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工作论文_梁俸菁

试论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工作论文_梁俸菁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近年来,中国迎来了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各行各业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尤其是建筑行业更是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招投标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其不仅仅关乎到招标方以及投标方的经营收益,更关乎到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因此我们必须要对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争取找到最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其质量。

关键词:施工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管理措施

引言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过去有了巨大的提升,而经济基础的飞跃带动了建筑事业的长效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有关配套管理工作必须要进行调整,才能满足建筑事业长远进步的需求,而招投标工作作为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更是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精力和关注。

1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1.1招投标市场管理不规范

众所周知,招投标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通力配合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但实际上正是由于这种参与方的多样化,导致监督管理的难度非常高,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非常多。举个例子来说,招投标工作的有关管理标准中指出,投资额度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不需要在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很多项目为了逃避监督管理都会将招标额度控制在二十万以下,在实际施工中再添加施工项目。

1.2违规操作问题十分严重

我国建筑项目中有一大部分是政府主导投资进行建设的,假如招投标工作不够公开透明,也很容易发生暗箱操作、内定中标单位等情况,这显然是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特征的,也不符合我们我国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一旦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了类似问题,那么就可以证明该招投标工作存在监督管理问题,甚至可以倒推出负责官员的腐败情况。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目前,党和政府已经开始认识到了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在法律法规建设上投入了更多的关注,希望通过法律要求保障招投标工作的公开透明,然而就政府工程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法律法规的细化并没有取得实际作用,各种违规操作依旧存在并且愈演愈烈,违规操作的规模和涉及到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过去的个人操纵已经变成了系统化操作,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主观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部门,开始不重视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审查,让一些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单位参与到招投标中去,这无疑会对施工质量造成负面影响。

1.3报价的合理性存疑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有很多施工企业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提供的企业资质及信息是有所保留的,拒绝将自身的实际情况展示出来,在进行报价的时候也只是根据市场标准价格进行提案,最终进行小幅度的调整作为最终报价,这种报价方式显然不具备合理性,是对建筑工程缺乏责任感的表现。还有一部分企业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为了赢得施工许可,会不断的没有原则的降低施工价格,企图以降价方式赢得优势,但是却没有考虑到实际施工中需要的资金投入以及技术投入,这种情况下即使中标也无法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

1.4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十分突出

我国的建筑行业起步比较晚,各种各样的管理工作都不成熟,尤其是招投标工作更是如此,地方政府和施工单位之间存在某种心照不宣的共识,那就是为了确保地方经济进步,很多地方政府会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在初步审查的过程中,给外来的建设单位提出许多不合理的要求,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采取双重标准,更有甚者直接淘汰外地企业,不允许外地企业承包本地建设项目。对外地企业的严重排斥使得本地企业在竞标的过程中往往有着更加突出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本地企业势必会在报价上有所提升,最终造成建筑项目的整体造价超出预计额度,因此我们必须要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2提升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质量的措施

2.1规范和强化对专家评审组的管理

进行招投标工作的时候,必须要安排有关的专业人士进行评价审核,注重专家的意见。招标方要在选择专家的过程中投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确定选聘的专家对建筑工程技术以及经济学有深刻的了解,同时还要保证专家在建筑招投标法律方面有足够的认知,另外,选择的专家还需要明确招投标工作的全部流程。除此之外,有的建筑项目有特殊的要素,这种特殊的建筑项目招投标专家组组建具有更高的难度,招标方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不同专家组。专家需要依托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招标工作进行分析,而后把握自身的立场和意见,绝不能跟风放弃主见,也不能有事先主观的倾向性,不应该在表达意见的过程中企图说服其他专家跟从自己的意见,也不应该在非公开场合进行私下沟通。最终根据专家组的统一意见,确定招投标工作的方案和策略,才能保证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

2.2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才出现的,因此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党和政府还应该尽快就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并且以此为基础制订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利用毫无遗漏的法律法规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保障,避免招标方和投标方互相勾结、私相授受的问题出现,从根本上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投标方不应和招标方存在行政管辖上的从属关系,也不能有非法的利益往来,除此之外,一旦发现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则应第一时间取消其承包权,以法律法规作为强制性标准,保障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

2.3保证定价的合理性

众所周知,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定价,招标方必须有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工程定价过度浮动。具体来说,报价评审标准以及浮动率是工程定价的重要控制标准,因而我们需要首先对这两个标准进行控制。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常常会出现最低价中标的问题,这将会导致建筑工程质量的下降,因而招标方必须要求投标方提供证明材料,保证其能以提交的报价额度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施工。如果投标方不能做出相应的证明,那么即可认定其报价存在虚假报价的问题。

2.4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

上文中我们提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实际上地方政府想要扶持本地企业发展是应该的,这有利于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腾飞,但是地方经济利益和国家利益出现冲突的时候,地方政府必须理清先后顺序,将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党和政府应该在法律法规中明确禁止地方政府的保护政策,避免对外地企业的排斥,不允许招投标工作中出现双重标准。

2.5强化责任制度,重视权利分配

立足于目前已经成型的招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策,明确业主和招标方之间的责任关系,清楚明了的对二者的权利义务进行界定,从而从根本上保证责任落实、理清权利范围,让招投标工作真正做到有据可依,这样一来每个单位才能各司其职严格要求自己,最终的招投标才能顺利进行。也就是说,每一个参与招投标工作的单位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绝不能越界而行,只有做到这一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才能有序进行。

结语

总而言之,做好招投标工作是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同时也能促进行业内的良性竞争,从而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而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王小曼,岳电欣.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问题新议[J].建材与装饰,2018(39):221-222.

[2]赵立云.浅论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J].智能城市,2018,4(16):148-149.

[3]宗锋.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问题新议[J].中外企业家,2018(20):105.

[4]易怀昌.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J].建材与装饰,2018(26):143-144.

论文作者:梁俸菁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12

标签:;  ;  ;  ;  ;  ;  ;  ;  

试论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工作论文_梁俸菁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