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最早于1996年开始。森林分类经营在天然林资源保护中占据核心位置,是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在实际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工作时人们必须提高对森林资源调整规划设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从基础工作着手实现对整体工作质量与水平。这对对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都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进而获得更为理想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一、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在森林分类经营中的作用
1.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目的
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简称二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林场、自然保护区、县(旗)为单位,以满足森林分类经营、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和县级林业区划、规划等需要进行的森林资源清查。其成果亦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制定采伐限额,实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林业基层单位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
2.各项规划工作的贯彻落实
在落实森林各项经营规划工作时,需要将森林资源调查工作作为依据,其中主要涉及到经营规划、林种规划、编制林业局以及林场森林分类等。这些实施方案都与林业产业结构以及森林结构调查目标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可通过具体的指标调整方法开展经营保护工作。各个林场以及林业局需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森林资源调查工作,按照一定周期总结相应方案取得的结果,客观分析其中存在问题,这是顺利开展后续森林经营分类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此过程中,森林结构调整工作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可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改善。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在森林分类经营中的任务
1.森林区划
依据《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和《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1996)中的规定,通过对各林业局的森林资源调查,制定具体的森林分类经营指导思想、原则和标准,据此去调查规划。这就给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赋予了新的内容、新的方向。
在划分林业用地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其中主要包括社会对森林生态以及经济提出的不同要求,还有森林多种功能的主导作用等,最终分为生态公益林以及商品林两类。划分时还要考虑到自然环境、水系以及山脉特征等,可持续发展理论在这一过程中,作为重要思想发挥自身指导作用。进一步划分生态公益林,可将其分为重点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和一般保护的生态公益林。这是按照保护程度不同划分取得的结果。在确定森林管理体质以及发展模式时,需要将各自特点以及规律作为主要依据,进而实现对森林多种功效的最大限度发挥。
2.适时查清资源,实行资源动态监测
(1)适时查清资源
实行以林为主,林区多资源综合调查。依据资源调查的目的和要求,每5a进行一次资源监测性的连续清查(一类调查);对各林业局、林场每10a进行一次资源经理调查(二类调查);依据二类调查资料和森林分类经营方案设计,组织好每年的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把森林采伐、林分改造、抚育采伐、更新造林等任务落实到实处,适应组织森林分类经营和生产建设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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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源动态监测依据
一是建立或修正森林资源档案。资源档案的真实性在于林场基础档案。强调生产作业后现场验收、现场变档;强调资源监督部门参与现场验收,就能从资源消耗的源头上堵死漏洞,确保资源档案的真实性。
二是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用遥感信息开展森林资源监测。
三是建立森林资源消长预测数据库,在监测森林面积、蓄积消长原因分析上下功夫。为搞好资源动态监测和消长预测,在森林经营基础工作上,必须对林班尤其是小班区划要固定,必须搞准各类林分的自然生长率。
3.编制并组织指导森林分类经营方案的实施
森林经理事业在分类经营中的组织作用,就是用森林分类经营组织林业生产建设。
一是上级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分类经营方案规划设计的各年度的采伐、抚育、更新造林、林分改造和新开农牧副渔小班,颁发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许可证。由各林业局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三类调查,形成设计文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由上级资源管理部门颁发作业许可证;
二是林业局资源管理部门与驻局、场资源监督部门,要及时组织生产作业后的现场验收,合格者颁发验收合格证。无合格证,上级主管部门不批下一作业证;
三是各级资源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对生产单位的森林资源经营工作的检查、监督、审计,均以森林分类经营方案为依据。
三、发挥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的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
在林业生产过程中,要把森林分类经营方案中所规定的森林资源消长量,营林、采伐、森林保护工作量,森林结构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指标等,列入各届局、场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其政绩的主要依据,同时把林业各项工作质量等与职工工资和效益挂钩。要把执行森林分类经营方案,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变成各级林业生产单位的自觉行动和经营风格。同时在全社会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森林法》。
2.提高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质量
提高森林分类、林种区划、经营区区划工作质量,尤其是森林资源调查的实际精度及各项规划设计质量必须要提高,切实编制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护标准和林业局实际的森林经营方案。要经得起时间和林业生产实践的考验。
3.建立健全各项法规
在《森林法》规定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森林分类经营相配套的各项法规,把森林经营方案的组织实施列入各级领导的年度考核目标;建议在森林资源调查开展之前召开第一次森林经理会议和成果正式上报审批前召开第二次森林经理会议制度。
4.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从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者角度来说,需要积极参与各种关于专业技术培训的组织。培养自身森林分类经营技术。同时也不能忽略林业局以及林场两级领导经常性技术的培训工作,促使领导人员进一步了解生产建设以及森林分类经营工作,从根本上规避盲目性的问题出现,有效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1]李珍存.遥感技术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中的应用研究--以甘肃省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J].甘肃林业,2015(4):38-40.
[2]欧西成.森林资源信息源与信息采集机制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0.
论文作者:郭滨德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13
标签:森林论文; 森林资源论文; 林业局论文; 资源论文; 规划设计论文; 林业论文; 资源调查论文; 《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