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省际旅游竞争力分析:ARU结构及其影响因素_区位因素论文

中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分析——ARU结构与影响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旅游业论文,中国论文,竞争力论文,因素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众多研究均支持了这样一种观点,即中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不仅存在巨大差异,而且东部省份的竞争力明显高于中西部省份(王娟,2006;曹新向,2007)。目前国内对于省际旅游业竞争力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有关指标的设计和选取对中国各省份旅游业的竞争力进行定量分析(苏伟忠,2003;王联兵,2005),研究旅游业竞争力的来源及发展潜力(赵英丽,2006);二是通过研究旅游业竞争力的结构性差异对各省份旅游业竞争力水平进行详细的测度和比较分析(王娟,2006;曹新向,2007);三是通过系统的模型构建来探讨省际综合旅游业竞争力(张梦,2005)。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假设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结构是影响其竞争力表现的主导性因素。从旅游业竞争力中资源性因素、支持性因素的集成性出发,把各省旅游业看成一个竞争力系统,并将省际旅游业竞争力拓展为吸引能力(AC)、接待能力(RC)及利用能力(UC),通过建立ARU分析范式对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进行综合评价。本文第二部分构建了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综合评价模型,第三部分结合有关数据对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进行了实证研究,第四部分进一步分析了影响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其他因素,第五部分为本文的结论。

二、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综合评价模型

构造指标体系是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借鉴王娟(2006)、曹新向(2007)及张梦(2005)对指标的设计,本文在对有关指标进行因子分析的基础上选取了30个指标,其中,评价省际旅游业吸引能力、接待能力和利用能力的指标各有10个(见表1)。

(一)变量赋权

在指标的使用和省际旅游业竞争力评价过程中,如何确定权重系数是难点问题。概括地说,计算权重常用的方法可分为两类,即主观判断法和客观分析法。前者通过对专家评分结果进行数学分析实现定性到定量的转化,后者则通过提取统计数据本身的客观信息来确定权重。主观判断法对先验理论有很强的依赖性,受调查者往往以某种先验理论或对某种行为的既定认识来确定指标权重,而现实中对同一种经济现象经常有相悖的理论模型同时存在,并且研究者很难在某一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使用主观判断法会造成指标选取和权重确定上的主观性和随意性,降低综合评价分析的科学性。

本文遵循与主观判断法相异的“数据驱动”型研究路径,以客观数据的特征作为分析的主要准则,让“数据为自身说话”。本文在指标的选取过程中主要采用可得性客观数据,并运用基于客观数据分析的“差异驱动”原理对我国31个省份的旅游业竞争力变量进行赋权,以消除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将指标变量数列的变异系数记为:

由此,变量的权重为:

(1)

(二)省际旅游业竞争力评价模型

有关模型分析显示,省际旅游业竞争力是一个自适应系统,具有非线性、多样性和聚集性的特点(Leiper,1979; Gunn,1994; Mill & Morrison,1985; Liu,1996;郭舒,2004;曹新向,2007)。变量聚集是简化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手段,即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强弱不仅取决于独立变量的作用,而且也取决于各种变量之间形成的集聚效应。进一步,非线性机制整体效应的存在,客观上要求AC、RC和UC全面协调发展,产生协同作用。因此,本文按照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ARU结构,构建如下Cobb-Douglass经典生产函数式的非线性评价模型:

式中,α、β、γ分别表示吸引能力、接待能力和利用能力的偏弹性系数。从(2)式可以看出,该生产函数体现的是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各变量指标之间的非线性集聚机制,强调了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吸引能力、接待能力和利用能力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在指标数据的处理上,由于省际旅游业竞争力评价指标的含义不同,各指标的量纲差异比较大,因此,不能直接使用各指标数值进行评价。为了使数据具有可比性,我们采用最大元素基准法对指标数据进行无量纲处理,即用每个变量中的最好指标分别去除31个省份的指标,将实际能力指标值转化为相对指标,即:

