员的录用资格。”[14](P102)1791年9月24日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将不制定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自由活动的法令。”[15](P64)这不但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制度,也规定了信仰自由。

在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美国人提出了“允许宗教自由活动、各宗教一律平等和国家在各种宗教中保持中立”这样三个原则。美国人认为,在宗教多元化的情况下,美国公民在讨论政治问题时不能使用宗教原因,因为宗教刺激太多的激情,那样会有损于社会的团结和稳定,甚至家庭成员之间谈论问题也不能从宗教原因出发提出自己的政治观点。所以,美国人有很多激情,但都不是宗教激情。但是,这并不排除某些政治运动具有宗教背景[16](P1-4,79-80)。

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自由主义就是一种个人主义,美国人执着追求的自由也主要是个人自由和个性解放。这里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正是个人自由与宗教信仰的关系问题。据说,好几位美国总统的私生活不检点,但并没有妨碍他们当选总统:华盛顿年轻未婚时曾公开表明自己爱一个有夫之妇;杰克逊总统曾被指控在结婚之前与后来的妻子通奸;1893年就任美国总统的克里夫兰曾在1892年总统竞选时承认自己本应该成为一个私生子的父亲,这等于公开承认自己与人私通,但教会的牧师却说,他承认这个事情就证明的他的诚实;至于克林顿总统与莱温斯基的性关系的事实也并没有使他被弹劾已经人所共知了。美国人认为,上帝给人以自由,不是给人以为所欲为的自由,而是给人以选择的自由。在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过程中,在人的道德水准还没有达到宗教的最高境界的情况下,罪恶是不可避免的,自由当然也就是相对的。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来,美国人已经不再像18-19世纪那样笼统地强调个性解放,有些哲学家和思想家提出了个性自由与社会自由的关系问题。当人们把自由拿到宗教领域来认识时,在全能上帝面前就已经不存在被束缚的问题,而只有救赎。本世纪以来,当美国人把人权纳入社会领域而非个人领地来认识时,他们已经在偏离18-19世纪所强调的个性解放和自我人权,而是从社会的发展、社会的价值来考虑问题。

四、上帝是美国实用主义的精神基础

实用主义被称为美国的“本土哲学”,其求实主义哲学观、相对主义真理观、个人主义价值观、行动主义实践观、民主主义政治观曾在20世纪初以后长期流行于美国,美国是一个讲求现实的国家,实用主义是一个世纪以来美国人最突出的生活信条。但哲学并没有取代神学。

即使实用主义哲学家们也并没有远离宗教神学。爱默森是从清教主义向实用主义哲学转化时期的中间人物,他认为,上帝之灵就是人之灵,人的精神就是上帝的精神,但他同时又认为,一切都是人自己的事,因为上帝已经死了[17](P162-167,177-178,226)。C.S.皮尔斯是美国实用主义的创始人。他寻求建立一个庞大的结构以囊括一切知识,把宗教与科学彻底融合在一起。另一个实用主义哲学创始人W.詹姆斯认为,意志是信仰的源泉和最终主宰。对每个个人来说,现实就是他想要它是什么。他的著名格言是:“意志决定信仰”,包括对上帝的信仰[17](P296,324,328,334)。他认为,实用主义的明显目标是成为事实与价值、科学与宗教之间的桥梁。J.杜威在美国哲学界具有几乎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基本不谈宗教和神学。美国的一位专门研究者B.库克里克认为,人们在这里对杜威产生了一个误解,误认为杜威放弃了超然的神学而注重实用主义。其实,杜威一直力图把科学与神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18](P78-93)。应该说,作为美国本土理论的实用主义哲学曾经掀起一股热潮,或者叫一场运动。自那以后,美国文明使自己的思想理论根基更深了,美国的事业在被抽象出来的理论指导或影响之下更趋合理、更加成熟了。但是,到了20世纪中期,美国人那种追求现实的可塑性、知识的实用性、真理的相对性、观念的价值性等精神和热情早已不复存在,实用主义作为一场运动也早已偃旗息鼓,作为一股热潮也早已时过境迁。60年代以后,美国人追求的已经不是实用主义,而是直接反映美国社会问题的人权和生存权以及生存标准的问题,包括政治、宗教、伦理和哲学等等。

