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贫困群体的社会心理冲突与社会支持_低保论文

城市贫困群体的社会心理冲突与社会支持_低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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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4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096(2004)05-0050-04

城市贫困的问题已不容置疑地显现在人们的面前,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局势的稳 定。城市贫困的主体是亏损、破产和效益较差企业的职工。与农村人口分散的情况相比 ,城市人口集中,尤其是国有企业职工,基本都是居住在企业小区内,共同的生活状况 系紧了这个群体,其心理行为易产生内部认同,如果城市企业职工的贫困问题得不到很 好的解决,极易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对社会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一、城市贫困群体产生的原因和现状

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我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体制的转轨,企业改革逐步深 化,“下岗”现象已不足为奇。据《2000年社会蓝皮书》提供的数字,1998年底,全国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610万人,失业人员580万,两者相加为1190万人。国外预测,加入

WTO后,中国会有4000万人变换工作,农业可能会减少1000万个就业机会,国有企业可 能会有2000万人下岗,非公有制企业在调整过程中也可能会影响1000万人的就业,大量 失业人员的出现在所难免。[1]此外,大量的“待岗”、“放长假”职工其实就是一种 隐性失业,他们的生活境遇跟下岗职工并无不同。下岗和失业是导致企业职工生活贫困 的一个主要因素。

相当部分在岗职工也感到生活困难。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严重过剩,生产力发展水 平不高,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逐步形成,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压力日渐加大,为在激烈的 竞争中求胜,企业可能会采用一些手段,如因劳动力供大于求,企业可能会降低在岗工 人的工资;为降低成本,企业可能会减少安全生产费用和福利待遇等。在我国一些国有 企业里,由于企业改革滞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激烈竞争,出现大面积亏损, 经营不景气,拖欠职工工资、生活费的情况时有发生,职工经济收入极不稳定,特别是 那些双职工家庭,尤感生活困难,甚至有的家庭因困难的经济压力而走向破裂。

二、城市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心理冲突

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中国的基尼系数从1995年以来连续上升,已经超过0.4的国际警 戒线了。另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所做的一次统计数字表明, 中国最贫困的20%的家庭收入仅占社会的4.27%,最富裕的20%的家庭收入却占50.24%, 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34,超过警戒线。此种状况给政府决策的选择和运作带来困难 ,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和控制并不断改善这种状况,就可能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社会 治安问题。

近几年,我国在分配体制上贯彻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事实上,由于每个 人在知识、信息、职业上所占的资源不同,都会导致个人收入的不同。目前各种企业的 下岗职工几乎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女工多,年龄大,知识层次低,技能单一,大多 是40多岁的年龄。这一群体在岗期间的收入就较低,下岗后因缺乏再就业的能力,其收 入状况更是可想而知。除因知识、能力、职业的不同而导致的个人收入差距在拉大外, 社会上还有一部分人因腐败或违法行为而拥有不义之财,致使社会贫富差距在不断扩大 。贫富悬殊对社会心理所带来的冲击力是不可以低估的,它可能引起公众心态的失衡而 导致攻击行为。

在大量的停产、半停产企业中,亏损相当严重,像这样的危困企业职工的工资普遍下 降,有的企业甚至连最低基本工资都发不出,大批量的职工处在“待岗”和“放长假” 之中。在困难生活面前,他们跟下岗职工有着同样的心境,家庭经济来源得不到保障, 一家老小要吃饭穿衣、孩子要上学读书、生病要打针吃药等等,没有经济来源这一系列 问题都无法解决,面对眼前的现实他们情绪低落、思想极不稳定。他们的生活境遇及心 态甚至波及到效益较好的企业职工,即使身处在效益较好的企业中,职工们也普遍存在 着随时可能下岗的危机感。对自身现状的不满意以及对未来的恐惧使他们的言行极易走 向极端,如果处理不好,可能诱发不安定因素。

城市企业的贫困职工处于城市社会结构的低层,在他们身上往往具有消极的社会心态 ,一旦有风吹草动,社会风险就会从这一最脆弱的群体身上爆发,对社会治安秩序带来 影响。

三、不安定因素分析

1.腐败现象的存在

企业亏损,职工贫困,除与一些客观因素有关外,还与一些非正常的人为因素有关。 如企业管理机制混乱、资金管理漏洞太多、监督机制缺乏、腐败猖獗……,某些企业领 导利用职权为所欲为,贪污受贿而聚集财富,这些“蛀虫”加速了企业的亏损甚至破产 ,致使大批量的职工生活贫困。

2.离退休者的养老保险无保障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离退休制度是与“单位”紧紧结合在一起的,企业亏损对离退休人 员的收入也产生直接的影响。离退休者年老体弱且多病,生活费、医疗费没有保障,也 很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一些企业职工的上访、请愿等群体活动多是离退休人员带头组 织的。因此,在解决危困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时,要把离退休人员作为重点 ,优先考虑。

