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实现个人价值——论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文,正确论文,事业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党历来强调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努力改造主观世界,要求全党同志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在发展党的事业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讲话中重申了这一点,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幸福而不懈奋斗,在这一奋斗过程中来正确实现个人价值。”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的关系,为当代共产党人确立并实现正确的价值观指明了方向。
一、正确看待个人价值
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是一个永恒又常新的课题。古今中外,人们对此曾提出过许多不同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科学解决这一问题奠定了基础。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56页)因此,必须通过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包括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来审视人的价值。每个人都是特定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关系中的人。个人价值指的是个人的存在、活动、发展对社会和自身的意义。由于人既是价值的主体,又是价值的客体,个人价值就包含着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双重含义。个人的社会价值是指个人对社会需要的满足和责任,也就是通常讲的贡献;个人的自我价值则指个人通过实践活动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以及社会根据个人的贡献给予个人的物质和精神的满足。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人的自我价值是在人通过实践活动满足社会需要的过程中、在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创造出来的。这是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内在统一的深刻客观依据和具体实现过程。
个人价值的实现离不开价值观的指导。价值观是人们衡量不同事物价值标准的基本看法,亦即以什么样的标准去判断事物是否具有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优劣。它与世界观、人生观密切联系,三者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构成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讲,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样,有什么样的价值观,也会影响其世界观和人生观。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个人价值是历史的、具体的,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实现形式上、内在关系上,都是历史的、具体的。个人价值的这一属性决定了价值观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人们的价值观不同,其分析、衡量和判断事物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于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正确的价值观,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价值观,是为人民、为社会、为党的事业而无私奉献的价值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观。共产党人的价值观,深刻体现着共产党人对于人生价值和自身价值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特别是“四个多样化”的出现,人们的价值观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多样化,多种价值观并存及其相互影响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应当承认,在我国社会意识形态中,正确的价值观是占主导地位的,对社会生活发生着决定性的影响。但是,各种错误的价值观也大量存在,日益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并不断冲击着共产党人的价值观。面对这种冲击,有些人仍然坚定,有些人困惑,有些人则陷入了种种误区。价值观出了问题,世界观、人生观就没法不出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都与此有关。因此,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十分重要、十分紧迫。
二、在推进党的事业发展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
从根本上说,党的事业的发展与个人价值的实现,两者是统一的,并互相促进。一方面,党的事业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是党员实现个人价值的前提。党员作为党的一分子,其个人价值是与党的事业、党的命运息息相关的,离开了党的事业,党员个人价值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不可能实现。另一方面,党的事业的发展有赖于广大党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党的事业注入强大的生机和活力,是党的事业发展须臾不可少的。党员在为党的事业奋斗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这种价值越大,对党的贡献就越大,对党的事业的促进就越大。因而不仅要承认党员的个人价值,而且要通过各种手段保障党员的权益,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作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做出成绩和贡献,只有为党的事业奋斗不息,个人价值才是崇高的,也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有人认为,共产党人提倡奉献精神,就必定否认个人的利益和价值。这是严重的误解。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并不笼统地反对追求个人价值,关键在于追求什么样的个人价值,怎样追求和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为党的事业、为人民的利益勤劳工作,干出成绩,被社会认可,得到人民群众的赞誉,这样的价值和功利,正是要大力倡导并积极践行的。今天,有些人离开党的事业,力图另辟实现个人价值的途径,往往是走了弯路,甚至一事无成。同时,我们还必须懂得,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的统一是辩证的发展的统一。在推进党的事业时,个人的一些利益、愿望并非都能立即实现,而要在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实现。个人价值的实现是需要具体的物质和文化条件的。恩格斯曾指出:人的“欲望要求同外部世界打交道,要求有得到满足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238页)而这些手段并非随时都具备的。因此,如果提出过分的超出可能的要求,作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就必然遭受挫折。可以肯定,所有合理正当的要求都将在事业的发展中逐步得到满足,事业的发展也将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出更多有利条件。
