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的中国经济:基于经济学文献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经济论文,路口论文,经济学论文,文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引言
美国政治学家Townsend与Womack(1986)谈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做了这样的评论:“这表明了一种日益增强的信念,即中国走出了一条不同的发展道路,它应当有一个不同的标签”。但是,中国的发展道路是不是真的可能形成一种成功的经验?如果可能,我们又如何迎接当代中国所面临的种种挑战?我们给中国的发展道路到底应该贴上一个什么样的“标签”?它对于当代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
当我们试图从经济学研究出发形成对于当代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完整理解时发现,我们必须首先理解当代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这实际上是要回答“中国从何处来”的问题。而对于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关注也决定了我们理解“中国向何处去”的基本线索。“中国向何处去”这样一个宏大的主题可以具体化为一些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尽管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思考方式和学科背景来思考当代中国的问题,但有两个问题是所有人无法回避的,那就是:(1)中国的经济增长如何持续,社会和谐如何实现?(2)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的目标是怎样的关系,是否能够同时实现?
对于中国的发展道路,理论家的任务是要去寻找一个一致的分析框架,它应该不仅能够解释中国近三十年的高速经济增长,还能够解释今天中国改革所面临的各种困难。本文首先从政治和社会的基础这一角度来解读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如果说改革在初始阶段促进了经济增长是中国既有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收益”,那么同样是这个政治和社会结构日益显露出的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则是它的“代价”。随着历史的推进,中国既有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收益”已经得以充分的发挥,其“代价”则日渐积累,中国在近年来进行的一些重大的政策调整,以及社会各界对于改革的反思恰恰反映出,中国改革正处在十字路口。在这个十字路口,中国能不能审时度势地通过政治和社会的转型减少改革的代价,将是能否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根据这一理论判断,我们将中国未来的发展道路总结为:“从分割到整合”及“从关系到规则”。“从分割到整合”主要是指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分割状态应逐渐得以消除;“从关系到规则”主要是指减少传统的政治和社会结构所赋予的不同人在政治和社会资源禀赋方面的不平等,并通过建立公正的秩序与规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顺利实现这两个转变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包括政府自身的改革是非常重要的,这可能是中国的“大国发展模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中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中国的发展道路上面临着重大的问题与挑战。
二 中国经济增长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一切的现在都孕育着未来,未来的一切都生长于它的昨天。
——舒婷:《这也是一切》
如果用增长核算(growth accounting)的方式来看, 中国的经济增长当然是由资本的增长(国内的高储蓄率和国际的FDI)、 劳动的增长(包括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劳动生产率提高(技术进步)所构成的,但是,所有这些也都可以看作是增长本身,而不是增长的原因(North and Thomas,1973)。基于这种认识,我们从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中去寻找经济增长的条件,并将在特定的发展阶段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因素归结为三个方面:第一,中国的社会存在一个分割的结构,而其中特别重要的就是城乡间的分割,这在经济发展的早期对于经济增长有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有利于城市的资本积累,这对于一个资本短缺的发展中经济来说非常重要;第二,中国是一个实行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的国家,经济的分权(特别是财政的分权)给微观行为主体(特别是地方政府)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机制,而政治的集权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与经济分权相伴随的负面影响;第三,在政治集权和等级制的社会结构中,中国在传统社会下形成的关系型社会结构得以延续,在经济发展的早期,关系型社会成为比规则型社会更为低成本的履约机制。上述三个方面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早期分别构成了快速的资本积累方式、有效的激励结构和低成本的履约机制。这一政治和社会结构的视角为中国的经济增长找到了更深层的增长动力源泉,也为后文中分析当代中国的问题与挑战提供了基础。下面,我们分别对上述三个方面的社会和政治结构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城乡分割、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资本积累
当一个国家无法获得外部资源来建立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体系以及进行资本积累时,一个可能的途径就是在其内部获取资源来实现这个目标。世界上很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都使用了城市倾向政策(urban biased policies)作为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的手段,中国也不例外。而也正是这种城市倾向政策,才使得中国经济的二元结构和社会分割状态得以长期维持,并且使得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远远落后于工业化的进程。
现有理论对于城市倾向政策成因的解释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解释是从国家实行工业化战略的目标和途径出发来进行解释的。因为发展中国家的领导坚信,工业部门是经济迅速增长的催化剂,而对工农产品实行价格剪刀差,并压低工业部门的工资可以为工业化提供绝对必要的财政支持(林毅夫等,1994)。中国城乡分割的根源就在于中央计划经济采取了重工业优先的发展策略,从而需要提取农业剩余以增加城市资本积累以及对城市进行补贴(Yang,1999)。
第二种解释则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认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结构造成城乡居民在政治谈判地位和政策影响力上存在严重的不对等,从而导致了有利于城市居民而不利于农村居民的城市倾向政策的产生(Yang and Cai,2000)。
中国政府的城市倾向政策包括对农业生产的控制、农产品的上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以及通过户籍制度限制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流动。其中,“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是城市从农村获取资源的关键环节,也就是通过扭曲产品和生产要素价格,创造不利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政策,获取农业剩余以补贴工业化(Schultz,1978)。根据李伟(1993)的研究,1955~1985年,政府通过压低农产品价格向工业部门转移了共计5430亿元的农业剩余,通过税收和储蓄外流实现的净转移达到1496亿元。
