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举行委员长会议——乔石主持 决定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3日在京举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大常委会论文,乔石论文,委员长论文,在京论文,四次会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北京6月14日讯 记者苏宁报道:今天上午在京举行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6月23日在京举行,会期约8天。
乔石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曹志秘书长关于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委员长会议通过了这个安排意见,建议本次常委会审议担保法、保险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节约能源法等4个法律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的民用航空法、执业医师法、体育法3个法律草案的议案和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乡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1994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4年国家决算;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出访报告等。
会议还听取了曹志秘书长关于乡级人大代表举行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宪法和法律的安排意见的汇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向会议作了关于担保法、保险法、节约能源法和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等4项法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田纪云、王汉斌、倪志福、陈慕华、费孝通、孙起孟、雷洁琼、李锡铭、王丙乾、王光英、程思远、卢嘉锡、布赫、李沛瑶、吴阶平副委员长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