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究竟孰重孰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竞技论文,群众体育论文,体育论文,孰重孰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两者同处于一体,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长期以来认识不尽统一。特别在社会与体育发展特殊时期,如十年动乱之中,所谓“兵败汉城”之后,广岛亚运会“兴奋剂事件”余澜涟漪之际,一时间山雨欲来,噪声鹊起,大抵锋芒所向,必然直指这个问题。说明了什么?说明这是体育领域的敏感问题、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全局的理论问题、政治问题,是贯穿体育方针政策的一条主线。要做好体育工作,对这个问题不可不察。
一、关于“重点论”
事物的性质、特点、发展与变化趋势,都是由事物本质的、特殊的、内在的规定性所决定的。由此构成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区别与差异,构成事物的主要矛盾或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究竟孰重孰轻的问题,实质上就是要认识体育的本质、性质和内在规定性的问题,要认识体育的主要矛盾或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问题。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谁代表体育的本质?谁是矛盾的决定性的因素?
我们在此所探讨的和我们正在从事的体育,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不是其他任何的体育。“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这是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与其他任何形态体育的本质差别。以这个标准判断问题,体育工作的重点,就是群众体育。为此,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都做过明确的论述。
1942年,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提出了文艺工作“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这个方针,在大文化范畴具有普遍意义。毛主席说:“只有从工农兵出发,我们对普及和提高才能有正确的了解,也才能找到普及和提高的关系”,“普及是人民的普及,提高也是人民的提高”。他还批评了当时的“重提高、轻普及”的现象。他说:“有些同志,在过去,是相当或是严重地轻视和忽视了普及,他们不适当地强调了提高”,“在目前条件下,普及工作的任务更为迫切”,对广大工农兵群众,“第一步需要的还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新中国建立后,他及时发出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从而确立了新中国体育的本质特征,明确了新中国体育工作的性质、任务、方向。
建国伊始,小平同志为体育工作题词,“把体育运动普及到广大群众中去”。他始终坚持把体育工作的重点放在群众体育上。筹备成立国家体委之初,国家体委筹备组上报的机构设置方案只设群体处,放在办公厅内。后经国务院领导修定,改为独立成处。报到当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的邓小平同志那里,小平同志指出,群众体育不能是处,要成立司。这样,新中国的体育政府部门才有了司级建制的管理群众体育的机构,并且延续至今。1975年在主持中央工作期间,他坚决顶住“四人帮”的政治压力,以巨大的政治魄力和理论上的坚定性,向体育工作者指出:“毛主席向来主张,体育方面主要是群众运动,就叫‘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就是广泛的群众性问题。当然,这就是广泛的群众体育运动。体委应该主要在这方面要搞好。”
1996年2月4日,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同志向江泽民同志汇报体育工作时,江泽民同志说:“中国有十二亿人口,体育的中心任务、重要任务就是要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毛主席的方针和小平同志的指示是一致的。”这是江泽民同志的一次即席讲话,他能如此言简意赅地指出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重要任务,说明这个问题在他的脑海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一个固定的、稳定的、成熟的思想。当然,也可以认为是他对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孰重孰轻的基本判断。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接见出席第八届全国运动会的群众体育先进代表时再次强调:“为人民服务,为增强人民体质服务,是党和国家对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体育事业是群众的事业,广泛开展群众参与的体育活动,是我们体育工作的重点。”
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体育工作的方针是明确的,是一以贯之的。