经过处理后的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综合评价模型为:

(3)

总的说来,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非线性组合评价法具有以下特点:(1)强调了省际旅游业竞争力指标变量间的相关性及交互作用;(2)着眼于系统性观点,突出了评价变量中较弱变量的约束作用,充分体现了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短板效应”,即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就像由30块长短不同的木板组成的木桶,木桶的盛水量取决于长度最短的那块木板;(3)由于采用了指数形式,因此变量权重的作用不如线性评价法明显,但是,对于变量的变动却比线性评价法更为敏感。

三、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综合评价

省际旅游业竞争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其影响因素涉及到旅游业的方方面面,评价省际旅游业竞争力时应全面考虑各个因素的影响。

(一)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综合评价

本文指标变量的原始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旅游年鉴(2006)》、《中国旅游统计年鉴(2006)》(副本)、《中国统计年鉴(2006)》、部分省市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市、自治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旅游资源品位度和丰裕度数据来自李经龙(2006)的研究,4A级和A级旅游区(点)总量数据来源于中国旅游网(http://www.cnta.com)。表2是按(1)式计算的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变量的权重,其中,吸引能力指标权重最高,接待能力指标权重次之,利用能力指标权重最低。总体上,就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构成来说,引进能力的重要性最大,利用能力次之,扩散能力的重要性最小,体现了影响程度的非均衡性。

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水平的极差较大,省际旅游业竞争力最强的是广东省,最弱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前者是后者的49倍,体现了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差异比较大,两极分化比较明显。进一步分析发现,我国东部沿海省份的旅游业竞争力综合指数明显高于中西部省份,显然,东部沿海省份具有较佳的竞争状态。但是,也不能排除例外情况,如云南、四川等省,虽然地处西部地区,但旅游业竞争力均较强。

在旅游业竞争力的研究中,研究者对于旅游业竞争力的学术性表述历来比较模糊,他们或将其理解为不同区域或省份旅游竞争的结果与最终表现,或将其理解为不同区域或省份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拥有竞争优势的原因或决定性因素。尽管旅游业竞争力一直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难以精确界定的概念,但研究者普遍认同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存在差异化这一客观事实。并且,在省际层面上,研究者基本都得出了和本文相似的结论(王娟,2006;王凯,2006),即认为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总体上呈现出“东强西弱”的特点。那么,区位因素是否为影响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关于这一点,本文将在后面进行分析。

(二)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能力结构

省际旅游业竞争力不仅与整体旅游业竞争力有关,而且还与竞争力结构有直接关系。2005年省际旅游业竞争力与AC、RC、UC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95、0.93和0.89。这表明,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与吸引能力、接待能力的关系最为密切。吸引能力和接待能力较强的地区,旅游业竞争力较强;相反,吸引能力和接待能力较弱的地区,往往也是旅游业竞争力较弱的地区。就区域结构而言,东部省份旅游业竞争力结构主要是以吸引能力为主,中西部省份旅游业竞争力结构虽然比较复杂,但大多也是以吸引能力和接待能力为主。这是因为,吸引能力和接待能力构成了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如果没有对旅游者的吸引和接待,就谈不上进一步的利用。需要注意的是,就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形成而言,利用能力所起的作用经常是不足的,这显示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即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结构类型大多数呈现AC∶RC∶UC型,还处在吸引能力和接待能力起主要作用的阶段(表4)。其中,广东省的引进能力是利用能力的2.32倍,为全国最高。不过,也有部分省份表现出不同的结构类型,如湖北、江西、海南、吉林等省份的旅游业竞争力结构为RC∶AC∶UC型,甘肃、西藏、青海等省份呈现为RC∶UC∶AC型,宁夏回族自治区为独特的UC∶RC∶AC式结构。但是,这并不能表明中西部部分省份的旅游业已经发展到了比较高的阶段,其所表现出的接待能力为主甚至利用能力为主的竞争力结构与这些省份整体的旅游业发展水平无关,其表现出的只是一种低竞争力态势下特异的能力结构。

