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重构原始语言的若干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重构论文,原始论文,原则论文,语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历史比较最基础的工作是找出语言间的语音对应,再从语音对应中分析各个语言演变发展的机制,最后以原始语言重构的形式表现出比较的最终结果。我们在做历史比较时,感到这一方向在目前的研究中比较明确,但在具体做法上以及方法论上,还存在重大分歧,所以构拟的结果往往有很大差异。尤其是声调的构拟,最能反映方法论的不同态度。构拟的好坏是鉴别田野调查和比较研究是否充分和完善的一个重要尺度,构拟的原则应该得到深入研究和讨论。
我们曾经就构拟的部分步骤和原则做了一些探讨。总的来说,在语义方面,我们坚持严格的语义对当原则,如果没有文献或普遍语义演变模式的支持,语义上不严格对当的语素音形暂不做考虑(参见陈保亚1996,1999a;汪锋2004,2006;陈、汪2006)。在此前提下,本文试图以彝语方言的比较为例来探讨构拟和语音对应方面的一些问题。
本文认为语言之间的真正对应不一定是相似,对应和相似没有必然联系,对应可能相似,也可能不相似。为了排除偶然对应,应坚持完全对应的原则;一套独特的对应即支持一种原始形式,对应模式上的差异应在原始形式上体现出来;重构应该建立在穷尽对应模式的基础上;一致对应是区分不同时空对应层次的必要条件,与核心语素一致的对应(陈、何2004)应该是构拟原始形式的主要依据。
在历史语言学的研究中,对重构形式有不同的解释。实质派认为,重构的原始形式确实反映了原始语言的音值,进一步说也体现了历史(如施莱歇尔);形式派则只承认重构形式是对语音对应的总结,并不一定就能体现出原始语的实际情形(如新语法学派)。鉴于施莱歇尔大胆的构拟,新语法学派从实证出发,不主张构拟,而主张研究对应和音变规律。实际上,这两种观点也并不完全对立(Fox 1995),随着研究的进展,历史语言学开始倾向于在形式派总结对应的基础上追求能反映实际语言的原始形式。我们也认为,构拟和解释语音对应、音变规律以及复原原始语言音值并不矛盾,并且还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依存关系。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种依存关系,需要严格区分构拟的两个步骤:音类拟测和音类赋值。音类拟测解释对应和音变规律,是第一步,也是音类赋值的基础。也就是说,构拟首先必须解释对应和音变规律,然后尽可能给出合理的音值,进一步解释演变的具体机制。不过,目前在具体的构拟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音类构拟还没有解决,就进入到了语音赋值阶段。下面我们要重点讨论音类拟测中存在的问题。
构拟应该从可观察语言开始构拟,如果构拟的结果比较可靠,再一层一层往上构拟。我们的讨论就从彝语的方言入手。根据《彝语简志》的大致划分,彝语至少有六个方言群:北部方言、东部方言、南部方言、西部方言、东南部方言和中部方言。这些分支被看成是彝语的不同方言,就肯定了这些支系之间的同源关系,我们的分阶研究也进一步证明这些支系有同源关系(汪锋2006)。于是我们的讨论就有了一个同源的前提。尽管《彝语简志》的方言划分还不是严格的历史语言学上的谱系分类,但为历史比较进一步选择彝语代表点提供了参照。为了尽量保持代表点之间的差异性和总体的广泛代表性,我们从每一个方言群中抽取一个代表点,分别是喜德彝语、武定彝语、江城彝语、巍山彝语、石林①撒尼彝语、南华彝语。