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收入分配的社会保障与国家经济保障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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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是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

就业问题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前提性问题。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越来越人本化,人的劳动保障权、人的就业实现权这种最基本的人权,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经济理论研究证明,失业率与经济增长率有着负相关的关系。没有就业增加的经济增长没有任何价值。居民对未来经济形势的信心度首先反映在就业方面,不能增加就业的经济增长不可能提高居民对经济的信心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率与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并列为反映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三大经济指标,而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和被经济学家称为“痛苦指数”,是反映居民生活水平变化的主要指标值。

分配是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环节,分配是生产的结果和延续,但分配对生产又有重要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分配水平对生产有重要影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生产生产着消费,但消费也生产着生产。收入是消费的前提,收入差距拉大对经济发展产生紧缩的束缚作用并难以解脱。

收入分配对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有直接影响。鼓励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取得收入,合理、合法且适度的拉开收入差距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鼓励知识创新、科技创新,也就有利于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相反,收入分配关系严重失衡,在一个单位内部同工者不能同酬,在全社会收入向少数人倾斜,就会使多数人产生不满情绪,降低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也就会制约经济的发展。各国研究证明,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大小与社会治安案件发案率有着较强的正相关关系,收入分配差距大则治安案件发案率高,反之则低。分配政策与我们党的宗旨密切相关。我们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讲,就是要使最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富裕美满的生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有效调控收入分配差距,会使绝大部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能随着生产的增长而提高。但如果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甚至是两极分化,让极少数人过上奢华的生活,而大部分人的生活却未能改善,将会失去人民群众对党的支持和信任,这是我们党所绝对不能允许的。

社会保障制度有着维持社会稳定,调节经济发展等项功能。正如一位资产阶级政治家所断言的:“一个想从社会那里得到养老金的人是最安分守己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稳定所起的作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已得到证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将同样得到证明。社会保障具有十分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用。在经济衰退时期,社会保障通过给失业者、老弱病残者的扶助,增强了这部分人的购买力,抑制了个人收入的减少趋势,消费需求随之增加,社会总需求也相应扩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复苏;在消费需求不足的特殊时期,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有利于改善居民的心理预期,扩大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当经济高涨而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的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和总供给达到平衡。

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是三个相互联系的问题。就业是前提,没有就业,就谈不上收入分配,个人的生活也就没有保障,积极促进充分就业,通过收入增长的途径,抑制收入差距的扩大,从源头解决社会致贫的根源;收入分配是建立在就业基础之上的,但国家可以通过对制定法规政策调节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是最后一道“安全网”,它能够调节由于失业、分配不公等带来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从而促进经济的健康稳定增长,保持社会的基本稳定。

二、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与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监测指标和警戒线

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与国家经济安全有着重要而密切的关系,从是否影响国家经济安全角度,对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进行考察和监测就是十分必要的。这里,首先需确定考察和监测的若干统计指标,并运用这些统计指标对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进行监测和预测,再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可能危及国家经济安全的若干警戒线,从而可以及时或提前发出预警信号,以便改善和加强有关工作,保证国家经济安全有效运行。

按照国际通行的统计指标和已经成熟的统计方法,涉及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指标是比较多的。各项统计指标和数据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国家统计系统的资料取得。虽然各项指标数据都很有价值,但作为宏观监测指标,还是过多过繁。因此,有必要选择某些核心指标作为监测的基础,并确定其警戒值。我们认为核心指标可以是以下6个:

(一)GDP增长率

这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综合指标,经济发展可以带动就业增长,可以使居民收入增加,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社会保障,因此应成为首要的核心统计指标。在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正溶为一体的新形势下,中国经济的发展与世界经济形势也密切相关,因此,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必然受到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确定中国经济增长是否适度不能离开世界经济的发展动态。为此,我们将近十多年来中国与世界经济增长速度作一个比较,如表1。

表1 近十多年来中国与世界GDP增长率比较 %

年份

世界 中国

中国—世界

1988

4.4 11.3

6.9

1990

2.2 4.22.0

1995

2.7 9.06.3

1998

2.5 7.85.3

1999

3.3 7.13.8

2000

4.7 8.03.3

1988~2000 3.4 9.46.0

资料来源:《国际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

从表1可以看出,1998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速度远快于世界平均速度。但是速度的差距在逐渐缩小,这一方面是世界经济在前几年有所好转,另一方面也由于中国经济总量逐渐增大,不可能再保持很高的增长速度。

从上述趋势分析,我们认为,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与世界平均速度比较,在“十五”期间高出3至4个百分点左右应属正常的,到“十一五”期间由于中国经济总量进一步增大,经济增长速度高于世界2至3个百分点应属正常。我们认为这两个区间指标值,可以作为对中国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值。如果低于上述区间,可以认为中国经济发展过慢,如高于上述区间,可以认为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过快。

