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类的特点到底是什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词类论文,汉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在对汉语词类问题的认识,应该说比早期大大深化了——(一)词类的分别是客观存在的,词类问题是汉语语法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二)词类是指概括词的语法分类;(三)词类系统是个层级系统;(四)划分词类或者说词的归类,有一定的相对性,这包括划类标准的确定、类的多少;(五)类与类之间具有既相区别又有联系的“连续统”性质。以上五点已成为学界的共识。但是,对于汉语词类的特点,至今未取得一致的看法,大家还需进一步探索,彼此需要更好的交流,不同的观点需要碰撞。 在汉语学界,明确谈到汉语词类特点的学者有高名凯、吕叔湘、朱德熙、沈家煊四位。他们四位对汉语词类的认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都认为汉语不具有如屈折语那样的可以借以划分汉语词类的词的形态标志和形态变化。其中,吕叔湘先生只是指出“汉语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所以主张按词的句法功能等给词分类,对汉语词类特点没有再说更多的话。高名凯先生主要强调“汉语的词并没有词类的分别”(一般将之简称为“汉语无词类论”),给大家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在汉语词类特点的论述方面,谈得比较多的并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朱德熙先生和沈家煊先生。下面我们仅对高名凯、沈家煊、朱德熙三位的词类特点观进行简要的评介。 高名凯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才华横溢、富于雄辩的语言学家,他对我国语言学的发展,特别是对我国语法学和理论语言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是我国理论语言学的奠基者之一。在高先生的学术生涯中,留给学界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他关于汉语词类问题的观点——“汉语的词并没有词类的分别”。学界简称为“高名凯先生的汉语无词类论”。高先生的这一汉语词类观是怎么产生的? 大家都知道,20世纪50年代汉语学界开展了一场汉语词类问题的大讨论。这场争论其实首先是由外国学者引发的。早期法国语言学家马伯乐、瑞典汉学家高本汉等学者认为,汉语无语法范畴和词类,因为没有形态。苏联汉学家康拉德认为,说汉语没有形态那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汉语有丰富的形态,因此汉语有语法范畴,有词类。高名凯先生于1953年在《中国语文》10月号上发表《关于汉语的词类分别》一文,具体驳斥康拉德的观点,认为康拉德所说之汉语形态并非真正的形态,就一个个词来说,“汉语的词并没有词类的分别”。高先生在那篇文章里论证他观点所用的三段论是: 词类分别根据的是词的形态; 汉语实词没有足以分词类的形态: 所以汉语实词没有词类的分别。 高先生的文章引起了汉语学界对汉语词类问题的热烈讨论。高先生对康拉德的文章持否定意见,并不是因为自己是马伯乐的学生,得支持、维护自己老师的观点,而是出于自己的汉语词类观。当时,完全支持高先生的观点的居极少数,多数持反对或保留意见。但高先生在这场讨论中,可以说是舌战群儒,先后撰写发表了七篇文章,充分论述自己的观点,批驳“汉语有形态”“汉语实词能分类”的观点,同时高先生也很注意吸取他人的合理意见。 我先前曾认为,高先生是在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因而高先生得出了“汉语实词没有词类分别”的结论。现在回过头来冷静思考,应该说,高先生的上述观点是符合汉语的语言实际的。高先生在20世纪50年代呼吁:研究汉语语法,就不应仿效西洋的语法;研究汉语语法,必须依照汉语的特点,走上独立的创造的道路。(参见高名凯《关于汉语的词类分别》,《中国语文》1953年10月号)高先生的呼吁是正确的。 高先生也没有认死汉语实词不需要和不能分类,他只是强调汉语没有印欧语那样的语法范畴和词类分别。要说高先生的整个论述有遗憾之处,我认为那就是三段论中的最后那句结论性的表述,应该明确修改为:“所以汉语实词没有印欧语那样的词类分别。” 属于屈折语的语言,可以依据词的形态来划分词类;汉语属于孤立语,确实不存在可以依据词的形态划分得到的词类。可是,按照“没有分类就没有科学”这一最基本的道理,要研究汉语语法,不能不对汉语的词分类。那么在研究汉语语法时该怎么给汉语的词分类?这是不能回避的问题。当初高先生如果能向人们进一步说明划分汉语词类的出路,可能就不会引起众多学者对高先生观点的误解。不过我们今天不能这样来要求高先生。高先生没能进一步向人们指明划分汉语词类的出路,那是受当时整个语言学学科水平的限制所致。我们可喜地看到,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人们对汉语词类问题的认识,远比上个世纪50年代要深刻得多。 沈家煊先生自2007年以来连续发表了九篇文章,陈述他关于汉语词类的观点。①沈先生最核心的观点是:英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彼此是分立关系;而汉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彼此是层层包含关系——汉语的形容词也是动词,汉语的动词也是名词;换句话说,形容词是动词的一个次类,动词是名词的一个次类。