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增长、城市化与收入分配的Kuznets进程:理论与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增长论文,中国论文,化与论文,收入分配论文,进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1978年以来的市场化改革开启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新篇章,中国的实际GDP年均增长率高达9.9%,2010年的GDP总量约为39.79万亿元,人均GDP也已接近2.97万元,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居民物质生活水平获得极大提高。与此同时,中国居民收入差距亦开始逐年扩大,总体基尼系数已从1978年的0.280上升至2007年的0.452(徐映梅和张学新,2011)。
无论改革开放初期的沿海优先发展战略还是20世纪90年代末提出的城市化发展战略,其结果均为中国城市和沿海经济在争取更多的政策扶持与更优的资源匹配方面获得更为有利的条件。然而,随着近年来社会问题的不断凸显和地区差异的持续扩大,已有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聚焦于中国农村及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①。尽管各级政府对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可能影响已有所察觉,但是,为平抑城乡及地区之间收入差距则需分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边际产出相对较低的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其结果会影响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进而使得经济增长放缓。倘若经济增长仍然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占优目标选择,那么可以预见的是,城乡及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在短期内仍难以扭转。
由于经济发展初始禀赋的差异,缩小城乡及地区之间收入差距与保持经济高速增长将成为两难选择。本文基于Theil指数二阶嵌套分解法研究了中国收入差距的总体构成及其随城市化和经济增长等因素的演变规律②。我们首先将样本分解为城市和农村两大类,然后进一步将子样本按地区进行二阶嵌套分解③。这样便于分析总体收入差距中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异的净效应。事实上,按照城乡和地区分组的Theil指数二阶嵌套分解法不仅有助于理解向城市的人口流动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城市化的Kuznets进程),而且也为我们考察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所带来的地区收入差距提供了便利(城乡分割下地区差异的Kuznets进程)。
为确保收入差距分解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将分另4考察两类Theil指数二阶嵌套分解法:Theil T和Theil L(Anand,1983)。该指标具有一系列良好性质:匿名、样本均值与人口规模的独立性,并且满足Pigou-Dalton条件(Bourguignon,1979; Shorrocks,1980)④。
本文剩余部分结构安排如下:第二节是有关文献评述;在第三节中,我们首先构建和分析了基于Theil指数二阶嵌套分解法的收入差距模型,并详尽讨论了城市化等因素对Kuznets进程的影响,然后给出模型模拟,以提供经验研究的问题讨论背景;第四节探讨了中国收入差距的阶段性特征;第五节报告了对应的实证检验结果;在第六节中,我们对理论模型与经验研究得出的结论进行总结,并讨论了若干政策含义。
二、文献评述
不论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还是各地区之间收入差距,均是政策当局目前甚为关切的问题,同时也是众多学者的研究兴趣所在。Kuznets(1955)关于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经典研究表明:在一系列不太苛刻的假设条件下,随着经济增长和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总体收入差距将会呈现“先升后降”的倒U型趋势,这一经典特征已成为发展经济学中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的核心命题。Robinson(1976)和Knight(1976)分别使用收入的对数方差和Gini系数度量收入差距,从理论上论证了Kuznets倒U型假说。Anand and Kanbur(1993)的研究则进一步拓展了收入差距的度量方法,其采用的Theil指数所具有的相加可分解性为考察经济体中的城乡分割与地区差异等因素对总体收入差距的影响提供了便利。在发展经济体中,经济增长往往伴随着城市化,而传统农业部门向现代工业部门的人口流动所导致的收入差距也表现为倒U型特征,这一典型特征被Anand and Kanbur(1993)称为“Kuznets进程”。事实上,理论研究也大多基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城市化视角,利用两部门模型论证Kuznets倒U型假说(Robinson,1976; Glomm,1992; Anand and Kanbur,1993; Rauch,1993;陈宗胜,1994)。