四、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影响因素的计量经济学分析

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易丽蓉(2006)研究和识别了与旅游目的地竞争力呈显著正相关关系的五个因素,即旅游支持因素、旅游资源、目的地管理、需求条件、区位条件。李国柱(2005)从规模竞争力、市场竞争力、企业竞争力、基础竞争力、发展竞争力和环境支撑力六个方面构建了区域旅游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因此,不能仅使用有统计意义的有关指标来衡量省际旅游业竞争力,还必须考虑区位、产业经济环境以及政策因素等。在这一节,本文将结合和旅游业发展有关的变量进一步分析影响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因素,根据数据特征和需要检验各个因素的作用。本文将分析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影响因素的计量模型设定为如下形式:

(一)区位条件

大量研究成果显示,区位条件是影响旅游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Crouch & Ritchie,1999; Dwyer & Kim,2003;黄耀丽,2006)。但是,有的研究者仅在有关概念模型中涉及到了该因素,并没有通过案例研究来证明模型的有效性(Dwyer & Kim,2003)。有的研究者则以专家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价(温碧燕,2007;王娟,2006),这无疑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根据前文及有关研究的分析可知,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呈现出“东高西低”的态势。但是,我们不能确定是区位因素影响了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形成,还是由区位因素所导致的经济社会条件的不同造成了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差异。这里引入了影响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区位因素变量,即东部地区哑变量(De)、中部地区哑变量(Dm)和西部地区哑变量(Dw)。由于无论是地理和历史条件还是改革开放后的政策倾向都有利于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来说,东部地区具有比较优良的经济社会环境,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因此,我们预测,东部地区的虚拟变量对于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影响要大于中西部地区。

(二)支持性因素与资源

省际旅游业竞争力不仅来源于旅游业自身,而且还来源于其他相关的基础性支持因素。克罗奇(Crouch & Ritchie,1999)提出的系统分析框架强调了在旅游目的地竞争力的构成中,应包括一般的支持性因素和资源。郭舒(2004)在其构建的旅游目的地竞争力六因素联动模型中也强调了旅游目的地竞争力的支持性因素。总体上来说,虽然这些因素并非完全是为了旅游产业的发展而存在的,但是,其完善程度却直接影响着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高低。为了检验影响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不同因素,我们构造了几个指标。(1)旅游业是一个关联很广的行业,一个地区企业的数量越多,旅游企业就越容易得到原材料方面的供给,从而为游客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克罗奇(Crouch & Ritchie,1996)坚持认为,旅游相关企业的健康、生命力、成就感以及企业不断扩张的商业冒险性投资,将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为目的地竞争力提供巨大帮助。为此,我们以旅游企业数量的比重(Firm)衡量旅游企业的生态环境。为了检验旅游业竞争力形成中的企业因素,我们主要考虑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有影响力的企业。(2)旅游在人们的消费中占有重要地位,可支配收入是影响旅游消费的重要变量(李云鹏,2005;谷慧敏,2003)。在这里,我们以人均可支配收入(DispInc,万元)来衡量省际居民消费能力。(3)可进入性是指旅游者进入和离开旅游地的便利性和通畅性,可进入性越强,越能激发人们旅游的积极性,其中,地理位置和主要交通设施的状况极大地限制着可进入性的程度。我们使用道路交通总里程(Road,万公里)以及省际旅客周转量(TravQ,亿人公里)来衡量省际旅游业的可进入性。(4)邮电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是一个地区旅游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邮电通讯和网络条件的改善有助于旅游业的宣传,我们引入邮电业务总量(Post,亿元)和互联网上网人数(Netperson,万人)来代表省际旅游业的宣传条件。