Yang和Zhou(1999)的研究还认为,中国政府实行的有利于城市部门的金融转移项目(financial transfer program)也构成了对城市部门和城市居民的倾斜。从1986到1992年,中国经历了年平均为8.5%的通货膨胀率,城乡居民共同分担了这一压力。但是,引起通货膨胀的部分原因在于政府支出和投资的增加,这些支出中的大部分投向了城市部门。另外,根据Brandt和Zhu(1998)的研究,在这一阶段,中国政府还向国有企业投入了更高比例的新增贷款,这些资金转移造成了农民的收入主要由产出的增长来支持,工人的工资则部分地由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和信贷创造提供支持,从而导致农村居民承担了这一阶段的通货膨胀税中的大部分。
另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和工业化用地的需要,土地批租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快速推进,大量农业用地被转为非农业用地。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只得到与农业经营收入相对应的征地补偿,而土地在转为非农业用地过程中形成的土地增值主要被城市部门占有。虽然目前还没有一个非常严格的估算说明征地过程中有多少资源被重新分配,但我们的观察是,土地征用和对失地农民的低补偿已经成为近10多年来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又一个新的表现形式。
(二)经济分权、政治集权与经济发展的激励结构
事实上,中国分税制改革以来的财政税收政策也具有城市倾向的特点。首先,税收体制的设计对于经济活动总量较小的农业生产生活活动征收了较重的税收,Zhang(2006)对中国1993和2000年1860个县的分析表明了农业税的累进性质。其次,分权体制安排中,地方财政尤其是乡镇财政收入来源的匮乏迫使地方政府征收大量税费,加剧了农民负担。加上农业税的征收成本较高,从更宏观的层面来看,农业比重大的省份的平均税负要高于农业比重小的省份(Zhang,2006)。再次,在转移支付体系方面,尽管旨在弥补财政缺口的一般性的转移支付主要面向农村地区,大多数政策性转移支付和对应性转移支付给予了经济实力更强、能够提供配套资金的城市地区,2002年2815个县中城市地区的人均税收返还是农村地区的2.5倍左右(Yao,2005)。
中国财政体制更为重要的特点是,中国式的财政分权向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了经济发展的激励。其中,财政的分权是最重要的方面,从20世纪70年代的放权让利到80年代的承包制,再到9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如何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仅始终是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要点,也是整个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在中国式的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不会有激励向面临破产或经济绩效不佳的国有企业提供援助,因为援助会削弱分散的地方政府对流动要素的竞争优势(Qian and Roland,1998)。以钱颖一等人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从软预算约束的视角出发,认为分权化制度安排可以向地方政府提供市场化激励,保持和促进市场化进程,即所谓的维持市场化的联邦主义(marketpreserving federalism)(Weingast,1995;McKinnon,1997;Qian and Weingast,1997)。Jin等(2005)基于1982~1992年省级面板数据的经验分析,进一步验证了分税制改革之前中国省级政府财政激励促进了市场发展,支持了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的主要结论。
这里有必要提到另一组关于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文献,即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传统观点认为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居民根据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品质量来选择居住地的用脚投票的Tiebout机制(Tiebout,1956),能够保障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由中央向地方转移财政收入和支出权力将更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全国经济增长(Buchanan,1965;Oates,1972)。Lin和Liu(2000)与Zhang和Zou(1998)对1992年以前中国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检验得到了相反的结论,而张晏和龚六堂(2005)对1986~2002扩展样本的研究发现,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国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显著为正,财政分权效应存在跨时差异和地区差异。
经济分权还不足以构成中国经济发展的全部激励。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文献更多地开始关注发展中国家分权的特殊经历,尤其是中国特殊的政治激励。从经济学的视角,我们更关心中国政治体制的两个特征,一是以GDP为主的政绩考核机制(Liand Zhou,2005),二是(基于民意调查基础上的)上级官员任免制度。Blanchard和Shleifer(2001)在比较中国和俄罗斯的情况以后,强调了中国的经济分权与政治集权之间的纽带。俄罗斯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力较弱,地方政府缺乏主动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而中国的经济分权伴随着政治集权,晋升激励使得地方政府官员有非常强的(政治)动力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周黎安,2004)。Tsui和Wang(2004)认为中国自治性不强的财政分权和垂直控制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
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对地方政府最重要的影响渠道是政府之间的标尺竞争(yardstick competition)。文献通常所说的标尺竞争对应于对下负责的政治体制。对于地方政府行为的信息,普通民众和中央政府都处于信息弱势,但选民会参考其他地方政府的行为评价自己所在地区的政府行为。地方官员知道其选民会以其他地方为标尺,从而效仿其相关政策(Besley and Case,1995;Baicker,2005)。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标尺竞争,同级政府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学习能够提高政府部门的运作效率,节约行政管理成本,防止滥用权力(Martinez-Vazquez and McNab ,2003)。而中国的政治体制特点不同,地方政府主要不是对下负责,而是对上负责,在政治集权和政绩考核机制下,地方每年不仅要保GDP(否则在政绩考核中被一票否决),还要根据GDP等指标排名,从而形成了一种基于上级政府评价的“自上而下的标尺竞争”(张晏,2005)。这种为增长而竞争的激励成为中国政府推动增长模式的源泉,它在早期是有助于经济增长和转型初期的社会资源配置的。此外,中国条条加块块的行政管理体制在经济发展早期还提供了有益于经济和谐发展的制衡机制。
(三)关系型社会与合约的实施方式
在任何社会,合约的实施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对于转型的经济体来说尤其如此。在转型经济体中,各种制度(包括实施合约的各项制度和社会基础)都在发生剧烈的变革,从而使得合约的实施和可信的承诺更为困难。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财政联邦主义使在国家的层面上,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承诺变得可信,如同在俄罗斯的改革中,私有化是使市场化改革不可逆转的一种手段一样。
