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税收执法“人性化”水平的几点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收论文,几点建议论文,水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立规范的税收秩序,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要求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实施程序合法、行为合理的“人性化”税务管理。税收执法“人性化”直接关系到税务机关的声誉和税务执法人员的形象,既是征纳双赢、社会和谐的现实需求,亦是新形势下税收工作对税务人员的高标准严要求,绝不可小觑。下面,笔者谨就税收“人性化”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提高税收执法“人性化”水平略谈管窥之见。
一、税收“人性化”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行为无序
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助长了其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或虽然坚持了违法必究,但没有注意时间、地点、场合(如纳税人正与客户谈生意等),执法效果没有达到,甚至造成顾此失彼、得不偿失、征纳对立的恶果。
(二)重处罚轻教育
在税收执法中,把违法必究和违法必罚等同起来,《征管法》的“警告”条款用之甚少;同时,罚款已交而违法依旧,周而复始,恶性循环,长此以往,造成公众误以为“税务机关纠正违法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收取罚款”,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三)税收执法随意
若税务人员在情绪恶劣、心情不好的时候,以情绪执法,对纳税人恶语相向、随意训斥、行为欠妥、工作不到位、动辄强制执行,易造成纳税人的“逆税心理”;更有甚者在实施税收违章处罚时畸轻畸重,丧失了公平和正义,引发私人恩怨和暴力抗税。
(四)人员素质不高
个别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的掌握仅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层面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更是知之甚少,知识面太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存在严重的错误和明显的漏洞,在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中处于劣势地位。
二、提高税收执法“人性化”水平的建议
提高税收执法人性化水平,就要在税收行政执法中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要求税收执法人员做到以下几点:
(一)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为提升税务机关的形象及税务人员的威信,缓解征纳矛盾,提高税务行政执法亲和力,在进行税务行政处罚时,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应根据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情况,区别对待,有宽有严;对涉税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或初次违法的当事人坚持“教育规范在先、惩戒处罚在后”的原则,实行预警、约谈、告诫制度,并免于行政处罚;应把行使自由裁量权与矫正违法行为相挂钩,促进当事人认可并接受执法结果,力求变行政处罚强制手段为“温情”执法、“人性化”执法,引导纳税人自律,达到规范纳税行为之目的。
(二)提高税务执法效率
基于保障税务违法犯罪嫌疑人财产权的考虑,应追求程序效率,能够尽快结案的不得无故拖延,能够迅速办理就不要拖到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强制执行措施要与涉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节相适应,能够采取较轻的强制措施时就选择较轻的强制措施,避免对违法行为人的合法财产权造成非法侵害。另外,讲究执法策略,追求执法效益。税务执法应“先礼后兵”,尽量采取安全有效、温文尔雅的“人性化”方式征缴,尽量避免把人民内部矛盾激化为敌我矛盾;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税务执法到位。
(三)平等待人语言文明
为使“人性化”执法落到实处,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应视纳税人为对立面,尊重纳税人的人格、在处理上充分考虑其合理要求、听取其陈述、申辩权利;抛弃以“管理者”自居的特权感、优越性,杜绝行政执法中的训斥、辱骂等不文明行为,始终以平等的心态对待当事人;不因当事人的身份背景、经济实力、宗教信仰等不同而给予不平等待遇。此外,注重执法语言,使用文明、规范用语,注意语言的亲情化,忌“生、冷、硬”,戒简单、粗暴,增强与执法对象交流的亲切感;重视释疑解惑工作,防止因其认识不清而误解执法行为。
(四)开展纳税人心理预测
税收征管工作是一门融会计学、税收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为减少征纳双方摩擦,税务人员应积极开展对各类纳税主,体的心理预测,促使税务人员掌握纳税人的心理动态,削弱其对税务人员的抵触情绪,缩短了征纳双方距离,加深征纳双方的感情;并在征纳“双羸”基础上,拥有“共同的语言”和“一致的目标”,征纳双方形成了“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和谐融洽关系,达到了依法治税的最高境界,增强了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和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深层次理解,为“人性化”执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加强税务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税务人员应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推行文明收税、以德兴税,着力改善征纳关系。其次,加强业务学习。税务人员应学习财会、税收、法律等知识,熟练掌握征管业务、查账技巧和计算机操作技术,全面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又要懂得外语、西方会计及犯罪心理学,善于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以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执法形势。此外,税务人员应努力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并在实践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完善知识体系,以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地进行“人性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