随着中国人均GDP的快速增加,居民收入差距也在持续扩大,这已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Khan et al.(1992)和赵人伟等(1999)分别使用中国省际和县际截面数据考察城乡内部收入差距,其结论并未支持Kuznets倒U型假说。陆铭和陈钊(2004)基于1987年到2001年的省际面板数据的估计结果显示:城市化对降低城乡收入差距有显著的作用,并且,中国持续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与地方政府实施的城市倾向经济政策有关。李实和岳希明(2004)的调查发现:自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在不断减缓。王小鲁和樊纲(2005)利用1996—2002年省际面板数据研究城乡内部收入差距的结果显示:城乡居民收入Gini系数的变动趋势在理论上具有Kuznets倒U型特征,经验研究显示收入差距在今后长期内仍将继续上升。王亚芬等(2007)的研究进一步表明:中国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和收入差距已呈现Kuznets倒U型特征,但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总体上仍将持续扩大。
有关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研究中,Tsui(1991)和魏后凯(1997)的研究均发现,改革前后中国各地区之间都存在较大差距。林毅夫等(1998)的研究显示,中国东中西部之间的收入差距约占总体收入差距的50%。万广华(1998)认为结构变化是中国农村各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蔡昉和都阳(2000)采用Barro模型研究发现,中国各地区之间仅存在条件趋同。黄祖辉等(2003)基于转移性收入视角的分析表明,现阶段中国的转移性收入并未缩小收入差距。王洪亮和徐翔(2006)的研究认为,中国的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较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更甚,并与总体收入差距具有很强的同步性。
由于经济体制转轨的“渐进式”改革路径,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居民总体收入分配格局存在两个显著的特征:(1)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巨大(Khan and Riskin,2001; Chang,2002;陈宗胜和周云波,2002;王洪亮和徐翔,2006),这意味着城市化引起的收入差距变动在整体收入差距变动中占据重要地位,并且这个收入差距的变动规模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呈现先升后降的倒U型规律(陈宗胜,1991; Anand and Kanbur,1993),但对于整体收入差距特别是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影响如何仍有待于进一步检验。(2)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始终大于城市内部收入差距(陈宗胜,1991;赵人伟等,1994;赵人伟等,1999;Khan and Riskin,2001;陈宗胜和周云波,2002;王洪亮和徐翔,2006)。因此,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在理论上有助于缩小城乡内部收入差距⑤,这也有助于缩小总体收入差距。
综上可见,中国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趋势已成为国内外学者的共识,但仍有较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首先,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其收入差距变动规律是否遵循了“Kuznets进程”?其次,已有的许多研究基于地区和城乡各有侧重地分析了总体收入差距的来源问题,但由于中国的城乡分割“二元”经济特征,城乡内部的地区收入差距问题已成为我们理解总体收入差距变动趋势的关键,这需要将总体收入差距在城乡和地区两个维度上进行二阶嵌套分解,而此类研究依然鲜见,本文希望在回答这些问题方面有所贡献。
三、模型与数据
(一)基于Theil指数的收入差距分解
假设整个经济划分为两大部门:城市和农村(i=1,2分别表示城市和农村),因此经济社会的劳动力只需来自两大部门中的任意一个。并且,城市和农村的就业个体将按地区进一步分解:j=1,2,3,4,5分别表示直辖市、沿海、中部、西部和东北⑥。基于Theil指数二阶嵌套分解法的收入差距T和L分别定义为:
这一研究结论与周云波(2009)的分析结果不谋而合。
综上所述,在一定条件下(v,,外生时),向城市的人口流动所引起的收入差距呈现“先升后降”的倒U型Kuznets进程。并且,随着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的变动,Kuznets曲线将发生整体位移。特别地,当我们忽略城乡内部收入差距时(譬如令=),随着城乡人均收入之比口的增大,倒U型Kuznets曲线将朝左上方移动。也即总体收入差距T随着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增大而增大,与此同时,收入差距取得极值点的城市就业比x*将进一步缩小。
(三)模型模拟
我们首先考察中国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对总体收入差距T的影响。由上述分析可知,的符号取决于lnv+(-)是大于0还是小于0。经计算,中国1978—2007年期间lnv+(-)>0,所以,即随着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的增大,倒U型Kuznets曲线将朝上方移动。其次,在同样的参数约束下,中国1978—2007年期间<0(11)。因此,根据以上分析,在v,,保持不变时,总体收入差距在城市就业比小于1时达到极值,图1刻画了1978—2007年期间中国人口向城市流动所形成的Kuznets进程曲线。
