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理论的再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格斯论文,马克思论文,经济运行论文,理论论文,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二十年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方式理论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正逐步解体,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并在经济运行中起主导作用,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理论已经被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所取代。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理论的重大发展。因而,在当前不断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理论进行再思考,对于我们真正把握市场经济运行的机理和本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看都很重要。
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分析,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行方式的分析基础之上的。针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采取市场经济形式,主要依靠市场调节的状况,马、恩提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要靠计划调节的理论设想。众所周知,1847年,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对社会主义经济实行计划调节的思想十分明确,指出新的社会制度“首先将根本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管理权。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7页)1868年马克思在致路·格曼的信中指出:“人人都同样知道,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68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又进一步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第323页)
从上述有关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是一切社会都存在的自然规律。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其实现形式是采取市场经济形式,通过自由竞争的市场调节来实现;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则采取计划经济形式,通过自觉的计划调节来实现。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经济运行采取计划调节是有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规定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如果以马、恩理论的逻辑分析看,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理论设想是合理的。但是,无论是从十月革命胜利后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东欧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还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来看,他们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要靠单一计划调节的理论设想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是行不通的。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以发展的态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那么,马克思、恩格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充分批判基础之上的这种理论设想为什么会与社会主义的实践不一致?是他们作出这种理论设想时所依据的条件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还不具备,还是他们当时的理论设想本身有不足之处?人们通常认为是前者,即认为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工业充分发展的基础之上的,而实践中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象俄国、中国等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之上的。实现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设想的历史前提在实践的社会主义还不具备。其实,这种解释很难成立。笔者认为,要深刻认识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设想与社会主义实践不一致的真正原因,应对马克思、恩格斯理论设想的前提条件及其理论设想本身作更深刻的研究与思考。
第一、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实行计划调节的前提条件难以实现。
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既不存在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也不存在公有制的多种形式,商品、货币关系将被消除,个人劳动直接成为社会劳动。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社会的生产和分配完全实行计划调节。然而,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都反复证明:在社会主义社会既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也不能消除商品、货币关系,个人劳动更不能直接成为社会劳动。对此,过去通常的解释是: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还没有达到实现上述前提条件应具备的生产力水平。但是,这种解释与社会主义的实践相矛盾。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即资本主义制度,经过一个过渡时期便可转向共产主义社会(含社会主义社会)。当时,马克思、恩格斯研究的主要对象是英国,而英国的生产力水平并不比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高。根据美国保罗·肯尼迪所著《大国的兴衰》一书中所提供资料,在《共产党宣言》发表两年后的1850年,英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为125亿美元,(以1960年美元价格为标准,下同)人均458美元。直到1880年,英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人均也只有680美元。 远远低于解体前的苏联和原东欧的民主德国、捷克等社会主义国家。假使现在美英等发达资本主义转为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仍然不可能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取消商品货币关系,个人劳动也不可能直接成为社会劳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不管一个社会的整体生产力发展水平如何,其社会的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由于自然条件、行业特点等因素,其生产力发展水平是有差别的、不平衡的。
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生产力,就应有不同的所有制与之相适应。因而,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应该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根据商品经济存在的一般条件,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不同所有制形式,社会主义生产又是建立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社会化大生产,因而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个人劳动也须经过迂回的形式才能成为社会劳动。由此可见,不是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不具备实现马克思、恩格斯理论设想的前提条件的生产力水平,而是这些前提条件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如果违背客观规律,通过政权的力量,强制实现马克思、恩格斯理论设想的前提条件,就会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惩罚,造成灾难性后果。这已为社会主义的实践所证实。
第二、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实行计划调节隐含的前提条件也与社会主义的实践不符。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是一个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产品相当丰裕的社会,不存在资源的“稀缺”问题。从这一前提出发,马克思、恩格斯便把物化劳动的配置归结为活劳动的配置,把活劳动的配置等同于劳动时间的分配,进而把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归结为劳动时间的有计划分配。因此,物质产品的丰裕、资源的无限性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实行计划调节隐含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但是,实践证明,在任何社会、任何国家无论哪一个发展阶段,其资源不仅是有限的,而且是稀缺的。所以把资源的有限性引进来,考虑稀缺资源的有效利用,对资源的种种用途加以权衡比较,计划的难度及复杂程度将会成倍增加。资源配置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劳动时间的有计划分配。
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实行计划调节隐含的另一个前提条件是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已彻底从物的支配中解放出来,成为全面发展和全面解放的社会主义“新人”。社会主义“新人”具有丰富的知识、全面的才能和高度社会主义觉悟。他们的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同整体利益高度一致。尽管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也谈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利益差别问题,但这种差别被仅仅归结为劳动所引起的收入差别,劳动以外的利益差别是不存在的。而且,这里的劳动是直接社会劳动,可以用劳动时间直接计算,不存在劳动计量和监督问题。由于个人和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这种高度一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国家作为社会事务和经济管理中心就很容易履行自己的职能,不会遭到不同于整体利益的个人或局部利益的干扰,也不必要考虑信息传递和人为失真问题,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不会偏离整体利益的轨道。从理论上讲,这样的计划确实是有效配置资源的捷径。但是现实社会的人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的“新人”有很大差别。在现实社会里,人们除了存在一致利益外,大量存在的是个人和局部利益。而且,在个人眼里,整体利益和个人或局部利益的联系也不直接。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人们往往根据个人或局部利益对信息进行筛选加工,从而造成信息传递的人为失真。由于缺乏真实可靠的信息,计划的失误难以避免。同时,个人或局部利益也会直接干扰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的活动的基本出发点仍是追求物质财富,当个人或局部利益的追求受阻或利益的期望值过低时,社会主义的“新人”也可能懒惰、不负责任、迟钝、冷漠,从而使社会主义经济缺乏应有的活力。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低估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复杂性。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劳动的直接社会化,使得社会总劳动的分配可以由社会中心根据直接的(实物的)经济计算进行,而且这种分配不存在技术上困难,就象孤岛上的鲁滨逊或农民家庭的家长把个人或家庭的总劳动分配在各种具体劳动上一样可以顺利进行。对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文中作了较详细的叙述,他说:“那时,一件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社会可以简单地计算出:在一台蒸汽机中,在一百公升的最近收获的小麦中,在一百平方米的一定质量的棉布中,包含着多少工作小时。……诚然,就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也必须知道,每一种的消费品的生产需要多少劳动。它必须按照生产资料,其中特别是劳动力,来安排生产计划。”(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48页)
然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实际经济关系要比马克思、恩格斯预见的复杂得多,计划也远不象恩格斯讲的那样简单。在社会主义社会,随着工业生产规模的扩张、社会分工的深化、生产门类的细化、产品品种的日益增多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以及经济关系国际化进一步加深,经济信息必然会呈几何级数膨胀,传递和处理经济信息的难度极度提高。在这样条件下,就是政府能正确选择目标,企业与个人或下级管理机构不向上级报告失真的信息,由一个社会中心来分配社会劳动,传递和处理这些经济信息也将会花费相当长的时间。等处理结果传到执行单位已时过境迁了。如果考虑实际经济关系,考虑信息传递的人为失真,政府选择目标的失误等因素,那么,由单一计划来调节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必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总之,从前提条件及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过低估计来看,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要靠计划调节的理论设想本身确有不足之处。这应该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的理论设想与社会主义实践不一致的真正原因所在。然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的理论设想的这些不足无损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不是教条,它没有穷尽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它需要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其内容。只有认识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不足,才能更好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