(三)政策因素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经济体来说,政策的差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决定该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本文中,我们主要考察了两个方面的政策因素。(1)对外开放度。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改革最为重要的一项政策,我国入境旅游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与对外开放的进程有关。随着中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中国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交往更加密切,这大大拉动了中国入境旅游市场的发展。我们用货物进出口总额占GDP比重(FrnTrade)来度量相对的经济开放程度。(2)随着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全国多数省份将旅游业确定为本地区的支柱产业、龙头产业和先导产业,反映出政府层面对旅游业的推动和支持。尤其是在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开发中,政府通常扮演着开拓者、规范者和协调者三种角色,成为风景名胜区旅游业竞争力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因素(黄远水,2005)。但是,由于我国旅游业管理体制的初步构架是在入境旅游的需求诱导下促成的,并受政治大环境的影响而迅速转变为纯粹的供给主导型模式,因此,尽管旅游管理体制在需求和供给力量的交织下不断变迁,但从总体上来看,政府长期占据了第一行动集团的位置,旅游业管理体制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作用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形成将起到正负两方面的作用,我们使用政府消费占总消费支出的百分比(Gov)来度量各省份政府对于旅游业的参与程度。

(四)实证研究结果

必须说明的是,我们使用(4)式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影响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各因素进行检验的过程主要是从宏观层面上进行的。在对回归结构进行显著性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对有关指标进行取舍,剔除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影响不显著的解释性变量,重新构造模型进行检验,直至获得较为满意的模型为止。所以,对上述变量指标的检验可能会形成两种结果:一是由于该指标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影响不显著而被剔除;二是有些指标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作用方向和程度可能与我们以前的认识不同,这或许会对我们重新认识该影响因素有所帮助。通过对影响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解释性变量进行重复检验,并对影响效果不显著的变量进行剔除,最终可得到如表5所示的检验结果。

表5的计量结果显示,该模型通过了回归模型的总体显著性检验,表明所有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是显著的。并且,模型中各相关指标变量均通过了回归参数的显著性检验,说明解释变量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影响是显著的。进一步,通过对计量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发现,总体来说,无论是区位因素、支持性因素与资源还是政策性因素都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形成具有显著作用,说明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形成是一个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过程,忽略了其中的任一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实证结果的可信度。

1.区位因素的作用。区位是影响省际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吴必虎,2001),它既影响到各省对游客的吸引力,又影响到游客进入的可达性。但是,本文的计量研究发现,东部和西部地区区位因素(De和Dw)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影响并不显著,而中部地区区位因素(Dm)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表现出了比较显著的负面影响,这部分印证了我们前面提出的“东部地区的虚拟变量对于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影响要大于中西部地区”的观点。但总体上来说,直接将区位因素引入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综合评价模型中可能并不合适。陆林(2005)在研究过程中总结了省际层面上旅游经济发展水平与旅游产业地位的分布规律,认为旅游经济发展水平高,并不意味着旅游产业地位一定高,旅游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旅游业也有可能成为本省份的支柱产业。这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区位因素与省际旅游业竞争力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对应关系。

孙根年(2003)认为,旅游市场的实际占有率与资源、区位因素相关,且区位因素的边际效率大于资源丰裕度。但是,本文的分析显示,区位因素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影响并不显著,这就需要我们重新认识区位背后的因素。我们知道,与区位因素紧密相连的是经济环境、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区位经济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旅游产品的销售量和类型,并且受出游距离递减和收入因素的影响,区位经济环境同时决定了旅游市场规模的大小。此外,由于旅游产品的吸引力不仅来自于产品本身,而且还依赖于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因此,从更为实际的支持性因素与资源(如良好的基础设施、居民消费水平等)来分析区位因素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影响可能更为合理和科学。