如图1所示:随着人口流向城市,总体收入差距Theil T指数呈现“先升后降”的倒U型特征,并且,Kuznets进程随着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的变动而发生位移。具体地,1978—1983年的Theil T指数极值点从0.125下降到0.039,而此时对应的城市就业比从0.355上升至0.400。1984—1994年的Theil T指数极值点从0.044上升到0.129,与之对应的城市就业比从0.375下降至0.334。1995—1998年的Theil T指数极值点从0.119下降到0.091,其对应的城市就业比从0.335上升至0.360。1999—2007年的Theil T指数极值点从0.100上升至0.158,这期间对应的城市就业比从0.357下降为0.323。同时,我们注意到中国在i978—2007年的实际城市就业比远低于历年Theil T指数取得极值时对应的城市就业比(见图2)。因此,由倒U型Kuznets进程规律,我们可以推知,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经济总体收入差距将会进一步扩大,并且,由于当前的城市就业比与理论临界值仍存在较大差距,若综合考虑城乡人均收入之比。的变化对Kuznets进程的位移效应,Kuznets进程的下降阶段在短期仍难以实现。
综上所述,向城市的人口流动是引起总体收入差距呈现倒U型变化的关键因素,并且,该Kuznets进程还将随着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的变化而变化。由于受众多参数的限定,v对T的位移效应仍需经验研究的进一步检验。另外,经济增长对不同经济部门抑或不同地区的资源配置效率及劳动生产率水平的影响也存在相当的差异,这一持续的倒U型规律应得到数据的检验。需要指出的是,在影响总体收入差距的诸多因素中,经济波动、政府的财政支出政策以及外部冲击等仍需我们重点控制。
图1 中国城市化的Kuznets进程(1978—2007)
注:Theil T指数的具体算法参见模型部分。原始数据来自《新中国55年统计资料汇编(1949—2004)》、《中国统计年鉴(1996—2008)》及《中国财政年鉴(2008)》。限于篇幅,此处仅报告代表性年份的数据。
图2 中国实际城市就业比(x)、收入差距极值(T*)及其对应的城市就业比(x*)(1978—2007)
注:城市就业比(x)由城市就业人口占城乡总就业人口比例表示。收入差距极值(T*)及其对应的城市就业比(x*)具体算法参见模型部分。原始数据来自《新中国55年统计资料汇编(1949—2004)》、《中国统计年鉴(1996—2008)》及《中国财政年鉴(2008)》。
四、中国收入差距演进的阶段性特征
为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规律,我们选取1978—2007年的数据进行经验研究。需要指出的是,在本节中,Theil T结果与Theil L相比并未表现出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差异,限于篇幅,我们的分析将围绕Theil T指数展开(12)。
(一)改革中的收入差距演进
考虑到中国经济改革的阶段性特征,我们把30年改革期间居民收入分配的变动趋势划分为1978—1983年、1984—1994年、1995—1998年和1999—2007年四个阶段来分析。在每个阶段,收入分配的变动都与该时期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政策演变密不可分。
1978—1983年期间以农村为中心的经济改革可视为第一阶段。在此期间,以农村家庭生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产权改革和包括农副产品价格大幅度提高与放松管制的市场化改革极大地刺激了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其结果是,一方面农村人均收入的迅速增加,另一方面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显著缩小。如表1所示,1978—1983年期间农村Theil T指数从0.023下降至0.018,这也是近30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最低的一年。在城市中,传统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仍维持不变。尽管奖金和计件工资的引入以及个体和私营企业的出现等因素影响收入差距扩大,但是一些平均化因素如工资的普调和价格补贴的按人头平均发放等,却在起着抵消收入差距扩大的作用。其结果是,这一时期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反而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城市Theil T指数从1978年的0.024下降至1983年的0.013。
由于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超过了城市居民,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大幅度缩小的趋势。如表1所示,这一时期城乡之间Theil T指数由1978年的0.094下降至1983年的0.020,其对应的城乡人均收入之比从2.471下降到1.543最低点。这一时期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幅度之大和持续时间之长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的。并且,从总体收入差距的分解来看,这一阶段的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对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有所下降,从1978年的80%下降至1983年的56%,也正是由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大幅度下降,这一时期全国的收入差距也出现了大幅度缩小的趋势。根据我们的测算,总体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0.118下降至1983年的0.036。但与城乡内部收入差距相比,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始终占据主导地位。