尽管Li(2003)讨论的是东亚模式的问题,但是他的框架可以给我们分析经济转型提供一个很好的理论起点。他区分了基于关系和基于规则的治理两种合约实施方式:前者是通过固定主体之间的长期博弈来自我实施的,后者则是通过第三方(如法庭)来实施的。关系型合约是一种隐性合约,这种合约的维持仅要求双方知道合约变量的局部信息并且对结果有着共同的预期。这种合约的可自我实施性来自于如下事实:长期博弈使得短期的欺骗得不偿失,因为欺骗者将失去未来所有的收益或者合作剩余(Macloed and Malcomson,1989)。 规则型的治理则需要相关的合约信息是第三方可以验证的公共信息,而且需要在制度的基础设施方面投入大量的建章立制的固定成本(Shleifer and Mulligan,2005)。所以,这两种治理结构各有其比较优势: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市场范围比较小的时候,关系型合约是一种比较好的治理结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范围不断扩大,这种治理结构埋下了毁灭自己的种子:扩展的经济交易越来越需要规则治理。
在Li(2003)的基础上,王永钦(2005)提出一个互联的关系合约理论,通过引入市场互联性来刻画社会分工程度与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① 王永钦(2005)用这个框架解释了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内涵和成功之处。转型前的中国和俄罗斯都是实行传统的计划经济,国家、组织与个人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关系合约,人们可能终其一生在一个地方、一个组织工作,这样的长期博弈使得关系合约在技术上成为可能。而且,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中市场的范围是非常有限的,从而关系合约的外部机会成本非常低。以上两点使得关系合约是高度可以维持的。传统计划经济中的关系合约具有高度的市场互联性,“单位”甚至成为一种社会组织,跨越了人们交易的很多市场(提供产品、服务、保险、金融、教育等),这就使得关系合约的范围更加广泛。
在计划经济时期,这种互联市场的关系合约具有高度的可维持性,是高度自我实施的。前苏联的“休克疗法”几乎是一夜之间打破了这种长期自我实施、自我维持的关系合约,但是短期内又不可能建立起依赖正式合约的治理模式,因为正式合约的治理模型取决于分工的程度和市场的范围;而转型国家在很长的时间之内,分工程度和市场范围都是有限的。对于中国来说,关系型合约在社会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还与中国传统和现实中的三个因素密切相关。首先,从历史来看,中国是以农耕为主的定居社会,人们长期世世代代居住在某个固定的地方进行长期博弈。其次,从现代来看,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城市—农村二元社会分割也进一步降低了社会流动性,使得长期博弈成为可能。最后,关系型合约的维持需要博弈保持在少数几个固定的大博弈方之间,这也与中国传统的集权社会和集权经济相吻合。特别值得重视的是,中国的关系合约本身是产生于一个集权的垂直政治结构和一个带有社会分割的社会结构的,因此,中国社会的“关系”既是一种低成本的履约方式(一种润滑剂),又具有利用权力配置资源的功能,甚至可能衍生出腐败(一种摩擦力),认识到这一点,对于理解中国关系型社会的负面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四)小结:渐进转型中经济增长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值得指出的是,以上三个方面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年代,而经济分权、政治集权和关系型社会具有更为久远的历史。不管怎样,这些当代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均是在渐进式的改革方式下得以保持的,这就从中国的经验出发说明了为什么渐进的转型方式对于转型经济而言是重要的。我们的这一认识说明,渐进的转型是否优于激进的转型还取决于转型国家在改革前所继承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治和社会结构。也许渐进的转型方式在中国获得成功有其偶然性,因为,中国通过渐进转型而保留下来的主要的政治和社会结构有利于早期的经济发展。
中国渐进经济转型的实践为在理论上澄清有关转型方式的争论提供了相当宝贵的经验。俄罗斯及东欧大多数转型国家在转型政策的选择上很大程度地受到所谓“华盛顿共识”的影响。然而,“华盛顿共识”所主张的迅速而彻底的自由化和私有化并没有在俄罗斯、东欧各国的转型实践中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至少在推行激进式改革方案的前几年,上述国家的总产出水平严重下滑。相比之下,推行渐进式改革的中国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基本保持着平稳的经济增长。这两种改革方式在实践上的强烈反差引发了人们对于“华盛顿共识”及其理论基础的反思。例如,Stiglitz(1994)提出,新古典理论从完全信息假定出发对计划经济的责难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如果信息是充分的,那么市场可以做到的事,计划也同样可以做到。很多学者,甚至曾经是激进式改革的推崇者也认识到了过快改革的潜在风险(Aghion,1993)。于是,由Stiglitz(1998)提出的、一种被称为“后华盛顿共识”的观点开始形成,即主张不同的经济可能需要不同的制度,强调政府干预市场的必要性,如肯定政府在削减贫困、普及教育与医疗等方面的作用。
我们有必要强调,转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于转型方式的评价恐怕也不能过早地下结论。首先,俄罗斯等国的经济正在复苏,同时关于中国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讨论也越来越多。其次,如果考虑到转型中政治、社会等多方面因素,我们对于激进、渐进两种改革方式的比较恐怕也会有新的认识。如前面所分析的,中国的政治、社会基础在转型初期是有利于经济增长的,而俄罗斯在转型之初并不具有类似的经济分权特征。这可能就决定了俄罗斯必须采取激进的改革方式,中国则通过渐进改革方式保留了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政治和社会基础,这两种改革方式是在各自的不同条件下进行的选择,可能都是最优的。通过本节的讨论,我们不妨将上述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政治和社会基础的分析概括为如下命题:
命题:中国渐进式的转型保持了中国的社会(城乡)分割结构、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以及关系型社会结构,这些政治和社会结构分别为改革后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有效的资本积累方式、激励结构和合约实施方式,形成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三 中国经济转型与增长的代价
我在这广大的田野上行走,我沿着心灵的足迹寻找,那一切丢失了的,我都在认真思考。
——梁小斌:《中国,我的钥匙丢了》
(一)经济分权的代价:一个理论分析
钱颖一等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可以较好地解释中国分权式改革迄今为止取得的成就,但是这个理论更多地强调了中国分权式改革的好处,却没有分析分权式改革的成本。② 一个完整的理论应该既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也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成本。否则,就无法回答如下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在发挥分权式改革的好处的同时避免它所产生的负面效果?中国分权式的渐进转型的潜力还有多大?
与俄罗斯相比,中国经济转型的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分权式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将整个经济当作一个大的政治组织来看,中央政府在这个大的组织内部通过“分权”模拟出一个类似企业组织的激励机制。给定各级地方政府尚控制着大量经济、政治和社会资源的事实,在现有的政治架构下对地方官员提供适当的激励将有利于他们追求经济的增长。问题的关键在于,政治和行政体制内部的激励机制是否可以通过模拟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而被有效地复制出来?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回答政府部门的激励与私有部门的激励相比,到底有哪些实质性区别?政府部门在利用财政分权模拟企业的激励的时候会遇到哪些难题?
