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制度管理成为安全教育的软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软肋论文,安全教育论文,莫让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学校安全教育,责任重于泰山。耳闻目睹了一幕幕校园惨剧,我们在为生命扼腕叹息的同时,更应该对学校安全教育中的制度管理进行一次全面而深刻的反思与检点,在痛定思痛中明晰:制度管理怎样为学校安全教育“保驾护航”。诚然,汶川大地震后,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校园安全教育的热潮,有关安全教育的规章应有尽有,安全管理的责任书层层签订,各种应急预案也纷纷出炉……然而我们的制度管理是否就没有“盲点”和“疏漏”了呢?
制度内容:“你自身安全吗?”
安全教育,制度先行。关于学校安全教育的管理制度有很多,涉及集会、放学、就餐、就寝、上网、实验等安全管理,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对保障师生校园安全确有重要作用。但是,在这些规定、要求中是否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成分呢?如果制度内容本身就没有“安全性”,或者说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样的制度又何尝不是安全教育的隐形“刽子手”呢?
透过湘乡市育才中学的惨剧,我们是否应该反思和质疑我们的制度本身?据湘乡市教育等部门表示,湘乡市育才中学素以“严格管理”著称,这样的“严格管理”,我们从其“晚上9时10分下晚自习,9时30分必须熄灯就寝”的规定中可见一斑。从晚自习下课到就寝熄灯,这项制度给孩子们预留了20分钟,在这20分钟里生性好动的孩子们要完成诸如收拾书本、下楼、走到宿舍、洗脸、漱口、洗脚、换洗衣袜、上厕所等一系列“常规”动作,20分钟就真的很充裕、很富足了吗?也许通过一定的训练,孩子们可以在20分钟里完成这一切,可这还是校园生活所应有的状态吗?更何况,孩子们在经历一天的紧张学习后,总还有些聊聊天、打个电话、听首音乐什么的“自选”动作吧?如此一来,20分钟就大有“捉襟见肘”之感啊!孩子们在“争分夺秒”的过程中又怎能不“争先恐后”呢?可是在事故发生前,我们又可曾追问过制度内容的“安全性”呢?
为什么我们要把时间规定得那么紧、那么死呢?我们是否因为追求“政绩”、“业绩”,在有意抑或不经意间把孩子当成一种工具,或者一种可以任意驱使的活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动作。要知道学生平时的生活作息是不能与紧急疏散演练的要求相提并论、等同视之的,那将使孩子们长期处于“生活高压”之下,其身心又哪来自由和谐的发展?至于在中小学校实行这样的“军事化”管理,显然也是不严谨、不慎重、不科学的。其实,反思制度内容,最根本的还是需要一种“学生立场”的理性回归。我们要尊重学生,秉持“学生立场”借以思考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为什么我们的安全制度“不得人心”,为什么本是为学生安全考虑的规章、要求、守则,却遭到许多学生的反感?我们不禁要追问:这些制度的内容又是由谁来规定的呢?中学的学生会和团委组织、小学的少先队组织是否又曾参与其间呢?制度在讨论拟定过程中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让广大学生参与进来了吗?这中间是否走访了学生、倾听了学生的意见呢?恐怕这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们至少可以从两个角度追问制度内容的“安全性”。首先,制度内容是否具有超前预见性,比如所有班级同时下楼梯是怎样的状况?如果遇到雨雪天气又可能有怎样的状况?其次,制度内容是否具有现实可行性,比如中午放学至午习的时间能否给所有学生留有充分的自由度?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学生会遇到怎样的困难?千万不要让制度本身成为羁押孩子身手的“牢笼”,禁锢孩子心灵的“藩篱”!
制度执行:“你只要结果吗?”