其中,江城彝语主要根据笔者的田野调查②,其他五个点的材料主要根据《藏缅语族语言词汇》(黄布凡等1992),并在田野调查中找相关发音人核对。另外,笔者也调查了禄劝彝语③,其音系和词汇材料跟武定彝语大体相同,故只用来与武定彝语材料相互参校使用。石林撒尼彝语我们也参照了《彝汉简明词典》,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的声韵系统处理与《藏缅语族语言词汇》中的系统不尽相同,但却是成套的对应,不影响比较工作。比如:前者中的21调,后者标为11调;前者处理为紧元音21调的,在后者中都标为短调2,分别与普通的21调和11调对立;前者处理为紧元音33调的,后者都标为44调,都与普通的33调对立。在我们的田野调查中,发现现在的石林撒尼彝语“松紧”对立不典型。由于《藏缅语族语言词汇》中马学良先生等记录的材料代表该方言的更早状态。因此,本文基本采用该记录。
1 完全对应
完全对应即比较的语素音形在各个组成部分上都能对应。比如,如果把音节分成声母、韵母和声调,则这三部分都构成对应。如果只是声母和韵母对应,声调不对应,属于不完全对应。完全对应有以下几方面的价值:
1.两个语言中具有完全对应关系的语素音形从概率上计算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关系语素,可以最大限度地排除偶然对应(参见陈保亚1996)。
2.完全对应为一致对应提供了必要条件(陈保亚1999a),由于对应的时空层次以一致对应为必要条件,因此完全对应也为确定对应的时间层次提供了必要条件。
3.完全对应给原始构拟提供了必要的对应细节,只有满足完全对应才能满足完全构拟。具体到彝语这样的语言,就是要求比较的语素音形在声母、韵母和声调上都建立对应,并且让原始形式能够完全解释这些对应。
声调在构拟中最容易被忽略或有意排除,因为声调产生较晚。下面从彝语的实例来说明构拟为什么必须解释声调对应并构拟声调。在讨论之前,关于武定彝语11和2调的处理有必要做个交待。根据《藏缅语族语音词汇》(666页)的描写:“1.2调为短调。主要出现在紧元音韵母音节中;2.11调只出现在松元音韵母音节中。2调和11调互补,也可以合并为一个调”。从共时角度看,将二者合并为一个调位是合理的。不过,在历史比较中,二者的不同或许能够更明确地提示其不同来源方面的信息④,因此在下文的彝语比较中,二者仍分别标明。
彝语方言点之间的声调对应格局如下:
每一条声调对应都暂时拟定源自一个独特的调类,这样,就有了表1中的9个调类。至于我们的重构系统和Matisoff(1971)、Bradley(1979)声调系统之间的差异以及具体的语音条件,还需要仔细的比较研究才能给出,此处暂不讨论。陈康(1986)也对彝语方言之间的声调对应做了探讨,他依据中国境内8个彝语方言发现8种基本的对应,但与本文也有很多不同。我们与这些研究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根据完全对应进行完全构拟。
重构原始调类所依据的声调对应也体现在上表中,其中,撒尼和南华在调*7上的表现十分有意思,按照原始声母的类别分化为高调55和低调2/21,参见第2节的详细讨论。声调重构与声母的演化密切相关,通常情况下,声母类别的不同可能导致后来声调的分化,现代语言声调的有无和声调的差异往往蕴含着早期声母(甚至有可能包括各种前缀)或韵母的信息,所以构拟中需要依据包括声调对应在内的完全对应。如果在历史比较中忽略了声调或声调差异这一成分,就丧失了很大一部分表现对立的信息,很多早期的对立就可能重构不出来。
