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中国新闻业回望(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闻业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月
●地方法规首次确定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
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4月1日生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新闻媒体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并对其宣传报道负责。有关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新闻工作者在宣传和报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依法享有进行采访、提出批评建议和获得人身安全保障等权利。”在第二十三条“责任追究”中规定,“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由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月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实施
新闻出版总署颁布《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全国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记者证,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加盖新闻出版总署印章和新闻记者证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专用章和本新闻机构钢印。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制作、发放专供采访使用的其他正式证件。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的工作人员和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约记者及专、兼职为新闻机构采编新闻稿件的其他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办法》规定,“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工作必须持有新闻记者证,并应当在新闻采访中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新闻记者证持有者从事新闻采访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闻记者证持有者应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从事有偿新闻、强拉广告或者向采访对象索取不正当利益。被采访者以及社会公众可以对新闻记者证持有者的新闻采访活动予以监督”。违反者将由新闻出版总署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注销新闻记者证。新华社报道,到2005年1月底,经审核发放的新版记者证达146541件,其中报纸和新闻性期刊领取的有7万多人,电台和电视台6万多人,通讯社约有2000人。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所称报社记者站,是指报社根据新闻采访需要在其登记地以外地区设立的从事采访、组稿、通联等新闻业务活动的派出机构。《办法》规定不得从事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除记者站外,报社不得以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名义设立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其他派出机构,报业集团或者拥有多家子报的报社可以该集团或者报社名义设站,其属下报社不再单独设站。全国性报社可以在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城市设立记者站。记者站不得设在党政机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记者站工作,驻站人数不得超过5人,记者须是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的报社专职人员。报社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记者站或者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机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予以取缔,给予3万元以下罚款。报社记者站驻站记者超过本办法规定人数以及将记者站设在或者变相设在党政机关的,责令改正,并给予2万元以下罚款。记者站从事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三月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成立
广电总局牵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CEC)出资18亿,占45%股权,广电总局中广影视传输网络公司占52%股份,中央三台占3%股份的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于3月21日成立,突破了1999年国务院75号文件禁止广电业和电信业相互渗透的规定,将“在统一全国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资源后,形成一家和电信运营商一样网络覆盖全国的有线电视运营商。这将成为广电系统与现有电信运营商竞争的主体”。时任董事长说“中国有线的主业仍将是有线电视的运营,用‘国家队’的力量推动广电网络的数字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报道透露,“中国有线已经成为了国家11家重点上市推进企业”。
中国有线拥有3.8万公里的国家广电光缆传输干线,租24个卫星转发器,传46套电视节目、100多套广播节目,集成数字付费电视频道15个,机顶盒用户10万,连接1亿多有线用户。“是继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之后的又一个全国性网络运营商”。
7月20日广电总局正式对外宣布,中央电视台将全面接手中国有线及广电总局广播影视网络中心,赵化勇兼任中国有线董事长。7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引用广电总局知情人士的话说,中国有线已经重组了海南省有线电视网络,成立了海南分公司,就整合地方网络事项而言也有了突破。而央视接管中国有线后,“就可以将其节目源源不断地通过国骨干网传输下去,同时分配网也可以通过与骨干网的连接订购和回传节目,这又形成了数字节目交易的一张网”。“为其今后大力发展数字电视谋得了一个强大的‘高速公路网’”。
●暂停新批跨地区办报