从契约理论的角度来看,政治组织中的激励与经济组织中的激励相比有很大的不同。第一,与主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不同,政治组织一般是多任务的(multi-tasking),除了效率和经济增长之外,它们还需要追求社会公正、收入平等、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质量等等目标。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由于政治组织的这种多任务性,所以在政治组织中很难通过基于单一维度(任务)的类似企业中计件工资式的强激励来追求各种目标,而基于增长目标的考核很容易损害其他的社会目标。所以,我们观察到政治组织中工作人员的工资一般都是弱激励的固定工资制。第二,和企业组织的绩效易于找到同类企业的参照不同,政治组织的绩效难以找到一个可以参照的标准。中国政府不可能与美国政府进行比较,因为两国在很多方面都不相同。中国的地方政府之间虽然可以进行一些比较,但地方之间的巨大差异使得地方政府间的相互参照非常有限。第三,政治组织委托人的偏好往往是异质的,而企业组织中股东的偏好基本上是一致的,即收益最大化。在政治组织中,每个利益集团都有它自己的偏好和利益,因而,无论对于任务本身,还是对于委托人,都很难界定一个指标对绩效进行衡量。以上三个特征无非是说,很难有一个外部的充分统计量指标可以对官员进行客观的评估,这就决定了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的第四个区别,即在激励机制的设计方面,它更多地会采用相对绩效评估,而非绝对绩效评估。在现实世界中,我们观察到政治组织中常用的一种基于相对绩效评估的激励手段是职务晋升。
中国的分权式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机制是,上级政府通过考察下一级政府辖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GDP)的相对绩效来晋升地方官员,而且这个机制在实际中已经被证明的确在发挥着作用(Li and Zhou,2005)。在缺乏充分统计量的政绩考核体系下,相对的GDP 增长可能是一种次优的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具有信息量的指标。但是,这种财政分权加相对绩效评估的体制正在日益显现它的代价。第一个弊端是,相对绩效的评估会造成代理人之间相互拆台的恶性竞争。我们观察到各地政府为了在GDP竞赛中名列前茅而采用了各种各样的以邻为壑的手段。其中, 最典型的就是形形色色的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地区分割和“诸侯经济”会阻碍中国国内市场整合的过程(严冀、陆铭,2003)。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深远影响是,这种市场分割会限制产品、服务(甚至还有思想)的市场范围,市场范围的限制又会进一步制约分工和专业化水平,从而不利于长远的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这最终会损害到中国长期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
相对绩效评估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代理人面临的冲击或者风险是共同的,这样仅仅通过代理人之间业绩的相对排名就可以比较准确地反映出他们的绩效。但是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模式中,各个地区之间在自然、地理、历史、社会等很多方面可以说千差万别,由于这种异质性的存在,所以相对绩效是一个噪音很多的指标,基于相对绩效评估的激励方案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这可以看作是相对绩效激励的第二个弊端。
第三个弊端实际上是第二个弊端的另一种形式,由于问题的重要性,我们将其拿出来独立论述。由于各地区之间先天的(自然、地理、历史、社会等)差异性,或者由于改革后享受的政策的差异性,会出现由收益递增效应导致的经济增长差异,即使没有其他外力,穷的地区也可能相对地越来越穷,而富的地方相对地越来越富(陆铭等,2004),这样就加大了相对绩效评估标准中的噪音,中央政府很难区分地方的经济增长绩效是由收益递增机制造成的,还是地方政府努力的结果。
相对绩效评估的第四个弊端来自于如下事实:在基于相对绩效评估的锦标赛下,赢家的数量是有限的,而大部分是输家。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比较富裕的地区更多地享受着先天的优势和收益递增机制的好处,这就使得经济较落后的地方官员不能在相对绩效评估的机制下获得激励,通俗地来说就是努力了也没用(Cai and Treisman,2005)。所以相对绩效评估对落后地区的官员基本上是没有作用的。但是官员也是理性人,在晋升的可能性比较小的前提下,他们会寻求替代的办法进行补偿(如贪污腐败),“破罐子破摔”。这样一来,从整个经济的角度来看,就会加剧落后与发达的地区的两极分化现象。
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激励还有一些其他的难题。一方面,与企业的经理相比,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更加取决于一个团队的努力,而不是自己的努力,一个政府目标(如就业)的实现取决于多个政府部门作为一个“团队”的共同努力,因此,在地方政府的“团队生产”中,不同的地方官员之间就可能存在严重的搭便车现象。另一方面,在企业经理的激励计划中,可以比较容易地找到激励经理追求企业长期目标的手段,比如说给予经理股份或者股票期权,但是,对于地方政府的官员却很难进行类似的长期激励,从而使得地方的长期目标被忽视,而这又集中体现为地方政府对于环境、收入差距、教育和医疗服务质量这些问题的忽视。③
(二)当代中国政治与社会结构中的Power与收入差距④
经济分权的代价最终集中地体现在城乡间、地区间和不同人群间的收入差距上,而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在获取公共资源时所面临的机会不均又对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具有动态的效应。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由于等级制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再加上不同的人拥有的政治资本和社会资本不同,导致了政治资本和社会资本成为决定个人收入(包括隐性的收入和灰色的收入)的重要因素(Knigh,and Yueh,2004,中译本)。
在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中国政治与社会结构中的Power体系并没有被打破,相反,拥有Power的人还在新生的市场机制里将Power的回报显性化了。从理论上来说,至少有以下几个Power转化为收入的机制:第一个机制就是“制定规则”。 在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例子里,就是更有Power的城市政府和城市居民来制定了劳动力市场的规则,城市政府不允许农民工正式地、低成本地进入城市的市场。另外一个重要的例子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介入,特别是一些基层的政府部门对于政府改革的抵制。事实上在改革过程中,政府的行为也在变化,特别是在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之后,政府的行为更加像一只攫取之手,而不是援助之手(陈抗等,2002)。第二个机制是“操纵价格”。在表面上,中国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价格,但在很多时候,价格被Power更大的人操纵。例如在企业转制的过程中,转制企业的资产评估价格本身就是被操纵的。有研究发现,在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产权转让中,国有企业转制的价格和资产评估的价格差距最小(Liu,2005)。我们的解释是,由于国有资产评估价格和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往往是在内部人控制下做出来的,当然就会相差不多。第三个机制是“垄断信息”。有Power的人常常也有垄断信息的优势。以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为例,往往是那些拥有Power和信息优势的人,能够做到逢低买人,逢高卖出。第四个重要的机制是“优先排队”。只要市场上有排队机制,拥有Power的人就有更强的能力排在前面。在教育和劳动力市场上,拥有Power的人也有更大的可能获取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好的工作机会(包括进入政府公务员系统和垄断行业)。甚至在公共的产权保护服务中,也是拥有更多的Power的人能够更多地利用政府资源,从而拥有更安全的产权保护和相应的投资收益。