1984—1994年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改革可视为第二阶段。企业承包制的推广不仅拉开了企业内部职工之间收入差距,也拉开了企业之间和部门之间收入差距。与此同时,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在导致其部门内部的收入差异明显化的同时,也拉大了国有和非国有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自1989年开始的经济调整影响了这一时期经济改革的进度,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与此对应的是城市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幅度不同程度的上升。据测算(13),这一时期城市和农村的Theil T指数都比前一时期有了一定的上升,尤其是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显著扩大。总体收入差距Theil T指数从1989年的0.078上升至1991年的0.092,年均上升9%。从1992年开始,中国城市经济中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非国有部门增长率超越了国有部门。国有部门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直接导致了这一时期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的扩大速度明显加快。这一时期城市Theil T指数上升幅度是整个改革时期中最大的,从1983年的0.013上升至1994年的0.039,年均上升18.2%。在农村中,随着家庭生产承包责任制激励效应的不断减弱和国家对农产品收购价格的相对稳定,农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已经非常有限。与此同时,城市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不仅减轻了农村中剩余劳动力的压力,也通过非农收入增加了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而非农收入是解释当时农村收入差距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朱玲,1992)。可见,向城市的人口流动必然会给农村和城市的收入分配差距以及总体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化产生重要影响。经测算的Theil指数表明这一时期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以惊人的速度继续扩大,Theil T指数由1983年的0.018上升到1994年的0.063,年均增长率超过22.7%。这说明在农村内部还存在着一些与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变化相关联的因素,它们在更大程度上影响着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差距。
在表1中,我们还看到这一时期的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强劲的上升势头。到1994年,城乡之间Theil T指数上升至0.076,较1983年上升了280%,年均上升25.5%。从Theil指数各分解指标的贡献来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占比已从1983年的56%上升至1994年的60%。由于城市、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和城乡之间收入差距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其结果是,1994年的总体收入差距Theil T指数为0.128,较1983年上升了256%,年均增长率为23.2%。
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在经历了上一阶段的迅速增长后,1995年迎来了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个拐点。如表1所示,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Theil T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从总体收入差距分解指标考察,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亦下降了40%。与这一时期的收入差距变化有关的改革举措主要是财政“分税制”。这项始于1994年的分税财政体制所推动的地方层面的市场化和竞争领域的民营化成为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源泉,而财政分权所导致的收入差距同样值得关注。陈安平(2009)的研究显示,地方财政支出的增加并不必然拉大城乡收入差距。本文的Theil指数结果也表明这一阶段的居民收入差距趋于下降。
