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变革的研讨
蔡 婷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广播电视大学,新疆 库尔勒 841000
摘 要 :本文主要以“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变革的研讨为重点阐述,结合当下“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面对的挑战,以及“互联网”时代到来对法学教育带来的影响。从教学手段单一、专业建设受到一定限制、评价形式不够新颖、慕课出现转变了法学教育变革、翻转课堂带来的转变、丰富的教学模式带来的变革这几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与研究,其目的在于加强“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的运作效率。旨意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资料。
关键词 :互联网+;法学教育;慕课;翻转课堂
“互联网”是一项在新时期发展阶段研制的战略行动计划,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对社会上各个行业和领域都有一定的影响和作用。所以在这一时期要将“互联网”思维和法学教学有机融合起来,为学生提供更加新颖和创新的教学形式和思想,以此不断提升法学教学的有效性。要在实际教学中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不断对教学形式和内容进行改革和完善,不断促进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恒协基爱养老服务中心,作为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其业务模式基本迎合了我省当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除了日常养老服务中心的托管运营服务工作,承担社区老年人福利性服务外,还承接政府在老龄化事业服务中“兜底一批”的业务内容,例如:为80岁以上老人、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送餐服务等;开展了老年人日间托管、长期入住照护、居家服务、送餐服务、家政、陪聊看护、助浴等为老服务项目。
一、“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面对的挑战
(一)教学手段单一。出于传统教学和应试考试的影响,在法学教学中依旧以教师为主体进行,一味根据教学内容进行灌输知识,从而导致法学教学效率不高现象发生。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学涉及的法律条文过多,学生在学习中经常会对知识产生厌烦心理,无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互联网的出现为教学带来了一定机遇和挑战,教师可以结合教学内容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教学资源,还能够强化自身的法学知识。不过由于现在网络存在暴力,当出现事件分析时,所有人都根据常识对其进行评价,使得法律条文在其中的权威性逐渐受到威胁。在这样情况下培养的学生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而且自身的整体能力和素养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知识面不够广泛,对事物的认知不够全面等。
启发式翻转课堂[4]主要分为:从整体上介绍本课程;抛出第一个问题,指引学生观看学习资料,上网查找资料,做到课前有大致解决问题的思路;课上通过分组验证,小组分享讲解答案;教师讲解补充答案,讨论总结深化及反馈。《计算机网络技术实训》课程是一门创新实践类选修课程,面向的是全校本科生,引入启发式翻转课堂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二)专业建设受到一定限制。由于高校的不断发展对教学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不但要具备充分的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善于解决实际生活中存在的问题[1]。不过真实情况和要求不相符,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不足,如现在的法学教学内容中缺少实践内容的加入,教学中组织实践活动的机会不多,经济不到位等。一名教师教授的班级过多,无法全身心的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使得整体教学质量不够高。
(一)慕课出现转变了法学教育变革。慕课是在“互联网”时代新出现的教学形式,学生可以在网络上自主在线学习,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设计教学内容,慕课教学形式具有灵活、开放、自主的学习特点,开拓了法学教育的广泛性和实用性,使得法学教育更加大众化和普及化,以便更多人士在学习中受到益处和乐趣。所以,“互联网”时代对法学具有一定的影响,带来了很大的社会变革,所以要充分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挖掘出来,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得学生能够在积极探索知识中感受学习的喜悦和乐趣,以此不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进步。
二、“互联网”时代到来对法学教育带来的影响
(三)评价形式不够新颖。现在的法学教学评价形式还是传统形式,通过笔试决定学生的学习能力,这样的评价形式过于片面,也不够详细和具体,学生只在考试失败后才仔细研究,缺少对法学知识的真正学习和思考,积极性不高,存在一定功利性。长时间以考试评价学生的形式对学生未来学习具有消极影响,使得学生对法学的态度不够认真。
(二)翻转课堂带来的转变。翻转课堂是“互联网”时代下产生的一种信息化的教学形式,在教学中要具体展现出网络资源的优点,使得法学教学更加全面具体,不再局限在传统范围内。基于这样教学形式,学生不再是法学知识的接受者,而转变成为教学提问者,针对教学内容提出相对应的问题,教师对学生的问题进行有目的回答,能够有效提升法学教学质量和效率[2]。在翻转课堂教学中能够帮助学生理清法学知识内容,逐渐降低不良因素的影响。新颖性的教学方式能够最大程度的吸引学生的眼球,通过一些视频加深学生的印象和理解,不断提升法学教学有效性。而且视频相对板书更加主观和形象,相对于学生更加具体和容易。
(三)丰富的教学模式带来的变革。“互联网”时代和法学知识的结合改变了传统教学形式的单一性,在“互联网”时代下要为学生构建互动教学形式,全面系统的对法学知识进行吸收和学习。教师要善于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为学生提供体验式、分层合作、角色扮演和写作式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形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不断提升法学教学质量和效率。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互联网”时代下对法学教学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影响,为了能够满足社会需求发展,要善于结合法学知识和新时代下的教学工具进行教学,不断提升法学教学质量和效率,加深学生对法学知识的认识,为社会培养更多全能型人才。
网络方案。本方案中资源池内只有物理机,采用非虚拟化场景解决方案。SDN涉及网元主要包括SDN控制器、SDN硬件交换机、核心/DMZ负载均衡器、SDN网关、核心防火墙等。
[ 参 考 文 献 ]
[1]崔艳峰.“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变革[J].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8(1).
[2]张建升.“互联网+”时代法学期刊数字化转型探析[J].中国报业,2016(2):19-22.
中图分类号 :D 90-4;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2019)06-0214-01
作者简介 :蔡婷(1984-),女,汉族,湖北黄冈人,法学硕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广播电视大学,讲师。
标签:互联网+论文; 法学教育论文; 慕课论文; 翻转课堂论文;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广播电视大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