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合论”的世界观和当代世界政治中的权威迁移——解读詹姆斯#183;罗斯诺的全球治理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罗斯论文,詹姆斯论文,世界观论文,分合论文,当代世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世界观和国际关系理论
所谓世界观,指的是“个人或集体对于自身所处的世界的观念的总和”(注:David L.Silis(ed.),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New York:
Macmillan Company & The Free Press,1967),Vol.16,p.576.这里的世界观不是指一般马克思主义哲学意义上的世界观。)。国际关系理论作为一种具有哲学意义的社会科学无不以一种世界观(world view)作为其出发点和基石。换句话说,世界观是任何国际关系理论存在的思想原点。“理论只不过是对现象的系统反映,以便解释各种现象,向人们展示它们是如何以有意义和有规律的方式相互联系的,而不是无序世界中的散乱个体。”(注:[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著:《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阎学通、陈寒溪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第18页。)同样,“现实由人们对于他们所处条件的共同反应形成,主体间共享的经验以持续的制度和实践的形式再造现实”(注:Robert W.Cox,“Critical Political Economy,”in Bjorn
Hettne(ed.),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Understanding Global Disorder(
London:Zed Books,1995),p.35.)。所以,理论的本质是组织起来的哲学化世界观,国际关系理论自然亦如此。通过对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史的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所有大的国际关系理论流派都依据其相应的世界观演变而来,它们之间的争论最后几乎都可以归结到世界观的分歧,相应地,世界观的更新推动了国际关系理论的不断发展。
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正是从人自私自利的本性出发,推演出国家不断追求权力的性质,进而从逻辑上得出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注:对这一推演过程作出经典论述的学者有摩根索(Hans Morgenthau)和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Hans Morgenthau,
Political Among Nations: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New York:Knopf,1978);Reinhold Niebuhr,Christian Realism and Political Problems(N.J.:Fairfield,A.M.Kelley,1977)。)现实主义者认为,世界政治的行为主体是主权国家,主权国家在国家间的无政府状态体系的压力下,必须依靠自助的单边主义行为和相对权势的最大化才能保护自己的独立和福利。(注:关于无政府秩序对国家单边主义行为的影响可参见:
Robert H.Jackson and Alan James(eds.),States in a Changing World:A
Contemporary Analysis(Oxford:Clarendon Press,1993)。)尽管合作在符合国家利益时也可能出现,但却十分脆弱。当单边主义和冲突行为可以更好地实现他们的次体系(
subsystemic)目标时,国家随时都可能破坏自己的承诺。(注:James N.Rosenau,Along the Domestic-for-eign Frontier:Exploring Governance in A Turbulent World(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48.)正是在此种世界观的基础上,现实主义发展出强权、利益、均势、霸权、结构等一系列的概念体系,成功建构出自己的理论大厦。
自由制度主义则认为现实主义过分夸大了国家的自私本性而忽视了其理性特征的合作一面,把国际无政府状态的性质和结果看得过于消极和悲观。自由制度主义者强调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并将这一世界观当作自己的理论基石。(注: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著:《权力与相互依赖》(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9—10页。)在相互依赖的前提下,国际制度成为国家之间合作的基本途径,国际制度约束并且引导国家的行为,使之自愿或被迫加入到统一的国际制度体系中来,通过制度合作解决冲突,实现福利。特别是,国际制度在曾经居于主导地位的霸权国家衰落后,仍然可以发挥作用,维护世界的和平和繁荣。因之,国际制度是一个“探索和考察世界政治经济连续性和变化”的有效概念。(注:Robert O.Keohane,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 (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p.32.)而自由制度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间的大争论尽管是从多方面展开的(注:共有6个方面:无政府状态的性质和后果、国际合作、相对获益和绝对获益、国家的优先目标、意图对能力、体制和制度。参见大卫·鲍得温:“新自由主义、新现实主义和世界政治”,出自大卫·鲍得温主编:《新自由主义和新现实主义》(肖欢容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8页。),但其最根本的还在于世界观的问题,即对无政府状态性质和后果的认识。