人们常常把宗教与迷信混淆在一起。应该说,宗教中含有迷信,但宗教不等于迷信,因为宗教信仰可能是理性的。理性的宗教信仰应该是摈弃了迷信的信仰。迷信不可能是理性的,但却可能是虔诚的。随着科学的发展,迷信不断被揭穿,而宗教却不断被延伸。所以,在现代美国,科学与宗教并不是矛盾的[19]。托克维尔认为,“在美国,主权者必须表示信奉宗教,所以伪装信教的现象也普遍存在”,“有些人信奉基督教教义是出于他们对教义的真诚信仰,而另一些人信奉基督教的教义则是因为害怕别人说他们没有信仰。因此,基督教可以毫无障碍地发挥作用,并得到所有人的承认。”[3](P338)是否有美国人伪装信仰上帝的问题无从考察,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虽然多数美国人说信仰上帝,但虔诚到完全按《圣经》要求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的人几乎没有。是否可以认为,上帝在美国人心中已经是真理、正义的代名词。

五、上帝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道德屏障

自多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制度以后,似乎上帝与美国制度已经没有关系了,美国给外界的形象也主要是一个物质大国而不是一个宗教世界。但是,政教分离仅仅是机构的分离,美国宗教从来没有脱离社会生活,美国宗教从来都是服从和服务于政治的,从而使美国宗教成为一种“政治宗教”。

但是,随着宗教的世俗化和追求物质享受思想的发展,美国的神学家们认为,人们对上帝已经不像前辈们那样虔诚,道德沦丧已经成为美国的一大社会公害,他们发起了多次“大觉醒运动”,力图在美国确立一个国教,当然都没有成功。美国社会学家R.N.贝拉在1967年提出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的理论。他认为,在美国存在一个不同于基督教等教会宗教的宗教,这一宗教没有教堂、没有教徒、没有教义,它是美国人民的共同信仰。教会宗教是个人的事,公民宗教是国家的事;教会宗教是心灵的事,公民宗教是世俗和道德的事;教会宗教是未来的事,公民宗教是现世的事。两个宗教不但互不矛盾,反而相互联系、相互配合,有时相互重叠。所以,美国公民宗教是美国人民的共同信仰、美国民族的统一道德观、美国文明中的文化现象、美国政府的意识形态;它是宗教复兴主义与资产阶级民主的结合、宗教与政治的结合;它是秩序宗教和政治宗教;它是连接个人与国家的纽带、民族一体化和信仰多样性之间的桥梁。美国公民宗教之所以具有那么大的凝聚力、向心力、适应力、改造力、革命力、发展力、渗透力,正是因为上帝在美国人民心中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而这种地位完全是自愿确立的。既没有政府的说教,也没有在宪法中体现。

美国公民宗教表明了一种政治与宗教的联盟,这种联盟是美国民族同一性的根源,美国文明的基础。在美国人看来,最初的美国公民宗教服务于独立战争,因为它造就了华盛顿等神圣人物、《独立宣言》等神圣文件;内战加深了美国公民宗教的意义,因为它使公民宗教具有死、牺牲、再生等概念。这种认识明显把宗教与政治结合在一起[20](P135,138)。由于教会宗教只有在“调节体制”中才能发挥作用,而这种调节体制却又总是以“法律体制”而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在教会与国家机构分离以后,教会宗教的这种调节功能已经不复存在,因为在过去神权政治制度下通过宗教的超然信仰所实现的统治,现在可以直接通过国家领导人的个人崇拜和信仰来实现。这说明教会宗教的调节体制已经失去了往日的信誉、立法等政治原则,被有意无意地纳入政治信仰当中,从而形成一种以政治信仰为转移的“动员体制”[21](P25-26)。

由于宗教被视为美国社会的精神支柱,人们想借助宗教的力量在社会世俗事务中体现自己的意志。这样,不论是个人的道德修养,还是社会的伦理标准;不论是社区的利益,还是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不论是家庭、城镇、州际间的纠纷,还是美国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矛盾;不论是庭院研讨、教堂集会,还是白宫的决策、国会的辩论、五角大楼的命令,都被有意无意地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民族道德观和政治观之中,而这种统一的道德观和政治观都没有也不能离开上帝。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前后,美国宗教界也发生信仰危机,有人开始怀疑基督教伦理是否符合美国资本主义。这时,著名神学家R.尼布尔的著作开始广为流传,对稳定人心和强化道德起了重要作用。他认为,经济和政治问题是由内在的“自然法则”的需要决定的,自然法则的需要是正义的需要,早已被上帝给予人的心中,但到目前为止,它们不是人们自愿的服从,而是政府的强迫。政府的这种强迫事实上体现了上帝的意志,但人们却认为只有上帝有这种权力。其实,这是因为从一开始直到现在,都是政府体现上帝的意志[22](P105)。

