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受上海政法学院2018-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摘要:本文以搜狐诉今日头条为研究的切入点,从学理的角度出发,对今日头条的版权问题进行了浅析,分析其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认为其确存在不正当竞争。同时,通过今日头条APP公司在争议前后的知识产权举措,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建言献策。
关键词:今日头条;深度链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创新竞争
一、今日头条背后的深度链接问题
深度链接(Deep Linking),即绕过被链网站首页直接链接到分页的链接方式。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都并未对这一新问题作出具体定性和规定。深度链接有若干种模式,而今日头条所涉及的是深度链接其他网站已向公众合法公开提供并传播的作品。此类链接往往通过搜索引擎技术,链接他人网站内容,简称对公开传播作品的深度链接。采用此种链接方式的还有百度搜索引擎通过爬虫技术对其他网站已向公众公开提供并传播作品的深度链接。
然而,今日头条所链接的内容不一定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在司法实践和理论探讨中都应分别而论。至于今日头条是否侵权,经过探讨(具体可参加研究报告相关内容),笔者认为虽然设置深度链接其本身,并不构成对于著作权的直接侵权,但是如果设置的方式不恰当,会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深度链接对被链网站的实际影响主要有两点。一是给受众留下误以为链接内容为今日头条的虚假印象,二是分流掉被链网站的流量,与被链网站形成了直接竞争。今日头条APP则是未经授权直接无偿使用了来源网站的内容,并通过客户端添加广告,获得了相当可观的广告收益。与此同时,有很多的来源网站经营者也提供手机新闻的客户端软件,未经许可就利用自己的手机客户端软件对其中的新闻内容以上述方式设置链接,直接对于来源网站的手机客户端软件用户还有来源网站都进行分流,无形中也与之形成了直接竞争,也就是说,实质性地将用户对来源网站的访问或者对手机客户端软件的使用进行了替代,所以,这样的情况会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因而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
二、今日头条的风行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启发
“深度链接”的背后,我们看到了别出心裁的设计,也看到了互联网时代来自“定制服务”的新生代力量。事实上,从纯粹理念的角度来说,对信息进行定制化的消费,并不是什么多么新鲜的事物,然而今日头条自从2012年推出以来,短短时间内就达成了飞跃式的发展和进步,观其成果,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角度来说,必然有其可圈可点之处。
首先,创新乃是企业进步的一大源泉。今日头条用其实践深刻的证明了这一点。尽管也许“Daily Me”的概念本身并无新意,但如果就新闻服务来说,从网络客户端迈向移动端应用时,由于后者仍然处于一个起步和相对不稳定的阶段,如何在移动端实现流量的变现,即使对于许多在技术和市场上已经占据领先地位的企业来说,同样是非常大的挑战。而今日头条,在这样的时机之下,率先对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和商业运营的其中要素进行学习掌握,因此在市场占据得天独厚的先机。
其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实施的重要意义。对于当前的商业新闻门户来说,形成了一定规模达成一定成就后,对其用户粘性和相应平台的网络效应就有了一种自我满意的心态是非常普遍的状态。怠于在知识产权战略层面上积极探索学习,了解到在移动端,个性化定制化的阅读也许可以推动自我发展,大步迈进新纪元。由此在相应的市场、算法开发还有商业模式研究的方面投入存在不足的地方。反而是今日头条这样新兴发展起来的APP,更愿意在移动端大展拳脚,综合运用了互联网思维,避开了原本传统媒体的固有劣势,在渠道、内容、技术等多方面进行创新,从而改变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媒体格局。哪怕据创始人张一鸣所述,最初创办时并没有思考到过多法律层面上的内容,也未将之后给其惹来大麻烦的版权问题当做企业的成本进行成熟考量,但由新兴互联网的那股胆魄和决心,今日头条也是在大步前行的道路上越走越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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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日头条知识产权问题规制建议
(一)从法律的角度出发
1.建立新颖互惠的利益分配机制
眼下许多作者更重视的是自己作品的传播推广,而不在乎区区的版权费。来源网站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深度设链行为的影响,但是从实际情况出发来看,设链网站通过对大量网页内容的筛选以及对受众喜好定位的跟踪研究进而向公众定向推送其可能感兴趣的内容,此方法留住了大量用户,也在很大程度上使新闻作品的浏览量大大提高。因此,总的来说,今日头条之类的设链行为其实是增加了新闻作品的浏览量和下载量,有助于新闻作品的传播。
所以传统媒体、搜狐等门户网站与今日头条之争的关键点在于由深度链接行为带来的利益如何分配。如果今日头条的设链行为链接到来源网站的网页时不仅显示其网页的内容,还将其网站广告一并向受众显示可能会是一种不错的方式。
2.建立以域名等为标志的控制标准
利益分配领域需探求新的方法,然而并不等于侵犯权利的行为只要利益分配合理即为正确。所以法律法规方面应进一步完善与深度链接有关的规制。
探索建立以域名等为标志的传播结果为导向的控制标准。深度链接与普通链接在著作权法中主要的争议在于服务器存储标准和用户感知标准。显然服务器标准在认定侵权行为的要件是清晰和明确的。互联网的传播精神本应当是是分享和获益,在考虑分享知识的合理性的同时,也将保护权利收益的合法性纳入其中。笔者认为,从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行政管理的角度看,是否可以思考建立以域名、网址、客户端软件为标志的信息网络传播的控制标准。比如,在实践中,权利人在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合同中早已采用以域名为标志的控制使用标准。在其他行政部门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立法内容和管理实践中均采用以域名、网址、客户端软件为标志的控制使用标准。另外,随着移动网络的应用,显性的网址、域名已不在出现,取而代之的是移动客户端软件,更加需要对通过移动客户端软件传播作品的行为适用控制标准的研究。
(二)从管理的角度出发
1.知识产权战略的全面实施
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面对变化的经营环境,为求得长期的生存和发展而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进行的总体性规划。现如今,商誉已成为企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若今日头条以及许多类似的企业有足够高的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无疑会帮助其免于舆论风波,避免自身形象的损毁以面对诉讼的费心繁琐。及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水准、能力,已成为当下企业欲求发展求进步的不二法门。唯有引导演化好知识产权系统的优化与发展,企业才能更稳的立足于激烈竞争当中。
2.知识产权人才系统管理
所有的制度发挥作用的背后,都是人的力量。在今日头条事件里,创始人张一鸣表示,其实之前不曾考虑到这样的链接内容会带来版权上的问题,在今日的中小型企业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市场中轻视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的情况频频。
无论是哪一种内在机制的形成,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培养全体员工特别是研发人员、法律人员、管理人员等关键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战略观念,进一步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发挥相关管理人员、法律人员、研发人员等的主观能动性,都是企业进步发展,立足于激烈竞争之中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1]深度链接行为的法律[J].朱树云.河南科技.2017(04)
[2]深度链接行为民刑交叉问题研究[J].刘宁,丁学文.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07)
[3]深度链接行为的法律性质探讨[J].徐黎艳.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8(05).
论文作者:任星蓉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9月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13
标签:头条论文; 链接论文; 今日论文; 知识产权论文; 深度论文; 互联网论文; 网站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9月3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