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河道治理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保措施
1 引言
在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施工的河道治理工程,在其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对保护区内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不仅给水源保护区带去了水源污染的风险,而且也加大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难度。笔者将会以我国某地河道治理工程为例,简述该水源地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原因,以及该工程对其的主要影响。
2 简述该地区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水资源浪费情况严重。(1)该地区第一支撑产业为农业,因此农业成为该地最大的“用水户”,据数据分析表明农业用水占该地总用水量的65%以上[1]。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该地的农田灌溉模式较为传统主要使用输水或是大田漫灌,使得水资源的重复使用效率十分低下,约有35%的水资源被浪费;(2)除此之外,该地在工业中的水资源浪费现象也相对严重。该地区的万元产值耗水量比当下发达国家的耗水量高出3倍左右,而且工业用水的重复使用率不足50%;(3)因为人们的节水意识较差,所以生活用水也十分的浪费;(4)因为未能及时检修供水网络,造成供水网存在严重的渗问题,浪费了一部分水资源。
第二,受自然因素影响。该地的降水存在时空分布不均问题,主要降水时期集中于夏季,因此该地除了上述的水资源浪费问题,还有就是面临水资源严重匮乏的问题。该地属于大陆季风气候,其大部分水资源需要依靠大气降水获得,因为受到大气环流、季风等相关自然因素的影响造成水资源,不仅年际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而且年内分布也很不均匀,各个地区之间的分布也难以不均衡,正是因为这些自然因素严重阻碍了水资源的存储,继而引发水资源严重匮乏的问题。
第三,城市化对地表径流造成的影响。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动的过程中,使得该地城区的土地状况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例如地面逐渐硬化、建筑用地比重加大、土地渗透能力减弱等,这也变化对流域条件造成了直接性影响。例如改变了流域的产汇流条件、影响雨洪径流的产生、因为土地入渗能力减弱,导致城市地表径流增强,继而削弱降水对地下水的补给。除此之外,城市化进程、地面覆盖层的改变都会对水循环造成影响,从而使得水分在空间分布上发生改变。城市化的发展导致大自然中的植被与天然土层被破坏,大大降低地下水的储量,也会对地下水的自我补给循环以及净化调节功能带去影响。
3 河道治理工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的主要影响
该河道治理工程是非污染项目,因此在运行期间几乎不对水环境造成影响。第一,涵闸工程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该项目的涵闸工程都是处在围堰的内部,对水源造成影响的主要时段是围堰的建设期及其拆除期,主要影响为在短时间里使得水体中的悬浮物数量增加;第二,堤防工程成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如果在建筑堤身、治理陡坡的过程中有土方掉进水中,会造成局部水体中悬浮物质增加,要是悬浮物数量更多则会导致水体过于浑浊,引发施工水域的水体污染;第三,河道疏浚工程。该项目的疏浚工程主要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用泥船开挖的方式开展疏浚工作,在河道枯水期施工不需要进行导流。该施工会造成局部水体中的泥沙悬浮,增加施工区水体中的悬浮物数量,使得水质条件下降。
4 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建议
第一,形成完善的水源污染监测预警体系。通过该体系的建立可以提增强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对河道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以及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开展定期检测。打造污染源头、水厂以及水源水质安全综合安全预警平台。在线检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治理河道水质情况。除此之外,还需要进一步建设与完善对重点污染源头的监控力度、搭建城市饮用水水源发达的检测网络,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物检测,进而及时有效地预警以及及时处理突发性水体污染事件。
第二,加强相关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在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有关施工单位应积极开展有关水源环保为主题的教育讲座、会议等。通过这一举措提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自认的环保意识及素养。应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显眼位置,安置标志牌,要体现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级别、水源保护范围以及相关环境管理条例,严禁施工固、液废料、人员生活垃圾等污染物排放进水源保护区内[2]。
第三、做好沟通工作。如果河道治理工程施工范围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话,那么在其施工的准备期前,有关施工单位应做好与自来水厂的沟通工作,及时了解到自来水厂的取水时间,从而可以使用“差时取水”的方法进一步确保取水水质不会被破坏。对于自来水厂而言,应在河道治理工程的施工期内,科学合理地制定出到水源地取水的时间,可以加大蓄水量、加强取水水质监测以及选择备用水源等相关措施,保证自来水的水质达到安全饮用的标准。除此之外,也要加强对河道治理与水源地保护区的资金扶持力度。可以采用污染防與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对水源保护区以及河道施工的管理力度,通过采用先进的防污治理技术,降低在施工过程中对水体造成的污染程度。
5 结束语
总的来讲,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无论是对于生活、自然生态环境质量还是用水安全的标准会逐渐提高,目前饮用水安全的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话题,我们对“健康水”的需尤为迫切。因此,应进一步降低河道治理工程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加强河道治理的技术与资金投入、建立起相应的水源补偿机制,希望借助相关措施更好的实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彬辉.从碎片化到整体性:长江流域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立法建议[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8(05):16-29+111.
[2]李延东.辽宁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问题与治理对策探讨[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9,39(09):62-64.
[3]邓凤梅.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的相关研究[J].节能与环保,2019(08):86-87.
[4]李秋艳,李攀,成梁,陈玲.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比较[J].环境监控与预警,2019,11(04):54-58.
[5]陈伟玲,李胜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优化调整初探[J].广东化工,2018,45(14):175+184.
论文作者:陈海昆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22
标签:水源论文; 饮用水论文; 保护区论文; 河道论文; 水资源论文; 水体论文; 水源地论文; 《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第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