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生活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分析_党的组织生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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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4)03-0040-05

       注重和严格党内生活,是工人阶级政党的一大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一个优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法宝。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革命导师和中国共产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工人阶级政党实行什么样的党内生活、怎样开展党内生活进行了不懈探索,形成了丰富的党内生活理论,成为今天我们开展党内生活实践、不断健全党内生活的理论基础和科学指南。但由于种种原因,迄今为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党的领导人以及党的文件都未曾对党内生活问题作过正面的系统论述,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亦较为缺乏。因此,研究和阐述党内生活的含义、特征、实质、功能等基本理论问题,对于当前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党内生活”概念的缘起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是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都没有对“党内生活”给出明确定义,但在创立无产阶级党的学说、建党理论和加强党的建设实践中,他们从不同角度对党内生活做过丰富论述,这些论述是理解党内生活内涵和实质的基本渊源。

       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明确使用“党内生活”的概念。列宁在创建和领导俄国工人阶级政党从事革命斗争的实践中,首次明确使用了“党内生活”这一概念和范畴。1902年9月列宁在《就我们的组织任务给一位同志的信》中开始使用“党内生活”的概念。他指出:“我们解决严重的冲突和意见分歧,实际上根本不是‘按照章程’投票,而是用斗争和‘退出’相威胁,这我们谁不知道呢?我们大多数委员会近三四年的党内生活,就充满了这样的内部斗争。”[1](p18)这里的“党内生活”指的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地方组织的内部活动。其后,在1903年10月,列宁在驳斥崩得分子错误言论的《崩得在党内的地位》一文中又使用了“党的生活”的概念。他说,“据说,在实行联邦的情况下,党的各个部分是平等的,是直接参与共同事务的;而在实行自治的情况下,它们是无权的,因而不参与整个党的生活。这种论调完全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跟数学家所说的数学上的诡辩,比如证明(用乍一看来还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方法证明)二二得五,部分大于整体等,没有什么两样。”[2](p62-63)这里“党的生活”,指的是整个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内各种活动。后来,列宁在谈到党内斗争的时候进而阐述了党内生活的形式问题。他说,“党的统一受到严重破坏,党内斗争已经超出任何党性范围……我们认为,危机是由于社会民主党的党内生活从小组形式过渡到党的形式而产生的,党内斗争的实质是小组习气和党性之间的冲突。”[3](p11)1905年由布尔什维克派主办的机关报《前进报》还专门创设了“党的生活”栏目。

       从1902年至1905年期间,列宁为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的工人阶级政党反复论述布尔什维克建党原则、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准则,批驳了党内孟什维克等派的各种错误思想,多次使用了“党内生活”和“党的生活”的概念,但未对这两个概念的含义作明确界定。

       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按照列宁的建党原则建立起来并开展活动的。从目前公开的档案看,中国共产党最早于1926年在党的文件中开始使用“党的生活”和“党内生活”的概念。原载于1926年5月15日出版的《校刊》的中共中央文件《支部的组织及其进行的计划》,在谈到“组织的意义”时指出:“支部是党的生活的中心,是每个党员生活的中心——每个党员的生活,应该是党的生活的一部分,而党的生活集中在党的支部,所以每个党员的生活,不能脱离党支部,脱离了支部就不能了解党的全部生活。每个党员脱离了支部生活,就等于脱离了党的生活,脱离了党的生活,就等于脱离了党。”[4](p612)稍后,同年7月由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宣传部工作议决案》首次使用了“党内生活”的概念。该文件指出,“《党报》——还须改良整顿,使能集合中央各部及各地之党内生活和工作经验,以为训练同志之材料及指导。”[4](p189)1928年11月11日,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周恩来在为中央起草的《告全体同志书》中使用了“党的生活”概念。他指出:“从前组织上有一种‘家长制’的形式,党员群众对于党部,下级机关对于上级,只有机械的服从,而无活泼的党的生活。”[5](p9)此后,“党内生活”和“党的生活”便开始出现在中共领导人著作和讲话以及党的文件中,并一直延续至今,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两个经常使用的概念,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范畴。

       从字面上看,“党内生活”有明确的界限,而“党的生活”,既可以指党的内部生活,也可以指党所参与的各种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似乎“党的生活”范围大于“党内生活”,可以包含“党内生活”。但从党的历史和现实看,这两个概念在使用时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在实际使用“党的生活”时并不包含除党内生活之外的党所领导和参与的其他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党领导和参与的其他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属于“党的领导”的范畴,而非“党的生活”。自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党的文件和领导人讲话多倾向于使用“党内生活”一词,较少使用“党的生活”,只是在涉及民主集中制与群众路线关系时沿用了“党的生活”。如党章在总纲中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二、党内生活的含义、特征、实质