3.下岗工人再就业困难

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公告提供的资料显示,2001年上半年,全国国有企业下岗 职工总数为769万人,其中2000年底结转657万人,2001年上半年新增加112万人。国有 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为79万人,再就业率为11.1%,与2000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9 个百分点。从分季度情况看,第一季度再就业人数为33.1万人,第二季度再就业人数为 45.9万人。该公告认为,随着2001年下半年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再就业服务中心(目前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工人占下岗职工总数的91.6%)高峰期的到来,再就业压力将 进一步增大。[2]从性别上看,下岗职工女性多于男性,且年龄大多在40岁左右,身体 条件差,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多是生产第一线的体力劳动者,他们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 ,这些因素都增加了他们再就业的难度。

四、建立社会保护与支持体系

为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必须建立起对社会新生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与社会支持体系 。笔者认为,对城市新生贫困群体的社会支持体系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国家立法支持

国家是社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将社会保障作为政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 作为执行国家最高权力的具体代表,担负着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的责任,必须 从制度上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政府应随时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准确 把握贫困人口的总量、结构、动态,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实施救助。我国对社会保障体 系的建设一直是高度重视的,现有的劳动保障法规,如《劳动保险条例》、《失业保险 条例》、《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以及2004年1月1 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都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支持下,建立的以职工基本养老 、失业、基本医疗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这一社会 保障体系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还须进一步完善,当务之急应是进一步完善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之更加科学化。

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十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 97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各 地把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作一项工作来抓,必须在1999年底之前完成这项 工作。1999年9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这是一项新的 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大,成效显著。据《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1》统计,到2000年 年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增加到402.6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7.2亿元。 ……这两年,政府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全力解决“应 保未保”的问题,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人口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到2001年年底 ,全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已达1100万人。

(二)政府行为支持

1.加强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追根溯源,下岗职工再就业难者几乎都是那些人力资本投资较少的人,下岗前他们本 应该掌握的专业技能未掌握好,仅仅作为体力劳动者的他们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中自然 处于劣势。正如心理学家哈维格斯特所述:“个体所必须学习的各种各样的课题,即人 生发展课题,促进了人在我们社会里的健全成长。发展课题在人的一生中各个时期产生 ,如果此一课题能得以圆满实现的话,不仅给个人带来幸福,也为下一课题的成功奠定 基础。倘若失败,不仅造成个人不幸,社会的不认可,也为以后的课题实现带来困难。 ”[3]因此,帮助下岗职工脱贫最根本的措施应是“授人以渔”,而不要仅仅停留在“ 授人以鱼”上。生活本身就十分困难的下岗职工大多无能力在人力资本上进行投资,以 弥补自己人生发展阶段中的缺失,这就要求政府适度增加对下岗工人的人力资本投资, 提高他们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扩大他们的工作选择和适应能力 ,这样做十分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和稳定发展。否则,再就业困难的下岗工人可能会产生 过激行为,这必然对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影响,不利于社会形势的稳定。

为适应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改革需要,1998年国家就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 心,要求下岗职工进中心,在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同时,为其提供再就业服务,提 高下岗工人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帮助下岗工人实现再就业。2002年8月1日,劳 动与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技能振兴计划”就是要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 业转换能力,该计划重点关注下岗失业人员。国家将继续实施“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 计划,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工作重点由基本生活保障向就业保障转移,增强他们的再就业 能力、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国家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的功能,面向下岗失业 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力争使参加培训人员50%以上实现再就业。 通过再就业培训使下岗职工逐渐走向自主择业,实现由企业人向社会劳动者的转变。

2.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

一些企业领导班子的腐败问题确实已让企业职工深恶痛绝,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的廉政 建设,对企业职工的心理稳定是非常必要的。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且要保证 有监督机制,决不能让廉政建设走过场,成为一种形式。要大胆任用清正廉明、既懂业 务又懂管理的人,把那些不懂企业管理、浪费企业资源、搞乱企业生产的人迅速撤离领 导岗位。广大职工拥护的是关心企业、关心企业职工的领导班子,这样的领导班子才能 与广大职工同甘苦、共患难。如果广大职工看到了希望所在,职工心理上的稳定必然会 反映到言行之中,大大减少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3.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内容。其主要特 点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依法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向社会保险经办部 门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二是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 负担,实行广泛的社会统筹互济,并由专门的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目前我国采取的是 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现了社会互济、共担风险的原则。 把城市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构筑可靠的社会安 全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4]

(三)社会力量支持

能否使城市企业贫困职工从弱势走向强势,既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问题,也是一 个关系到我国下一步改革如何推进的问题。因此,对城市贫困群体的支持必须发动全社 会的力量,除了政府支持外,还应有企业支持、志愿者团体支持、社区服务支持、民间 慈善支持、个人人伦支持。为顺应保障体系的改革,要充分发挥以社区为主体的支持网 络,通过社区组织对千家万户积极开展有关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创造一个开放、进取 、兼容性强的社会心理环境,帮助贫困群体认清形势,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指导贫困 群体进行自我调适,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培养贫困群体健康、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社区作为最基层的组织,对社会的监督与管理将使其发挥独特的作用。对城市贫困群 体的救助,社区支持应成为社会支持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收稿日期:200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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