1999—2007年是我们考察收入分配变化的第四个阶段,始于2000年的“农村费改税”,使得农村收费走向规范,基本控制了当时农村的“三乱”现象,有利于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而这一阶段正式提出转移农村人口以提高城市化水平的发展战略也使得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迅速拉大。如表l所示,这一时期的农村和城市内部收入差距变化甚微,但由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从1998年的0.046骤升至2007年的0.115,其在总体收入差距中的占比高达73.2%,这使得1999—2007年的总体收入差距扩大了78%,2007年的总体Theil T指数达到了0.157,向城市的人口流动使得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进而总体收入差距迅速拉大。并且,为平抑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西部地区城市内部收入差距,但该地区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却不断增大,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政策亦并未缩小该地区内部的收入差距(见表2)。
按地区分解的结果显示,就城市内部而言,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前的各地区内部收入差距要显著地大于各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而分税制改革之后的情形则刚好相反。在本文所划分的5个地区中,沿海城市的内部收入差距在城市总体收入差距中始终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其次是中西部和东北三省,直辖市的占比一直较小。有意思的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使东北三省内部收入差距在城市总体收入差距中的占比明显下降。与城市不同的是,农村各地区内部收入差距在绝大多数年份中始终大于各地区之间收入差距。并且与城市一样,沿海的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在农村整体收入差距中的占比最大,其次是中西部地区,东北三省与直辖市的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一直较小。
(二)基于Theil指数二阶嵌套分解法的讨论
总体收入差距Theil T指数经二阶嵌套分解之后,如表3所示,在所考察的30年期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一直是中国总体收入差距最重要的来源。从各分解指标的具体占比来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在总体收入差距中的占比基本维持在50%—80%之间。进一步,城乡内部收入差距按地区分解的结果显示,各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大部分时间里均显著地大于各地区内部收入差距。
具体地,在各地区之间收入差距中,农村的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要显著地大于城市。就各自在总体收入差距中的占比而言,1978年农村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占比约为4.9%,但1983年却迅速上升至23.2%,尽管至1994年有所降低,但之后又回升至高位,1998年达到23.4%,2007年仍为10.3%。
在各地区内部收入差距中,从5个地区的分解指标来看,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沿海地区内部收入差距始终最大,并且从趋势上来看,1994年之前的占比一直呈上升趋势,其中,沿海城乡内部收入差距占比分别从1978年的1.8%和4.3%上升至1994年的4.6%和7.5%。此后无论城市或农村,这一占比均呈缩小趋势。沿海地区之外其余4个地区城乡内部收入差距的占比均较小且并未显现出任何变化趋势。譬如,直辖市的城乡内部收入差距占比分别稳定在0.2%-1%和0.1%-0.4%之间。1994年之前,无论城市或农村,中部地区内部收入差距一般显著地大于直辖市内部收入差距,就中部城市而言,地区内部收入差距在总体收入差距中的占比从1978年的0.9%上升至1994年的1.2%。而农村地区的这一占比则从1978年的1.1%下降至1994年的0.7%。1994年之后的中部地区收入差距占比,无论城市或农村,均在稳步缩小。西部城市内部收入差距未表现出明显的趋势。其占比大小基本维持在0.1%-0.7%之间,而该地区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在总体收入差距中的占比除1983年达到2.1%,其余年份的占比则集中在0.3%-1.1%之间。就东北三省而言,城市内部收入差距在总体收入差距中的占比较农村地区大得多,该地区城市内部收入差距占比从1978年的1.7%上升至1983年的2.9%,之后逐渐回落,而农村地区的收入差距占比则稳定在0-0.3%之间。
五、经验研究
(一)数据说明
本研究采用年度数据,样本区间为1978—2007年。省际数据均划分为城乡二级,全国数据划分为5个地区(14)。收支变量、人均GDP及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均采用实际值,即由名义变量值除以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得出,基期为1978年。
具体地,Theil指数二阶嵌套分解法中所需的收入变量及人口变量分别定义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及城乡就业人口,城乡收入变量均经城乡CPI调整后得到。城市就业比(x)由城市就业人口占城乡总就业人口比例表示。经济增长与经济波动分别由经CPI调整后的人均CDP及通胀率(INFL)刻画。政府的财政支出具体包含3个部分:基本建设支出占总财政支出比例(CCEXP),支农支出占总财政支出比例(AGEXP)及教科文卫支出占总财政支出比例(ESEXP)。外部冲击由外贸依存度(TRADE)表示。历年国家财政支出数据源自《中国财政年鉴(2008)》,1978—1994年的其他数据均源自《新中国55年统计资料汇编(1949—2004)》,1995—2007年的其他数据均源自《中国统计年鉴(1996—2008)》,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个别省份早期数据部分缺失,本文采用插值法获得。各主要变量的描述统计量见表4。