“执行力”是制度管理水平与效度的体现,在学校安全教育中需要“全局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制度执行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制度执行就只要结果,而不计过程的精彩演绎、生动实践和情感体验。众所周知,一种上乘而臻于完美的管理必定是一种教育,而且是一种“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我们要让制度的管理成为学校安全教育的一部分,充满教育的艺术和意蕴,以期给孩子们留下深刻的心灵体验,进而获得强烈的安全意识,形成沉稳的应急心态,锻炼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
然而我们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却往往过于重视目标达成这一表层“结果”,于是安全教育就陷入了“堵截多、引导少,灌输多、启发少,训练多、体验少”的死胡同。许多学校围绕安全教育汇编了“规章制度集”、学生手册和守则,在教室、橱窗、走廊等地都张贴了宣传材料。可是,我们扪心自问一下:这些“上了墙”、“入了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就真的“深入人心”了吗?想必很多人都会苦笑一声,慨叹无奈吧!而为了更好地彰显制度执行的效果,一些学校则借助一定的“惩戒”手段,用各种量化的指标去衡量、去评比,轻则影响班级评比,重则还可能遭受学校处分。于是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往往是学校、教师出于统一管理的“一厢情愿”,而广大学生却并未产生正向的安全意识,这样的制度执行力怎能不大打折扣呢?没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教育过程,安全管理又如何刻骨铭心呢?缺少了刻骨铭心的过程体验,学生们又怎能获得对安全制度的体认和应急能力的习得呢?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只是孩子们表面上的“听话”,而并非其真实的、由衷的行为。可怕的是我们往往陶醉其间,却不去审思其背后潜伏的不稳定因素和祸患。
事实上,任何一种制度的执行只有在主体充分感知并且认可的前提下,才能内化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并最终固化为一种良好的习惯。在学校安全教育中的“制度执行”,也必须让学生在亲身实践的过程中丰富认识,增强体验,进而乐此不疲地执行而不是作为一种“沉重的负担”,坚持不懈地执行而不是作为一种“短期的敷衍”。学校安全教育要一改“说教”的严厉面孔,让学生在模拟的情境里真切地感受安全制度的重要意义,在生动的体验里获得正确可行的应急举措,从而自觉地遵守并执行安全制度。据调查,“湘乡市育才学校12·7踩踏事件”的直接原因就是: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在楼梯间拥挤。我们有理由相信:湘乡市育才中学的孩子们在经历了“血的教训”后,一定会更加严格地遵守上下楼梯的制度,可是他们付出的是“8死26伤”的生命的代价啊!如果我们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能通过案例聚焦、主题班会、应急演练等方式方法,让孩子们感受到在楼梯间追跑打闹的严重后果,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上演。
制度检查:“你动真格了吗?”
这里所说的检查应该包括学校内部组织的安全自查,以及政府各部门对学校所组织的安全抽查。安全制度不是一种应景的摆设,安全检查更不能沦为机械的例行公事。纵观我们现在校内外组织的学校安全检查,仍然存在着“重形式、轻实质”的不良倾向,甚至有些安全检查就在会议室里听听汇报、看看资料、查查档案,即使到食堂、机房等校园“重地”,也只是象征性地看看墙上的宣传、布置,至于真正的安全隐患却忽视、甚至无视。
由于制度监督的不认真、不到位、不彻底,也导致了部分学校的安全制度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纸头上、墙头上,而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安全职责责任书是层层签订了,可是学校上下从领导、到教师、到学生,都放松了“安全”这本应时刻绷紧的生命之弦。于是,学校疏于防范、教师疏于护导、学生疏于应对,发生安全事故也就是“偶然中的必然”了。相比于学校阶段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教学工作检查,学校层面的安全自查则少之又少。像此次发生踩踏事故的湘乡市育才中学,自建校10多年来就从未开展过类似应急疏散的演练自查,这对于一所有着52个班级3600多名师生的学校来说是不可思议的。此外,别的一些学校安全检查也是形同虚设,比如放学时的“路队检查岗”往往就名存实亡,学生吵吵闹闹、队伍散乱照样放行。在“12·7”惨剧中,调查组初步认定,导致这次事故的首当其冲的原因就是:学校只安排了一名现场看守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现场管理,难以监控全部下楼梯的学生。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其实由1人负责巡查管理一支庞大的散学队伍本身就是一种“摆设”,因为在领导眼里这种检查本来就是可有可无的。可是,如果每天晚自习下课时,每个楼层的楼梯口都有当班老师现场监督疏导,又怎会有学生的打闹和推搡,又怎会发生如此惨烈的悲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