       为进一步准确认识党内生活的内涵,我们还须对其做一番语言文字方面的探究。要理解“党内生活”,先要理解“生活”一词的含义。1989年版《辞海》在对“生活”词条的解释中,其中一条是指“人的各种活动”。《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对于“生活”一词的诸多解释中,有两条值得注意:其一作为名词使用时是指“人或动物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各种活动”;其二作为动词使用时是指“进行各种活动”。由此我们知道,“生活”一词是集合概念,指的是各种相关活动的总和。那么,党内生活(或党的生活)指的就是党内各种相关活动的总和。作为一个政党,党内生活显然不包括党员那些纯属私人性质的活动。政党所固有的特性决定党内生活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事关党的生存和发展大局。

       目前国内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党内生活(或党的生活)明确给出定义的不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如下几种:

       其一,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组织局编写的《党的组织工作问答》提出,“从广义上讲,党内各种活动,都是党的生活。例如,党的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委会、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党内选举、党的民主生活会、上党课、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听取党内报告以及党内的其他政治活动等,都是党的生活”[6](p199)这里,提的是“党的生活”,与“党内生活”并无二致。这是对“党的生活”最明确权威的解释,之后出版的一些关于党的建设的词典和书籍基本上都沿用了这一说法。

       其二,卢先福在其主编的《党的作风建设读本》中认为,“党内生活是指在党的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各种教育、管理、监督等活动的总和。”[7](p213)这是对“党内生活”所下的最明确也是最简洁的定义。

       综合上述两种表述,也就理解了党内生活的基本内涵。简要地说,党内生活(或党的生活),指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为了生存和发展而在党内各级组织和党员之中开展的各种活动的总和,包括党内各种学习教育、组织管理、民主选举、党内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政治活动。由此可见,党内生活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思想性、组织性、纪律性等特征。所谓政治性,就是指党内生活必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目的在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必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所谓思想性,就是指党内生活着重于思想教育和思想斗争,着力提高党员思想理论水平,通过开展认真而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克服党内各种错误思想倾向,以统一思想认识,从而达到统一行动之目的。所谓组织性,就是指党内生活必须是由党的组织以组织名义在党内开展的活动,任何党员的政治活动都不能脱离组织,党内生活是有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所谓纪律性,指的是党内生活必须严格遵守党章,按照党内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违反党纪的行为必须受到追究。

       党内生活的实质是什么?这不是一个很容易回答的问题。1945年5月,刘少奇在中共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毛泽东建党理论作了充分详尽的论述。其中在第五部分“关于党内的民主集中制”中,一方面他指出,“党内反民主的专制主义倾向和党内极端民主化的现象,是党内生活上的两种极端现象”[8](p361);另一方面他又深刻指出,民主集中制“反映党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反映党的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关系,反映党员个人与党的整体的关系,反映党的中央、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群众的关系。”[8](p358)1962年1月,刘少奇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代表中央所作报告中,专门有一部分谈“党内生活的几个问题”。他指出,“在当前党内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下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的关系,特别是地方党委和党中央的关系”[9](p406)。他又说,“在党内生活的问题上,其次要说的是,党委会内部的关系问题”[9](p408)。随后他要求凡是存在这些问题的党委“都应该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调整内部的关系,使党委本身的工作健全起来。”[9](p409)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不久,江泽民也曾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党内生活中,恢复和坚持了民主集中制,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在处理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方面,还存在着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的问题。”[10](p97)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一部专门规范党内生活的党内法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准则》明确指出,“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经过延安整风运动和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全面总结了处理党内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党员和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11](p414)全会公报也指出,“全会认为,这十二条准则总结了我们党几十年来处理党内关系的经验教训”[11](p439)。

       党的领导人和党的文件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党内生活实质是什么,但从上述有关论述不难看出,党内生活的实质体现的是党内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党内生活就是处理和调整各种党内关系。江泽民曾经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10](p96-97)。从党的建设实践看,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调整和处理党员与党的关系、党的各个组织之间的关系、党委会内部关系等各种党内关系,以促进党的团结和谐,保持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这些活动的总和就是党内生活。

       三、党内生活的基本功能

       认识了党内生活的含义、特征及实质,我们就不难理解其基本功能了。

       其一,政治功能。党内生活事关党的生存发展的大局,必须贯彻落实党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动员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为实现党的各项政治任务而团结奋斗。对于党内生活的政治功能,毛泽东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有过精辟论述。他指出:“关于党内批评问题,还有一点要说及的,就是有些同志的批评不注意大的方面,只注意小的方面。他们不明白批评的主要任务,是指出政治上的错误和组织上的错误。至于个人缺点,如果不是与政治的和组织的错误有联系,则不必多所指摘,使同志们无所措手足。而且这种批评一发展,党内精神完全集注到小的缺点方面,人人变成了谨小慎微的君子,就会忘记党的政治任务,这是很大的危险。”随后他提出纠正的方法——“主要是教育党员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党内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把批评庸俗化,说话要有证据,批评要注意政治。”[12](p91-92)