近年来迅速发展的建构主义理论更加从一开始就使自己在世界观上有别于传统的理论。尽管建构主义仍然坚持科学实在论而否定描述理论的经验主义(注:[美]亚历山大·温特著:《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0年,第65—80页。),但它还是大胆地彻底抛弃了传统理论在世界观上的单一物质主义倾向,强调国际秩序的社会建构作用。其核心论点是:社会共有观念建构了国际体系的结构并使这种结构具有动力。(注:[美]亚历山大·温特著:《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中文版序言”,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0年,第39页。)温特社会建构的世界观植根于国际行为体的身份和认同,他认为,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国际政治的社会性结构得以建立的主要因素,而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又是由共有观念(shared ideas)建构而成的。(注:[美]亚历山大·温特著:《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0年,第1页。)如果说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在基本世界观上的日渐趋同是导致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困境的主要原因,那么建构主义的活力和批判性则是来自世界观的创新和发展。与温特一样,冷战结束前后诸多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学者在理论上的探索也是从形成新的世界观开始的。
二、“分合论”的世界观(注:我国对于罗斯诺“分合论”世界观的研究较少,仅见于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11—413页。)
1991年冷战以一种令人始料未及的方式戛然而止,令诸多国际关系理论家措手不及。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解释力不足的窘境,使得一些学者开始另辟蹊径,试图超越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理论的藩篱,致力于发展一些解释力和预测性更为强大的理论。这些努力获得了十分丰硕的成果,在中观理论方面,文明冲突论、民主和平论以及一些批判理论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在宏观理论方面,建构主义理论和全球治理理论是其杰出代表。其中,全球治理理论以其全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人注目。在全球治理理论的发展过程中,美国著名的国际关系理论家詹姆斯·罗斯诺(James N.Rosenau)作出了最为杰出的贡献。罗斯诺曾任国际研究联合会(International Studies Association)主席,现为乔治·华盛顿大学国际事务大学教授(University Professor)(注:大学教授(University Professor)是美国大学中由学校设立的荣誉极高的教职。),20世纪60年代就已享誉美国国际关系学界,其对美国对外政策科学的分析至今被奉为经典。(注:这方面的代表作有:James N.Rosenau,Rev.and enl.,(eds.)The Scientific Study o f Foreign Policy (New York:Nichols Pub.Co.,1980);James N.Rosenau,The
Attentive Public and Foreign Policy;A Theory of Growth and Some New Evidence(Princeton,N.J.:Center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Princeton University,1968);
etc.)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罗斯诺的学术兴趣逐渐转移到了世界政治和国际关系理论方面。
罗斯诺对当代学理意义上的全球治理观念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特别是他所提出的“分合(fragmegration)论”的世界观成为全球治理理论的哲学基础,为该理论在当代的发展建立了一个共同的知识平台。其意义可类比于“无政府状态”之于现实主义理论,“复合相互依存”之于自由制度主义理论,以及“社会建构”之于建构主义理论。“分合”的英语单词是由“分散(fragmentation)”一词的前半部分(fragme-)和“整合”(
integration)一词的后半部分(-gration)结合而成。该词的构成形象地表达了“分合论”世界观的思想内核:当代世界政治变迁的动因包含着分散化和一体化两个同时起作用的趋势,这两个因素在当代全球政治的进程中又分别指涉了全球化(globalizing)和区域化(localizing)的现象。当代全球政治的图景正是在这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形成的。(注:Rosenau,Along the Domestic-foreign Frontier,p.99.)在罗斯诺看来,当代世界中全球化和区域化在时间上是共时性的(simultaneous),在空间上是相互交叠的(