近年来广受关注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转制与公有资产流失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案例,借此,我们可以理解企业的在位经营者和一些利益相关的政府官员是如何借助于制定规则、操纵价格、垄断信息、优先排队等机制将Power转化为收入的。⑤ 以上分析表明,原先的计划体制和政治社会结构赋予了人们不同的政治和社会资本,这些资本形成了人们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所拥有的不同的Power,而由于经济转型正是在这样一个政治和社会结构中进行的,收入差距就不可避免地扩大了。
(三)小结:当代中国发展的“大国难题”
中国当代经济转型和发展中出现的代价可以归结为收入差距扩大、公共服务的不平等和地区间市场分割等几个方面,而收入差距扩大的持续产生了三方面的负面影响:(1)经济增长受到了负面的影响(陆铭等,2005);(2)城乡的缓解贫困工作受到阻碍;(3)社会流动性正在下降(王海港,2005;余央央、封进,2006;陆铭、张爽,2006)。不难发现,这些在现有的政治和社会结构下面临的代价与中国是一个大国有关。
首先,正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大国,中央政府难以对地方政府进行监控,因此,为了解决对于地方政府的激励问题,中国采取了财政分权体制。同时,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是,各地区之间在历史、地理、政策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改革开放和中国加入全球化的进程当中,各地区巨大的历史、地理、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就转化成了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和收入差距。由于在历史、地理方面的优势,以及在改革之初所享有的优惠政策,中国的沿海地区吸收了大量的国际直接投资(FDI),也在中国的国际贸易中占有较大的份额, 而各地区之间经济开放进程的差异又进一步引起了工业向沿海地区(特别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三大地区)的集聚(金煜等,2006)。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各地区之间的全球化进程的差异在解释整个地区间收入差距中占有的相对重要性越来越大,目前已经是地区间收入差距的最重要的解释因素(万广华等,2005)。日益扩大的地区间差距本身就对中国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增长产生危害,地方政府可能产生分割市场、保护本地产业和重复建设的激励,以获得更多的本地利益,这些举措可能进一步地导致地区之间在分工方面的效率损失(陆铭等,2004)。因此,我们在上文中所阐述的一系列与收入差距有关的代价也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是一个大国有关,不妨将这一系列的代价归结为“大国难题”。如何应对发展过程中的“大国难题”是中国是否能够形成一个成功的“大国发展模式”的关键所在。
中国所面临的“大国难题”集中表现在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上。由于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控制收入差距对于经济增长、增加社会的流动性和减少贫困是有好处的,而这三个方面的目标至少在整个社会能够比较容易地取得共识和认同,而不必再使控制收入差距的政策争论停留在是否公平的层面上。这里,我们还需要回答一个关于库兹涅兹曲线的问题。库兹涅兹曲线告诉我们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可能收入差距会扩大,之后收入差距可能会缩小(Kuznets,1955)。但是,库兹涅兹曲线并不意味着收入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必然”会扩大,也不意味着收入差距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自动”缩小。首先,在考察经济增长和收入差距的关系的时候可以找到经济增长并不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反例,比如台湾省,它在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大力普及教育,这一政策既对经济增长有利,也对缩小收入差距起到了积极作用(Bourguignon,et al.,1999)。那么,经济的增长也不会“自动”地缩小收入差距。因为如果政府不采取一定政策,收入差距持续的扩大不仅不会自动缩小,反而会危害到经济增长,也就是人们所讲的“拉美化”。事实上,在西方国家的历史上,我们之所以能够看到一条库兹涅兹曲线,也是因为这些国家曾经进行过一些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制度变革和政策调整。现在经济学家们的共识是,库兹涅兹曲线不是一个经济学的定律,它只是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一个历史事实。万广华(2004)特别研究了转型经济中的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也没有发现有关倒U型的库兹涅茨曲线的证据。中国的“大国发展道路”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增长和收入差距的关系,就不能说是成功的。
四 中国的道路、中国的未来
它曾穿过冰川世纪的雪原,它曾驰过原始社会的泥浆,
它还要通过无数险阻,但终要到达最美好的地方。
——顾城:《社会》
(一)经济转型与社会发展的中国道路:面向一个转型的发展经济学理论
在前面,我们对当代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产生关键影响的政治和社会基础归结为三个方面,即:以城乡分割为代表的社会分割、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以及关系型的社会运行机制。同时,我们也已经论述了,在经济发展的早期,这样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均对经济增长产生了有利的作用,但是,以收入差距为代表的一系列问题也作为改革的代价而日渐积累。当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所产生的消极作用超过其积极作用的时候,就要求这个政治和社会的结构做出调整,以促进社会和谐和保持经济增长。在这样一条发展道路上,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特征必然继续存在,因此,适应大国发展需要的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的基本体制不会有实质性的改变。当然,这并不是说不需要对现有的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的体制做出调整。相比之下,对社会分割和关系型社会这两个方面需要做出较大的调整,所以,我们把带有中国经济转型特征的发展道路概括为:从社会分割到社会整合,以及从关系型社会到规则型社会。下面,我们分别对其加以阐述。
1.从社会分割到社会整合。社会分割的结构是社会的强势集团在最大化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形成的。在中国,这种社会分割主要体现在城乡分割上,城市居民在最大化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决定了城乡分割的政策和相应的城乡差距,而农村居民在政策制定中的发言权很小。社会分割在经济发展的早期并不是中国所独有的。事实上,在其他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早期也同样存在社会分割,只不过其社会的分割表现为社会中有相当多的人不享有公民权,不对社会的政策具有直接的决策权(Acemoglu and Robinson,2001、2002)。在这里,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就是:既然在发展的早期,政策决策的权力是被社会的强势集团(或精英集团)所掌控的,而社会分割又是在最大化强势集团利益的条件下形成的,那么,这个最大化自己利益的集团是否会放弃社会分割,从而逐渐实现社会整合呢?如果会,这个过程又是通过怎样的机制实现的呢?
