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绵阳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四川绵阳 621000;2 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绵阳 621000
摘要:职业病的危害在我国仍然严重,职业病患者的维权过程也艰难重重。虽然我国的经济条件在近些年来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社会文明也在不断进步,人们的健康意识也在大幅提高。但是,纵观我国的职业病防治现状,其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如部分企业、劳动者对职业病的防治意识淡薄;职业病的源头控制计划至今还未形成;患者维权的过程艰难等。基于此现状,本文对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分析原因。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了相关对策,旨在提高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关键词:职业病防治;职业病鉴定;维权
[Abstract]the harm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in our country is still severe,the occupational disease patients rights process is fraught with difficult.Although our country's economic condition is greatly improved in recent years,social civilization progress,people's health consciousness is greatly increased.But,throughout the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status quo of our country,which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such as part of the enterprise,laborer for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nsciousness;The source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control program has not yet formed;The rights of patients with process difficult,etc.Based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in this paper,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in China are summarized,and analyze the reasons.Finally,in view of existing problems,and gives the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aim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in China.
[Key words]the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Occupational disease appraisal;activist
从我国相关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职业病的病例数前三位的分别是煤炭、有色金属以及冶金行业,这三种职业病中病例数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1.38%、9.33%、6.99%。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为尘肺病,占职业病总例数的79.96%。而且近些年来,职业病纠纷以及职业病的诊断争议不断地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甚至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给个问题。2010年以来,职业病防治法修改连续两年被列为一类立法计划,国务院向全社会征集修改《职业病防治法》中有关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的建议,这是我国职业病防治的一大进步。本文主要谈探讨了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问题的相关对策。
一、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足,意识淡薄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要问题首先在意识上,不论是企业还会使劳动者,对于职业病的危害的认识不足,意识淡薄;另外,在法制观念上也存在淡薄的问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未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于该法规的认识不够,也没有按照该法规的要求进行职业病的防护。另外,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如执法队伍人员较少、监察管理网络尚不完善等,客观上也给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留下很大遗憾和难度。许多职业病属于可防不可治的,所以提前对其进行预防才是消除职业病的最有效途径。另外,企业在劳动者进入时,没有及时对领导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而且在另一方面对作业场所的评价也不够。
2.源头控制机制尚未形成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可能产生职业病的新增项目、新引进的技术,建设单位应该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就应该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通过审核最后通知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是防治职业病的最有效的源头控制机制。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这样的规定几乎对小型企业没起作用。许多私营企业在新增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时,并未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审批,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很好地发挥其职能。这在一定程度上给职业病防治的后续工作增加了难度。
3.职业病患者维权艰难
除了上述问题,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还有职业病患者维权艰难的问题。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除此之外,还规定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下,只有劳动者个人才会提出职业病诊断的申请。而且劳动者在进行职业病鉴定的时候还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而在这些资料中,如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等方面的资料,时有用人单位控制不予提供。往往劳动者在进行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并不能获得与职业病诊断直接相关的作业场所相关资料,这给诊断工作造成了人为的障碍。这样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就陷入怪圈,其合法权益不能真正得到保证。
二、加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对策
1.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针对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部分企业以及劳动者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的现状,应该搞好普法学习,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依法治国,依法防治职业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的范围广,人数多。因此,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应该主动作为,应该通力协作,尽职履职;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规范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行为,并制定一系列的激励机制,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另外,应该通过讲座、宣传等方式,向企业负责人、劳动者普及相关的职业病的危害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积极提高企业以及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2.积极构建职业病源头控制机制
我国各级政府应积极建立、完善职业病源头控制机制,并积极落实。实时修订并完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章、标准、制度;明确职能部门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强度与力度,对于新增可能引起职业病的项目的工作隐瞒不报的情况,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进行打击;相关执法部门和监察部门应该定期和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杜绝出现隐瞒不报,争取在源头上对职业病进行防治,切实保证劳动者的权益。
3.完善职业病防治的诊断和鉴定程序
针对职业病患者维权困难的现状,应完善职业病防治的诊断和鉴定程序。我国应在市(州)政府所在地设立符合国家规定、能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卫生专业机构,负责受理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申请,保证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果的真实性,一旦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建立具有检测能力的专业技术机构,有义务配合职业病诊断机构、仲裁机构提供客观公正的证明材料(可以委托社会团体,实行第三方履职)。规定用人单位如实提供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材料,限期不能提供者,视为违法,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结束语
从现实状况来看,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不容乐观,任重而道远。职业病在一定程度上给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毁灭性打击,给劳动者家庭幸福带来了极度的损害,给社会经济可持续性发展造成了极大障碍,对人类文明进步影响极坏。本文结合实际,对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浅析,最后给出了相关对策,旨在提高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水平,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人类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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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曹汝安(1965-)男,本科,主管医师,职业病防治
论文作者:曹汝安1,谭刚2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5年3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0/27
标签:职业病论文; 职业论文; 病防治论文; 劳动者论文; 我国论文; 工作论文; 例数论文; 《健康世界》2015年3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