overlapping)。(注:ibid.,p.79.)一方面,随着跨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全球公共问题领域的涌现以及公民政治技能革命性的提高,全球化的进展迅速而深入;另一方面,以众多的少数民族自治的要求、宗教和文化次团体的增生、形形色色认知共同体(epistemic community)的出现为标志,区域化的趋势也日益突出。当代世界“分合”的进程正在三大领域展开。
首先,也是最容易被人们所察觉的“分合”进程发生在经济领域。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世界上的多数国家放松了金融管制,引起了货币跨越民族国家边界的流动,同时新的生产方式也大大加速了工人、工厂和产品的跨国扩展,这开启了世界经济领域“分合”进程的大门。这一进程不仅在工业国家的跨国公司中出现,而且也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融入到全球经济中来。(注:Susan Strange,“States,Firms,and Diplomacy,”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68(1992),p.3.)紧接而来的就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国民经济的全球化,这包括生产在空间上的重组、企业跨越边界、金融市场的扩展、消费品的世界性流动等现象。与此同时,一批人感觉到自己的利益在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过程中受到了侵害,他们结成了形形色色的抗议联盟来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有时也被称作“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 nationalism)。(注:Rosenau,Along the Domestic-foreign Frontier,p.107.)这种“分合”的趋势使得民族国家制订经济政策的自主权大受限制,他们不得不一方面应付跨国公司和全球经济组织开放市场的要求,同时还要面对国内保守的经济次团体的压力。
其次,在社会领域,“分合”的趋势也十分明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传播,种族宗教团体、专业技术社团组织、次国家政府(subnational governments)以及众多的非经济行为体发现它们扩大同海外同类组织的联系和互动变得更为便捷。它们发觉自己在一些问题领域和国外的同行分享类似的观点,彼此之间跨越边界限制的合作可以更好地实现一些自己的目标。(注:ibid.,pp.108—109.)例如环保组织、保护人权组织等等。相互依存的深入发展也导致许多全球公共问题日益突出,这使得全球各种各样的社会运动近年来不断蓬勃发展。这一方面导致传统的国家司法管辖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侵犯。另外,由此形成的一系列思想、文化、规范、准则也在全球范围内传播,这样所谓“全球公民社会”(global civil society)的意识就逐渐形成了。相应地,国家自主权和权威的散失使得人们觉得必须依靠归属于适当的集体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并获得心理上的安慰。(注:ibid.,p.112.)恐怖组织和民族宗教分离主义势力就是最显著的例子。这带来了社会领域的分散化的动因。
最后,政治领域的“分合”趋势尤为突出。全球化的动因使得传统的民族国家治理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当代世界政治中越来越多的议题超越了民族国家主权的界限。在跨国和超国家层面上,主权国家处理政治事务时深受诸多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的制约。特别是,联合国体系在冷战后世界政治舞台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类似欧盟的世界政治行为体影响力的迅速扩大也给人以极为深刻的印象。几乎与国际组织的作用不断加强同步,主权国家的政治决策也越来越难以博得大多数国民的支持。微电子技术革命大大降低了信息传播的成本,人们通过国际互联网和卫星电视可以迅速而直观地获取关于世界各地的信息,从而大大开阔了一般民众的政治视野,他们甚至可以“模仿”国外解决政治问题时民众的参与方式。(注:ibid.,p.116.)并且便捷的技术手段使得个人和较小的利益团体更容易也更愿意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
在“分合”进程的影响下,传统的以民族国家为核心的权威结构大受侵蚀,当代世界政治体系正在经历意义深远的变革,这一变革集中体现在全球事务中的权威迁移(
relocation of authority)。
三、当代世界政治中的权威迁移和在“国内—国外”边疆上的治理
如前所述,按照“分合论”世界观的看法,传统的、甚至一度被看作世界政治基石的民族国家的排他性主权权力尽管没有被取代,但已大受削弱。甚至有人把这一趋势形象地称为“威斯特伐利亚神殿的支柱正在朽坏”(注:一般认为,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奠定了近代国际体系的基础,该体系的根本原则就是承认民族国家至高的主权原则。Mark Zacher,“The Decaying Pillars of the Westphalian Temple:
Implications for International Order and Governance,”in James N.Rosenau and Ernst-Otto Czempiel(eds.),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Orde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pp.102—131。)。世界政治结构中的国家主权权威从上面受到来自跨国和国际组织的挑战,从下面被蓬勃发展的次国家组织削弱,在侧面为形形色色的社会运动所分享。支撑全球政治的权威结构正经历着巨大而深刻的迁移过程。
罗斯诺认为,推动权威迁移的因素来自六个方面。(注:Rosenau,Along the