(二)实证结果
为考察收入差距的总体变动趋势及其与向城市的人口流动和经济增长之间的潜在关系,结合本文的理论模型及针对Kuznets假说的经验研究(Rey,2001; Fan and Casetti,1994; Nissan and Carter,1993; Amos,1988,1989; Williamson,1965),我们将实证检验以下基本模型:
进一步考虑到中国目前的城市就业比远未达到倒U型曲线的临界点,因此我们一般只需考察收入差距与x的一次项关系即可。为其他控制变量,分别包含了支农支出(ACEXP)、基建支出(CCEXP)及教科文卫支出(ESEXP)在国家财政支出的各自占比(15),同时,INFL和TRADE分别为通胀率和外贸依存度,用以控制经济波动和外贸变动对收入差距的影响。
由于本文所用变量均为时间序列,在正式估计模型之前,需要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本文所用变量均为Ⅰ(1)序列,针对基本模型各变量组的Johansen协整检验进一步显示,每个模型的变量组都至少存在一个协整向量(16)。Sims et al.(1990)指出,当一组变量协整时,按水平变量建立的VAR模型并不会产生错误识别且OLS估计仍然具有一致性,本文将遵循这一做法。有关共线性检验发现,除了人均实际CDP和城市就业比x各自的一次项与二次项之外,其他各变量均未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17)。尽管以上两变量的一次项与二次项之间存在高度的共线性,依照Amos(1988)的处理方法,我们的基本模型依然保留这两个变量以获取各自的线性与二次效应(18)。具体的估计结果见表5(19)。这里我们重点报告以下三个变量的回归系数。
人均GDP及其平方项的估计系数均高度显著,除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估计结果外,随着人均GDP的增长,总体收入差距及其分解指标均呈现“现升后降”的倒U型变化趋势,这进一步验证了收入差距的Kuznets倒U型规律。计算表明,总体收入差距倒U临界点处的人均实际GDP约为2 250元(20)。以1978年为基期,按照可比价格计算的中国人均实际GDP值早在2003年就已达到了2 401元,可见经济增长所形成的Kuznets倒U型曲线的临界值已经到来。但到达拐点后并不意味着收入差距必然下降,众所周知的是,除了经济增长本身对收入差距演变的内在作用,影响总体收入差距的因素还有很多,这其中,城市化进程、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及城乡人均收入之比等因素对Kuznets倒U型曲线的影响最为明显。因此,探究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缘由仍需进一步分析其他因素的影响。
我们看到,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对拉大总体收入差距的作用非常显著,v值每增长1个单位,居民总体收入差距Theil T值将增加0.105。并且,就总体收入差距的各分解指标而言,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的影响均显著为正。
另外,正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当前的城市就业比对总体收入差距的影响显著为正,这也进一步验证了理论模型的分析结论。就总体收入差距的各分解指标而言,向城市的人口流动显著地增加了农村内部、城乡之间以及各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并且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与城市就业比之间的倒U型关系获得了验证。经计算,该倒U临界点处的城市就业比约为28.2%,从历史数据来看,1993年之前的城市就业比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并在1994达到了28.4%,在经过一段时期的下降后2002年又开始回升,但直至2007年仍为27.9%。事实上,这一经验结果与人口流动的单向性不无关系。长期以来中国的人口流动主要表现为从农村流向城市,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人口流动的单向性已使得中国的城乡之间及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六、总结及政策含义
本文基于Theil指数二阶嵌套分解法考察了城市化与经济增长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并结合中国的经验数据就财政支出政策、经济波动与对外贸易水平的综合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理论研究和计量分析,我们已获得若干有意义的发现。
首先,理论分析表明:向城市的人口流动是引起总体收入差距呈现倒U型变化的关键因素,并且,该Kuznets进程随着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的变化而发生位移。经对1978—2007年中国数据的模型模拟,结果发现,随着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的增大,倒U型Kuznets曲线将朝左上方移动。同时我们注意到中国在1978—2007年的城市实际就业比远低于历年Theil指数取得极值时对应的城市就业比。由此可以推知,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经济总体收入差距将会进一步扩大。并且,由于当前的城市就业比与理论临界值仍存在较大差距,若综合考虑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的变化对Kuznets进程的位移效应,Kuznets进程的下降阶段在短期仍难以实现。
