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管理与人的存在的三种形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种论文,与人论文,人本论文,形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20世纪80年代人本管理理论诞生以来,人本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系统管理理论,以其“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正为全球管理者所广泛采用。其运用领域已经远远超出企业,广泛运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现有的人本管理理论及学术界探讨人本管理相关问题时,绝大多数仍将其范围界定于企业内,理论上缺乏一般意义上的指导性,从而导致实践活动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以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重新审视人本管理,对于深刻理解人本管理的丰富内涵,对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当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由“以物为中心”转变为“以人为中心”后,主流的管理理论也在上世纪80年代实现了向人本管理理论的成功过渡。但是,进入21世纪后,人本管理理论的运用范围也由以前狭隘、单一的企业扩展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不足与缺陷也渐次暴露出来。因此,有必要对人本管理的概念进行重新审视与考察。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对人的三种存在形态理论作出了独到的、整体性的论述。如果把人本管理与之相结合,加以再理解和再认识,将使人本管理更加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
1 人本管理的最初定义及其缺陷
人本管理理论的诞生,一般认为,以20世纪80年代威廉·大内著名的“Z理论”的提出及艾伦·肯尼迪与特伦斯·迪尔合著的《企业文化》问世为标志。与众多其他管理理论一样,人本管理也是在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在实际工作中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发展成熟起来的。与以往的管理理论相比,人本管理不仅强调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纪律性,而且更加尊重管理中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故人本管理最初被定义为:“确立人在管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继而围绕着调动企业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去展开的企业的一切管理活动。”[1]
虽然原初人本管理定义中已经明确提出确立人在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尊重人的主体性原则,即尊重人作为个体存在的意义;但是,如果简单地仅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角度界定人本管理,则有可能导致管理主体只注意与关心涉及管理主客体中人的权益和跟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直接利益群体的利益,只是仅仅停留在把提高人力资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的层面来描述人本管理的本质和最终意义,而容易忽视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所应具有的社会价值,及所应在整个社会倡导的人文关怀。不但忽略了人作为类存在物的最高层次的意义,同时也使得对人作为个体存在和群体存在的理解显得非常狭隘。
因理论上的不足与缺陷也造成了实践操作中的困难:
随着人本管理在企业之外其他社会组织领域中的广泛运用,人本管理的内涵不断被丰富,外延不断被延伸,以至原有仅限于企业生产管理中的人本管理定义,不再具有广泛的共性;这样,由于原有人本管理概念的局限性及运用范围的狭隘性,导致了非企业生产管理主体的惯性思维,妨碍了其对人本管理更深刻的思考。为了张扬人本管理的普遍意义,有必要进一步认清人本管理的发展趋势、开拓新视野、发展新观念、进入新境界,从更深层次上转变人本管理研究的角度、把握其研究的重心,对人本管理进行更为宽泛与深入的理解。
2 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中有关人的三种存在形态理论
人本管理,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的理解,就是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展开的一切管理及相关的社会活动。人本管理不仅出发点是人的生存与发展,而且落脚点也是人的生存与发展;不仅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是人,管理的手段和目的也是人,因此正确地认识人、人性、人的本质、人的存在形态与价值是其重要的理论前提与基础。
人学是有关人的理论的学说,“是以人这一特殊社会存在物为研究对象,探讨其生存和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2]。与以往的人学流派理论不同,马克思主义人学在广泛汲取了以往人学流派理论精华的基础上,又克服了其理论的历史局限性、机械性和形而上学,形成了关于人的本质及其全面发展的系统科学。它是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关系中研究人的本质,分析人在世界中的地位,预测和指明人自身的本质力量得以发展和解放的一门科学理论体系,是迄今为止有关人的问题论述、阐释最全面、最准确的理论学说。因此,只有将人本管理以马克思主义人学为基础,从更高层次,更为理性的角度对人本管理进行审视与考察,我们才会获得更为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认为:人有三种基本存在形态。人本身是类的人,社会化的人,个体的人的三位一体的生存结构。类、社会和个体,其实都应当被看作是人的本质的三重属性。因此,人本管理应该从人作为类存在、社会存在、个体存在三个不同角度综合地进行深入思考与探索。
2.1 人是类存在物。“人是类存在物”是马克思的著名论断。人的类存在是指人的基本存在,其本质是自由自觉的生产劳动。马克思关于人的“类存在”的论断不同于以往哲学家关于人的本质是“类”的看法,而至少包含了以下三层不可分割的含义:
第一,“类”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有的存在形式。马克思认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自觉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3]
第二,“类”是在时间的基础上发生着的社会关系的人的具体的统一性。与费尔巴哈所理解的类不同,马克思理解的“类”不是“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4],而是“社会化了的人类”:人通过实践活动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才实际确证了自己和他人关系的共通性——在这种关系中,个人通过他人意识到自己和他人同属一个类,都具有“人”这个类的共同性。意识到自己与动物不同,是有自由自觉地从事创造性活动能力的存在物,是具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故“类”不是个体的简单相加,而是因实践而被社会化和结构化的,有着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的人的统一性。
