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城市属人性的回归-保障居民城市权利势在必行论文

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城市属人性的回归-保障居民城市权利势在必行论文

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城市属人性的回归
——保障居民城市权利势在必行

洪振洋 张亚南 文俊元 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 在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的现实语境中,很多地方政府以GDP 指标为出发点。枉顾人民群众空间权益,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马克思空间生产理论对现实问题进行解构,得出了维护人民群众空间正义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人民群众的城市权利得以保障才是空间正义追寻的目标,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城市建设“属人性”本质的回归。唯有具备这样内核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镇化建设才能成为人民群众的梦想实践载体,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路径。

关键词: 中国梦;空间正义;城镇化;城市权利

一、当代中国空间生产的现况

改革开放已逾40年,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高速城镇化也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发生的,全球化的产业转移和聚集刺激了中国本土传统产业的升级与更迭。全世界规模的空间生产影响并带动了中国的空间生产。斯蒂诺格利茨曾说过:在21世纪,影响全球经济和社会的最重要的两大因素,就是美国的高科技产业和中国的城市化。[1]

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大地上展开了空前的空间生产活动,大量的土地资源被征用和开发、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为主的人口流动、不可再生的石化资源快速的消耗、自然环境被不断的破坏等等,这些都是我国当代空间生产带来最为直观的表现。

一方面,高速城镇化带来的是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周遭环境翻天覆地的变化,小渔村变成了大都会;名不见经传的乡镇转变为交通枢纽;另一方面,接踵而至的问题又让我们值得深思。

传统Lenet-5模型是由两层卷积层、两层池化层、两层全连接层以及一个输出层构成,卷积层的设置主要是为了提取特征矩阵,池化层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对卷积层的特征进行降维。所以,为了得到更准确的特征矩阵,本文考虑在全连接层之前增加一层卷积层加一层池化层和两层卷积层加两层池化层,对特征进行更准确的提取,并且对比CNN-2C(也就是传统的Lenet-5模型)、CNN-3C、CNN-4C 3种卷积神经网络,并且通过试验证明CNN-3C卷积神经网络的文本分类效果明显优于CNN-2C和CNN-4C卷积神经网络,具体CNN-3C模型如图3所示。

城市建设离开了为人服务的轨道,偏离到为资本服务为制度服务的窠臼之中。为了实现空间产品的再生产过程,具有市场化和消费化特质的“空间产品的生产”不断扩大。[2]资本增值成为空间生产的终极目的,政府制度化的安排又缺失公正,也助长了空间生产的资本化趋势,加之某些地方政府好大喜功,片面追求GDP 的增长,空间正义无从谈起。

二、时代呼唤空间正义

空间正义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居民的城市权利。城市权利既包含了自然权利也包含了法定权利。洛克认为的自然权利是,“人们即生来就享有完全自由的权利,并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或许多人相等,不受控制地享受自然法的一切权利和利益。”[5]自然权利更多体现为个体的权利。以城中村拆迁为例,城中村居民个人权益在大型组织面前根本得不到保障,城市权利的缺失在所难免。

自贸港发展到第二代以后就已不再局限于贸易范畴,而是渗透到投融资领域。目前我国11个自贸区已经全面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及准入前国民待遇管理,负面清单数目由设立之初的190项减少至95项。投资规则透明化有效提升了自贸区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但对比香港、新加坡、迪拜等的投资环境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香港,大部分行业对外来投资者不设限,除银行业和广播业外,外资普遍享有100%所有权和国民待遇,而且成立公司的手续快捷,最快1小时内完成注册,且没有最低实缴资本的规定。可以预期我国自贸港将会实施更少的负面清单,更快捷的商事登记,更开放的执业许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4]发展是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习中国梦的不竭动力,城镇化建设作为全面发展的一部分,就应当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只有我们坚持这一原则来发展城市、建设城市才能体现空间正义。

今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逐步从落后的农业国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回顾新中国的历史,它就是一部城镇化史。

三、空间正义与城市权利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都是以剥削农村为主要手段,城镇化主要的资金来源、劳动力来源、土地来源等都是农村提供的。农民的空间权益丧失严重,城乡差距变大,城乡矛盾凸显,“以农哺城”成为“三农问题”的主要原因,城乡关系开始紧张。

任平教授在2006年就提出农民“六失”问题。任平教授认为“六失”现象普遍存在于城镇化进程之中,农民由先“失地”再到“失居”“失业”,土地是农民的创造价值和实现自我的地方,一旦被政府强征,农民被强制与生产要素剥离。没有收入的农民,居无定所的农民,很快便“失保”,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成为游离于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进而会引发“失学”和“失身份”的问题。失地农民,没有得到合理安置,被排斥在城市之外,子女入学的困难程度显而易见。[3]“六失”现象是对当代中国空间生产缺乏合理性最直接的控诉。

“主动性”(initiative)是个体按照自己规定或设置的目标行动,而不依赖外力推动的行为品质。由个人的需要、动机、理想、抱负和价值观等推动,这一推动让人产生了主动,而“主动性”是行为主动的人的特性。许多心理学家认为,这是个体心理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标志。早在人出生之时人就开始了主动行为,“主动性”在儿童阶段(3-6岁)开始形成,随着人各种性征的不断完善,“主动性”也逐渐稳定和完善。从此他就理应由自己的方式推动来探索和控制外在环境。

1.1一般资料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我院对精神分裂症患者60例进行了研究分析,共有27例男性和33例女性,对照组有17例女性和13例男性,19至72岁,平均(45.14±8.85)岁;研究组有14例男性,16例女性,18至71岁,平均(45.12±8.37)岁,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进行筛选[3]。两组普通资料不存在统计学差异性,对结果不产生影响。