(二)国家财政收入总量及增长率

国家财政收入总量大,就可以用较多的财力去解决失业、收入分配差距以及社会保障问题;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快,上述各方面的支出也可能增长快,这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自1993年以来,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均快于经济增长速度,财政收入(不含债务收入)占GDP的比重在稳步上升。但市场经济国家中央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普遍高于20%以上,参考国际通行标准,考虑到未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应从现在的15%左右上升到20%左右。因此我们认为,“十五”期间,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比GDP的增长速度快5至7个百分点应属正常。这个指标值可以作为财政收入状况的监测指标。至于“十一五”及今后更长时间,国家财政收入的发展趋势尚难预料。

(三)城镇失业率

这必然是判断国家经济安全状况的核心指标。但我国对这项统计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操作还有一个过程。目前我国政府公布的登记失业率不能客观反映城镇劳动力的失业状况,必须使用国际通行的调查失业率,本课题以下的分析也以调查失业率为依据。

由于目前的登记失业率不能客观反映城镇劳动力的失业状况,很多专家学者以自己的方式推算了我国城镇劳动力的失业率数据,但高低相差很大。有的在10%以内,有的在20%以上。出现如此大的差距,除了计算方法不当外,我们认为还有以下一些认识上的原因:

我国的就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处于就业不足的状态。这其中有单位的富余人员、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以及城镇各种工作不饱满、收入较低的就业人员。就业不足是就业的一种状态,而不是失业的一种状态。因此,不能把就业不足人员视为是失业人员。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的就业不足人员占就业人员的比重要高得多。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失业保险面比较宽,失业保险水平也较高,劳动力失业后普遍享受失业保险,生活有了保障。因此,有“盼失业”之说。但我国的失业保障面还比较窄,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还比较少,失业保险水平也低,很多劳动力失去工作后也就失去了生活费来源,因此都力求能再从事有收入的劳动,就是处于就业不足状态也比失业强。二是我国各类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还没有完全改变“铁饭碗、大锅饭”的机制,单位不能根据生产和工作任务状况随时增减人员,就使相当一部分人处于就业不足状态。三是由于劳动力市场还不健全,再加上户籍管理等方面的限制,劳动力还不能完全自由的流动。就业不足人员实际上也是剩余劳动力,他们中的不少人很可能要成为失业人员。分析就业不足人员可以看出,我国城镇就业问题主要形式既存在一批失业人员,更多的是大量存在的就业不足人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确立,就业不足人员将向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两个方向分化,失业问题将进一步突现出来,失业率仍将是反映我国劳动力就业状况的主要统计指标。

作为一项综合性指标,对失业率的判断还要受若干重要因素的影响。

1.进城农民工占失业人员的比重

在调查失业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土地的进城常住的农民工,前几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中户口为农村的在调查对象中约占30%左右,在失业人员中约占失业人员7%左右,我们认为这个比例在相当长时期内不会有大的改变。农村劳动力进城后也可能处于失业状态,但一旦失业则不可能在城镇久留而很快返回农村,当其归属土地后则应视为是有业的。虽然目前有关部门所制定的政策已将这部分人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但其主要目的还是增加保险费的征缴额,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这部分人是不可能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因此,这部分人的失业后的思想、经济状态与城镇人口还有较大的区别。如这部分人占的比重大,则可容许的失业率应高些,反之则应低些。

2.失业保险的实际覆盖面

失业保险覆盖面大,失业人员生活有保障,对社会稳定肯定有益;失业保障面大,收缴的失业保险金也就多,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也会增强。可容许的失业率也就能高些,反之应低些。

3.失业保险水平

享受失业保险的人员每月能领取多少失业保险金,对失业人员的经济、思想状况以及失业率的变动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失业保险金较高,失业人员失业后仍能有较体面的生活,则思想可能较稳定,但找工作的积极性可能会降低。有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由于失业保险金过高,一些人觉得失业后比工作还要实惠。前几年西欧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失业率一直在10%以上,有的国家甚至超过20%,但并没有对社会稳定造成大的威胁,失业人员生活水平尚可是一个重要原因。反之,失业保险金较低,造成失业人员生活水平下降过多或生活发生困难,则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大,但也会促使失业人员积极去找工作(经济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之为保险与失业的悖论)。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坚持失业保险的低水平是较合适的选择。