       其二,团结功能。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党的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关键。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在各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必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必须凝聚党心民意。薄一波曾经指出:党的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党的高级干部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珠一样爱护党的团结,要求全党团结得如同一个和睦的大家庭一样,去为实现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而斗争。这就抓住了党内生活中一个最重大的问题”[13](p322-323)。可见,通过党内生活达到党的团结统一,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功能。

       其三,教育功能。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是毛泽东建党理论的一个特点,也是中国共产党加强党的建设的成功之道。思想建设的基础在于思想教育。毛泽东曾经多次强调党内思想教育的极端重要性。1941年他就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我们第一等的业务”[14](p375)。后来在中共七大上他又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15](p1094)就是在占田会议上他要求“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的时候,也是与“党员的思想”放在一起来讲的。很显然,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而经常性的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包括整风整党运动)更是如此。因此,党内生活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通过思想教育和思想斗争,不断清除党内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

       其四,监督管理功能。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作风,也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毛泽东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就是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16](p82)江泽民也曾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维护党的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武器,所有党员都必须在党内生活中学会正确运用这个武器。”[10](p96)批评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监督,包括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党员之间的监督以及组织之间的监督。而自我批评的本意就是强调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所谓“严格党内生活”,从根本上说就是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生活的监督管理功能。此外,包括党的各类会议、听党课、党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均负有监督管理党员的功能。党内生活通过发挥监督管理功能达到维护党的统一、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持党的先进性的目的。

       四、几个关系的辨析

       其一,党内生活与党的组织生活的关系。上述《党的组织工作问答》对“党的组织生活”的解释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党的组织生活,则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6](p199)该解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其后出版的文献都基本沿用了这一解释。如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新编党的组织工作实用手册》在第42页对“党的组织生活”的解释几乎与之完全相同。而2001年同样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编写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辞典》认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17](p130)而被认为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全面论述工人阶级政党组织生活的专著——《党的组织生活概论》一书对党的组织生活含义的解释也与之相同[18](p58)。

       基于以上所述,笔者认为,党内生活(又称党的生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党内生活泛指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党内各级组织和党员之中开展的各种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活动,狭义上的党内生活指的就是党的组织生活(又称党内组织生活)。广义上的党内生活包括党的组织生活,而又不仅仅是党的组织生活。党的领导人和党的文件中经常要求“严格党内生活”,主要是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其二,党内生活与党内政治生活的关系。厘清了党内生活与党的组织生活的联系与区别之后,党内政治生活就不难理解了。既然广义上的党内生活包含党的组织生活,那么除党的组织生活外,党内其他各种活动都属于党内政治生活,但一般不包括党作为政治团体对国家的领导活动和执政活动。因为,那是属于党的领导和执政(国家政治生活)的范畴。党内政治生活所说的活动严格限定在党内,并非说党内政治生活与党的领导和执政没有关系。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一党执政体制下,党内政治生活与国家政治生活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此外,还需说明的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政治”是党内生活的固有属性和固定用法,不能随意搭配,如不能说“党内经济生活”、“党内文化生活”等。正因为政治是党内生活的固有属性,因此从事物的性质说,党内生活都是党内政治生活。

       其三,党内生活与党内民主的关系。党员是党的主人,也是党内生活的主人。党内民主是指全体党员作为党的主人,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处理党内一切事务[19]。2009年9月,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发展党内民主作了专门部署,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的要求。2010年4月6日,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再次重申这一要求。由此可见,党内民主的一个主要功能在于维护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因此,党内民主是党内生活的基本要求、基本方式。我们知道,“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10](p96-97)。民主集中制不仅包含集中,也不仅包含民主。可见,党内民主或党内民主生活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但不能涵盖党内生活的全部。概言之,党内生活内在地包含了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内生活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方式,两者都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必须注重的问题。

       其四,党内生活与党的建设的关系。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领导核心,为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需要根据各国实际和时代特征制定各个时期的政治路线。政治路线确定后,要保证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就要靠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使党内思想教育、党的组织形式、组织制度、党的生活规则能够适应党的政治路线的需要;还要靠正确的工作方式方法,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为贯彻党的政治路线、实现党的政治任务而奋斗[20](p19)。因此,党的建设不仅包括党内生活,还包括党的社会活动、领导活动、执政活动等活动。也就是说,党的建设内在地包含党内生活。党内生活是党的建设的重要载体、重要内容,无论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还是党的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都需要通过党内生活来落实和体现。离开党内生活,或者党内生活不健全不健康,党的建设必然受到削弱直至失败。

       收稿日期: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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