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劳动者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还包括身体心理素质。其中,身体心理素质是其它各项素质的物质基础,是基础性的东西。对于我们这个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曾经倍受到强凌辱,被讥讽为“东亚病夫”的民族,要在21世纪实现强国富民、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就必须下大力气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发展体育运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增强人民的体质。体质是综合国力的组成部分,是生产力的重要要素。增强人民体质,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为振兴中华作贡献,这是体育工作者面临的历史重任。
要看到,体育工作距离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还有相当差距。
1986年,我国进行了中日青少年体质的联合调查,发现我国青少年大多数身体指标低于日本同龄人。1995年我国进行了全国学生体质调查,发现在7至9岁的中学生中,贫血率高达百分之30%左右;初中学生近视率达55.2%,高中生达到70.3%,大学生高达76.7%。据部分省市高考学生体检资料统计,在报名参加高考的学生中,体质完全合格者仅占15%,有85%左右的学生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而受到报考专业的限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青少年的“小胖敦”增多,平均已占学生总数的8%左右,城市男生的超体重及肥胖率已高达12%。1997年, 我国第一次对成年人体质进行了监测,数据表明,我国有28.6%的成年人体质达不到合格标准。尤其令人震惊的是,从1958年以后出生的中国男子的平均身高已开始低于日本人,也就是说,目前我国39岁以下的男子平均身高均低于日本同龄人。在55至59岁年龄段中,我国男子平均身高尚高于日本同龄人3—4公分,以后差距逐步减小,1958年是一个交叉点,从此我国成年男子的身高就开始低于日本人,且这个差距还有加大的趋势。另外,我国女子身高比日本同龄人已无优势可言。日本人,古人称之为“倭×”,近人称之为“小××”,其意为矮小也。然而,今天的日本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国民体质与身体素质也全面发展,已然超过了我们,对此我们却浑然不觉。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与重视。当然,体质问题、身高问题是营养、卫生、保健、医疗、环境等方面决定的,但体育在其中的作用是毋庸质疑的。
目前我国体育人口仅占总人口的31.4%,比发达和中等发达国家低一倍左右,体育还没有进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我国人均体育场地仅有0.65平方米,比发达和中等发达国家少10—20倍左右。据调查,我国70.6%的群众还在利用楼群空间、街头巷尾、道路两旁和立交桥下进行体育锻炼活动。面对人民的需要、国家的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孰重孰轻的问题,难道还不能得出答案吗?
伍绍祖同志曾经提出,体育工作要实行“三个不脱离”,这就是“不脱离群众,不脱离实际,不脱离政治”。三个不脱离,是有深刻内涵和内在逻辑联系的。我理解,它不仅是判断体育工作制定的方针、政策、措施的标准,也是判断体育工作实际业绩的标准,同时也是对体育工作某些现实问题的一种批评,是对某些现实倾向的一种警惕。
1996年李鹏同志在接见全国体委主任会议的全体代表时说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他说:“关于体育政策,核心的问题就是要把体育工作的重点真正转移到增强人民体质上来。”“今天在座的有各省区市体育工作方面的领导同志,大家既要重视竞技体育,开各种运动会,训练运动员,培养尖子,也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人民体质方向。”李鹏同志提出的关于“体育工作的重点真正转移”的问题,代表了政府对体育工作的要求,值得体育工作者深思。
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两者既不是机械的拼合,相互毫无干系;也不是天平的两端,半斤八两。不讲重点,就不是真正的唯物主义者的态度。抓不着重点,就是抓不住问题的要害,抓不住问题的根本,抓不住问题的本质。群众体育,代表了体育的基本属性,代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的本质内涵,代表了体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代表了体育运动未来的趋势。抓住了群众体育,就抓住了体育工作的根本,抓住了体育工作的要害。坚持以群众体育作为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重点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所决定的。这是党的要求,是人民的希望。对此,我们应该取毫不动摇的坚定立场。
二、关于“两点论”
确立了以群众体育为重点,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孰重孰轻的问题就解决了吗?没有。
在共产党人的哲学中,一个特别闪光、充满了智慧的,特别符合实际情况、具有方法论意义的部分就是唯物辩证法。它要求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和处理问题,而不能取绝对的、静止的、孤立的、片面的态度。这就是要搞一分为二,要搞“两点论”,不能搞形而上学,不能搞“一点论”。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关系,既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相互促进,我们可以叫相辅相成;又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背离、相互斗争,我们可以叫相反相成。既相辅相成,又相反相成,这是事物客观规律的反映,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共产党人的哲学,既要讲“重点论”,也要讲“两点论”,不能简单地用群众体育去否定、排斥甚至扼杀竞技体育。