2.支持性因素与资源的作用。在关于支持性因素与资源的实证结果中,我们发现,企业数量(Firm)、省际旅客周转量(TravQ)以及互联网上网人数(Netperson)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影响效果并不显著。这说明,目前我国旅游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的互动性发展机制尚不具备,旅游业与整体经济环境之间的互动受到一定影响,这也印证了前文提出的“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ARU结构中总体上以吸引能力(AC)为主,利用能力(UC)相对比较弱”的分析结论。省际游客周转量以及互联网上网人数的数据显示出,总体上我国居民以旅游为目的的出行还不是很普遍,出游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此外,城镇居民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城镇出游主体以中老年人为主,年龄段主要分布在40岁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互联网的使用。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居民的消费水平,进而影响到了旅游业发展的空间。本文的数据检验显示,人均可支配收入(DispInc)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有显著影响,并且在理论上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影响有所加强。交通(Road)、邮电通讯(Post)等公共基础设施是省际旅游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其中,旅游交通尤为重要。发达的旅游交通设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本地区不利的区位条件,增强旅游景点的可进入性和吸引力,从而扩大客源市场规模。消费者旅游活动遵循“通过最小活动量获得最大接触机会”和“出游距离递减”的规律,作为连接旅游者和旅游地的桥梁和纽带,交通线路的数量、等级和通畅程度将对旅游市场的开发产生显著影响,使交通条件与旅游经济水平表现出较强的正相关性(陆林,2005)。

3.政策因素的作用。我们发现,政府因素(Gov)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影响并不显著,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旅游产业的总体地位不突出,且旅游经济发展水平与旅游产业地位在省际层面上具有一定的分异性(陆林,2005)。尤其对于一些国民经济水平比较发达且是我国重要工业基地的省份来说,旅游业在地区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不突出,有关省份将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或“先导产业”发展仅停留在表层概念上。另一方面,旅游经济发展具有自己的特征,如果政府在旅游发展中违背了旅游经济的特性和发展规律,就会妨碍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罗文斌(2005)总结了我国旅游业发展实践中政府“背离”旅游业发展规律的几种管理行为。首先是政府以自我发展为准则、无视旅游业发展特性和市场规律、管理过位的“超位”行为,其次是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管理不到位的“缺位”行为,第三是政府对旅游业发展中“该管的没有管,不该管的偏要管”的“错位”行为。以上行为均给旅游业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部分抵消了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此外,本文实证分析显示,对外开放度(FrnTrade)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形成有着显著的负面影响,这与多数研究结论不同。究其原因,一方面,在我国对外开放经济发展战略中,重视引进外资、增加出口,而忽视了旅游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在我国对外开放过程中,非均衡的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在使东部地区经济获得高速发展的同时,使地区经济发展越来越不平衡。并且,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的区域政策使全国经济重心总体向东部偏移,扩大了沿海与内地经济发展的差距,重构了全国的经济核心区与外围区,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地域性差距。这在整体上不仅对旅游业发展不利,而且影响了大部分中西部省份旅游业竞争力的提高。

五、结论及政策含义

通过对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及其结构进行分析可知,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东部省份基本上处于较高的水平,而中西部省份则相对处于较低的水平。从能力结构上看,我国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形成还处在吸引能力(AC)和接待能力(RC)起主导作用的阶段,利用能力(UC)所起的作用很小。值得一提的是,影响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因素是相当复杂的,区位环境、支持性条件和政策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忽略其中的任何因素都可能降低计量结论的可信度。本文通过对有关影响因素进行计量检验发现:(1)东部和西部地区区位因素并不是影响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实际上,与区位相关的支持性条件对提升省际旅游业竞争力有显著影响;(2)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基础设施等支持性条件的改善有利于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提升,但是,政府的参与作用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影响不显著;(3)对外开放程度对省际旅游业竞争力有着负面影响,这与我国在对外开放过程中政策倾斜所导致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有关。

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省际旅游业竞争力依次递减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提升我国的省际旅游业竞争力:(1)提升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结构中各部分的绝对数值,改善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能力结构,形成以利用能力为主的竞争力结构;(2)由于省际旅游业竞争力受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因此,政府可以通过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旅游业竞争力的提高。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对旅游业的直接干预可能并不利于省际旅游业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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