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国有企业集团的改革步伐 构造经济高效运行的微观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效论文,微观论文,企业集团论文,步伐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深化国有企业集团的改革,不仅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因此,在“九五”期间,国有企业集团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一、政府要为国有企业集团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要将国家鼓励企业间兼并、收购政策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所有企业集团,并允许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兼并享受同样待遇。与此同时,要将企业集团的资本集中与部分企业的退出结合起来。组织力量研究、制定被兼并企业和退出企业在债务处置和人员再就业等方面的援助政策,以保证社会的稳定。
以实现政企分开为重点,健全和完善企业自主经营机制。实现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分离,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九五”期间,应按照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并职能重叠、交叉的部门;具备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结构调整后,改组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扩大企业集团的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在继续执行允许大型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有关政策的同时,扩大其经营权限和业务范围,允许有条件的企业集团成立信托投资公司,通过国内外金融、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筹措发展资金。在确定股票和企业债券发行额度时,要优先考虑大中型企业集团。
结合投资体制改革,加快制定促进企业集团母公司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主体的具体政策。改革大中型企业集团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审批方法,简化审批程序。加大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技术改造的投资力度,集中财力,重点扶持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模经济要求,市场前景好,机制灵活的大型企业集团。
继续扩大企业集团的对外经营权,切实增强其外贸功能和国际竞争手段。应根据大中型企业集团经营业务的需要,适当扩大其对外经贸业务的范围。允许生产大型成套设备的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直接向国家政策性银行申请外汇贷款;享有外贸进出口权的集团母公司向国家进出口银行和中国银行申请买方和卖方信贷。
二、进一步改革国家对企业集团的计划单列方法
逐步淡化国家对企业集团计划指标的单列,强化对企业集团改革发展的战略规划、宏观指导和有关经济政策与经济杠杆运用的综合协调。
改进国家对企业集团单列的计划指标,理顺企业集团计划单列的渠道。保留体现国家依托企业集团调控市场和动员、运用公共资源的指标;对那些与企业集团发展没有实质意义的指标和不层层下达的预期指标不再进行单列;其他指标也要进一步理顺计划渠道。
把国家任务、国家订货作为支持企业集团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为支持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按照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在国家重点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上,优先选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产品。
进一步加强国家与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信息交流,提高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对国家计划和有关经济政策制定的参与度。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可直接向政府综合经济部门汇报工作和定期对话,参加综合经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逐步建立国家与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研究分析经济形势的制度和共同调查研究制度。
三、国有企业集团要加强内部管理,理顺产权关系
国有企业集团要继续深入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在进行改革、改组、改造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理顺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建立善于经营管理的领导班子,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在建立科学的组织和管理制度上狠下功夫,提高集团的整体素质。
国有企业集团要花大力气理顺内部产权关系,建立母子公司体制。企业集团要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核定法人财产权的基础上,经过国家授权,明晰集团内部的产权关系。在实现组织结构调整和公司制改建过程中,应根据集团自身资产的性质和专业化分工的要求,进行内部产权结构和生产结构的合理调整,设立专业子公司或分公司。在母公司的指导下,子公司要依据整个集团的发展战略,逐步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条件成熟的,可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要按照《公司法》尽快完成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监督机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
四、加快解决企业集团现实困难的进程
合理确定企业资本金与债务的比例,调整企业集团的债务结构。根据财政和银行的承受能力,做好对试点企业集团的贷改投工作,鼓励企业之间的债务在自愿的前提下转为股权。将“六个一块”(即主体多元吸一块,存量盘活调一块,债权转股权换一块,兼并破产活一块,企业发展增一块,政府扶持补一块)作为解决国有企业债务负担的基本途径。争取在“九五”末期,使大多数国有骨干企业的自有资金比重由30%提高到45%左右,到2010年达到50%的合理水平。
加快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推进再就业工程,分流化解冗员,采取企业、财政、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各承担一定责任的方法,落实相关费用。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职工三方面的积极性,把个人自谋职业和社会帮助结合起来,使富余人员由企业安置为主向社会安置为主过渡。并广开就业门路,提供再就业机会。
促进企业集团社会职能的分离。近期要把重点放在后勤服务单位上。对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事业,逐步取消补贴,移交地方政府或社会公益性机构。应先在集团内部实行独立核算,逐步减少补贴,待条件成熟时,再走向社会,实行自负盈亏。
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抓紧建立以失业、养老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和裁减的职工,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就业机会,由社会保险机构提供失业救济。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留有储备的原则,统一标准,实行统筹。对于养老、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改现收现支为预筹积累制。并将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同社会保险基金的经营分开,由社会保险组织经办社会保险业务。并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国有企业失业和养老保险费用不足的问题。
总之,深化国有企业集团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难以一蹴而就。但是,只要我们方向明确,大胆试验,加强领导,齐心协力,就一定会把这项改革推向前进,建立起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国家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