Domestic-foreign Frontier,p.153.)首先是冷战的结束和美苏两大超级大国竞争的终结去除了两极结构的束缚,使权威迁移的进程在体系层面上成为可能。其次,两极结构的崩解造成了冷战后世界局势的动荡状态(注:关于冷战后全球政治的动荡状态,可以参见James N.Rosenau,Turbulence in World Politics:A Theory of Change and
Continuit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与此同时,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这个世界日益缩小,这些前所未有的态势促使人们去寻找更加有效的政治组织形式。第三,公民的技能革命(skill revolution)使他们能够更加清晰地界定自己的需要和愿望,同时更加容易地参与集体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第四方面的因素来自次团体主义(subgroupism)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分化出大量有组织的实体,它们成为新的权威中心和忠诚目标。第五个因素是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全球化大大削弱了维系商业和金融关系的传统方式。最后,权威迁移的进程被不断出现的全球相互依存事态所加速,这些事态强化了跨国合作的密切形式,例如新近不断高涨的社会运动。(注:跨国社会运动对全球政治的影响,可以参见Jack Smith,Charles Chatfield,and Ron Pagnucco(
eds.),Transnational Social Movements and Global Politics;Solidarity beyond
the State(New York: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1997)。)总之,权威迁移的动因来自“分合”世界观下同时展开的全球化和区域化进程间的互动。有些情况下,超越国家边界的控制机制得到加强,而在另外的情况下,邻里间心理安慰和种族归属等需要则催生和强化了区域化的控制机制。(注:Rosenau,Along the Domestic-foreign Frontier,p.154.)
尽管当代世界事务大多数仍然是在主权国家管辖的框架内展开的,但是随着国家内部和外部各种新的控制机制的出现,越来越“呼唤全球政治权威甚至治理的新形式。”(注:John Vogler,“Regimes and the Global Commons:Space,Atmosphere and Oceans,”in Anthony G.McGrew et al.,(eds.)Global Politics:Globalization and the
Nation-State(Cambridge:Polity Press,1992),p.118.)罗斯诺把这种“新形式”称作“权威领域(spheres of authority,SOAs)”(注:事实上,早在1983年罗斯诺就提出了这一概念。参见James N.Rosenau,“Fragmegrative’Challenges to National
Security,”in Terry Heyns(ed.),Understanding U.S.Strategy:A Reader(
Washington,D.C.:National Defense University,1983),pp.65—82.)。所谓权威领域,指的是一些可以行使权力的行为体,在各自相应领域里可以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服从。与国家主权权威不同的是,这种服从主要不是依靠国家机器的强制力获得的,其服从主要来自民众对于它的信任和认可。权威领域往往没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并且常常不具有领土性,它可能是全球性的,也可能是区域性的,同时其影响范围在不断地发生扩大或缩小的变化。(注:Rosenau,Along the Domestic-foreign Frontier,p.39;James N.
Rosenau,“Toward an Ontology for Global Governance,”in Martin Hewson,
Timothy J.Sinclair(eds.),Approach to Global Governance Theory(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9),pp.295—296.)由于权威领域在它们所产生的权威结构上千差万别,罗斯诺把它们分为四类(注:Rosenau,Along the
Domestic-foreign Frontier,p.155.):第一类是“既定的(established)权威领域”,主要指主权国家;第二类是“协调性(accommodative)权威领域”,这类领域被主权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都接受,其权威范围也有明确的界限,如国际组织;第三类被称为“受质疑的(contested)权威领域”,这类权威领域不追求协调,也不排除使用武力来执行权威,如恐怖组织和犯罪集团;第四类领域的权威不集中,往往是国内活动的“溢出(spill-over)”,一旦问题解决,这类权威领域就不复存在了,因此它们被称作“暂时性(transient)权威领域”,如反战运动。具体说来,罗斯诺认为当代世界政治中至少十种名称被人们广泛用来指涉权威领域,即非政府组织(NGOs)、非国家行为体(
nonstate actors)、无主权行为体(sovereignty-free actors)、问题网络(issue
networks)、政策网络(policy networks)、社会运动(social movements)、全球市民社会(global civil society)、跨国联盟(transnational coalitions)、跨国游说集团(
transnational lobbies)和认知共同体(epistemic communities)。(注:ibid.,p.40.)