《中国报业》第3期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深圳表示,鉴于跨地区办报过程中,属地管理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因此暂停审批跨地区办报,已获批跨地区办报可继续试点。
第3期《传媒》杂志刊发对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石峰专访,石峰表示“目前经批准进行跨地区合作经营的4家报社还处于实验阶段,在操作层面上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管理体制问题。如果跨地区合作经营后削弱了对媒体的有效监管,这种形式就值得研究。我认为报刊跨地区经营是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现在这几家的形式还比较单一。由于管理体制改革还不到位,目前还不宜全面铺开。无论何种形式,跨地区经营有一个原则必须坚持,就是属地管理的原则。”
石峰说,还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好,一是县级被停掉的报纸,有的还在千方百计地变相出版,而且解决起来很难……二是党报党刊的发行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地市级党报的发行问题。党的声音下不去,就与报刊治理整顿的目的相悖了。但老百姓认为用行政手段征订就是摊派。办成老百姓爱看的报纸,这应该是根本出路。
●电台跨省合办频率
《传媒》报道,广东电台与广西梧州电台签署合办频率的框架协议。广东电台将向梧州电台投资200万元,除了新闻类节目外,梧州电台其他所有节目、广告和广告之外的所有创收都将委托广东电台经营。
●清理违规声讯广告
广电总局在《进一步加强对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中指出,部分电视台播放的“姓名解析”、“新年运势”、“生日密码”、“同生缘”等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各播出机构进行全面清理。
●新闻类节目不得开设有奖竞猜
广电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广播电视新闻和新闻类节目(含访谈类节目),一律不得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节目。通知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不得涉及政治性、敏感性内容,不得围绕灾难事件、伤亡事件等负面信息内容设置竞猜题目,不得以赈灾、募捐等公益名义开设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活动。法制类节目和涉案、恐怖、凶杀类影视剧,不得竞猜案件细节、侦破手段、恐怖内容等;不得涉及迷信、邪教、伪科学的内容,不得含有解析姓名、出生日期、测算命运等迷信无聊内容;不得含有赌博及酒精、麻醉品和烟草消费等内容,不得宣扬摆阔、奢侈浪费等行为。一般节目单个竞猜奖项的奖品、奖金价值总额不得超过一万元。30分钟以下的节目(含30分钟),有奖竞猜内容的广播或字幕只能播放一次,每次播出时间电视不得超过15秒,广播不得超过20秒。
●关于外资进入广播影视业的规定
3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实施《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44号令)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经批准已设立了合营企业中的境外合作方和国家广电总局已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设立第二家合营企业。情况特殊的,应事先向当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说明特殊理由,报总局审查。经总局同意后方可再提出合营申请。”
7月12日广电总局在《广播影视系统地方外事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各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向境外机构出租广播电视频道(率),不得与境外机构合资、合作经营广播电视频道(率)。禁止与境外机构合资、合作开办固定栏目和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地方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涉外活动也应由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数字电视
据央视国际报道,3月22日中数传媒与16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及8家数字电视付费频道开办机构在京签约。至此,与中数传媒签署合作协议的地方网络公司已达100家,实现技术对接的城市达到63个,中数传媒覆盖全国有线电视用户超过6400万,覆盖机顶盒用户49万,加盟中央数字电视的频道数量也将在今年达到25个。
综合3月下旬《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报道,“广电总局用了4年时间”,在2004年底,在全国发展120万数字电视用户,近期已将实现3000万用户的目标调整为1000万用户。张海涛在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CCBN)说,总局2000年制定《广播影视科技“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时,“我们的头脑有些发热”。“2003年,我们又在推动有线数字电视试点工作中陷入了数字电视与付费电视的‘鸡与蛋’的怪圈,以为可以照搬国外的做法,通过付费电视来推销机顶盒,从而推进数字化,但出现了‘两万台’停滞现象”。4月4日《中国经营报》报道认为是完全市场化和过度行政化两种倾向制约着数字电视的推广。
6月广电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数字电视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通过免费发放机顶盒的方式,使整个社区、城区、城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数字化的转换”。7月21日广电总局发布《推进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鼓励率先实施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试点单位,采用联合、合作、投资入股以及兼并等方式,跨地区从事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和业务开发。并强调在确保国有广播影视单位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可以吸收境内非公资本参与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及业务开发。
●社会资本进入频道经营
