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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汉语中“与”有实词和虚词用法,虚词用法是从实词用法发展来的,本文考察了“与”的语法化过程,并述说了其语法化过程的机制。
关键词:虚词“与”;语法化;语法化机制;
一、“与”的虚化过程
“与”是虚化时间最早的虚词之一,早在上古汉语时期就已开始虚化,出现了介词和连词用法。
(一)“与”作为动词
1、“给予”义
据《说文解字》记载,“与”的本义为赐予,后又表示“给予”的意思。而且根据“给予”义的使用频率,我们也可知其为动词“与”的最主要用法。
①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② 与衣裳,吏护还之乡。
2、“参加、参与”义
在上古时代,表示“参加、参与”意义的动词“与”在古籍中有很多,语料相当丰富。
① 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
② 且灌夫何与也!
3、“交往、交好”义
表示“交往、交好”义也是动词“与”的主要意义之一,所以这样的例子在古代汉语中也有很多。例如:
① 始而相与,久而相信,卒而相亲。
② 诸侯以礼相与。
(二)“与”作为介词
“与”早在上古时期就已经开始虚化,有了作为介词的用法。
1、上古的介词“与”
上古时期,介词“与”的用法及意义有如下三个:
(1)表示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意思等同于“和”、“跟”、“同”。例如:
① 道者,今民与上同意也。
② 且夫暴国之君,将谁与至哉?
(2)表示比较的对象。意思为“同……(相比)”。如:
① 夫地大而不垦者,与无地同。
② 中国与边境,犹肢体与腹心也。
(3)表示受益于动作的对象。
此时的介词“与”可以译成“为”、“替”等。例如:
① 我有禁方,年老,欲传与公,公毋泄。
② 卓王孙不得已,分与文君僮百人。
2、近代汉语的介词“与”
近代时期的“与”相对于上古汉语时期,其用法和意义的变化并不大,大体上沿袭了之前的用法,除此之外,它在这一时期又增加了一些新的用法,包括引进动作行为的伴随者、引进动作行为的受损者、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等。例如:
① 当时大王与夫人却回鸾驾入于宫中。
② 妄缘情,也如是,念念与人为感魅。
此外还有表示动作行为的接受者、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或者工具等用法,但由于例子较少,使用频率不高,以及某些用法后来逐渐消亡,所以本文这里不再详述。
3、现代汉语的介词“与”
五四以后,“与”的用法缩减,其功能基本上被新出现的“和”、“跟”、“同”一类介词所替代。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随着汉语的这一发展趋势,“与”则多数出现在书面语中,口语中使用的频率越来越低,基本上仅在引用时才会用到。而通过对在线语料库的检索,我们几乎难以找到现代汉语口语中的介词“与”的例子。以下例句均来自书面语。
① 我想提出一些极不成熟的意见,与蔡韦同志商榷。
② 与此次事件相关的人和事已基本查清。
(三)“与”作为连词
早在先秦时期,“与”作为连词的用法就已经出现。
1、上古连词“与”的用法及意义
“与”作为连词,在先秦时期仅有两项基本功能:第一是连接词或词组、第二是连接分句。
(1)连接词和词,词组和词组,意思等同于“和”,表示并列关系;也有表示选择的,意思等同于“还是”。例如:
①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
② 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
(2)连接分句和分句,形成并列复句,表示选择关系。如:
① 与吾得革车千乘,不如闻行人烛过之一言也。
② 与其害于民,宁我独死。
2、近现代汉语连词“与”的用法及意义
这一时期,连词“与”的基本用法大致与上古汉语相同,只是在连接成分和语法功能上稍有变化。首先,在连接成分上,“与”主要用于名词性成分,偶尔也可以用于谓词性成分,但不再用来连接小句形式。其次,从语法功能角度来说,“与”的语法功能有所减少,上古时期连词“与”可以表示并列和选择两种关系。而到了近代汉语里,“与”表选择关系的意义消失了,只用来表示并列关系了。例如:
① 天与地,白皑皑,尽是天花到处堆。
② 七朝供养并无乖,欢喜千回与万回。
再次,从使用上来说,其使用频率在口语中逐渐减少,更多地出现在书面语中。
二、“与”的语法化机制
(一)语义泛化
所谓语义泛化,指某一个实词的语义成素部分消失,从而造成自身适用范围的扩大。在“与”的语法化过程中,该机制也作为一个因素参与其中。
例如:
① 欲与大叔,臣请事之;
② 昔者仲尼与于蜡宾。
③ 中国与边境,犹肢体与腹心也。
④ 植松与桂。
从例到例④,我们可以发现,“与”后边的宾语从一般客观事物发展到具备一定的情景内容,再到虚词“与”同后边的成分不可分割,成为一个整体,“与”的实词意义在逐渐减弱。正是通过语义的逐渐泛化,“与”才进而完成了它的语法化。
(二)使用频率
“与”作为介词和连词的用法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非常普遍,据王克仲(1984)的调查显示,先秦十部文学著作中,介词“与”出现2056次,连词“与”出现462次。而各朝代文献中,特别在文言作品中,“与”作为虚词出现的频率都非常高。语言的使用频率与语法化之间呈正相关关系,所以二者互为因果。
“与”作为最早发生语法化的虚词之一,就是伴随语言经济性原则、线性顺序组合关系等的发展,使得“与”由原来的书面语、口语中的大量使用,到现今仅在引用古文或是标题、书籍名称时使用,其语法化正是通过这样的途径实现的。
三、结语
总体来说,“与”从最初的动词发展为介词及连词,从最初实在的意义到意义逐渐虚化,其变化融合了语音、语义和语法等多个因素。经过语义泛化、使用频率等机制的作用,从而完成了自身语法化的全过程。虚词“与”的演变过程不仅符合了汉语语法化的规律,而且符合语言应用的普遍规律。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Z].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Z].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3]王力.《汉语语法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4]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80.
论文作者:邓岩
论文发表刊物:《语言文字学》2016年5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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