国家主权权威向形形色色的权威领域的迁移是当代世界政治变革中的一个突出现象,在许多问题上国家也要和其他权威领域一样去争取自己的权力,以获得人们的认同。例如在对于国际信用的评估中,穆迪(Moodys)公司的信用分级体系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它的信用评估不仅面向公司和个人,甚至可以针对一个主权国家进行,在这里国家主权权威几乎丝毫不起作用。又如当代国家对于核能是否和平利用加以判别的一个重要方法是实施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保障措施。诸如此类日益增多的权威领域正越来越广泛深入地影响着当代世界政治的变迁。因此罗斯诺认为,当代世界政治的主轴开始从主权国家为中心的统治(government)向以权威领域为中心的“治理”变革(注:James N.
Rosenau,“Governance,Order,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in James N.Rosenau and Ernst Otto Czempiel(eds.),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p.4.),进而提出了自己独到的全球治理论——“在国际一国内边疆上的治理”。
罗斯诺提出,随着世界政治分合趋势的不断发展和权威迁移的不断加速,国内和国外之间的分野不断淡化,以前清晰坚固的划分国内和国外的边界日益模糊和易渗(porous),取而代之的概念是“边疆(Frontier)”。在罗斯诺那里,边疆指的是“一种划时代的变革,一种认识人类事务本质的新的世界观,一种考察全球政治发展的新的思维方式”(注:Rosenau,Along the Domestic-foreign Frontier,p.7.)。它强调的是国内国际事务日益融合所带来的一个全新的领域,在不断地扩大国内—国外的边疆上,传统的依靠主权权威的统治收效甚微,而以权威领域为基础的治理(governance)则大行其道。
所谓治理,指的是一系列被多数人接受(至少被它所影响的最有权势的人接受)才会生效的规则体系,尽管他们没有被正式赋予权力,但在其活动领域内也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注:Rosenau,“Governance,Order,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pp.4—5.)与国家主权不同,治理不存在依靠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权势等级次序(pecking order)。从本质上说,治理是一些操控机制(control or steering mechanisms)的体系,在这些体系内部,一些行为体或控制者(controller)试图去调节其他行为体的行为或看法,这两者之间的互动构成了治理的内在结构和机制(注:Rosenau,Along the
Domestic-foreign Frontier,p.146—147.)。尽管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则体系,但是仅仅把治理定义为国家和国际层次上的制度(如同新自由制度主义那样)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治理的主要行为主体是权威领域。即使在没有政治或合法权威的情况下,建立在主体间共识(intersubjective consensuses)基础上的治理也能发挥其作用。(注:ibid.,p.147.)
在罗斯诺看来,随着全球相互依赖和“分合”趋势的不断加强。在国内—国际的边疆上,权威领域正大规模增生,各种控制机制“以惊人的速度增长”(注:ibid.,p.150.)。不仅联合国会员国的数量在过去的50年里增长了三倍多,各种非政府组织数量惊人地扩大,而且地方政府和一般民众的自主意识和自治权利也大大提高,与世界人口大量增加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人民采取集体行动的意愿越来越强烈。(注:ibid.,p.150.)另一方面,虽然权威领域的增长十分迅速,其组织形式和行动的逻辑却仍是千差万别、各不相同的。因而要想从中找出一条在国内—国际边疆上治理的具有等级结构的组织原则几乎注定要失败。(注:ibid.,p.151.)