Acemoglu和Robinson(2001、2002)提供了一个政治转型模型,用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解释了在欧美发达国家发展史上出现的收入差距先上升再下降的库兹涅茨曲线。他们认为,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历史上曾经经历过一个收入差距显著扩大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收入差距导致暴力革命的危险被累积起来。于是,社会的强势集团就通过赋予低收入的普通民众以公民权作为让其分享经济发展的收益的承诺机制。换句话来说,当法律保证普通民众投票权的时候,相对较穷的中间投票人将支持一个更为公平的收入分配,相反,如果不实行这种民主化改革,那么普通民众就不会相信强势集团真的会让他们分享经济发展的收益,暴力革命的危险就不能避免,强势集团的利益就会受损。Acemoglu和Robinson提供的这个理论将政治民主化和收入差距的变化很好地结合了起来,但这个政治经济学理论并没有考察经济增长的过程本身。我们最近发展的一个模型基于中国城乡分割政策的内生决定及其变化,考察了二元经济发展中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与经济增长的过程。我们考虑了一个最大化城市居民利益的城市政府如何决定农村居民向城市的移民政策。当移民规模增加时,城市居民获得的利益是更高的产出,而其面临的代价包括由移民规模上升造成的城市居民非生产性资源消耗的增加(如更多的对产权保护的投资)。在这样一个决策机制下,我们证明,农村移民的规模是随着城市部门的资本积累而不断增长的,经济增长在稳态到达之前也是可持续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城乡间的差距却是不断扩大的,除非城市能够减少对移民的歧视。我们发现,城市减少对移民的歧视既能够增加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的规模(城市化水平),也同时使经济能够在一个更高的水平下达到稳态(陈钊、陆铭,2006)。
从本质上来看,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城乡分割政策的调整,正如欧美国家曾经出现过的越来越多的居民被赋予公民权一样,是一个从社会分割走向社会整合的过程。其中,由收入差距而导致的负面影响具有关键的意义,无论收入差距的代价是导致发生革命还是更多的非生产性的资源消耗。我们将这种由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而引起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调整称作“用拳头投票”(vote by fist)的机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这种“用拳头投票”的机制对于政治社会转型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不亚于在一个给定的市场机制下“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这两种保证经济有效率运行的机制。
2.从关系型社会到规则型社会。由互联关系合约理论可知,制度是内生于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结构中的,社会分工程度越低,互联的关系合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的作用越大;社会分工程度越高,依靠第三方来实施的正式合约发挥的作用就会增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得出分工程度和合约形式的一些推论,这些推论对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非常有帮助。
推论1.在自我实施的互联的合约形式下,法律的作用在两个方面受到了限制。第一个方面的限制来自于它的关系性,即长期性,所以它是自我实施的,人们可以不诉诸法律。第二个方面来自于它的互联性,由于现实中的法律都是关于某一个具体争议的,即只关于某一个具体市场的争端的,所以单个市场的具体案例的裁决可能不符合当事人的理性考虑,因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跨越了好几个市场,因此他们的理性选择可能是不去打官司。
推论2.由于关系合约的封闭性(只限于长期博弈的几个主体之间),所以,分工程度低的社会从信息上来说被分割成不同的群体,而不是一个整合的系统。
推论3.由于关系型合约的封闭性,所以在分工落后的经济中,为了维持关系合约的可维持性,对关系合约中当事人的进入和退出有内在的限制,从而对社会的流动性造成一定的限制。
推论4.从效率方面来看。第一,很多从单期、单个“市场”来看是低效的,从而不可行的交易在互联的关系合约下,就可能是可行的了,因为当事人关心的是“捆绑”在一起的联合的、跨期的收益,而非半个市场、单期的收益。第二,由于互联市场关系合约的封闭性和排他性,使得其他的潜在进入者和竞争者不能自由地进入这个“市场”,因此关系合约就会创造一种“租金”。这个租金是不容易耗散为零的,因为关系合约充当了一种进入壁垒。
推论5.在金融合约上的表现是,在社会分工程度较低的经济中,更多的金融交易采取的形式是关系型融资(如通过银行或者亲戚朋友),而不是(通过金融市场的)距离型融资。⑥
推论6.由于关系合约的封闭性、长期性和低社会流动性,因此分工程度较低的国家的某些具有政治、社会或经济力量的主体会享有很多“租金”,会内生出更多的腐败,尽管这种腐败未必是低效率的。⑦
这有助于我们理解下面几个现象。第一,从历史上看,特别是从近代以来,一些仁人志士从西方学到了很多先进的理念,并尝试将西方的一些制度搬到中国,来改造中国社会。遗憾的是,很多尝试都失败了。这并不是说西方的制度不好,我们不能就某种制度本身来评价它的好坏,一种制度必须放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来衡量。这一事实只能说明,一定有某些中国的深层的制度结构在背后起作用,使得本来在西方有效的制度在中国却产生了“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情况(钱穆,2001)。第二,西方的文化、民族的文化一到中国就被中国文化同化了。从历史上看,无论是蒙古族入侵中原建立元朝,还是满族入主中原建立清朝,最后他们的文化都被中原文化同化了。中国文化的这种刚性和同化能力之强是令人惊奇的。在这种刚性的文化下,制度变迁的动态和轨迹都会表现出很多独特的地方。第三,法律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起的作用比较小,而社会规范起的作用很大。的确,中国不仅诉诸法律的争端甚少,而且在少数的诉诸法律的案例中,真正得到执行和实施的案例是微乎其微的;在很多情况下,法制手段只是人们的最后不得已的手段,诉诸于法律往往意味着合作关系的终结。
通过这个视角还很容易理解社会学和人类学中的一个著名命题,即韦伯提出的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而西方社会是理性社会。我们认为,理解这个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的钥匙在于社会分工。中国和西方自近代以来,一个很重要的区别是社会分工程度的差别,西方社会分工高度发达,而中国的社会分工相对落后,根据我们的模型,分工程度低的经济会有更多的自我实施的关系合约,关系合约对应的是所谓伦理社会。有意思的是,过去有些学者认为伦理社会是非理性的,我们用互联的关系合约说明,如果合约变量第三方不可验证,那么关系合约实际上是一个高效率的自我实施的机制。尤其是,在互联市场上,单从一个市场看好像不理性的行为,实际上是非常理性的,因为这些互联的市场是“捆绑”在一起的,要看的应该是“捆绑”在一起的联合收益。
在中国,由于长期的分工水平较低,大量的经济交往是通过关系合约来维持的,而且其中很多关系合约采取了我们前面论述过的互联市场的关系合约的形式。中国的农业社会的定居特点使得长期博弈成为可能,从而使关系合约有了可以维持的技术基础。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和拓展,市场厚度的增加和关系合约之外的机会成本的提高,必然使得关系合约越来越难以维系,从而中国也会从伦理社会转移到所谓的“理性”社会。
市场范围的扩大通过斯密效应会加深分工,从而打破关系合约的范围和深度,逐渐向规则型治理(即正式合约)过渡,但并不意味着这种过渡是水到渠成我们可坐享其成。这种过渡中有两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第一个问题是,在两种治理结构变换的临界点会出现治理的真空(即两种治理结构均处于失效的状态)。Li(2003)分析的东亚危机提醒我们要特别重视这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这两种治理结构在某种程度上是自我维持的(Kranton,1996)。换言之,它们具有锁定效应,当更多的人参与关系型交易时,市场就会变得比较稀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低),从而提高了人们在市场上的搜寻成本,这时候就会锁定在关系型交易上。换言之,即使距离型的市场是有效率的,但是由于人们倾向于关系型交易,使得大范围的市场交易是不可以维持的。
为了避免或者尽量减轻第一个问题造成的影响,我们应该在市场化发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有意识地建立或者强化依靠第三方的正式制度。为了避免长期锁定在不符合分工发展的低效率均衡,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整合的工作就变得很重要。市场整合会扩大市场范围,降低人们在市场上的交易成本,促进分工的发展,打破关系型合约的互联性和可行集,这样就有可能避免锁定在低效率的状态。⑧
(二)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中国如何进行政治和社会的转型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增长,中国传统的政治和社会结构所引起的“代价”将可能超过其“收益”,于是,政治和社会的转型对于中国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增长将是必要的。在中国的背景下思考制度与增长的关系的时候,我们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至少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中国没有一个从西方标准来看的“好的”制度,比如三权分立、代议制民主和全民投票,那么,中国的经济怎么会有持续的增长?第二个问题是,既然没有“好的”制度,那是不是要先把现有的制度变革了,然后才能保持比较长期的增长,还是一直保持现在这样的增长,维持这样的制度,然后到了某一天我们再进行制度变革?这是一个与林毅夫和杨小凯两人的争论有关的话题。杨小凯等人主要基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经验,认为必须要先进行宪政改革,然后才能保持经济可持续的增长(Sachs等,2003;杨小凯,2003)。他们认为,中国前二十多年的增长主要是靠各个方面向发达国家的学习,包括人力资本、技术方面的学习,也包括制度的学习。经济双轨制产生了宪政转轨的非常高的长期代价,也许大大超过它赎买既得利益平滑转型的短期好处。林毅夫(2003)不同意杨小凯等人的观点,他认为,中国要先增长,然后才能实现制度变革,而发展中国家的增长首先依赖于比较优势战略,而不是宪政改革。但是他们的辩论给我们的思考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于是,就有必要问第三个问题了,那就是,既然谁都不能否定制度是重要的,那么,制度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重要的?如果的确存在着一个“更好”的制度,什么时候去完成这场制度变革?