3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新闻集团与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等几家正准备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合资广告公司,全盘负责青海卫视的广告运营。2004年新闻集团全资子公司星空传媒集团设立了境外传媒机构在内地的首家独资广告公司——星空传媒(中国)有限公司。那些热衷于承包电视频道和广播频率广告经营的外来资金看重的并非广告本身,而是背后的内容运营控制权,即频道经营。借青海卫视这个平台,星空卫视至少会有部分节目在全国落地。报道透露2003年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以每年3000万元的代价,获得年广告收入仅2000万元的青海卫视独家广告代理权。但原定于2004年10月亮相的“青年卫视”并没有如期出现。该中心副主任郝建宏也曾公开表示,他们只是搭建了一个平台,将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频道建设。该中心扮演的真实角色则主要是作为参股者,从转包者经营利益中分成。
2004年5月,上海开麦拉媒体集团与内蒙古卫视签约,开麦拉称其负责内蒙古卫视的内容提供、广告及运营。报道引用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发展研究部主任鲍晓群分析认为,当前广电业政策空间有3个层面:1.频道属于国家所有,频道主体不可能合资,部分不涉及新闻、导向性质的内容,可引进系统外资金(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资金),2.频道广告经营和制作领域可以公司化运作,3.纯粹节目制作可引进外资。
●规范全国性新闻评奖
中办、国办颁布《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规范整顿全国性评奖,以解决评奖过多过滥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国性评奖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办法》明确全国性评奖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对文艺、新闻、出版领域的人物、作品进行的评奖活动。包括文艺、新闻、出版领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评奖活动,以及冠以“全国”、“中国”、“中华”等名称的评奖活动。规定了主办单位的资格、奖项审批、评奖周期、评奖程序、评奖纪律等。《办法》规定,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党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以及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记协、中国版协,可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具有全国性评奖资格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只能设一个评奖项目。新闻媒体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须报上述有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资格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中央宣传部审批。任何互联网站、中介组织、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也不得以各类大赛、评比、排行榜等形式变相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
中宣部发布《整改方案》后,全国性评奖由原来的90个,减至24个。其中全国性新闻评奖由14个减至2个,分别是中国记协主办的评选全国优秀新闻作品的中国新闻奖和评选优秀新闻工作者的长江韬奋奖。
四月
●卫通联手央视经营移动电视
4月26日《新京报》报道,中国卫通与央视合资的中卫星空有限公司经营的国内卫星移动电视,将于2005年年底、2006年初正式商用,用户只需要购买一个价格在2000~3000元的卫星接收装置,就可全部免费收看到150~200套标准和高清电视节目频道。第一大股东中国卫通提供传输服务,央视提供全部节目。为此,中国卫通已以1.5亿欧元采购发射设备。中国卫通下辖中寰卫星导航通信公司总经理吕子平说,“我们将去掉央视的广告”,并通过市场化方式单独运作招标广告后,与央视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
●国新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中心成立
调查中心是经民政部批准登记的非赢利性非政府组织,从事出版物发行量认证及相关信息的调查公布,是国家指定的惟一承担对出版物发行数据进行认证调查和发布的职能机构,由出版单位、广告公司、广告客户、政府主管部门等4个方面组成理事会。5月13日《中国新闻出版报》刊发石宗源署长讲话说,调查中心是中介性质的认证机构,只对发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3月17日《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我国在这方面一直处于无序状态,是新闻出版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空白。报刊界普遍存在虚报发行量的现象,一些发行量仅有数千份的报刊号称数万份,发行数万份的号称几十万份。”4月26日《新京报》报道新闻出版总署报纸出版管理处处长林江讲话说,“目前,国内报刊的发行量都是各报刊自行统计的,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对于报刊公布的发行数据,在业界也一直存在着争议”。
●《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规定》要求,新闻媒体刊发新闻报道要实行实名制。新闻单位各级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社社长、记者站站长等),要实行任期轮岗制和任职回避制。新闻采编人员不得以记者、编辑、审稿人、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等身份拉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换取广告,不得以变相新闻形式刊播广告内容,不得为经营谋利操纵新闻报道。新闻采编人员不得以订阅报刊为条件进行新闻报道,不得直接要求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更不得以批评曝光为由强迫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投放广告或提供赞助。公开的新闻采访必须出示记者证件。凡被吊销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5年之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新办文化企业免征3年所得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通知执行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文化事业单位的定位和法人治理结构