总之,“治理从头起便须区别于传统的政府统治概念”。(注:让-彼埃尔·戈丹:“现代的治理,昨天和今天:借重法国政府政策得以明确的几点认识”,《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9年第1期,第49页。)罗斯诺建立在权威领域概念基础上的“在国内—国际边疆上的治理”观念也深刻体现了这一内涵。
四、罗斯诺全球治理论评析
正如历史经验所表明的,当世界政治的进程发生深刻的变迁时,国际关系理论就会有重大的发展。而理论家们也自觉不自觉地试图突破旧的理论的束缚,从芜杂的社会政治现象中寻找理论创新的门径。冷战结束前后世界政治在诸多因素推动下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这一方兴未艾的变动趋势持续至今。罗斯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开始探究新的范式,建构新的理论。他敏锐地抓住了当代世界最为显著的全球化和区域化两大趋势,提出了“分合论”的世界观,并以此为切入点,阐明了当代世界政治中意义深远的权威迁移现象,进而提出了在国内—国际边疆上的治理的概念。
罗斯诺的理论为我们认识当代世界政治的本质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和有效的分析工具。在一个日益“缩小”和“分散化”的世界上,习惯于以主权国家为中心考察问题的人们正面临诸多的困境,甚至有人认为,“主权原则在知识上的一致性和看似合理性已经逐步走向衰落。”(注:约瑟夫·凯米莱里、吉米·福尔克:《主权的终结?——日趋“缩小”和“碎片化”的世界政治》(李东燕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91页。)的确,民族国家主权原则并非古已有之的,它只不过是所谓“现代性”的产物。正如E.H.卡尔所言,“在现代史之前的任何时期,边界从没有像今天这样严格地划分,或者说作为藩篱的特性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无情地坚持”(注:E.H.Carr,The Twenty
Years’Crisis 1919—1939: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London:Macmillan,1962),p.228.)。罗斯诺虽然没有完全否定国家主权的意义(注:例如罗斯诺把当代世界政治划分为两个世界——“以国家为中心的世界”和“多中心的世界”,并且认为这两个世界共存的现象在相当长的时期都会存在。参见
Rosenau,Turbulence in World Politics,pp.249—288.),但却大胆地突破了主权国家中心论的藩篱,以超越国家主权之上的视角分析当代世界政治的本质,在纷繁的政治现象中提炼出“分合论”的世界观。其敏锐的思想和创新精神是发人深省的。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探究了“分合”进程中世界政治变迁的组织形式和未来趋势,提出了世界政治权威迁移和权威领域的概念,在此基础上,他建构了自己的全球治理理论——“在国内—国外边疆上的治理”。罗斯诺的理论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体系,是冷战结束前后国际关系理论探索的一个重要成果。
当然,任何理论的创新都不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深入地比较分析后,我们发现,在本体论和方法论上,罗斯诺的全球治理论和当代诸多其他国际关系理论有着密切的联系。鉴于国家主权概念在传统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基石性意义,毫不奇怪的是,当代众多试图突破“新—新”分析框架的理论流派大多是从否定“主权国家中心论”开始的,建构主义、新马克思主义、世界体系论、女性主义、批判理论等莫不如此。而在方法论上,罗斯诺的理论更是注重借鉴当代哲学和社会学领域的后现代思想。例如,前述“权威领域”的概念特别强调主体间共识的作用,罗斯诺甚至借用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Benedict Anderson)对民族主义的研究(注: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是美国著名国际政治学家,与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不同,他把民族定义为“一个想象的共同体”,认为民族的形成是一个集体认同的“认知(cognitive)”过程。参见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把它称作“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注:Rosenau,Along the
Domestic-foreign Frontier,pp.129—142.)。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亚历山大·温特和罗伯特·考克斯(Robert Cox)的观点,进而我们又能辨别出尤根·哈贝马斯(
Jurgen Habermas)和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思想的影子。温特的建构主义理论强调社会共有知识、期望和观念对国际体系的建构作用,在方法论上它是整体主义(holism)的(注:[美]亚历山大·温特著:《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第3章、第4章。),在这一点上,哈贝马斯及法兰克福学派对温特影响至深。作为葛兰西学派的代表人物,考克斯继承了葛兰西实践哲学的认识论(注:关于考克斯对葛兰西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可参见李滨:《为新的世界秩序而探索:罗伯特·考克斯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评述》,南京大学博士论文(未刊),2003年。而有人认为考克斯把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运用到国际关系领域,是不确切的。参见亚历山大·温特著:《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译者前言,第17页。),强调“实践的结果,是意识对现实压力的反应”(注:Robert Cox,“Social Forces,States and World Orders,”in Robert Keohane(ed.),Neorealism and Its Critic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6),p.204.)。罗斯诺的全球治理论也是强调实践理性的整体理论,只不过在程度上未必有前两者走得远。