Glaeser等(2004)认为,我们很难说制度是不重要的,但是教育和人力资本积累可能是更为重要的导致增长的原因。他们发现,滞后的教育变量能够非常好地预测制度变量,相反,制度变迁却不能很好地解释教育发展。这一发现与Djankov等(2003)的观点相一致,即每个社会都面临着一些由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决定的制度机会,滞后的教育能够很好地预测制度变量。教育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教育除了在传统的理论中代表着一个社会的技术水平以外,在新制度经济学视角里,它还成了影响制度变迁的因素。
制度是重要的,这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证上很难被否定。现在,人们更为关心的是,制度在什么意义上是重要的?制度改革或者更为直接地来说,民主化是不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流行的观点倾向于认为民主化的重要性是前提性的。但是,这似乎并不符合东亚一些经济体的发展经验,在这些经济体中,早期的经济成长都是在集权制度之下实现的。在集权体制之下,制度不是约束,而是可以被选择的。如果集权社会的领导人是以追求增长为目标的,选择了正确的经济政策,包括保护产权安全以及发展教育,那么集权的经济也能够实现增长和发展。有趣的是,如果教育水平的提高能够很好地预测未来的政治改革,那么集权的领导人所采取的以发展经济为最初目标的人力资本投资政策将为结束集权的制度留下伏笔。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民主化的重要性并不是前提性的,而可能只是“二阶”(second order)的。换句话说,对于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来说,民主并不是必要条件,教育和人力资本的积累却是必需的。
政治改革仍然是重要的。虽然集权社会也可能得到发展,但这种发展却依赖于领导人采取正确的政策,比如发展教育和鼓励物质资本积累。如果领导人没有做到(或者说没有选择)这一点,就无法实现经济的增长。所以,可能在非民主国家,经济增长绩效的差异要超过民主国家。通俗地来说,在非民主国家,增长绩效好的国家可能非常好,而差的国家可能就非常差。在民主国家,由于有了制度的约束作用,坏的政策被制定并实施的可能性就被降低了,于是,民主国家的增长可能就比较平稳。这在空间维度上将表现出非民主国家的增长绩效差异将更大,有趣的是,这一点作为Glaeser等人(2004)的研究中一个副产品被证实了。此外,我们还可以观察到,由于集权国家的政策是由领导人决定的,因此,从时间的维度来看,这些国家的增长绩效的波动也可能比较大。此外,集权社会的政策制定的决策成本和实施成本很低,好的和坏的政策都比较容易被推行并且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相比之下,民主社会的决策过程却有比较大的成本,任何政策无论好坏都难以改变(印度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因此,尽管集权国家的增长波动比较大,但平均来看,集权国家的增长可能并不一定就差。⑨
有关制度和增长的关系的研究还在继续发展。从目前的发现来看,制度仍然无法被确认为影响增长的最原始动力。相比之下,教育可能是更为重要的,它不仅作为人力资本而直接进入生产,而且还通过影响制度而影响增长。尽管Acemoglu等(2004)质疑教育是不是导致民主制的原因,但Glaeser等(2005)却提供了教育导致民主制的证据,并给出了一个理论的解释。他们认为,教育能够训练人们的互动能力,降低社会参与(包括投票和组织)的成本。教育使得市民参与的成本降低,于是就相对地提高了民主所受到的支持的强度。Galor与Moav(2006)结合发达国家的历史指出,随着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精英阶层将出于自利的动机而投资于公共教育。随着教育的普及,阶级之间的差异就会趋于消解,社会就会趋于融合。
人们在思考什么是一个好的制度的时候,往往以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形成的市场经济加民主政治的体制作为好的制度的标准模式,却很少去思考好的制度的本质是什么?不难理解,好的制度应该具备两个要素:一是保证民意传达和决策效率的政治竞争,二是约束政治权力的制衡机制。那么,我们就需要考察一下,在没有西方式的民主的中国是不是就绝对地没有政治的竞争和权力的制衡呢?我们的回答是,不能绝对地将中国的政治制度看作是完全没有政治竞争和权力制衡的制度。在中国,地方政府官员如果取得了更好的GDP增长绩效, 就有更大可能获取升迁的机会(Liand Zhou,2005),这实际上就体现了地方与地方之间的竞争,保证了促进增长的政策得以实施。此外,党和行政之间的关系既是一种竞争也是一种相互的制约。党和行政的职能可以说各有侧重,但不论是在企业,还是在组织里面,没有一方可以在重大的决策上单独做出决定,这里面也有权力的制衡。进一步地考察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对于理解当代中国的政治结构也是有帮助的。一些学者的著作值得注意,如林乾(2004)、钱穆(2001)等。他们的研究发现,中国历史上比较强盛的汉、唐、宋,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是分权和竞争的,真正的中央高度集权是明清时期才实施的。在这两个朝代,都在政治体系内部废除了宰相,从而缺乏了政治组织对皇权的制约,而且地方政治的权限受到了很大的削弱。有意思的是,中国与西方世界所谓的大分流也恰好发生在这个时期。Hall和Ames(1999)、梁漱溟(2005)都认为中国从来不缺乏民主的思想,而且,中国的儒教文明与民主是可以很好地融合在一起的,这决定了中国式的民主不能是全盘照搬的西方式民主。在全球化的今天,通过文明的对话,中国的儒教文明也将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杜维明,2005)。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调整似乎不必要完全放弃中国现有的那些权力制衡机制,这可能使得中国未来的民主制度形成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模式。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其他一些角度来说明为什么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调整不能急于求成,同时,政治和社会结构调整的时机还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有关。第一,政治和社会结构的调整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进行,这样才能给目前的政策制定者以稳定的预期,使得他们有激励在集权的政治构架下实施好的政策。第二,经济的发展阶段决定了经济信息的复杂程度,从而决定了对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要求有不同的、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好的领导人和集权制度可能比较好,因为这时的经济结构比较简单,决策不需要很多信息,政治家决策的很多信息是全局性的简单信息(global information)。如果社会发展到很复杂的程度,决策就需要越来越多的局部信息(local information)。所以,经济发展程度越高,经济和政治越需要分权。第三,一个规则型的社会需要很高的固定成本来维持这个制度,因此它在经济规模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才是具有规模经济的。要建立一个现代民主制度也同样要耗费很多的固定成本,而这也需要经济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实现规模经济。
