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实现对农民领导的基本途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时期论文,途径论文,农民论文,领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无产阶级领导权的根本问题是实现对农民的领导。
能否实现对农民的领导,历来是无产阶级革命家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
早在1848年欧洲革命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就非常关注农民问题。他们认为,在任何一个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度里,农民的态度如何,直接关系着革命的成败。马克思依据法国的经验教训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一切农民国家,没有农民参加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独唱,都将变成挽歌。列宁认为,要使无产阶级在事实上成为革命的领导者,关键在于引导农民参加无产阶级争取民主的革命斗争。“只有农民群众加入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无产阶级才能成为战无不胜的民主战士。”他多次强调:无产阶级领导权的中心问题就是要确立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
毛泽东同志在领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领导权的问题。他认为,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中国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中国的武装斗争实质上即是农民战争。离开农民的支持与参与,中国将一事无成。因此,在中国,无产阶级领导权的根本问题是对农民的领导。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过发动和领导广大农民参加革命、建立巩固的工农联盟,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国以后,也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组织和领导农民积极投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将党对农民的领导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实践中。80年代中期,他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的经验时讲到:“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为什么要从农村开始呢?因为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在农村,如果不解决这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活问题,社会就不会是安定的。”他认为,中国的社会要安定,关键是要稳住占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村人口。而要稳住广大的农村人口,必须引导农民通过改革,摆脱贫穷,走上富裕的小康之路。通过改革,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才能解决农村的问题,才能保证广大农民真心实意地跟着共产党走,才能实现党对农民的领导。
从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农民阶级是工人阶级的天然同盟者。他们同工人阶级在一起,始终起着我国革命和建设的主力军作用。同时,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必须高度重视对农民的领导问题。实现了对农民的领导,才能争取到全国绝大多数人的拥护和支持。过去,有了全国绝大多数人的支持,革命才能成功。今天,有了全国绝大多数人的支持,改革才能深入,经济才能发展,社会才能稳定。
二、新时期实现对农民领导的基本途径是依法治理农村。
如何实现党对农民的领导,不同的历史时期应当有不同的途径。对此,彭真同志曾有精辟论述。他说:“在战争时期,虽然党在根据地建立了政权,可是没有全国性的政权。因此,那时应该、也只能是党说了算。在整个革命队伍(包括军队里)里,党的政策也就是‘法’。建国以后情况就有所不同了。都要从过去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在民主革命时期,我党是用武装斗争的方式把农民组织到革命的战场上,用土地革命的方式把农民吸引到共产党的周围。在新中国建立以后,特别是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是把农民组织到初级社、高级社以至人民公社这样政社合一的农村基层组织内,通过政治上的高度集权,经济上的指令计划来实现对农民的领导。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变化,要求党必须探索对农民领导的新的途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原有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逐步解体,随之而来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生产组织形式,使广大农民逐步形成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独立的利益主体。这种由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双层经营体制的转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村生产组织形式的改变,彻底打破了原有的农村管理体制,使原来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甚至是半军事化的领导方式难以发挥作用。实践要求产生对农民的新的领导和管理方式,依法治理成为历史的必然。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说到底就是法制经济。各种经济行为、管理方式都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都必须在一定的法律范围内进行。传统的管理方式在新的经济运行机制中难以继续发挥作用,市场经济呼唤着经济运行与管理中的依法治理。
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也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得到了解放,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农民民主意识的增强与民主管理能力的提高,一方面对传统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改变是一个推动,另一方面也奠定了依法治理的基础。
随着经济交往活动的日益活跃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人际关系、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如何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着党对农民的有效领导,关系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也关系着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手段,就是依法治理,依法办事。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依法治国离不开党的领导,而党要更好地实现对社会各个方面的领导,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以及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都依法开展自己的工作。今天,在广大农村,能否做到依法治理,成为新时期改善与加强党对农村、农民领导的关键。所以说,依法治理农村成为新时期党和国家实现对农民领导的基本途径。
三、积极探索依法治村的有效途径。