应当看到,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与个人价值也可能发生矛盾甚至对立,但那只是局部的、暂时的、相对的。为了全局利益牺牲部分局部利益,包括一部分个人利益,从而使社会价值得以实现,这种顾全大局的精神应当受到肯定和提倡。对于全局来说,也应尽量考虑和照顾局部利益,为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条件。
认识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的高度统一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鼓励人们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实际上也是正确实现个人价值的重要前提。认识越自觉,就越能发挥主体能动性,真正把自己的奋斗融入党的伟大事业之中。在实践过程中,还必须自觉同各种错误的价值取向作斗争。有的党员干部极端个人主义严重,一切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个人主义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和资产阶级道德的基本原则,极端个人主义对党的事业、对社会发展、对个人成长进步,都是十分有害的,是与共产党人的价值观相违背的。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和西方各种价值观的渗透,如何弘扬我们党自身的价值优势,抵制资产阶级腐朽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广大共产党人应当认真对待的重大现实问题。
三、领导干部要做表率
领导干部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要求他们必须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无私奉献,在正确实现个人价值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树立正确的名利观。正确实现个人价值,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体现在日常的生活中。这就要正确对待个人名利。名利是每一个人都要碰到和处理的问题。人活着究竟怎样才有价值?是为个人名利,还是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价值观的核心问题。我们共产党人并不是不讲个人名利,关键在于追求什么样的个人名利,怎样追求和实现自己的个人名利。共产党人的个人价值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致的,共产党人的个人名利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在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实现的。我们党一贯要求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一些人价值观、名利观发生了偏移错位,他们崇尚所谓的自我奋斗,追求个人名利,凡事先为自己打算,看的是能不能给自己的“政绩”添上一笔,能不能从中得到好处,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他们的理想目标不再是为人民、为社会、为党做些什么,而是为自己捞点什么;他们的价值标准不再是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而首先是自己遂心不遂心。有的甚至放弃信仰和人格尊严,置国家民族大义于不顾,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我行我素,胆大妄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成克杰、胡长清之流的毁灭,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古人说得好,“利不可以虚受,名不可以苟得”,“非淡泊无以明志”。党员干部要以孔繁森、郑培民为榜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默默奉献,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各级领导干部都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行使着自己的领导职责。领导干部的领导地位只代表为人民服务的职责,而不是抬高自己身价、为自己谋私利的资本。只有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才能摆正自己与党、与人民关系的位置,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在发展党的事业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的价值,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共产党人的价值观体现了个人与组织关系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人的价值,不能离开同社会、同阶级、同集体、同他人的关系。“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84页)同理,一个共产党员的价值,不能离开个人同党、同党的组织、同党的事业、同党内其他同志的关系。只有在党的组织中,党员个人的聪明、才智和个性才能得以全面发展和充分发挥,党员个人的力量才能得以全面施展和不断增强,也就是说,只有在党的组织中才可能有党员个人的价值。党的组织是由党员个体组成的,没有个体,组织就成了抽象空洞的东西;没有个人力量的发挥,组织的力量就无从谈起。然而,没有党的组织和党的事业,也就没有党员个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中,权力观是基础,是起决定作用的。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有什么样的地位观、利益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人权力观的根本。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如果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怎么来的和干什么用的,那就不能正确行使权力,甚至会导致滥用权力。因此,领导干部首先必须解决好权力观的问题,才能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正确行使权力,是领导干部正确实现个人价值的必然要求。必须明确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不是个人奋斗的结果,更不是某个领导的恩赐;明确权力姓公不姓私,是一种组织行为,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决不能把权力当作私有财产,当作获取个人利益的砝码,更不能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明确一份权力就是一份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不能光要权力不讲责任;明确权力运行是有严格规范的,必须按照原则、程序和规章制度办事,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同时,应当明确权力是把双刃剑,能使人高尚,也能使人堕落,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要真正把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用在党的事业上,用在为人民服务上,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把得住原则,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