印欧语和汉语里名词、动词、形容词的关系图示如下(引自沈家煊(2009)): 沈先生这个观点怎么来的呢?他举了这样三个例子: (1)他开飞机。 (2)他开飞机。 (3)开飞机很容易。 *He fly a plane. *He flies plane. *Fly a plane is easy. He flies a plane. He flies a plane. Flying a plane is easy. 据此,沈先生获得如下的前提: A.汉语的动词(如“他开飞机”里的“开”)入句做陈述语(谓语)的时候不像印欧语那样有一个“陈述化”的过程(如英语中fly要变为flies)。从这个意义上讲,汉语的动词就是陈述语。 B.汉语的名词(如“他开飞机”里的“飞机”)入句充当指称语(主宾语)的时候不像印欧语那样有一个“指称化”的过程(譬如英语中的plane要变为a plane,the plane(s),或planes)。从这个意义上讲,汉语的名词就是指称语。 C.汉语的动词(如“开飞机很容易”里的“开”)当作名词用(做主宾语)的时候不像印欧语那样有一个“名词化”或“名物化”的过程(如英语fly要变为flying或者to fly)。 沈先生根据上面所说的前提得出了如下结论: “汉语的动词(陈述语)也是名词(指称语),动词是名词的一个次类。”“汉语的动词其实都是‘动态名词’,兼有名词和动词两种性质。”这也就是“名动包含”。 沈先生接着指出,采用“名动包含”的观点,汉语语法中过去有许多不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譬如说,学界曾经就“这本书的出版”里的“出版”这个词“到底依然是动词呢还是转成名词了”展开为时不短的争论。沈先生说,这种争论“没有必要也无意义”,因为“出版”本来就是名词,这里就凸显它的名词语法功能;而在“这本书刚出版”里,凸显它的动词语法功能。 沈家煊先生的意见怎么样?对汉语词类的特点我们到底该怎么认识?下面说说我的看法。我们认为,沈先生的论述中,似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见图二、图三): (一)大圆面积名词挖掉动词(即“动态名词”)这一中圆面积后,所剩下的大圆环部分(即R1)是什么词? (二)中圆面积动词,挖掉形容词这一小圆面积后,所剩下的小圆环部分(即R2)是什么词? 有人可能会说,R1当然就是名词喽,R2当然就是动词喽。即: 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大圆环R1所指的名词跟原先说的大圆面积所指的名词,其外延、内涵都不一样了;同样,小圆环R2所指的动词跟原先说的中圆面积,其外延、内涵也都不一样了。事实上,原先学界一般所说的名词实际只是指R1,一般所说的动词实际只是指R2,一般所说的形容词是那中心的小圆面积所指的形容词。这样看来,汉语的名、动、形彼此也是分立的,而并非层层包含关系。 那么,沈先生所说的那个大圆面积所指的名词是什么呢?沈先生所说的那个中圆面积所指的动词是什么呢?实际上沈先生所说的那个大圆面积的名词就是学界一般所说的实词,实词就包含名、动、形三类词;沈先生所说的那个中圆面积所指的动词就是学界一般所说的谓词,谓词就包含动词和形容词。 再说,大家对“这本书的出版”中的“出版”词性的争论,并不是如沈先生所以为的那样是大圆面积所指的名词(即一般所说的实词)与中圆面积所指的动词(即一般所说的谓词)之争,而是大圆环R1所指的名词与小圆环R2所指的动词之争。因此,沈先生的“名动包含”论无助于学界对“出版”词性的争论。 附带说明,沈先生为论证他的“名动形层层包含”说,还以汉语的“男人”与“女人”的对立跟英语man与woman的对立之不同作为比喻来加以说明。其实,这个比喻是很不恰当的。限于篇幅这里不加分析说明了。 现在来评说朱德熙先生的汉语词类特点观。 朱先生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坚决反对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名词化”了的说法。②而到80年代更坚定地坚持动词、形容词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仍然是动词、形容词的看法。③由此可推导出这样的结论:汉语词类与句法成分是一对多的对应。具体图示如下(虚线表示有少数词也具备那句法功能): 基于这样的观点,所以朱先生认为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依然是动词、形容词。 一直以来我都遵循朱先生的这一观点。但进入21世纪后,我在国内外对外国学生和外国汉语教师所做的询问式调查,逐渐改变了我的观点。我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我问过不同母语背景的学生(41人)和不同专业背景的外国汉语教师(14人)这样一个问题: 动词“参观”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你们喜欢接受下面哪一种说法: A.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参观”转成名词了。 B.出现在主语位置上的动词“参观”还是动词,这是汉语不同于西方语言的一个特点。 结果是,30个学生(占73%)、9位教员(占64%)回答说,愿意接受A的说法。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 其实,从理论上来说,A、B两种观点都是允许的。但这两种观点有本质差异: 按照A观点,意味着句法成分跟词类相对应——做主语的是名词性词语,做谓语的是动词性词语,做定语的是形容性词语,做状语的是副词性词语。