第4期《传媒》刊发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专项改革一处处长张东强讲话说,“文化事业单位应该是政府基本文化服务的载体……从性质上看,文化事业单位不应以收费为主,即便收取少量费用也不能以赢利为目的。改革以后,文化事业单位应该是独立于政府之外,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的赢利组织”。文化事业单位“可以探索由出资人代表、业内专家、消费者代表、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等组成的理事会,作为文化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向社会公开选聘执行人,负责文化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并建立由有关部门、消费者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的监事会,形成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人之间相互制衡的机制。”
●文化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实施新的统计管理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统计局4月20日起施行新的《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提出要解决跨部门、跨地区统计的诸多问题,实现由产品统计向产业统计、部门统计向行业统计的转变,将统计范围扩大到了所有从事新闻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和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单位和个体户。广电总局3月1日起实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广播影视专项统计调查。第5期《传媒》杂志报道,历时一年制定完成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指标体系框架》已经在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各省区市的统计机构投入使用,并与2004年出台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一起,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进行客观、详实的描述。
●广电部门的财务管理体制
4月4日《中国经营报》报道,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说“在财政部管辖的123个事业机构中,我们是唯一一个没有进行财务体制改革的单位,……广电部门是财务体制服从管理体制的,而我们的管理体制至今还是计划经济的特点,落后、分散、垄断,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6月28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所做的报告中说,国家广电总局的收支未完全纳入中央预算。财政部对国家广电总局所属的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实行预算包干的办法,其广告收入作为事业收入,免缴所得税,并分别按13%和10%的比例上缴广电总局。这种做法不利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中国保险报整体改制转企
4月18日,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北京畅想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等教育出版社所属企业)、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民营企业)、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的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揭牌。公司按标准的现代股份制企业设立,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公司建立董事会和党委会的双重领导机制,董事名额由5家股东按所持股比分配;党委会成员由公司总裁、副总裁组成。按国家有关规定,中国保险报社原有无形资产无法折成股份,不记入新公司资产。其他原有资产作为“中再”集团40%股比的一部分,投入新公司。第5期《传媒》杂志报道,石峰副署长说这是“中国行业报体制改革的一次重要尝试,也是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一个渐进展”。
五月
●软力量
5月16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赵启正在《财富》论坛演讲时指出,与国际同行相比,中国传媒在资本、经营网络、经营理念、管理体制和人才素质方面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文化贸易方面,我国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逆差是以5~10倍的数字来呈现的,中国书刊贸易上的逆差更高达10~15倍。5月17日《新京报》报道,赵启正认为,中国媒体成为世界主流媒体,还需很长时间,甚至要10~20年。其中主要原因不在语言障碍,而是文化差异。另一个需要沟通的地方是,要从“西方想了解中国的情况”及“中国对外传播的信息”之中找到一个折中点。喻国明提出,媒体这一“软力量”在发展中国家有一个有别于西方“第四种权力”之说的“协助社会实现现代化发展”的功能,并认为现在行政力量还要善于运用新闻规律来协调社会、管理社会,这方面西方的一些经验值得学习。
●广电总局清查违规网络电视
8日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印发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并在《细则》中提出,将对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而擅自开办网络视听节目业务的机构进行检查。该许可证是由国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行业主管部门——广电总局按业务类别、传输网络、接收终端等项目分类核发,是网络节目传播的必备证明,亦是IPTV、手机电视业务的“准生证”。
9日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下属上海电视台正式获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开办以电视机、手持设备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传播业务。按照2003年发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规定,开办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的主体,必须是省级或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或由其设立的机构。获准从事此项业务的机构,必须建立节目总编责任制、节目内容审查制、节目监控机制以及紧急情况处理机制等多种规范性管理制度;在互联网上播放的视听节目,新闻类节目必须是境内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以及经批准的新闻网站制作、播放的节目等。广电总局还规定,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开展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集成运营业务,在集成平台上的所有节目,都要由经批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组织和统一对外签约,直接提供给用户收看并做好播出监管工作;平台上的节目播放、版权保护、节目导视、节目计费和用户共享等5大系统,也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管理与运营。