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表明,有一支一定规模的失业大军是劳动力供给的“蓄水池”,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之一。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跳槽”、“选业”等现象,社会上必然始终存在一定量的失业人员,经济学家把这类失业而导致的失业率称之为“自然失业率”。处于自然失业率时又称充分就业。各国经济学家一般认为,自然失业率最低为3%。市场经济国家对失业率“度”的掌握大体标准是:5%以内的失业率属劳动力供给紧张型,5%左右属劳动力供给宽松型,8%以上为失业问题严重型(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失业率达两位数才能说是严重型)。美国90年代一般认为充分就业的标准是5.5~6%的失业率,低于5%就认为是劳动力供应紧张。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工作目标是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把失业率降到最低点应是我们的努力方向。但我国又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而人均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经济不够发达的国家,把失业率降得过低也是不现实和不必要的。因此我们可以大体参考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提出的标准。

由于我国的失业保险覆盖面还在扩大,预计将扩大到全部失业人员的40%左右。因此在失业保险覆盖面为40%,农村劳动力占失业人员25%左右,失业保险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的前提下,我国失业警戒线拟掌握在(如表2):

表2 我国城镇的失业警戒线 %

安全

基本安全

有风险 有重大风险

危机

34 5 7 10

按2000年底资料计算,目前全国城镇经济活动人口约在22500万人左右,因此1个百分点就是225万人,7个百分点就近1600万人。这个绝对数还是相当大的。

(四)基尼系数

这是国际通用的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异情况的综合指标。其计算方法也很成熟,我国多年来已利用此项指标分析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情况。各国经济发展的进程表明,居民收入差距随着人均收入水平提高而呈倒U型变化。经济专家认为,基尼系数小于0.2为高度平均,大于0.6为高度不平均,国际上通常将0.4作为警戒线。我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保持经济增长的活力,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对刺激经济增长有一定好处;但我国又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最终目标应是共同富裕。因此,我国政府不应允许居民收入无限制的扩大。因此,我国的基尼系数警戒线拟掌握在:

表3 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警戒线

安全 基本安全

有风险

有重大风险

危机

0.3 0.4

0.450.5

0.6

(五)城乡收入差距

我国是城乡两元社会的特殊国情,在考察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时,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情况应给予特别的关注。目前考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资料主要是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乡村居民的纯收入。对这两项指标的可比性,有的学者有一些不同看法,有的人认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没有包括或低估了一些福利性(如医疗、住房补贴等)收入,也有一些人认为由于城乡居民支出结构存在较大差别,乡村居民收入的“含金量”要高于城镇。上述两类分析虽都有一定道理,但由于缺乏较全面的统计资料作为支撑,因此还难以作为重要因素在分析中加以考虑。因此,本文还只能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权威资料作为分析的依据。

在判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合理性时,还应考虑我国的一些特殊国情,如我国目前在城乡所实行是不同的计划生育政策,城镇“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而乡村则一般可生两个(近几年在少数经济发达的乡村也开始提倡生一个),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还更宽些。生育子女多,负担系数大,人均收入水平必然相对下降。由于生育政策的不同而引起的收入水平的差异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分析时可考虑扣除这一因素。现以1990年我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为例(因1990年生育的子女现在还没进入劳动力年龄),当时妇女总和生育率(即妇女在生育年龄共生育子女数)乡村为2.6,而城镇仅为1.6。乡村比城镇高62.5%。考虑到1990年以后乡村总和生育率有一定的降低,因此我们以0.7(略低于实际数)作为缩减比例对城乡收入差距进行调整,其结果如表4:

表4 城乡居民收入缩减分析

年份 居民收入(元)

缩减比值

城镇 乡村 比值

1990 1510.2 686.3 2.2001.54

2001 6860.0 2366.02.8992.03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口与社科统计局。

从表4可以看出,扣除生育子女的因素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要小的多。按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和我国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经济的发展状况,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般在1.7:1是安全的。但近20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年份也大于1.7:1,这说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很大的,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综合国际上的研究成果和我国几十年的发展状况,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警戒线(不扣除生育因素)拟为(以乡村居民收入为1):

表5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警戒线

安全基本安全

有风险 有重大风险

危机

1.7

2.02.5 3.0 3.5

(六)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能力

社会保障基金是政府立法强制征收的专项计息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的“养命钱”和“保命钱”,是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如果发生资金筹措不足或管理不善而引发无能力支付的情况,特别是如发生不能支付退休金的问题,将直接引起离退休人员的不满,并能很快引发诸如上访、静坐以及冲击政府机关等类群体性不安定事件,将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西方将这类事件称为社会保障的“定时炸弹”。因此,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支付能力这两类指标也应是判断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的核心指标之一。

通常用基金率来衡量当期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当期失业保险基金率(I)是当期期初累积基金(T)与当期预计基金支出(M)之比,计算公式为:I=T/M

社会保障基金率是一个相对数,它消除了价格、经济增长等诸多因素对保障累积基金的影响,可以用于不同时期社会保障基金支付能力的对比分析和长期趋势判断。

经验表明,合理的基金积累一般为月支出额的3倍。据了解,目前从全国范围来说,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能力还是比较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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