这一来,句法规则相对说来简单了,但大量的词就要兼类。 按照B观点,意味着句法成分跟词类不一一对应——做主语的不限于名词性词语,动词、形容词也能做主语;做谓语的不限于动词性词语,形容词、名词性词语也可以做谓语;做定语的不限于形容词性词语,名词、动词性词语也可以做定语。这一来,词的兼类现象将大大减少,但句法规则相对说来会变得复杂些。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看待处于主语、宾语位置上的“参观”的词性呢? 对于汉语里出现在主语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现在我觉得不能简单地采用A观点,也不能简单地采用B观点。实际上还得细分为甲、乙两种情况,下面以动词为例来加以说明: 情况甲:出现在主语位置上的动词确实名词化了。例如: (5)a.游泳对身体有好处。 b.偷盗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这里的“游泳”实际上已经不是指游泳这一具体的动态的行为动作,而是指一种活动项目,指一种行为或一个事件的名称;这里的“偷盗”实际上也已经不是指某个具体的行为,而是指一种违法行为。例(5)a、b句子里的“游泳”“偷盗”可以看作属于零派生的名词化。 情况乙:出现在主语位置上的动词还是动词。例如: (6)a.你说吧,干有什么好处?不干有什么害处? b.抄袭是很不道德的。 例(6)a、b两句,表面看是动词性词语“干”“不干”和“抄袭”做主语,但实际上或者说从本质上说,是小句做主语,只是因为省略的缘故,在句子表面只剩下“干”“不于”和“抄袭”这样的动词性词语了。换句话说,例(6)处于主语位置上的“干”“不干”和“抄袭”前面实际都有一个潜主语,即例(6)可以看作是下面例(7)的一种省略形式: 上述汉语中的情况,跟有形态的印欧语本质上是一致的。印欧语也存在上述两种情况,只是印欧语可以采用改变形态的方式来实现,让表示行为动作的名词性词语来做主宾语。 这样看来,动词、形容词能做主宾语不是汉语的特点,而是个普遍现象。汉语的特点不表现在动词、形容词能做主宾语这一点上,而是表现在:大量的零派生和大量的省略上。 如果大家同意我们上面的看法,即汉语在词类上的真正特点:一是大量的零派生;二是由于可以大量省略,造成动词、形容词可以在主宾语位置上落单,那就给我们带来新的研究课题: (一)以往所谓的“动词、形容词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什么情况下那动词、形容词已通过零派生转化为名词了?什么情况下那动词、形容词还是动词、形容词,它们实际是做小句的谓语,只是由于省略,那小句只剩下那动词、形容词了? (二)同样,“NP的VP”(如:这本书的出版|狐狸的狡猾)里的VP(出版|狡猾),什么情况下已通过零派生转化为名词了(如:大米的出口|陈校长的报告)?什么情况下那动词、形容词还是动词、形容词,它跟前面的NP构成主谓关系,那“的”是插入那主谓结构之间所形成的另一种名词性“的”字结构(如:春天的到来|狐狸的狡猾)? 同时也告诉我们,对前人与时贤的研究成果,我们首先要虚心地学,同时要用自己的脑子思考。绝不能认为对前人与时贤的研究成果不能说一个“不”字。前人也好,时贤也好,他们毕竟是人,而非神。他们处于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研究环境,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这样那样的限制,更何况难免会有疏漏与思考不周之处。 ①沈家煊先生论述汉语词类问题的九篇文章如下:1.《汉语里的名词和动词》,《汉藏语学报》2007年第1期,北京:商务印书馆;2.《我看汉语的词类》,“国际中国语言学学会第16届年会”(北京)论文,《语言科学》2009年第1期;3.《我只是接着向前跨了半步——再谈汉语里的名词和动词》,《语言学论丛》第四十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4.《英汉否定词的分合和名动分合》,《中国语文》2010年第5期;5.《朱德熙先生最重要的学术遗产》,在2010年北大举行的“走向当代前沿科学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纪念朱德熙先生诞辰90周年和庆祝陆俭明教授从教50周年”会议上发表,后收录在沈阳主编《走向当代前沿科学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6.《朱德熙先生最重要的学术遗产》,《语言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4期;7.《语法六讲》第一讲:《汉语语法研究摆脱印欧语的眼光》,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后该文又在日本《中国语文法研究》2012年卷(朋友书店)发表;8.《名动词的反思:问题和对策》,《世界汉语教学》2012年第1期;9.《词类的实验研究呼唤语法理论的更新》(与乐耀合写),《当代语言学》2013年第2期。 ②朱德熙、卢甲文、马真:《关于动词形容词“名物化”的问题》,《北京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61年第4期。 ③朱德熙:《语法答问》,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汉语词类的特点是什么?_形容词论文
汉语词类的特点是什么?_形容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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