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际合作与发展民族电子工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际合作论文,电子工业论文,民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电子工业积极开展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合作,引进技术、利用外资,对加速电子工业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通过引进外资,弥补了建设资金的不足,促进了我国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目前电子行业利用外资协议金额约7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40亿美元以上,各类电子三资企业超过8000家。1994年纳入电子工业统计范围的三资企业实现工业总值532.1亿元,占电子工业总产值的28.6%,实现利润26.2亿元,占电子工业利润总额的41.5%;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15年来技术引进资金40多亿美元,引进先进技术3000多项),提高了我国电子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在一些领域实现了较大生产规模。如彩电行业已形成了年产彩电2000万台、彩管1500万只以及集成电路和各种元器件、原材料的品种齐全、配套稳定、质量可靠的工业体系,其产值占电子工业总产值的20%以上;通过利用外资,兴办三资企业,促进了国际贸易,电子产品出口逐年增加。改革开放初期电子产品出口只有1000万美元,1994年海关统计,电子产品出口达到123.6亿美元,为1980年的1200多倍,其中三资企业出口额为69亿美元,占电子产品出口总额的56.5%。实践证明,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合作,是完全正确的,在总体上促进了民族工业的发展,增强了我国电子工业的实力。
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开展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合作有促进我国民族工业发展的一面,同时也存在某些负面效应。国际贸易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市场争夺战,谁抢占了市场谁就抓住了发展机遇,失掉了市场就会陷于被动地位。我国广阔的电子市场,增强了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大型电子跨国公司纷纷进入我国,在我国电子市场摆出了进一步扩大投资和产品推销的竞争势态。这种状况,既给我国电子工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又使民族工业受到很大冲击,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是跨国公司采取多种手段推销产品,大量进口货抢占了中国电子市场,使国内许多电子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处于困难境地。跨国公司为了“在中国领导市场”,不但在电视、报刊大做广告宣传,各大公司首脑人物也亲自出马纷纷来华召开各种研讨会、展示会、新品发布会,扩大销售网、服务网,设立各种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寻求代理商,实行种种针对性极强的垄断竞争“战略”,积极争取用户,拓展市场。有的对我国基础较弱、竞争力较差的产品领域,采取抢先占据垄断地位的策略。如公用无线电通信领域,已在传呼机、移动通信设备取得竞争优势,对国内移动通信设备的发展造成了很大压力;有的反客为主,利用价格和技术优势挤占我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市场,如微型计算机市场1986-1990年国产机市场占有率达到70-80%,但进入九十年代在进口机冲击下,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1994年已降到占24%;有的采用卖方信贷推销产品,占领我国有竞争优势产品的市场,如我国自行研制开发的04、06、08型数字程控交换机,比国外同类产品技术水平高而且价格低,由于外商利用卖方信贷抢走了用户,占去了大片市场,从而制约了国产机的发展。在国外进口产品的冲击下,使有些国内企业处于困难境地,有的限产减产,有的被迫停产转产,也有的充当了国外公司的代理商。
二是跨国公司利用资金优势兴办三资企业或对国内企业实行兼并,其中有些作法违背“平等互利”原则,损害中方利益,对民族工业发展造成威胁。有的通过在中国办企业挤垮国内有竞争力的产品,如“六五”期间我国为发展录音机引进建设六个录音机机芯企业,达到年产6000万只,产品占领了国际市场,不久国外厂商在我国建了一个年产6000万只录音机机芯的企业,靠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和规模化优势,把国内录音机芯企业打垮;有的以控股或兼并方式合资、控制了企业的产供销,甚至收买了国优名牌商标,使之成为国外公司加工厂,靠其外国名牌和规模生产,与我国已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实力的电子产品门类(如彩电)展开竞争,削弱国产品的竞争力,挤占国内市场,对一些国内有一定实力的大型企业构成威胁;有的合资企业因其产品有国际竞争力,效益好,外方为独占高额利润,施加压力强行收购中方股份;有的合资企业对国有资产评估过低,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或制造假亏,逃税避税;对于我国明确控制重新布点的产品,有的国外公司利用部门和地方的局部利益行为,诱其突破控制进行合作,造成多方重复引进、供大于求的局面(如程控交换机),挤占民族工业的发展空间。