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依法治理农村提出了客观要求,积极探索依法治村的有效方法就成了各级政府,尤其是县(市)级政府的重要任务。章丘市的依法治村工作,正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农村旧的管理体制解体,新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形成的情况下开始的。自1989年以来的近10年间,我们始终围绕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党对农民的有效领导这一问题,不断研究、探讨和实践,逐步形成了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善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而且随着在实践中的深入探索,不断取得新成果,逐步完善提高。主要做法有:
(一)制定与完善农村管理章程。主要包括农村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和党的基层组织管理章程。它是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与章丘农村管理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管理村级事务的村规民约。近年来,我们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各项法律法规的变动,指导各村根据自己的村情民意进行不断的修订完善,重点充实了“四民主”、“两公开一监督”和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等新的内容。尤其在村集体经营承包、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群众个人经济交往等方面,指导村级推行合同化、契约化。从而理顺了经济关系,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消除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二)大力推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围绕满足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合法要求,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约束,同时也为依法治村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载体。我们从加强村民主制度建设入手, 在全市农村广泛推行了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 到1997年底,全市908个村全部建起了村民代表议事会, 共选举村民代表19651人,代表全市85.3万农民参政议政。 议事会成员由村民小组选举产生,每10户产生1名代表。议事范围主要是与村民利益相关的大事, 如全村发展规划、经济合同、财务开支、计划生育、村干部报酬等。议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召开。召开前一星期发预备通知,给代表留出充足时间征求群众意见。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由村主任报告工作或宣布两委会决议,村民代表根据群众的意见展开讨论,多数代表不同意的工作,要停办或缓办。从而做到了群众的事情群众议,大家的事情大家管、大家办。
(三)大力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两公开”,一是政务公开,将乡镇村的重大工作情况和其它村务,通过村民代表议事会、宣传栏、明白纸等形式,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监督;二是财务公开,在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同时,实行“村账镇管”制度,确保村里财务收支合理合法。同时,乡镇的财务也定期向群众公开,接受乡镇人大代表、全体农户的监督。“一监督”就是实行人大代表评政府、村民代表评村委的制度。这一活动每半年一次,由市里成立专门班子进行监督落实。“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的实施,加大了群众对村干部的监督力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严格依法行政,创造依法治村的良好外部环境。首先,我们制定并实施《乡镇干部行为规范》、《章丘市党政机关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等若干规定,把干部行为置于制度的监督约束之下,坚持从严治吏。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卡”,并按照上下结合、各有侧重、不留死角的要求,实行“两个公开”,即公开全市各级干部行为规范和从严治吏若干规定,公开群众每年对各级干部的测评结果,把广大机关干部的施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从而提高了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其次,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规范各部门施政行为。从1993年起,我们全面实行了执法责任制。在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一次思想、组织、纪律、作风整顿,坚持持证上岗、错案追究和公示承诺制度。再次,完善监督机制,保证措施落实。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们坚持实行了执法目标责任制,把依法行政的总体任务分解成7项措施, 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目标责任中,把奖惩和否决指标量化,并与主要负责人签定执法责任书,要求他们对本部门本单位的依法行政负总责,强化领导责任。在此基础上,围绕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了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逐步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保证了各级政府依法决策,各部门依法行政,各司法机关公正执法。
四、依法治村,取得了对农民领导的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经济和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疏通了农民群众当家做主、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使民情、民意能够在决策和管理中得到充分体现,巩固了农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强化了农民的社会责任感。广大农民反映:“我们说话有地方了,我们说话也算数了。”
二是加强了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约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农村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农村中的代表,干部的行为和形象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威望。依法建制、以制管理,把农村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了管理决策的透明度,规范了干部行为,促使干部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与联系。乡村干部普遍反映,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是对基层干部最大的支持和保护。
三是有利于化解各类矛盾,保证农村经济和社会有序运行。实行依法治村,使基层干部的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决策民主,办事公开,“给了群众一个明白,保了干部一个清白”。农村大量的矛盾、不安定因素在萌芽状态得到解决,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为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