城市权利既是一种实践权利,也是一种集体权利。列斐伏尔指出,人们对于城市权利的要求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源于城市化进程是市民对此过程中所承受的代价和不幸的一种抗争和表达。[7]人民群众是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参与者和经历者,正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很多与人民群众追求幸福主旨相违背的事件,才突出了人民群众对城市权利的重视程度。人民群众拥有参与、规划、建设空间的权利,脱离人民群众监督的空间生产必然会造成空间的异化。所以哈维将城市权利界定为“按照市民的期望改变和改造城市的权利”。[8]

四、城市“属人性”回归与中国梦的实现

追本溯源就是要搞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镇为谁而建的问题,到底是资本还是人民群众。答案显然是人民群众,只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加了,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才能走的更远。

著名的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家,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阿瑞基认为自1978年以来,政府掌控着改革的进程。中国的改革是内部驱动的,不是外资和对外贸易的产物。中国的改革首先针对的是农村和国内经济,依赖于快速工业化以及国内市场。[10]我国政府利用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抵消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的不确定性,使城镇化向利好方向发展。所以说我国城镇化建设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被真正激发活力,正确政策助力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发展又带动了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为政府制定高效有利的城镇化发展规划吃下了“定心丸”,从此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可见,城镇化的发展与政府政策的制定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

多年来,随着中石油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炼油能力得到较好发展,总加工能力已达两亿吨。但受制于下游销售能力制约以及内陆原油资源不足影响,炼油加工负荷持续走低,加工量一直维持在1.5 亿吨,产成品油1.1 亿吨。即便2016 年大幅盈利情况下,加工量也无法增长,加工负荷仅75%。为维持加工负荷,出口大幅增加到1123 万吨。因出口价格低于出厂价,炼化企业出口成品油积极性一直不高。

法定权利不同于自然权利,它更强调从外部的施力。只有当个人的意志与法律所赋予权利相一致时,即个人需求与法定权利产生交集的时候,法律权利才能正式出场。如凯尔森所言,当法律规范的适用、执行与个人目标的意志性指向一致时,法律就变成了“他的法律”,即权利。[6]这样还是会带来问题,法律终究是有漏洞的。在城市改造过程之中,必然有法律无法顾及之处,居民的城市权利尤其是法定权利肯定受到影响。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第一次阐释了“中国梦”的概念。他说:“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11]“中国梦”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埋藏在心底的呼唤。“中国梦”由千千万万个中国人、中国家庭的小梦想组成,每个人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都会有不同的理想目标。有人梦想身体健康,有人梦想留学出国,有人梦想事业顺利……亿万中国人民的自己的梦汇聚成一个巨大的中国梦。

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每一个中国人自己小梦想的实现。只每个人的小梦想都能实现,我们的强国梦、强军梦才能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城市、城镇恰恰是每个国人自我梦想实现的客观载体。不同人从不同的地方汇聚到城镇和城市之中,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去探索城市,并努力改造城市,他们希望自己和城市是一种动态的互动的关系。

城市因人而建立、因人而改变,保障居民城市权利最好的方式就是城市建设“属人性”的回归。简而言之,就是城镇化建设应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的深入,如何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需求。这与人民群众参与创造“空间生活表现形式”密切相关。所谓“空间生活表现形式”,是指公民在一定空间资源支撑下生活内容的具体样式,如人们对名山大川、庙宇古迹、都市街区的观光旅游等等。[12]

部分城市城镇化建设忽视地域文化差异,导致城市缺失文化底蕴。以广西南宁为例,城市建设俨然是东部沿海城市的复制版,批量化的高楼大厦,拥堵的交通,高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商品消费。以资本增值为导向地空间产品生产屹立在城市舞台中央,城市建设失去了“属人性”的特质。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江苏苏州,在城市建设之初,苏州城市定位就是建成“园林之城”“东方水城”。纵观苏州市区,以江南水乡、风景园林为主的建筑风格随处可见,苏州的城镇化建设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感受其中,时刻体现“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原则。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兼容高新产业转移,创造出了环境优美的“人间天堂”。

总之,我国的城市必然要满足承载人民群众梦想的现实需求,唯有城市建设“属人性”本质的回归,才能将城市的建设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切实需求,让城市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梦想的实践场所。未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应有之义就是每个人都可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市中实现自己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将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孙江.马克思的空间生产思想及其当代意义研究[M].苏州大学出版社,2019,221.

[2]孙江.马克思的空间生产思想及其当代意义研究[M].苏州大学出版社,2019,221.

[3]任平.空间的正义——当代中国可持续城市化的基本走向[J].城市发展研究,2006,13(5).

[4]新华网.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深刻内涵.[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7/26/c_1123181464.htm 2018-07-26.

[5]洛克:政府论下卷[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53.

[6]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M].沈宗灵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93.

[7]陈忠.主体性的微观走向与空间权利的城市实现——对城市权利的一种前提性反思[J].哲学动态,2014,8.

[8]戴维·哈维.叛逆的城市:从城市权利到城市革命[M].叶齐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4.

[9]求是网.毛泽东对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贡献.[EB/OL].http://www.qstheory.cn/llqikan/2017-08/13/c_1121475767.htm.

[10]徐金金.世界体系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崛起——评《亚当·斯密在北京》[J].现代交际,2018 (2).

[11]新华网.习近平:承前启后 继往开来 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勇前进[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2- 11/29/c_113852724.htm.

[12]孙江.马克思的空间生产思想及其当代意义研究[M].苏州大学出版社,2019,225.

基金项目: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自由意志问题范式转换——计算主义自由意志研究,2018SJA1353。

作者简介: 洪振洋(1991-),男,江苏盐城人,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7 级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哲学;张亚南(1992-),男,河南信阳人,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7 级科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哲学;文俊元(1994-),男,贵州贵阳人,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17 级科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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