三是在技术转让上,我们希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发展的起点,而国外公司往往是分步骤有条件的转让,国内开发达到什么水平就转让到什么程度,通过转让二流技术控制我国电子技术与产品的发展进程。有的对关键基础技术采取封锁的态度(如1微米以下集成电路技术),在技术转让上长期谈判,拖延时间,使拟引进的单位不能按预订进程发展;对高技术领域只推销产品不愿开展合作生产与开发;有的在提供成套技术设备时“留一手”、“安钉子”,使设备投产后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达不到先进水平。如此,我国让出了市场却得不到先进技术,将使民族工业的技术长期处于附庸地位。此外,跨国公司大举进入中国市场后高薪吸引中国人才,造成各类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的流失,也是对民族工业发展的巨大冲击。
开展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合作,引进外资和技术,是发展中国家求得跳跃式发的捷径,无论过去和现在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振兴,民族的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即使我们将来发展和强大起来了,也仍然要靠这种手段取得国际间的优势互补,借以向更高层次发展。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国际合作;同样,缺少中国的参与,世界经济也将是不完整和不健全的。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继续巩固和发展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努力保持引进外资、引进技术、扩大经济技术贸易合作的好势头。应该指出,对于扩大开放、推进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合作,我们的观念和政策措施都是明确的,行动也是积极的,而对日益暴露出的一些弊端和隐患,却还认识不足,缺乏共识。我认为,对此我们应该冷静思考,采取必要的对策。
一、正确认识开展国际合作与自力更生的关系,确立自强自立,以促进民族工业发展为本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同志指出:“归根到底,我们的建设方针还是毛主席制定的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我们引进外资、引进技术与国外公司开展合作,根本目的是为振兴民族经济,提高自主发展能力;而跨国公司输出资本和转让技术,则是为了占领我们的市场,利用我国的廉价劳动力攫取高额利润。我们同它们是相互为用的伙伴关系,既有利益一致的一面,又有矛盾斗争的一面。跨国公司为其利益采取种种策略抢占中国电子市场,垄断某些产品门类,控制关键技术的转让;我们为了振兴民族经济、提高自主发展能力,面对跨国公司的种种手段,也要依照国际惯例、经济法规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理直气壮地进行必要的斗争。没有强大的民族工业就会在经济上乃至政治上受制于人,因此我们必须在指导思想上把扩大开放、开展国际间合作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主,促进民族工业发展统一起来。要把立足点放在“自力更生,争取外援为辅”上,在对外合作上要维护民族利益,做到有利于而不是损害民族工业的发展。
二、加快改革步伐,坚定不移地推进电子工业加快自身发展的战略方针的落实,从根本上提高民族电子工业的实力。
要坚持实施大公司战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国有资产为纽带,大胆进行生产要素的重组,发展现代化的大型电子企业集团,建立规模经济,形成带动电子工业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实施大工程战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针对关系电子工业发展全局的重点产品领域,确立若干重大工程(“九五”期间已列12项),增加投资强度,采取配套措施,给予重点支持,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竞争实力,特别要抓好微电子与基础产品工程,不断提高电子工业自主发展的支撑能力;要坚持实施科技兴业战略,要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企业,大力抓好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注重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创造更多的具有自己版权和技术特色的科研和新品开发成果,为产业发展做好技术储备,创造新的产业成长点,提高自主发展能力,改变依赖一代一代引进的状况,从而提高我国民族电子工业的实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三、加强统筹规划,正确引导投资方向,择优选择合作伙伴,使国际合作真正收到促进民族工业发展的效果。
