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用土地是农业发展依赖的基础资源,近年来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农产品被污染和农业土地退化现象越来越常见,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农用地土壤污染的现状,并提出了一些我国农用地土壤安全保障措施。
关键词: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现状;安全保障措施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土地不合理利用和污染排放对农用地土壤造成了严重污染,据我国2014年首次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1],目前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情况总体堪忧,农用地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富集性,人们往往无法通过感官发现污染存在,只有当污染富集到一定程度后或对植物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后才能发现,农用地土壤污染对农业发展、农产品安全和人们生命健康造成威胁,因此,亟需加强对农用地土壤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形成,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的安全。
1 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现状
2014年4月,我国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该报告表明[2],目前我国土壤总体点位超标率是16.1%,重度污染点位占1.1%,中度污染点位占1.5%,轻度污染点位占2.3%,轻微污染点位占11.2%,林地、草地和耕地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0.0%、10.4%、19.4%,污染类型以复合型最轻,有机型其次,无机型最为严重,无机型超标点位数在总超标点位中占据82.8%,对我国土地污染危害最大的是化工污染和重金属污染,根据我国首次全国土壤污染调查资料显示,目前造成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化肥农药、污水排放和大气沉降等,据资料统计,近年我国农药使用量达到31万吨以上,制剂使用量达到100万吨以上,农药利用率达35%,我国化学农药单位面积使用量高出世界平均值2.5~5倍,我国亩均化肥使用量为21.9Kg,接近世界平均值的3倍,是欧美国家的2.5倍之上,根据研究资料显示,长期超量使用化肥会对土壤结构造成破坏,土壤的生物学性质、肥力水平和可耕性降低,不仅会导致土壤退化,也增加了农业生产的成本,对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都造成了影响。除了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和重金属污染也是当前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关键因素,重金属污染物在地下无法降解并长期存在,随着时间积累会造成土壤中重金属含量不断升高,对植物的生长造成危害,如果种植可食用的农作物,重金属物质会转移到农产品中对动物和身体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引起人体脱发、记忆力下降,甚至会诱发癌症。针对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问题,国家农业部2015年初颁布了《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文件中针对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农用土地安全的限制性政策,在2016年5月,国务院又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农业用地分为3类并制定了一套针对农业用地的防治和安全保障措施[3],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已经在立法和完善当中,随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将会有效推动我国农业用地土壤保护和防治工作。
2 农用地土壤安全保障措施
2.1 加大农用地土壤质量调查
我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工作相比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而言显得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资料不成系统和底数不清楚等,虽然“十五”以来我国颁布了一些针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计划和方案,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全面开启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初步获得了我国土壤污染和农产品影响的总体情况,但是调查的精细度和系统性无法满足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要求,调查数据无法支持对我国农用地土壤进行风险评估和重点监控,因此,必须加强对我国农用地土壤质量的调查力度。
2.2 分级管控,科学规划,合理利用
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对农用地土采取相应的分级管控措施[4],对轻微污染的农用土地优先进行保护,对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农用土地进行安全利用,对重度污染的农用土地进行严格管控,在分级管控的基础上对农用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对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农用土地制定安全利用规划,对重度污染的农用土地制定退耕还林还草规划,此外,制定完善的政策制度,在政策上推进限制滥用化肥、作物轮作、秸秆还田、地膜减量和回收等措施,并监督农用土地受让方履行土地保护责任,避免土地受让方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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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实施土壤污染修复
根据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已经掌握的农用地土壤污染资料对被污染农用地土壤实施修复,在重污染区域,将工矿企业和石化企业等重污染企业作为重点,制定土壤治理和修复的总体规划,对各地区土壤污染的突出问题和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造成危害的重点因素进行治理,明确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的重点任务,制定该区域土壤污染治理的修复的实施规划,构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项目库,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和阶段性实施计划。
2.4 建立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
严格依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5],构建健全的农用地土壤质量管理体系,构建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商处理重要议题,各地区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监督机制,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2.5 明确重点任务,统筹资金利用
农用地土壤的保护和防治应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工作重点,在资金统筹利用方面[6],一方面,加强对农村污染源的治理,对农村污染源进行收集、转运及处理,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和治理技术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将治理资金纳入到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保证治理资金可以得到长期的支持,同时在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治理及监管等方面加大资金统筹力度。
2.6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狠抓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农用地土壤质量监测、日常执法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建设,为监管队伍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仪器,重视灵巧便携的现场执法装备的使用,提高监管队伍的硬件配置,在队伍业务素质建设方面,重视对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每年由省、市最少各组织一次农用地土壤监测技术和监测设备相关方面的培训活动。
2.7 加大科研力度,提高防治能力
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企业自身的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发挥其技术科研优势,对土壤污染监测技术、风险评估技术和治理修复技术等进行技术科研攻关,构建土壤污染分析实验室和防治科研基地,重视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土壤污染防治科研课题专项制度,同时,在各方面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一类科研课题的支持力度,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创新,技术转化、应用及推广,提高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能力。
2.8 加强宣教,增强意识
重视农用地土壤保护相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向社会分析解读我国土壤防治法律法规的内涵,向社会大众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相关知识,使得社会大众树立起土壤保护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在全社会上营造出一种土壤保护全员参与,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
3 结论
农用地土壤安全保障必须依靠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积极落实李克强总理提出的“让创新技术在各个行业领域里,发挥积极推动作用,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指示精神,坚持以绿色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的原则,降低传统化肥农药对土壤造成的污染,认真落实“十三五”土壤防治工作计划,依靠绿色技术落实农药化肥减量,从根本上扭转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储亚平.新常态下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关键问题分析[J].中国领导科学,2017(6):23-25.
[2]王伟,包景岭.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思考[J].环境保护,2017(13):55-58.
[3]陈科皓.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现状及安全保障措施[J].资源.环境,2017,23(28):7-8.
[4]杨熹,李洁.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现状及污染源成因分析[J].山东工业技术,2018(16):224.
[5]陈卫平,杨阳,谢天等.中国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挑战与对策[J].土壤学报,2018,55(2):261-272.
[6]王金梅.常态下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关键问题分析[J].污染与防治,2019(1):35.
作者简介
郑豪俊,(1989. 9-),男,汉,广东省汕头市人,大学专科,职称:环保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保护。
论文作者:郑豪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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