在十年动乱的日子里,小平同志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胆略和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坚持倡导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1974年8月8日,他在接见参加亚运会队伍时的讲话中一方面特别强调了群众体育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特别阐述了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辩证关系。他说,在体育工作中,“也有个国家的水平问题。要提高各个项目的运动水平。这也是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讲话中所阐明的,在普及基础上提高,在提高指导下普及。体育也是这个问题嘛!没有广泛的群众体育活动,就没有雄厚的基础,好的选手就选不出来。当然,整个国家水平要提高,要在提高指导下普及,这也是不可缺少,这是对立的统一。”江泽民同志同样也非常关注体育战线中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辩证关系的处理问题。他多次向体育工作者强调,“群众体育活动和竞技运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竞技体育活动是在群众体育活动基础上的拔尖。竞技体育活动对于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国际大赛中拿金牌是很重要的,这是国家的光荣。另一方面,我们的群众体育活动也有一个继续提高的问题。这就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在体育运动中存在这个规律,在其它领域也是如此,比如科学技术也有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问题。”
在如何处理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辩证关系的问题上,我国体育战线是有过深刻教训的。十年动乱,形而上学猖獗,极“左”思潮泛滥,全盘否定竞技体育之势来势凶猛。专业运动队伍被撤消,体育干部被下放,我国初步建立起来的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有机联系被破坏。竞技体育被撤消,使群众体育事实上被取消,人民群众的体育生活一派沉寂。这个时期的实践,用铁的事实向人们表明,取消竞技体育,是取消群众体育的最好的办法;扼杀竞技体育,是扼杀群众体育的最好的办法。任何割裂二者关系的做法,都是愚蠢的,都会给体育事业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关系进一步理顺,两者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群众体育基础不牢、重点不重的问题,在一些时候、一些地方依然存在。1989年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针对1988年所谓“兵败汉城”之后,在社会上一些正常的批评体育工作之声中,夹杂着的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大搞片面性的问题,伍绍祖同志为了统一体育战线的思想,特别在工作报告中用较大的篇幅阐释了两者的辩证关系。他说:“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既相互区别,各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奋斗目标和管理特点,两者又是有机联系、不可分割的。群众体育可以给竞技体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提供为数众多的爱好者和支持者,提供后备人才资源等;竞技体育可以为群众体育的发展,提供示范、增强吸引力,探索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给予技术性指导和服务等等。作为一个整体的体育事业,如果离开了竞技体育,就失去了先导和魅力;如果离开了群众体育,就失去了根基和支柱。两者既不是天平的两端,也不是机械的拼合,而是相互依靠、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有些人看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相互背离的现象,特别是竞技体育带来的金牌至上、金钱万能、兴奋剂泛滥、打假球、吹黑哨等等弊端,非常惊愕,恐慌不已。由此惊呼竞技体育已经背叛了体育的本质,已经异化了,要取消竞技体育,要彻底消灭竞技体育这个“怪胎”。有人还借此为自己装扮打点起“为民请命”的行头,呼吁要“还体育予人民”,要“还体育的本来面目”。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人们,事物都是以自己的对立方面的存在而存在,以自己对立方面的发展而发展的。对立方面的发展,往往是本体部分发展的前提。大量事物的发展规律表明,事物本体部分的发展,更多的或者更重要的是靠对立方面的伸张和延拓。由此产生了事物矛盾双方的此消彼长,产生了矛盾双方的运动,产生了事物的发展、变化和前进。唐代文学家柳宗元《敌戒》一文中,非常精辟地阐述了这个道理,“秦有六国,兢兢以强;六国既除,讠也讠也乃亡。”故而,“敌存而惧,敌去而舞”,“敌存灭祸,敌去召过”。这是一个十分深刻的关于矛盾双方相反相成的道理。
在现代社会中,竞技体育作为工业化社会的产物,具有大型化、标准化、公开性、公平性、竞争性等特征,是社会发展的前沿性、标志性、象征性的产物。现代社会正在向信息化社会过渡,竞技体育以它特有的魅力,具有与信息社会相一致的全球化特征、高科技特征、信息化特征、多样性特征等,在大文化范畴里独领风骚。竞技体育在人类社会的和平、友谊、发展和进步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竞技体育的高速发展,不仅带动了群众体育的发展,还带动了经济、社会、政治等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和变化。正因为如此,体育事业才成为现代社会一个非常具有魅力的、引人入胜的、倍受公众关注的、发挥着巨大社会影响的社会事业。如果我们的头脑还停留在农业化社会,就会对竞技体育的这种发展,不是视而不见,就是惊诧万状、惶惶不可终日。
