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公司制应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论文,领导论文,科学论文,公司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最佳途径。但国有企业在进行公司制改造中,如何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义企业领导体制则是改革中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规范公司行为,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
现行国有企业领导制度的主要形式是厂长(经理)负责制。这种领导制度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逐渐显露出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弊端。其主要缺陷是决策与执行决策的机构、人员及职能划分不清,缺乏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不适应多种企业组织形式的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公司制度。是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的权力和责任来确立企业领导制度。因此,公司制企业科学地领导体制应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以此取代现行的厂长(经理)负责制。
当前,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中,首先,就要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由董事会选聘高层经理人员组成执行机构;其次是要规范其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层经理人员,都必须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的章程规定,正确行使各自的权力和履行其义务。同时,必须规范化运作。要防止和克服企业改造后换子牌子、成立了班子,运行还是老样子的形式主义。其三强化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制衡关系。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是信任托管关系,董事是股东的受托人,受股东大会的信任委托,托管公司的法人财产和负责公司经营;董事会与经理人员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以经营管理知识、经验和创利能力为标准,挑选和任命适合于本公司的经理人员,经理人员作为公司的意定代理人,拥有管理权和代理权,三者之间相互制衡关系的要旨在于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相互制衡,确保公司制度的有效运行。(1)股东作为所有者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他们可以决定董事会人选,并有推选或不推选直至起诉某位董事的权力;但是一旦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后,股东除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外,一般不能随意干预董事会的决策。(2)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经营,拥有支配公司法人财产的权利,并有任命和指挥经理人员的全权。但是,董事会必须对股东负责。(3)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意定代理人总管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理人员有权决策,其他人不能随意干涉,但是,经理人员的管理权限和代理权限不能超过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经理人员经营绩效的优劣也要受到董事会的监督和评判。(4)除上述三者相互制衡之外,监事会必须恪尽职守,忠实的为股东大会负责,依法和依照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及经理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越权和滥用权力,维护股东利益。
二、从国情和企业实际出发,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组织管理制度
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的领导体制是公司企业规范化运作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组织管理制度。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班子与党委会、工会的关系,我认为,公司制企业应建立“五会三体系”的组织管理制度,“五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和工会。“三体系”,即在企业内部自上而下建立起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的行政管理体系、党委工作体系和工会工作体系。
(一)行政管理体系。由公司高层经理执行班子、部门经理、分厂经理、车间主任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统管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事务(在此不赘述)。
(二)党委工作体系。建立党委工作体系是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的根本保证。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因此,公司制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从实际出发抓好企业党建、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组织建设上,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层层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在机构设置上,要有党组织的位置,主要有三种形式:(1)单独设立党的工作机构;(2)设立综合办公室兼管党务工作;(3)党务机构与职能相近的行政科室合署办公,如组织人事科等;在人员配备上,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统筹兼顾,全盘考虑,一般可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并设专职副书记负责党委具体工作;或者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总经理则由职业企业家出任。党委成员应根据其担任非党内职务的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以增强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力度。
(三)工会工作体系,工会是依法在企业建立的职工群众组织。工会应在党委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要努力改革工作职能和活动方式。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能应是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对企业实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与公司进行劳动制度等的集体谈判。工会组织要敢于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改革活动方式,切实扭转过去工会受制于厂长,成为企业领导附属物的被动局面和纠正福利工会的问题。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主要通过参政,议政、咨询、监督而体现。职工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同时,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把企业的发展同个人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工会要积极组织职工以双重身份(股东工人)。对董事会及经理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滥用权力。损害职工的利益。同时,依照《公司法》规定,工会负责人可以职工代表的身份进入监事会,通过这个合法的工作机构,对公司小至日常工作,大至重要决策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
三、建立科学领导体制的保障措施
公司制企业建立“五会三体系”,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它将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关系,推动经营机构的转换。但是,还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荐选派好国有资产代表者。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后,实现了企业财产的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但在企业财产中,国有资产所占比重甚大,一般均在70%以上,政府如何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我认为,除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管理外,还必须由组织人事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考核,选派党性强、责任感强、懂经济、会管理的同志,以国有股股东的身份,依照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工会及经理班子中去,担任领导职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殖。
(二)坚持“任人唯贤”,重点选配好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领导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和“四化”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为了精简冗员,建立精干高效的决策管理机构,防止工作推诿扯皮,“四会一班子”的一把手可交叉兼职,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可“一肩挑”,副书记、监事会主席(监事)、工会主席可“一肩挑”,要善用“将将之才”与“将兵之才”。对于个别优秀管理人才或职业企业家因特殊原因(如属非党人员),可单聘为总经理,让其发挥管理才能。实现自身价值。
(三)培养和造就职业企业家队伍。
公司化企业要求实现现代化的科学管理,这就需要有层出不穷的大批的职业企业家进入企业。因此,培养和选就职业企业家队伍,是卓有成效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条件。一是构建企业家制度。要破除企业干部与工人之别的观念。把企业经理人员从现行干部管理制度中分离出来专项管理,使其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真正做到能上能下,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新的企业制度下,企业家不再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是社会经济活动的直接承担者。受投资者或董事会的信任、委托经营企业。因此,企业经营好坏,盈亏状况是评价他们才能与业绩的基本尺度,要把他们的收入与企业经营状况挂钩,逐步推行年薪制,并与企业职工的收入拉开一定距离,以激发其经营管理才能的充分发挥。同时,投资者、董事会、企业职工也必须对其经营管理行为实行监督。三是发展劳务人才市场。建立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有用武之地,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四是要把使用与培养企业家结合起来,在大胆使用企业家的同时,要大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企业家,尽量做到使用一批、库存一批、培养一批。
(四)监督机制要规范。建立科学的公司制企业领导体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企业改革中的一个新课题。为保障公司制企业的有效、正常、规范化运行,首先要逐步规范企业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企业运行要与国际惯例接轨。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运作。除要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外,还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外部监督约机制。政府部门要在转变职能的同时,加强宏观调控手段,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加强审计、稽查等管理。防止企业管理者经营无力、管理不善、滥用职权、违法乱纪、侵害投资者(国家、法人、职工)的利益。其次是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对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等一把手,要分别由组织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定期进行考核考察,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任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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