第8期《IT经理世界》刊发刘湘明文章认为,“虽然在气势上,IPYV对传统有线数字电视已经构成冲击,但就产业成熟度而言,IPTV产业化还处于孵化阶段。无论是运营资格的模糊性还是其对带宽的技术要求、对版权的冲击,还是对用户使用习惯的改变,IPTV还处于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施行
国家版权局、信产部颁发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5月30日实行。《办法》涉及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政法律责任承担,著作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在保护网络著作权中的具体做法,对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的处理等19条内容。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指令,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传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重点整治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通过整治将达到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并要求各省区市建立报刊出版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制度、报刊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广告活动主体退出报刊广告市场等长效机制。
2004年工商总局共查处违法广告案6.18万件,其中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率居前三位,分别占14.46%、10.32%和6.02%。此外,食品、服务业和房地产广告的违法率也较高。在违法媒介中,户外媒体、印刷品媒体、报纸和电视广告的违法率仍较高,分别占总数的38.32%、20%、12.05%和7.16%。
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前7个月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监测数据,违法率达46%。181份报纸发布的10589次药品广告,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080次,违法率91.3%。
●报刊业改革思路与难点
5月25日《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石峰副署长在第16期中央单位社科期刊主编及第8期中央单位科技期刊主编岗位培训班上说,2005年推进报刊业改革发展的举措主要有:一是认真总结改革试点单位经验,巩固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试点工作成果。二是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报刊事业单位的改革。在相关政策完备的前提下,首先要推动经营性报刊转企改制,重点是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有条件的还要进一步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党报党刊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报刊,由国家主办,实行新的事业体制,改变国家投入的方式,实行灵活的事业体制,养事不养人,以提高投入的效益。改革的重点是在科学划分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实行宣传和经营两分开,把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等业务和其他经营性产业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面向市场,搞好经营,为壮大主业服务。对已组建的党报集团改革的重点是剥离集团控股的企业……。三是探索和实行报刊退出机制。四是合理规划报刊业发展的结构布局,并将尽快完成报刊出版数据库建设;规范报刊市场秩序;修订报纸和期刊的两个管理规定;建立新闻采编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报刊发行量认证制度等。石峰认为,目前报刊业改革面临的主要实际问题存在两点:一是转制后如何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如何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原则;二是如何解决改革所需的大量成本……未来的解决方案可能是由国家和企业共同承担这项改革成本。作为管理部门,新闻出版总署正努力在管理理念上由监督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管理职能上,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在管理行为上,由凭主观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
●重庆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成立
5月31日《中国广播影视报》报道,5月26日成立的重庆市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重庆市政府出资组建,净资产17亿元人民币。经重庆市政府授权,公司代表政府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监管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和重庆出版集团公司等文化单位,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国有文化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通过制定文化发展规划,调整国有文化资产投资方向,推动文化事业布局和文化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所属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和重组;保证授权范围内各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不直接参与各单位的经营活动。