藏缅语的声调系统很多都是独自发展的,至于缅彝语支的语言是否在原始缅彝语阶段就有了声调系统,或者这一声调系统如何演化为今天各语言不同的状况,尚待进一步研究。这里或许应该重申一下我们所重构的9个声调的性质,在目前的研究阶段,我们并不认为在六个彝语方言的共同直接祖先语言(即原始彝语)中一定存在着9个调类,或许9个调类反映的对应实际上是声母(甚至是前缀)或韵母中某种特征的对应,但由于这些声调对应目前在声母、韵母中还难以直接重构出来,为了先满足我们前面提到的音类构拟的目标,我们暂时构拟成不同的声调。至于更具体的音类赋值,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以上彝语声调构拟反映了我们的一种方法论态度,即在寻找语音对应中,应该坚持完全对应,这在汉藏语言中常常表现为声、韵、调各个部分上的对应。尽管声调可能是后起的,但制约声调发生的声母、韵母条件往往在早期语言中已经存在,这些条件本身就是音类,需要构拟。反过来说,如果不考虑声调上的对应,那么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后来的很多体现在声调差异上的语音分化都是无条件音变的后果,这就违反了语音演变的规律性。目前在汉藏语的历史比较研究中,有人认为声调是后起的,在重构中完全不管现存语言中声调方面的对应。这样根据不完全对应进行历史比较研究的工作很容易让大量偶然对应掺杂进来,会丢掉原始语言的某些音类信息,也会混淆不同层次的成分。
2对立的充分性
对立原则是说对立的对应组应体现为不同的原始形式,比如上文9种不同的声调对应需要构拟成9种不同的原始调。
每一套对应都是独特的,其所辖的语素音形与其他不同的对应系列构成对立。只要承认语音演变的规律性,在现代方言或者亲属语言中有差异的音类,在原始语言中就一定要分立出来,即使只有一处对立,只要没有证据表明是接触的结果,都要在构拟中体现出来,否则,就违背了音变有条件的假设,就等于允许音类分化可以没有条件,这和音变规律是冲突的⑤。
我们所说的对立是指在其他语音条件完全相同下呈现的对立。在彝语方言中,我们发现如下对应(实例见下文):
在这些声母对应中,韵母⑥和声调条件可以是完全相同的。比如(“索引”号与《藏缅语族语言词汇》一致;带圆括号的形式不参与对应,仅列出来供参考;带方括号的表示不规则。全文体例同此):
再来看前述的三组对应,第1组对应和第2组对应的唯一区别体现在喜德彝语声母中,前者为清鼻音,后者为普通鼻音。两组对应是对立的,反映了早期彝语中的一种对立。第2组和第3组唯一的区别体现在巍山彝语中,前者为前喉塞鼻音,后者为普通鼻音,因此,第3组也应该反映了原始彝语中一个独特的音类。根据对立原则,在韵母和声调的构拟都相同的情况下,重构原始彝语声母时一定要为之重构相应的三个不同音类,在这一点上是不容含糊的。至于这三个音类具体应该重构为什么样的音值,有一定的相对性,应该以能够合理解释现代读音为准。
坚持对立原则是承认音变规律的一个必然结果,但是,到底有多少对立,需要充分的比较,这就需要大量田野调查材料的支持。如果不坚持比较的充分性,对立原则就得不到贯彻。重构是一项系统工作,因此,重构要在所比较的语言之间全面展开,这就是充分性原则,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尽可能充分比较每一种同源语言或方言;
(二)充分穷尽每一种同源语言或方言的所有对应语素。
就充分性的第一个方面来看,如果只有喜德的材料但没有巍山的材料,我们只能把1组跟2、3组分开,这时只能构拟出两种不同的音类。如果只有巍山的材料但没有喜德的材料,我们只能把1、2组跟3组分开,这时也只能构拟出两种不同的音类。只有当巍山和喜德都在比较的范围之内时,才可能在原始彝语中构拟出上述3种不同的音类。可见比较的语言越多,构拟就越充分。
对应的第二个方面要求穷尽每一种同源语言中的语素音形,如果我们不穷尽喜德彝语或巍山彝语的语素音形,即使喜德彝语和巍山彝语被纳入比较,也可能构拟不出上述三种音类。
