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地铁作为城市的交通大动脉,以其高通达性不断改变人们的工作生活方式,引导城市规划导向。随着地铁客运量不断增大,以及其环境封闭,通风排烟和人员疏散受到很大制约的特点,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愈加明显,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更容易造成较大的损失,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本文对地铁突发事件后的城市应急联动机制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城市地铁;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改进思路
1 前言
截止2016年底,中国大陆地区共30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共计133条线路,运营线路总长度达4152.8公里。年度新增运营线路长度创历史新高,达534.8公里,同比增长20.2%。全面累计完成客运量160.9亿人次,同比增长16.6%。运营线路增多、客流持续增长、系统制式多元化、运营线路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加明显。随之而来的由于地铁自身的特点,导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周期长、困难大,且需要完善的城市联动机制的支撑,以达到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避免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目的。
2目前城市应急联动机制存在的问题
2.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随着地铁线路开通的增多,拥有2条及以上城规交通运营线路的城市已经增加到21个,从开通地铁,到网络化运营,城市的应急联动机制不能及时跟上城市地铁高速发展的脚步,从而导致应急处置存在较大管理隐患。
2.2 各级单位沟通协调机制有待完善
要明确政府应急办、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职责以及在每一类灾害或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的具体任务。通过建立有效的部门之间沟通和协调机制,形成合力。现在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但这些法律都是粗线条的。每个城市每个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每类应急联动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
2.3应急抢险队伍的联合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对于每一类灾害或突发性公共事件,在应急时都涉及到不同的部门。市应急办需要掌握全市相关部门应急力量的情况,地震局、水利局、消防局等具体应急管理单位需要掌握其他相关部门的应急力量情况,包括社会上的应急力量,如自愿组织、慈善组织、专家、拥有应急装备的企业等。通过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以信息流来调配应急工作中的资金、物资、人员等。而目前各单位内部应急联动较为顺畅,而单位间的联动和训练较少,存在制度不完善,训练较少等问题。
3 应对城市地铁突发事件城市应急联动改进思路
地铁突发事件往往涉及到公安、交通、通信、急救、电力、水利、市政管理等政府部门,城市应急联动就是将这些部门统一归于一个指挥调度系统,实现跨区域、跨部门之间的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统一应急、联合行动,为城市的公共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1 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城市信息传送体系
一是城市应建立应急联动中心,整合公安、交通、通信、电力等应急值班电话,建立多部门、全覆盖的网状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现场等分级管理网络,地铁突发事件直接传送至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应急联动中心迅速传送至各个单位响应,避免横向上报带来信息延迟,影响响应速度。二是合理科学地制定值班制度和巡视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地铁突发事件的发生或影响的扩大。以地铁为例,在值班人员和巡视人员的职责分布上,应以客运服务、设备运行、机车巡检、站台监控为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安检的实施也是重点巡视对象,要考虑到进站乘客的携带物品以及站内可疑物品,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值班人员需在指定值班室盯守,确保24小时通讯顺畅,明确值班职责以及上报对象,且应具有和其级别相符的应急指挥能力。
3.2 编制联合应急救援预案加强联合演练
目前各单位均制定有应急救援预案,且将应急演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但由于单位、部门的局限性,在应急预案内容上仍有待改进。由于地铁突发事件的处置往往牵扯到多个部门,因此应编制联合演练方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需求,一是首先成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组,纳入相关处置单位专家为编制组成员,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地方总体预案的基础上,负责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二是组织专题讨论会,就相关接口问题进行讨论,分清职责、明确接口、确定信息传递途径,明确相关岗位职责;三是组织开展联合演练,以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四是制定联合演练计划,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层次的应急预案实战演练,以提高各级抢险力量的安全意识和应变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也可及时检验救援装备是否足够、运营设备是否完好以及各部门、各工种间协同作战的程度,起到促机制、磨预案、练队伍、保协同的作用。
3.3 建立日常联合监督机制,确保突发事件的共同响应
地铁属于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政府部门对其具有监管作用。一是地铁应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且根据《反恐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要求“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所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在城市地铁中,一些老的线路并不能满足视频监控全覆盖,以及录像存储不少于90日的要求,需要立项改进。二是《反恐法》第八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重点目标进行警戒、巡逻、检查”,地铁应加强驻站民警、以至于武警力量的配备,以协助维持地铁治安,对突发事件及时响应,政府应加大此方面的资金投入,以适应城市地铁迅速发展的需求。三是各级政府部门,如消防局等,一方面应加强对地铁的日常检查,确保符合消防规范,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和地铁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指导帮扶车站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消防工作。
3.4 地铁安防知识普及教育,落实联防联控机制
公众是城市地铁安全建设的主体,培养乘客强烈的风险意识可有效减少地铁事件的发生。地铁应依靠、动员乘客共同开展突发事件处置或配合。一是研究表明,灾难来临时,个人行动是否积极合理往往影响其在灾难中的生存几率,与其花费大量资金在损失后的救助不如把花在事前的预防,开展乘客安全宣传教育,使乘客掌握自救和他救的技能,在突发事件中减少人员伤害。二是可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如通过学校安全教育、普法讲座、车厢海报及公告、视频等方式,宣传地铁的有关法规,规范乘车行为,提高个体的安全意识;三是开展公众参与地铁应急演练,普及地铁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以提高全民应对灾害的能力和素质。
结束语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容量的不断加大,地铁企业面临的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地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不仅仅是地铁企业的责任,更是社会的责任,为了实现最大化的地铁安全运营,我国城市地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必须立足国情,加快步伐,持续完善城市联动机制,全面促进城市轨道建设事业的安全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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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轨道交通2016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
论文作者:张莹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15
标签:地铁论文; 突发事件论文; 城市论文; 联动机制论文; 线路论文; 部门论文; 单位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