六月
●辽宁电台设立分台
辽宁人民广播电台大连分台获广电总局批准以FM90.6频率,向大连地区播出辽宁电台第八套节目,并在大连建立完整的采编播控体系。报道认为辽宁电台在省会城市之外设立分台可以看作是省级广播电台对长期以来,省级广播电视机构一直处于权威性不如中央台,贴近性不如城市台的尴尬局面的有益尝试。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
6月8日《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
8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浙江出台《舆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舆论监督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消息、隐瞒事实或故意拖延推诿,拒绝舆论监督;不得以行贿、说情等手段对舆论监督进行干预;不得对新闻采编人员实施扣压证件和采访设备、限制人身自由、威胁人身安全等行为;不得对舆论监督的信息提供者、舆论监督稿件采编者实施打击报复以及做出其他干扰舆论监督行为。舆论监督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对报道事实或观点有不同看法的,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舆论监督工作。
8月4日《南方周末》全文转发7月27日《南京日报》报道《舆论监督稿件要与当事人见面南京试行稿件审核》,透露南京市委宣传部下发《新闻单位舆论监督稿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记者采写的舆论监督稿件须与当事人见面,并经编辑、部主任、分管总编辑三级审阅审定方可见报。记者向编辑和值班主任提交舆论监督稿件时,必须同时提交被监督方签字的阅稿单。对没有请舆论监督方阅看的稿件,值班主任和编辑擅自签发,一律作为社(台)内部重大差错处理。并要求新闻单位要建立舆论监督稿件存档制。
9月17日新华社报道,“控负”——常被一些政府部门负责新闻宣传的干部挂在嘴边,含义是“控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负面报道”。为了“‘控负’,他们常常‘无可奉告’或干脆不接电话,甚至用‘拿不上台面’的手法:一旦记者采访的内容稍有涉及负面的东西,他们便‘贴身’跟随,明为‘协助’采访实是干扰采访;在媒体中培养‘眼线’,在本单位负面新闻曝光前获得消息,以便有时间动用各种关系去‘灭火’;用金钱、贵重礼品收买记者等……”。
●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
第6期《中国记者》刊发中宣部改革办调研处崔健文章说,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作为一项核心内容和基础性工作,已经被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应着力解决好如下几个问题:一是要落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运营的责任。二是结合国家和当地文化事业产业发展需要,整合文化资产、资源,进行战略性调整。要使政府从直接管理众多的国有企业群转变为控股重要的企业和运营国有资产。三是政府要设立出资人机构。这个机构要和公共管理职能分开,受政府委托,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所有权,使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不再承担出资人职责。四是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的分离。出资人机构受政府委托拥有股权,以股东的方式行使出资人权力,履行出资人职责。文化事业单位经过转制后,拥有法人财产权,在公司治理的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出资人机构不得越权干预,直接参与具体经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新体制内部各组成部分要有一个培育过程,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以资产、业务为纽带,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的产权管理体系、统计评价体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经营者绩效考核分配体系等等制度。同时,外部要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接轨,并带动产权市场的发育。并形成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构——资产运营机构——实体企业经营的“三级管理”新机制。
●第二轮频道上星运动
第6期《传媒》报道,在全国已有47家上星频道的情况下,深圳、厦门、广东南方、金鹰卡通等频道又正式上星播出。而各地的有线电视网络,理论上能够传输80套模拟电视信号的750MHZ系统,实际上只能传输50~60套。原先每年缴纳30~50万元即可落地杭州的卫视频道,去年杭州有线电视网率先对卫星电视频道落地权进行邀标拍卖,起拍价为200万元,落地价格达到220万元。专家预计,2005年会有更多的有线电视网络拍卖落地权,卫视频道的落地成本将会大幅度上升。
《中国广播影视》报道CTB市场总监袁方分析,要做成一个真正的全国性卫视频道,在落地方面今年大致要花费5000万左右,还要在黄金时段电视剧购买和自制节目等方面投入1.5亿,这样,广告收入要达到两个亿才能实现收支平衡。袁方预计,未来……会使一些省级卫视基本退出全国电视市场的竞争,集中资金做好本省市场。
●新闻教育的问题
第6期《中国记者》、第7期《新闻战线》杂志刊发中国新闻教育学会会长何梓华文章指出,我国新闻教育事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2005年在教育部备案的新闻学类专业点已发展到661个,其中新闻学209个,广告学232个,广播电视新闻学146个,编辑出版学50个,传播学专业点为24个。“新闻学类专业点‘超常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师资、教材、设备……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有的学校只有两三个教师就挂牌招生,……不具备办学条件却又盲目招生,其后果必然是毕业生质量下降”。2.新闻学类专业毕业生供大于求。据中国新闻教育学会对京沪甘川陕等7省市60多家新闻媒体的调查,新闻媒体大都组建了一支以中青年为主、学历层次比较高、知识结构比较合理的新闻队伍;对能从事一般记者、编辑工作的本科毕业生,需求量已接近饱和;在招聘人才方面倾向于多元化,不再局限于招收新闻学类专业毕业生。3.新闻人才不“适销对路”的矛盾突出,并建议:新闻学类专业大专层次毕业生,应停止招生;力量强的新闻院系,可考虑调整培养目标,转向以培养研究生为主,本科生为辅,为国家多输送高层次、高质量的专业人才。根据新闻媒体实际需要成立媒体经济管理专业、网络传播专业等新专业,鼓励培养复合型人才。4.研究生培养中博士点少,博士生导师负担过重、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令人忧虑。招生数量比较大的中国人民大学和复旦大学两个新闻学院,3年当中,每位博士生导师少的带6个博士生,个别多的带20多位博士生!