现在来具体分析对立的充分性。巍山彝语中有一类先喉塞声母,包括,在其他彝语方言中没有类似的表现形式(黄布凡等1992),李永燧(1996)曾经探讨过其中先喉塞鼻音的来源,认为或者来源于原始藏缅语*s-、*r-等前缀,或者是源于鼻音声母古入声消失的补偿,并进一步上推共同缅彝语的声母,认为可有一类清鼻音、二类清鼻音、一类浊鼻音和二类浊鼻音四类。由于巍山的先喉塞音声母的对应与彝语声调的发展密切相关,为了充分探讨与巍山彝语先喉塞声母有关的所有对应,我们先列出6组与之有关的声母对应及支持这些对应的语素音形,当然,这些关系语素在韵母和声调上也是对应的(汪锋2006),符合第1节提出的完全对应的要求。
先列出6组彝语方言之间的声母对应及暂定的早期声母形式(以*标出),在每组声母对应下列出部分相关的语素音形(Swadesh 100核心语素以粗体标出)。
第2组与第1组平行,同理,可重构出早期彝语的
至于为什么没有与第1组和第2组平行的*h-,或许是因为该声母所辖的语素不多,在要求对应形式在各方言中有普遍分布的严格条件下,从2000左右常用词项中就比较难以找到足够的实例来支持此重构。
目前还没有充分的对应证据证明早期彝语存在*-这样的声母组合。从音理上讲,可能是因为这样的组合不符合发音的普遍特征。
另一个充分性是语素的充分性,拿m系统来看,如果没有对全部语素进行穷尽比较,比如说,漏掉了“土地、士兵”两个项目,即使所动用的语言很多,m和hm的区别也不可能构拟出来。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喜德彝语,对语素的比较再充分,也不可能构拟出m和hm的区别。可见,在比较和构拟中,语言的充分性和语素的充分性是两个独立的事件,缺一不可。
重构是一种系统性行为,某部分的重构常常关涉到其他部分。两类前置声母h-和?-的分别不仅体现在彝语方言的声母对应上,在一些方言的声调变化中也反映出来,请注意下列声调对应中南华彝语和撒尼彝语的表现:
上述例子可总结为下表:
通过对立的充分分析,我们要再一次强调前面反复提到的声调在完全对应中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喜德彝语和巍山彝语的材料,南华彝语和撒尼语中声调的特点就成了拟测原始彝语声母的重要根据,如果不坚持包括声调在内的完全对应,原始彝语的声母拟测就会丢失大量对立信息。
对语言进行充分的比较,详尽列出各项对立的对应组,在此基础上,如果能圆满解释其中的演变规律,当然再好不过。但如果不能解释其中的规律,发现了“例外”,能将它们罗列出来,对历史语言学研究也是十分重要的。
3 核心一致对应
在彝语诸方言大量的对应语素中,实际上对应的方式并不一样。汉语西南官话的借词在彝语诸方言之间也可以形成一个一致对应层,而西南官话借词是近现代在不同的彝语方言区各自借入的,由此形成的对应层显然是不能构拟到原始彝语中的。近代汉语的借词也可以形成一个一致对应层,也不能构拟成原始形式。这两个对应层是比较容易区别的。再早些时候不同时间和空间的借词,也可能形成不同的一致对应层。每一种一致对应都形成了一个对应层。区分这些不同的对应层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坚持完全对应。比如,在前面的构拟中,如果我们只考虑声母和韵母的对应,不考虑声调的对应,就可能把很多不同的对应层混合在一起。
我们认为,不同的一致对应层是区分层次的必要条件,而完全对应又是判定一致对应的必要条件,所以完全对应最终也是区分不同时空对应层次的必要条件。
我们面临的下一个难题是,不能用西南官话或近代汉语解释的不同对应层,哪些是接触形成的对应层,哪些是彝语固有同源词的对应层?