其次,1978—2007年期间中国的总体收入差距及其城乡两部门的Theil指数分解结果显示,30年的收入分配变动趋势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在每个阶段,收入分配的变动都与该时期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政策演变密不可分。具体而言,(1)1978—1983年期间以农村为中心的经济改革使农村内部、城市内部以及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均趋于下降,从总体收入差距的分解来看,尽管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但这一阶段的贡献亦有所下降;(2)在以城市改革为中心的第二阶段,非国有部门的迅速崛起直接拉大了城市内部收入差距,而在农村地区,随着家庭生产承包责任制对农业生产所产生的激励效应不断减弱,以及向城市的人口流动使得非农收入的不均等对总收入差距的贡献程度不断增强,其结果是,这一时期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以惊人的速度持续扩大。我们还看到这一时期的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强劲地上升势头,因此这一时期属全国收入分配变动较大的一个时期;(3)在经历了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改革后,居民收入差距并未延续之前的上升势头,无论是城乡内部收入差距还是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4)城市化发展战略使得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进而总体收入差距迅速拉大。
第三,Theil指数按地区分解的结果显示:城乡内部的总体收入差距与全国总体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均呈现“w”型特征。就城市内部而言,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前的各地区内部收入差距要显著地大于各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而分税制改革之后的情形则刚好相反。特别地,沿海城市的内部收入差距在城市总体收入差距中始终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其次是中西部和东北三省,直辖市的占比一直较小。与城市不同的是,农村各地区内部收入差距在绝大多数年份中始终大于各地区之间收入差距。与城市类似,沿海的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在农村整体收入差距中的占比最大,其次是中西部地区,东北三省与直辖市的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一直较小。基于Theil指数二阶嵌套分解结果可知,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一直是中国总体收入差距最重要的来源。各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大部分时间里均显著地大干各地区内部收入差距。在各地区内部收入差距中,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沿海地区内部收入差距始终最大。从趋势上来看,1994年之前的占比一直呈上升趋势,此后无论城市或农村,这一占比均呈缩小趋势。沿海地区之外其余4个地区城乡内部收入差距的占比均较小且并未显现出任何变化趋势。
第四,实证研究结果显示,(1)改革开放以来,总体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倒U型的变动关系,即Kuznets假说获得验证。从经验数值上看,总体收入差距随经济增长的倒U型曲线在2003年即迎来了拐点,但事实上的收入差距的下降并未出现;(2)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对拉大总体收入差距的作用非常显著,v值每增长1个单位,居民总体收入差距Theil T值将增加0.105。并且,就总体收入差距的各分解指标而言,城乡人均收入之比v的影响均显著为正;(3)向城市的人口流动显著地扩大了总体收入差距,即城市化的Kuznets进程规律获得验证。首先,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与城市就业比之间的倒U型关系已经获得理论和经验的支持,而该收入差距本身在当前的总体收入差距中占据主导地位,进而对缓减总体收入差距的扩大,抑或缩小总体收入差距发挥重要作用。其次,城市化过程中,往往是收入相对较高的人口流向城市,这本身亦有助于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第三,由于当前的城市就业比仍未达到总体收入差距倒U曲线的临界值,因此,大力推进城市化是缩小总体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
本文结论的政策含义很明显:要缩小总体收入差距,重点是缩小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中的低收入国家,在经济增长的起飞阶段,收入差距的扩大难以避免,而城市化战略实施初期的人口流动在优化各地人力资源配置的同时,也会导致各地区和部门的收入差距扩大,但这并不能得出为缩小收入差距而抑制经济增长和向城市的人口流动的政策含义。对于现阶段的中国来说,使得总体收入差距尽快进入缩小阶段的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1)打破城乡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全力发展非农产业进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缩小城乡人均收入之比,使得Kuznets进程的下降阶段尽快实现。