六、上帝是美国民族主义的力量源泉

自独立以来,美利坚民族是世界上具有强烈民族性的民族之一。由于美国人历来认为美国是上帝选定的民族,他们的民族性从来都与宗教信仰和对上帝的崇拜紧密相连,这使得美国的民族主义成为一种宗教民族主义。

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第二次大觉醒运动期间,耶鲁大学校长T.德怀特等人提出“哪里没有宗教,哪里就没有道德”的观点[7](P16)。那次运动最突出的遗产是使美国人开始集合在基督新教的旗帜下。如果说,在此前的美国宗教界还是一盘散沙,那么此后便开始凝固在一起。20世纪宗教保守主义与新宗教右翼运动的根本目的是要求提高宗教在美国的地位,使宗教界更多地参与社会政治,拥有更多的权利。20世纪初,美国出现了基督新教的所谓“基要主义运动”。回归基督、回归《圣经》、回归宪法,成为当时典型的口号,一场新的宗教奋兴运动再次面世。从50年代开始,伴随反共浪潮而掀起的宗教保守主义运动一年胜似一年。70年代出现的“道德多数派”把宗教保守主义运动推向一个前所未有的阶段。到了80-90年代,新宗教右翼在总统选举、堕胎、同性恋、学校祈祷等社会问题上发挥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社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步伐不断加快,这对长期以来美国新教徒早已习以为常的生活和文化模式产生极大冲击。这种冲击随着欧洲天主教和犹太教向美国移民数量的增加而加剧。为了保护自己的特有文化,美国新教徒多次掀起反对外来势力的土著保护主义运动。19世纪土著保护主义主要是反天主教,20世纪初开始主要反对犹太教。这些反对外来宗教的活动得到了一些新教组织的支持,特别是1887年建立的美国新教协会。他们提出,不许天主教徒在大都市、州或国民政府中担任公职,不许他们在公立学校任教,限制天主教徒向美国移民[22](P167)。1915年一些白人复活“三K党”也以反对天主教和犹太教为目的[23](P206-207,120)。可见,美国的土著保护主义是一种变相的宗教民族主义。

美国宗教民族主义在对外领土扩张中表现得更为充分。自殖民地时代以来,美国各宗教派别都十分注意传教和布道。在西进运动时期,各教派都把“西部的召唤”作为己任。许多教徒认为,应该把《圣经》尽快运到边疆。这里没有政府的号召,也没有官员的布置,各教派完全是以“一种激情”主动去唤醒西部的人心[24](P13-18)。当时,普救说、超越论、万民拯救说等教派理论学说蜂拥而起,为传播美国文明而巡游布道。托克维尔认为,“在美国,宗教热情就这样在爱国主义的温床上不断提高。”[3](P340)在黑人奴隶制问题上,美国宗教界态度不一,对黑人奴隶的看法差别还造成一些教派发生分裂。所以,美国内战是国家和民族的分裂,也是宗教和道德的分裂。美国人历来认为自己具有“特殊使命”。T.潘恩曾认为,美国革命“不仅仅是为了美国的革命,而且是为全人类的革命”;林肯曾认为,美国独立宣言要解放的不仅仅是美国人民,而且还期望解放整个世界[25](P237);约翰·亚当斯曾把某些对美国产生威胁的福音传播主义称为“敌对势力”。在美国对外扩张史上,“天定命运”理论曾是宗教民族主义的突出表现,并起到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今,美国民族肩负世界使命的思想成为美国宗教民族主义的中心内容。里根总统在1982年曾指出:“美国是人类的希望,全人类都注视着我们。”[26](P32)

1939年以前,美国宗教团体的对外活动主要还是一种非政府行为。1939年,罗斯福总统宣布帮助解决那些以宗教问题为基础的难民问题,正式开始了美国政府直接实行具有宗教色彩的外交政策。在人道主义和国家安全问题上,美国政府从来都是把后者放在首位。自杜鲁门政府开始,美国人对难民问题的考虑都是从与苏联的对峙出发的。19世纪末以后,传教士所提供的有关中国的情报在无线电没有发明之前曾是美国政府了解中国情况的最主要来源。这些情况说明,美国宗教民族主义在对外交往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收稿日期]200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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