可见,原始构拟不能绕开语源问题,因为需要构拟的原始形式正是原始语言分化前的对应层。
我们提出核心一致对应层作为构拟彝语原始形式的主要依据。核心一致对应是指这样一个对应层,其对应规则和核心语素中绝大部分对应规则是一致的(陈、何2004)。比较语言学一般都肯定基本词汇的对应是同源的结果,那么核心语素的对应更应该是同源的结果。我们通过有阶分布更进一步肯定了彝语诸语言核心一致对应层中的核心语素对应是分化的结果(汪锋2006)。又由于该对应层中的非核心语素和核心语素是一致对应的,是同一个时空层次的,所以核心一致对应中的非核心语素的对应也应该是语言分化的结果。
概括地说,核心一致对应是指与核心语素对应规则相一致的语音对应。核心一致对应强调某些非核心语素和核心语素在对应规则上的一致性。我们提出核心一致对应的概念是要说明很多非核心对应语素所在的时空层次以及其在构拟中的价值。
当然,同源语言分化以后,也可能有横向传递,但就我们对正在接触的同源语言的调查看,这种横向传递的比例在核心语素中是相当低的,对于非核心语素,横向传递的比例要大一些,但很难和核心语素保持一致对应。所以,在满足核心一致对应的前提下,把核心一致对应层的语素构拟成原始形式是有田野调查基础的。
上文构拟的彝语*h-和*-,都属于核心一致对应层,其对应实例落在核心语素中的如下(其中Swadesh 100核心语素以粗体标明,其他的是第200核心语素,在第2节讨论对应的充分性时已经列出了我们目前能找到的所有支持实例,下面不再重复):
从上面的分布可以看出,*h-和*-的重构都能够得到核心一致对应的支持,因此二者的独立地位不仅可以构拟到原始语言中,而且必须构拟出来,否则就是不充分的。
从前文的探讨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方面的启示。
其一,从历史比较的原则上来讲:1.排除偶然对应,区分对应层次是音类构拟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另外,历史上某种音类的对立可能在另一种音类中留下痕迹,比如声母或韵母上的对立可能在声调的演化中留下痕迹,所以完全对应是必须的;2.现代的对立反映出不同的历史来源,问题是要找出这些对立,所以应该坚持对立的充分性原则,穷尽各种对立,这要求比较的语言越多越好,并要求周遍全部语素音形;3.核心语素与纵向传递造成的语音对应密切相关,在重构原始语时应首先考虑核心一致对应语素。
其二,就彝语方言比较以及更进一步的上层比较而言,根据彝语方言所做的原始彝语重构都是必需的。如果原始彝语是原始彝缅语发展出来的,原始彝缅语,甚至原始藏缅语的重构工作至少应该能够解释原始彝语的前置声母*h-和*-等拟测。
本文讨论的原则要求以广泛深入的田野调查为基础,依靠足够的语素音形来建立完全对应和区分一致对应。如果同源语言分化时间太长,对应的语素很少,完全对应就建立不起来,不同时间层次的一致对应也区分不开。这时构拟的可靠性就会受到影响。根据构拟出来的语言再往上进行间接构拟,甚至在间接构拟的基础上再做远程构拟,也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因为越往上构拟,同源语素越少,完全对应越难保证。不过,可靠的远程构拟确实对人类语言的发生和人类起源有重要价值。怎样解决这个矛盾?怎样在有限的材料中获得一些初步结论?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以上原则还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承认语音演变的规律性。如果不承认语音演变的规律性,也就不需要坚持系统的语音对应,以上讨论也就毫无意义了。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得到很多帮助:孔江平为我们提供了部分语料的电子版;在核对彝语材料时,得到陆燕、杨翠仙、普存珍、张学富、罗正明、肖建华、普银珍、黄健民、普学章、左林娟等的大力配合;在田野调查中,还得到木霁弘、刁颖、彭玉娟、杨海潮等的大力协助;韦雯潇核对了部分语料。谨此一并致谢。本文英文版本On Several Principles in Reconstructing a Proto-language-With the reconstruction of tone and pre-initial*h- and*-of Proto-Yi发表于Journal of Chinese Linguistics(2011)39.2.
①旧称路南。
②笔者于2005年和2007年多次调查江城彝语,发音合作人是江城县国庆乡太平寨的普存珍和杨翠仙两位女士。云南民族大学的陆燕老师也不辞辛劳地参加了调查,对她们的大力支持,笔者在此表示深深的谢意。
③禄劝彝语的发音合作人是张学富,是云龙乡本长村委会法机(岩子脚)村人。
④6调的对应中,武定有两个表现形式:11和2,二者的分布在韵母条件上互补,后者只出现在原始彝语中带*-的音节中,详细讨论参见汪锋(2006:§4.4.1)。
⑤涉及接触时更复杂。参见陈保亚(1999b:439-453)。
⑥韵母的对应规则及重构参见汪锋(2006)。
⑦李方桂(Li 1977)曾重构原始侗台语的一套先喉塞?b和?d,并造成了现代语言中的阴调,其先喉塞性质与我们重构的-前缀的性质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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