这其中尤其需要加大农村地区的教育和医疗等公共财政投资,优化人力资本结构,并通过增加基本建设支出积极改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以此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进而缩小城乡之间收入差距;(2)在解决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同时,也应兼顾到地区之间收入差距,防止其继续扩大导致的累积效应是平抑居民收入差距的另一途径。从本文的Theil指数分解结果来看,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沿海地区的收入差距始终占主导地位,因此,沿海地区更应加大公共财政中的支农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比例,积极创造人力资本自由流动的要素市场环境;(3)我们还应该看到,正如农村初期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所显示的那样,一些改革措施不仅不会扩大收入差距,反而会有助于收入差距的缩小。况且,改革的停滞并不能抑制当前收入差距的扩大,因此,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仍是平抑总体收入差距的有效途径。
注释:
① 对于中国地区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进一步讨论可参见Groenewold et al.(2008)。
② Akita(2003)将总体收入差距按层级结构分解为3个部分: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省际之间收入差距及省际内部收入差距。Akita and Alisjahbana(2002)和Akita and Kawamura(2003)均采用该分解方法分别研究了印度尼西亚(1993—1998)和中国(1995—1998)的地区收入差距。
③ 就Theil指数分解法而言,Robinson(1976),Knight(1976)和Anand and Kanbur(1993)均采用Theil指数一阶分解法考察了两部门模型中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
④ 收入差距指标的相加可分解性是指:总体收入差距可分解为子样本内部收入差距与子样本之间收入差距之和。样本均值与人口规模的独立性含义是:当样本中的个体收入均同比例变动,抑或任意收入水平的就业人口数量同比例变动时,总体收入差距保持不变。Pigou-Dalton条件意味着:只要未颠覆“富人”与“穷人”之间的相对收入地位,从“富人”流向“穷人”的任意收入转移均有利于总体收入差距的改善。
(12) 事实上,据Theil指数分解结果可知,两者统计意义上的无差异与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来源有关,当前居民收入差距很大部分是体现在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而体现以收入和就业人口为权重的Theil T与Theil L两者差异的城市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则居于次要地位,因此Theil T与Theil L计算结果未显示出明显的差异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13) 可参考完整的表2,限于篇幅没有报告,具体数据备索。
(14) 在中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中,西藏自治区由于缺少较多年份的数据而没有考虑,重庆市于1997年设为直辖市,为保证数据的连续可比性,故宜并入四川省,这样我们的样本横截面单元为29个。并且,基于中国经济增长和收入差距的地区性特征,本文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划分标准将各省市自治区划分为5个地区——直辖市、沿海、中部、西部和东北。具体地,直辖市(3个):北京、天津和上海;沿海(8个):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和山东;中部(6个):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9个):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东北(3个):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15) 已有研究表明,政府的财政支出政策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很大(陆铭和陈钊,2004)。
(16) 限于篇幅,单位根检验与Johansen协整检验数据没有报告。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向作者索取。
(17) 除了人均实质GDP和城市就业比x以外,其他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较小,具体数据备索。
(18)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回归分析中解释变量的高度自相关容易产生无效率的估计,但并不会导致有偏的估计结果,而此时检验中拒绝原假设失败的可能性也将更大(即回归分析中解释变量之间高度相关更容易使得这些变量的估计结果在统计上不显著)。就人均实质GDP和城市就业比x而言,这两个变量均为捕获各自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因此,基本模型的设定是合理的。
(19) 为考察回归分析的可靠性,我们还对每个估计模型的残差项进行了对应的ADF检验。结果显示,所有模型的残差项均表现高度平稳,从而保证了模型估计结果的可靠性。
(20) 类似的研究表明,是否控制外部经济对这一拐点数值影响甚大,按照1978年不变价格计算的拐点人均GDP数值为2 943—3 637元(周云波,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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