第三,“类”是“人的完成了本质统一的存在状态”。马克思理想中的类的本质统一存在状态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矛盾的彻底解决。所以,“马克思把关系的共通性,类意识和自由自觉的生产实践活动看成人的类存在的基本内容”[5]
2.2 人是社会(群体)存在物。人不仅是类存在物,同时也是社会(群体)存在物。作为社会(群体)存在物,人总是隶属于由相同或相近的地缘、血缘、文化、利益等一定社会共同性所维系的共同体(集体)。其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马克思看来,人以自己的需要和活动为中介而成为社会(群体)存在物,因为人们之间由于相互需要的依赖性和生产活动而发生社会联系。在这种联系中,个人不仅意识到人们之间的共同性,即:类的特性,而且还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差异性和相互制约性;不仅意识到他的活动应是自由自觉的,而且也感到在现实中也会受到社会所制约。之所以如此,其根据不是别的,正是人们之间所承担的不同的社会关系。因为正是这一点,个人之间才有不同的社会生活方式和表现,从而才有不同样式的个人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制约。
2.3 人是个体存在物。人的个体存在则是指可以通过现实可感的,用纯粹经验的方法就可以确定的存在,因而也是最具共识的人的存在形态。马克思认为,人的个体存在不仅是人类历史的自然前提,而且个体是一切社会关系与活动的最终承担者。“各个人过去和现在始终是从自己出发的”,“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因而个体的存在是自我主动追求自我价值的存在,自我意识到的存在。因此,人的个体存在是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主体存在的统一。
人的类存在、社会(群体)存在、个体存在是人的不可分割的三种存在形态。而且,个人、社会(群体)和全人类这三者关系是辨证统一的:个人从属于社会(群体),并受社会(群体)所制约;个人在社会(群体)中具有自主性与自决性,并对社会(群体)起能动作用;人类历史发展方向是无数个个人之间,社会(群体)之间合力共同作用的结果,个人,群体的发展状况制约着人类的发展状况。因此,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群体)和个体三者关系,“应联系起来加以理解,如果把这三者彼此分离开来,都将陷入抽象”[6]。
3 基于人的三种存在形态理论上的人本管理的再认识
将上述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有关人的三种基本存在状态同人本管理的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笔者认为,管理主体在进行人本管理实践活动中,必须从“以人为本”以下三层涵义对人本管理进行认真思考:
3.1 以组织成员为本。组织成员作为在组织中从事生产活动,并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生命和个性的个体存在物,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意识属性等三重属性,是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主体存在的统一。“人所特有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意识属性在实践性基础上通过复杂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统一体,人就是这个有机统一体,这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分割了或片面地夸大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可能导致人的分化、单面化和异化,乃至人性系统整体之消解。”[7]具体而言,就是要求管理者要尊重组织成员,满足成员的正常需求,对人性充分了解,对人的主体性因素充分认识,在尊重管理客体中人的价值与尊严的基础上,想办法激发与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管理主体也应该自我尊重,不能忽视其他组织成员的个体存在,单纯地把体现管理主体自我存在的管理价值观念强加给他们。只有这样,才能在管理中减少甚至避免由此产生的冲突,实现管理价值观念上管理主客体之间的真正融合。
3.2 以特定的服务群体为本。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切社会的组织和形式都是人自身内在固有的质的具体表现,组织成员通过自己的生产活动或其他需要为中介,而同组织系统之外的相关群体发生社会联系,并受社会所制约。正如马克思所言:“如果在考察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等时把人的存在的这些社会形式看作是人的本质的实现,看作人的本质的客体化,那么家庭等等就是主体内部固有的质。人永远是这一切社会组织的本质,但是这些组织也表现为人的现实普遍性,因而也就是一切人所共有的。”[8]
结合管理实践,组织所追求的不应仅仅是使组织内部的人的精神,物质需求的满足,而更应追求的是为社会大众提供更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实际上,任何组织的运营过程不过只是人为了获得更好生存与发展的一种物质载体与物质过程,而组织管理的最终目的在于提升人的生存状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在这个前提下,来协调组织的内部关系,体现对人的充分关怀。
因此,人本管理就是要建立一种建制,以适应、满足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大众的需求。这就要求管理者在关注组织成员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相关群体的需求,平衡组织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组织同其系统外部环境关系,使其能够同外界进行正常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重视组织自身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通过生产实践活动实现其自身具有的社会价值。松下幸之助就认为:“担负起贡献社会的责任是经营事业的第一要件。”
3.3 以整个人类为本。怀特海(Whitehead)认为,当一个实体“能将自己所属的更大整体纳入自身的范围之内时,”它才是它自身,“反之,也只有在它的所有界面都能渗入它的环境,即在其中发现自己的同一个整体的时候,它才是其自身。”[9]
因此,人本管理所应关注的不仅仅是组织内的人,与组织生产活动相关群体的人,还应包括除此之外整个人类。马克思指出:“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件事情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样地,他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主体的自为存在,正如他在现实中既作为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10]