●坚决铲除虚假新闻
《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报道,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媒体上,虚假新闻频频出现,影响十分恶劣,后果愈益严重。虚假新闻的存在是新闻界的耻辱,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媒体在思想观念上无视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在制度建设上缺少健全完善的新闻报道机制,在管理环节上缺乏严格的管理规范。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坚持真实、铲除虚假,事关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事关新闻队伍的形象,事关新闻宣传工作的声誉,事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在中宣部、中国记协和全国“三教办”于6月8~9日举行的“坚决制止虚假新闻报道座谈会”上,百余位来自全国新闻媒体和部分高校新闻传播院系的负责人,对虚假新闻报道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屡禁不止的主客观原因及严重后果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制止、铲除虚假新闻现象的具体意见。会后,全国各地新闻媒体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建立规章制度,严查虚假、不实报道。
●数据
据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2004年全国新闻出版业统计资料,2004年全国共出版期刊9490种。全国共出版报纸1922种,与上年相比,种数下降9.3%,平均期印数增长2.36%,总印数增长5.03%。其中,全国性和省级报纸1010种,全国性报纸218种,省级报纸792种,地、市级报纸858种,县级报纸54种,综合报纸941种,专业报纸981种。在全国出版的报纸中有日刊499种,占报纸种数25.96%,周三刊以下的报纸959种,占报纸种数49.9%。报纸出口1121种次、77.02万份、75.28万美元,与上年相比种次下降27.3%,数量下降11.8%,金额下降23.48%。报纸进口757种次、1317万份、1363.01万美元,与上年相比种次增长2.57%,数量增长17.53%,金额增长17.69%。全国共有出版社573家(包括35家副牌社)。
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共有广播电台282座,电视台314座,教育台60个。全国有线电视用户1470万,30个城市开展有线数字电视业务,用户122万。年末综合人口覆盖率广播为94.1%,电视为95.3%。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全国覆盖率达到82%,中心城市入户率达到98%。
《中国记者》第2期刊发田聪明在新华社2005年工作会议上讲话摘要说,2004年新华社对内、对外共播发各类公开新闻信息稿件225万多条,编发和报送国内、国际内部报道稿件近4万篇,新华网在世界1000多万个网站中综合排名进入前50位,最高单日综合排名跃居第33位,在国内新闻网站中综合排名第一。全社新闻信息产品有效用户达到47249家,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媒体的市场占有率达96%。2004年全社实现经营利润超过8亿元,在经济实体从428家中清理掉316家后同比仍比3年前增长15.4%。其中国内分社新闻信息产品的营销利润占经营利润的比重由3年前的20%上升到80%。全社48种公开发行的报刊关停并转了24种。
信息产业部发布统计数字显示,2004年全国手机移动短信业务量达2177.6亿条,比去年同期增长58.8%,以每条0.1元计,收入超过217亿元。截至2005年上半年,全国电话用户突破7亿,其中固定电话3.3748亿户,移动电话3.63168亿户。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5年1月19日发布“第十五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04年12月底,中国上网用户总数为9400万,比去年同期增长8.0%,其中使用宽带上网人数4280万,上网计算机4160万台。CN下注册的域名数、网站数分别达到43万和66.9万。报告同时显示,网民每周上网13.2个小时。报告预计2010年使用宽带上网的人数将达1亿。CNNIC发布截至2005年6月30日的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总数已达10300万,半年增加了900万人,其中宽带上网人数达5300万,网民数和宽带上网人数均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上网计算机数量达到4560万台,网络国际出口带宽总容量为82617M,网站数达到67.7万个。IP地址达到6830万个,超过4个A类地址,拥有量排名世界第四。统计发现用户使用互联网的8大热门服务依次是:电子邮箱、浏览新闻、搜索引擎和浏览非新闻类网页等。7月上旬,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05年中国5城市互联网使用现状及影响调查报告》宣布,79%的网民把互联网看作是信息中心,55.1%的人认为是“新闻媒体”。调查显示,目前受众还是更信任传统媒体,最信任的新闻来源依次是国内电视、国内报纸和国内广播新闻,网民最信任的网络新闻首先也是国内传统媒体所办的网站,但越年轻的受众,越倾向于信任网络媒体。
综合《新京报》和《现代广告》报道,2004年全国广告经营总额为1238.61亿元,其中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广告经营总额为575.5亿元,占广告经营单位经营总额的45.5%。其中报纸230.7亿元,比2003年减少12.2亿元;广播32.9亿元,比2003年增加了7.3亿元,增长28%,北京人民广播电台2004年广播广告收入3.68亿元,电视291.5亿元,比2003年增加36.5亿元,增长14.3%,央视广告总收入达80.0268亿元;杂志20.3亿元,比2003年减少4亿元。2004年全年全国报纸发行总额25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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