竞技体育来源于群众体育,江泽民同志称其“是群众体育的拔尖”,同时又反作用于群众体育,带动群众体育乃至整个体育事业的发展。如果说群众体育是目的,竞技体育则是手段,而且是非常重要的手段。舍无手段,焉有目的。毛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论述了“真想和假想”的关系,因其形象而深动,故引此一用。你是真想要群众体育,还是假想要群众体育。如果真想要群众体育,那么你就要大力发展竞技体育,以此作为先导,带动群众体育的发展。同样,为了发展竞技体育,就必须下功夫去发展群众体育,打好群众体育的基础。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两者之间,既相辅相成,又相反相成,还相互转化。处理好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辩证关系,要讲“两点论”,不能讲“一点论”;要搞辩证法,不搞形而上学。这是我们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优势。
三、关于“协调论”
建国初到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对体育工作方针都使用“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提法。1987年在密云召开的全国体育发展战略研讨会上,与会者认为,我国已经有了奥运战略,但没有相应的群众体育的发展战略,于是就有了全民健身战略的提法,并提出两个战略要在实践过程中协调发展。对此,1989年全国体委主任会上一致肯定了这个观点。从此,关于体育的方针就开始讲两句话:一句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一句是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这里就需要提出一个问题,难道提“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还不够吗,为什么还要提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呢?
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思想的来源,也是基于体育战线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
1976年我国粉碎了“四人帮”,经过拨乱反正,特别是进行了真理标准的讨论,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得到恢复,人们敢于大胆探索。体育战线对普及与提高关系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国家体委根据当时我国加入国际奥委会的需要,以及十年动乱我国运动技术水平与世界水平差距拉大的客观实际,为了争取国家荣誉,服务于改革开放事业,迅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调整了战略部署,对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工作做出了新的决策。1980年,时任国家体委主任的王猛同志在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普及是基础,但并不总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提出省以上体委侧重抓提高是顺应形势,合乎民心的。”在荣高棠、张彩珍等同志编的《当代中国体育》一书中,特别回顾总结了当时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这就是:第一,反对把普及与提高对立起来的做法。第二,在实践中人们发现普及和提高并不一定存在着线性的对应关系。实际上有些运动项目开展得很不普及,但运动水平却很高;有些运动项目开展得非常普及,但运动技术水平却很低。人们认识到,竞技体育“要提高到世界水平,科学、系统训练是决定因素”。第三,人们开始认识到普及与提高依一定条件的相互转化问题。书中指出“普及与提高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以分别有所侧重。新中国在初立体育时期,强调大抓普及化是正确的。普及是基础,但并不等于永远是重点,永远排在工作的第一位。必须随着体育的发展,适时地调整工作重点。”应该说,以上这些认识虽然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但都是一种历史的进步,都是突破思想禁区后的发展,都是对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相互关系矛盾运动认识的深化。
政策的调整,有巨大的导向作用。我国一大批运动项目迅速提高了竞技水平,在世界比赛中崭露头角。1984年,我国参加洛杉矶奥运会一举实现了“零”的突破,夺得15枚金牌,国人奔走相告,群情振奋。在竞技体育水平迅速提高的影响下,我国体育的整体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群众体育热迭起,体育科技、体育教育、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很大的发展。但是,这种局面被骤然打乱。1988年汉城奥运会,我国代表团仅携5金归来。虽然上一届洛杉矶奥运会有苏联、 东欧等国杯葛,我国金牌有很大水分,汉城奥运会大抵基本反映我国实力。但是,由于金牌过热,社会期望值过高,人们一时很难理解,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各界对体育的责备有加,体育战线的思想又出现了新的混乱。
既然人们对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认识深化了、前进了,实际工作中体育事业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是为什么还会出现了这么大的震荡?笔者认为依然是认识论上发生了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思索:
第一,由于制定了省以上体委侧重竞技体育的政策,在当时计划经济的条件下,体育工作存在着上行下效的特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基层体育部门实际放松群众体育的现象。
第二,竞技体育披金挂银,社会舆论过热,群众体育与之相比形成了强烈的对照,人民群众逐步产生了不满足的情绪。
第三,体育工作可以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整,但群众体育的战略地位是不能动摇的,不能任意更改。战略重点和工作重点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战略重点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规定性的反映,有相当的稳定性。工作重点表示为达到战略目的的具体安排,有相当的灵活性,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有所侧重,机动处置,具体安排。
汉城奥运会引发的震荡,成为体育战线得到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入探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相互关系的契机。1989年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当时新上任的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集中了大家的思想,在工作报告中说:“在长期的体育实践中,广大体育工作者不断探索、总结体育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提出了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丰富了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体育工作方针,这符合体育运动的客观规律,应该成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的指导方针。当然,体育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宣传、场地建设、体育后勤等,都需要相应协调地向前发展。”1995年,“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及“协调发展”的思想都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由体育的方针政策发展为国家的法律,完成了从思想到政策、法规、法律的演进过程。
协调发展的思想有如下几层含义:
第一,动态观。它把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看成具有耗散结构性质的事物,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远离平衡态的倾向,不协调是绝对的,协调是相对的。两者协调与不协调的运动,通过接受物质、能量、信息,振荡于平衡态两侧。
第二,控制观。它把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相互关系,看成是可以控制的、调节的、调整的。人们可以通过对体育政策、人力、物力、财力等的调配,使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三,实践观。协调发展的思想具有鲜明的实践意义,使“普及提高相结合”的思想通过实践过程得以实现。“重点论”和“两点论”都相对侧重一种分析的方法,都是一种理论上的阐明或者阐述,而协调论则侧重表述一种操作的方法,表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是在实践过程当中的运作手段。
第四,过程观。它把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相互协调的关系,看作是一个不断发展着的、不断变化着的、不断由此及彼的运动过程。
协调发展的思想具有进步的意义,它不仅表达了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相互关系,更重要的它是动态的、过程的、发展的、变化的方法,表达了两者在发展过程中相互适应、相互调控、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有机联系。在实际工作中,日益被广大体育工作者接受,正在发挥着巨大的指导与推动作用。
至此,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孰重孰轻的问题,本文就讨论完了。本文为探讨这个问题,所涉及的重点论、两点论和协调论这三个观点,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重点论属于唯物论范畴,旨在反映体育的性质和本质。两点论属于辩证法范畴,旨在反映体育的两个主要的组成部分,即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既相辅相成,又相反相成,还相互转化的关系。协调论属于实践论范畴,旨在反映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发展过程中动态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讲重点论,要坚持以群众体育作为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重要任务;又要讲两点论,要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还要讲协调论,要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在发展过程中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有序和谐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