(三)小结: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大国发展模式”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价格能够自由的浮动,以及产品和要素能够自由的流动。根据这样一个判断标准,中国已经基本建设成了一个市场经济体制,唯一的差距是地区之间的市场分割以及由此而给商品和要素(主要是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造成的障碍。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在自己的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时候,并不会完全地放弃自己已经形成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特色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由于中国是一个大国,经济分权的体制必然会被保留,而相应的,政治集权作为减少经济分权的负面影响的制度也不会被根本放弃。理论上说,功利主义(即最大化最大多数人福利)的中央政府加上经济分权创造出的地方政府在Tiebout意义上的竞争,是一种实际上的民主,这种民主可能还优于西方式的民主。⑩ 中国要做的调整只是在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的框架下引入更多的更有效的政治竞争和权力制衡,让更多的普通民众参与政策决定过程,改进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的治理和责任制,以及削弱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特别是投资)的能力,并进行相应的地方财政和税收体系的改革,将地方财政转变成公共财政。
第二,中国的一些社会结构也将被延续,而不是被彻底放弃。与政治集权相对应的等级制将是中国社会必然被保留下的基本社会结构,在等级制下,垂直的社会结构和在这个社会结构下形成的政治资本和社会关系网络必然也将同时被保留,随着向规则型社会的逐渐转型,政治资本和社会关系网络的作用将在市场发育的过程中被减弱。但是,只要与政治集权相对应的垂直的社会结构不发生根本改变,政治资本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配置资源的作用就不会被完全消除。
五 十字路口的中国:重大的问题与挑战
新的转机和闪闪的星斗,正在缀满没有遮拦的天空,
那是五千年的象形文字,那是未来人们凝视的眼睛。
——北岛:《回答》
中国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往“左”是切断改革的历史,往“右”是无视改革的深渊,不能后退,只有向前。中国在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保留了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有利于资本积累的社会(城乡)分割,有利于激励地方政府的经济分权,以及有利于合约实施的关系型社会。同时,也正因为这样的政治与社会的结构,特别是适应于中国的大国特征,但又简单地与地方政府经济增长相对绩效评估结合的财政分权体制引起了当代中国的收入差距、公共服务提供中的公平缺失以及地区之间的市场分割。对于基本保留了原有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改革来说,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在改革的初始阶段似乎是无法避免的。
今天中国面临的难题,是一个大国在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的“大国难题”。在中国持续高增长近三十年后的今天,中国必须对所依赖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做出必要的调整,来应对面临的挑战。如果中国能够成功地完成从社会分割到社会整合,以及从关系型社会到规则型社会的两个转型,那么中国所形成的“大国发展模式”将是对全世界的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而这条转型和发展相互促进的道路必须在一个智慧的政府领导之下,在经济的持续增长中以平稳的方式去完成。更为具体地讲,至少有四个重大问题摆在新世纪的中国政府面前:第一,如何平稳地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政策决定过程中去?第二,如何消除经济分权体制下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加快地区间市场的整合?第三,如何推动社会向规则型社会的过渡,让中国越来越多地依赖法律和秩序规范人们(包括政府)的行为?第四,如何缓解因垂直的政治结构和分割的社会结构中Power的影响而形成的收入不公,通过社会和谐发展来保证经济持续增长?
截稿:2006年7月
注释:
① 在分工程度较低的发展中经济中,相同的两个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可能跨越多个市场,这被称为“互联的市场”。
② 严冀、陆铭(2003)较早地意识到分权体制的成本这一问题,特别是其在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方面的表现。
③ 对于经济分权体制对收入均等、公共事业改革和地区间市场分割方面的负面影响,请读者参见本文在陆铭主页上更为详细的论述。
④ 也许可以将Power翻译为“权势”,但我们更希望Power这个词具有中性的含义。
⑤ 读者请参见本文在陆铭主页上更为完整的企业转制问题的评论。
⑥ McMillan和Woodruff(1999)对越南信贷市场的研究证实,在法律实施不健全的情况下,关系型信贷合同在越南的企业与客户的交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⑦ Mauro(1995)的研究也表明,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有更多的腐败。有趣的是,我们这里的理论提供了另外一个可能的因果关系:是落后导致了腐败,而不是腐败导致了落后。
⑧ 深层次地看,日本的经济停滞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解释。日本虽然市场分工比较发达,但是由于终身雇佣制(劳动力市场)、关系型融资(金融市场,以主银行制为代表)等,使得经济交易中大量充满了关系型合约,与分工程度相对应的治理结构没有达到有效的匹配。关于这个问题更深入的分析可以参见王永钦(2005)。
⑨ Sala-I-Martin等人(2004)的研究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因素以后,一些度量政治权利的指标,还有“社会主义程度”的指标,或者社会主义国家的哑变量都没有与长期经济增长显现出很强的关系。
⑩ 姚洋(2005)也指出,泛利性政党和地方性创新的成功结合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的重要制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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