鼓励在高新技术方面的合资与合作,支持新一代技术和产品项目的引进。在合资合作生产方面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如对国内已有技术和生产能力的电子产品的合资合作生产,必须是具有技术、资金和市场优势,起始产品为新一代产品,承诺连续转让技术,建立直接销售渠道,提供积极的国内配套和管理本地化方案,产品要70%以上外销;对兴办彩电、微机、移动通信等“热门”产品合资与独资企业,要有国家审批,对有可能造成新的重复分散、供大于求的,近期内不要再审批新的合资项目;对于重大建设和系统工程项目需引进技术时,坚持以“市场换技术”的原则,采取技贸结合、产用结合、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对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新一代产品,要按照国内联合、一致对外、以我为主的原则进行。要根据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众多,互相间竞争的情况,货比三家,择优选择合作伙伴。要依法对“三资”企业进行监管,对外商垄断与倾销倾向,或联合对关键技术进行封销的行为,对有的地区和企业搞合资急于求成,自作主张放宽优惠条件,不惜牺牲民族利益的作法,要按照有关法律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坚决予以制止。要抓紧制定与实施《电子工业引进技术目录》、《电子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条例》,引导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从而促进国际合作健康发展,起到增强电子信息产业经济技术实力和提高自主发展能力的作用。
四、总结与宣传坚持自力更生,提高自主发展能力的先进经验与典型,运用舆论导向和榜样的力量,唤起人们对发展民族工业的重视与支持。
我国电子工业在自力更生、提高自主发展能力方面,并不是无所作为的,不但在过去国外对我进行封锁的情况下,曾经谱写过靠自己的力量在许多电子技术领域达到先进水平,缩小与国际水平差距的光辉篇章,而且改革开放以来也有着值得自豪的光辉成就。例如,我们有抓彩电国产化的成功经验,有华录工程组织中中联合、统一对外,提高技术起点,迅速形成规模经济的成功经验;有安阳玻壳厂、彩虹集团等企业采取“消化视同科研、创新视同发明”的发展战略,彻底转变简单为生产而引进的思维定势,依靠自己的力量在生产设备消化、吸收、创新和新品开发上取得重大突破,成功地实现国产化,在二、三期技术改造中走上“以我为主”的成功经验;有自主研制开发“银河”、“神州”等巨型机、汉字信息技术处理、汉字激光照排系统、可抹可录磁光盘以及04、06、08数字程控交换机、联想汉卡等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电子设备和产品,并迅速形成规模生产,成为产业生长点,拥有自己专利和品牌的经验。在合资合作中,也不乏成功的典型,如广东的三洋华强,福建的福日公司,上海的贝岭公司等等,都发展为对电子行业有重大影响的大公司,取得了很高的经济效益,真正体现了“互惠互利”的经验等等。这说明,我们坚持自力更生,提高自主开发能力,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创新,推进国产化以及通过国际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不但需要也是可能做到的。认真总结宣传这些经验,依靠舆论导向和榜样的力量,可以增强我们的民族自信心,可以引导更多的企业和研究单位走上自主研究开发,或在引进技术上开发创新的路子,唤起社会对发展民族工业的重视和支持,在开展国际合作中更好地坚持与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
五、采取体现国家意志的调控手段,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和扶植民族工业发展。
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同时又无不以最大的努力,采用多种方式保护民族工业。电子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愈来愈带有基础工业的特征,它的发展可以对国民经济产生“倍增”效应,它的萎缩也会拖国民经济发展的后腿。面对跨国公司对中国电子工业市场的强大攻势,现在还较为弱小的民族电子工业的生存与发展受到挑战和威胁境况,国家应制定明确的政策法规,采取强有力的扶植措施,保护与支持其发展。为此建议:
1.尽快审定和公布《电子工业产业政策》、《电子工业振兴条例》,这两个文件对电子工业发展方向和支持电子工业发展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几年来经过多次研究修改已正式上报审批,应尽早研究定下来,以适应保护与扶植民族电子工业发展的紧迫需要。
2.要抓好制定符合国情的电子设备装备政策和政府优先采购国产电子设备的政策。应该以给予优惠的办法鼓励用户选用国产机;纠正崇尚进口、排斥国货的偏向,坚决制止在工程项目招标中排斥本国企业的作法;对以推销产品、挤占国内市场为目的的卖方贷款的使用要加以控制。
3.电子工业是“复关”后将面临较大冲击的关键产业,在“市场准入”预案研究中,外贸部门与产业部门应沟通信息,协调行动。要研究保护民族工业的措施,如依照发展中国家定位获得的普惠制待遇和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应新形势的进口管理制度,以减缓“复关”可能带来的更大进口冲击。
4.国家在制定“九五”发展规划中,在切实体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建议》中的第21条关于“投资分配、技术开发、设备更新、产业政策和组织结构上为电子工业迅速发展和电子技术推广应用创造条件”的精神,对电子工业采取倾斜政策,加大投资力度,以增强民族工业的实力,特别是对微电子工业的投入,要采取超常规的发展措施,使这一薄弱环节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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