在现实的全球政治层面,罗斯诺的理论提供了一个从微观(公民技能革命等)到中观(权威迁移)再到宏观(全球治理)的一个完整分析框架,是我们认识或再认识当代世界政治中各种现象的一套有效工具。同时,对于解决当前世界上众多的棘手问题,如环境与生态的恶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恐怖主义、跨国犯罪、民主与人权、移民、腐败、贫困等,是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法和途径。毕竟,在全球化和区域化两种因素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问题领域超越了主权国家的管辖范围和能力,现在人们需要探讨的已不是“没有政府的治理”有没有可能,而是何种治理才是最有效的。正因如此,学者们对具体的权威领域治理的探讨日益增多。(注:近年来,此类研究的著作如雨后春笋,勃然而兴。例如环境全球治理方面有:Oran R.Young,George J.Demko,and Kilaparti
Ramakrishna(eds.),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 and International Governance (Hanover:Dartmouth College:University Press of New England,1996);Oran R.Young,International Governance;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 in a Stateless Society(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4)。有关世界经济治理的著作更加数不胜数,如Robert OBrien,et al.,Contesting Global Governance:Multilateral Economic
Institutions and Global Social Movement(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Gerda van Roozendaal,Trade Unions and Global Governance:the Debate on a Social Clause(London:Continuum,2002);Gary P.Sampson,ed.,The Role 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in Global Governance,(New York: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 Press,2001);Meghnad Desai and Yahia Said,Global Governance and
Financial Crises(New York:Routledge,2003)。关于腐败问题的全球治理如,
Hongying Wang and James N.Rosenau,“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and
Corruption as an lssue of Global Governance,”Global Governance:A Review of Multilateralism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Vol.7,No.1,Jan.-Mar,2001.)无疑,罗斯诺的理论对于这些探讨具有相当重要的启示意义。
当然,同任何理论一样,罗斯诺的理论也不可能是完美的。尽管“罗斯诺想传递的含义是,多中心的世界政治实际上是结合‘美国第一’和‘美国的世界领导责任’的全球为中心的政治模式”(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420页。)的批评似乎有失公允,但至少它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足之处:首先是其理论体系相对于传统国际关系理论来说还不够完善。虽然它给出了许多新颖的概念,但是这些概念构成理论的内在逻辑性稍显不足,以致它们乍一看起来十分散乱而庞杂,缺乏理论应有的“简约之美”。这也许是所有未成熟理论的通病。其次,其理论体系中有些概念的界定存在不够清晰之处。例如,罗斯诺把世界划分为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世界和多中心的世界,又没有就这两个概念以及他们的异同和联系作详细的界定,使得不少学者对其提出质疑和批评,认为它“悬在半空中,……缺乏一种概念上的结构”。(注:约瑟夫·凯米莱里、吉米·福尔克:《主权的终结?——日趋“缩小”和“碎片化”的世界政治》,第304页。)另外对于其理论的核心概念“权威领域”的界定和辨析也不够清晰。最后,或许是由于主权国家仍然主宰着当代,是政治的主流,罗斯诺对于全球治理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过于暖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折中主义的倾向,这部分地造成了以牺牲理论的预测性来提高解释力的状况。但瑕不掩瑜,罗斯诺的理论为冷战结束前后开始的国际关系理论探索的春天增添了一抹耀眼的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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