当今世界,由于科学、技术、市场、贸易、生产、消费、信息等的空前发展,一切地域、国家、民族都因此紧密地联结在一起,整个世界日益成为一个“地球村”;同时随着全球化进程的迅猛推进,个体日益加入世界历史的进程之中,人的社会属性因而超越以往狭隘的民族的和国家的界限,更多地体现出具有世界历史性的人“类”的属性。在这种时代特征与历史条件下,不论人们是否愿意,在相互关系上已经处在“类”的统一体系中,每个人都只能在同人类整体的相互依存中生存与发展;人类的共同命运,共同利益已成为每个人必须关注与考虑的切身利益和切身命运问题。具体到管理工作中,就是要求任何组织在管理中必须根据自身条件,尽快制定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把个人、组织的局部利益和整个人类的整体利益、眼前经济利益和长远的社会利益最大限度地统一起来。
如果像原初定义那样简单地认为,人本管理就是重视人,关心人;以为人本管理就是作好人的思想工作,调动人的劳动积极性;片面地将人本管理等同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那么人本管理仍然不过是实现所在组织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一种手段而已,本质上是一种功利主义思想,这同以往的人性假设、管理理论并无实质性区别。若对人本管理作这样的理解,当然就无法真正把握人本管理的真谛;如果将人本管理中的“人”片面地从人力资本的角度来理解,这仅仅只是对人在经济动力中所作贡献进行物质量化的简单描述,实质上只是一种便于作经济分析的人格物化。实际上,仍然没有走出“以物为中心”的旧的管理价值观念与传统的思维窠臼,并没有真正领会到前述的马克思主义入学有关人的存在的三种基本形态理论要义,当然也就无法真正把握人本管理的精髓所在,必然会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种种偏差与失误。
4 人本管理之于”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入学思想为指导,正确理解人本管理,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今时代,科学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科技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物质、精神财富的同时,也使得人际关系紧张,人情冷漠。在这种时代特征下,“崇尚和谐”已经成为当代人的呼声。和谐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且也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
众所周知,社会是一个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大系统。各种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相互转化。当这些要素能够在统一体内相互包容,协调运作,良性转化的时候,该社会则处在健康的、富有生命力的状态中;但如果这种和谐与依赖的关系被打破,内部冲突和纷争不断,甚至引发极端性的对抗,则整个社会便陷入了危机和灾难之中。
我国的经济体制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已经初步实现了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会对原有利益格局带来巨大影响与冲击。社会不同利益主体也因此而随之出现,个体存在和社会(群体)存在得到了一定的张扬,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也逐步形成。各自社会(群体)的利益必然会带来权利意识,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大量出现。
同时,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这也是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就业问题、腐败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社会治安等问题都是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各种社会要素处于不断的分化和重组之中,社会关系更为复杂和多样化。在管理实践中,能否彻底应用人本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能否整合、协调好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直接关系到人民内部的团结,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大小和人心向背,关系到我们党能不能团结和带领全体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
基于上述考虑,中国共产党在继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现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之后,又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进一步把“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作为党的执政目标。这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从而使我们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文件中所谈及和努力倡导与创建的“和谐社会”,正是马克思主义人学以“整个人类为本”统领下的人的存在的三种形态思想在现实社会中的完美体现:即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和本质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的全面需求和实现人民的全面发展。具体而言,就是要求在管理中切实贯彻人本思想,既要强调人与人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既要达到组织内部成员的和谐,又要兼顾同组织外部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还要争取外部世界格局的和谐发展;既要培育微观的各个社会组织要素的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宏观的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既要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子系统内部的和谐,又要形成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和谐关系,使其能够共同发展[11]。
而以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为指导的人本管理理论与实践,正是实事求是处理现实问题的需要,是创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手段。把人的三种存在形态理论与人本管理思想相结合,不仅有助于大力推动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的进程,而且也与管理所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相一致;既是一种“真,善,美”的辨证统一,同时也是人类社会所期望达到的管理价值观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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