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平崛起与中国东盟的关系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中国和平崛起与中国东盟的关系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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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性选择。从中国积极发展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的关系看,中国长期奉行睦邻友好政策,不仅改善周边安全环境,而且推动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发展到新阶段。目前,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已经从“睦邻互信伙伴”上升至“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双方在地区经济、科技、文化和安全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得到全面拓展。中国与东盟关系的健康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中国成功地运用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

20世纪5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中国奉行的睦邻友好政策始终没有改变。

(一)坚持睦邻友好的政策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国际冷战格局的影响和意识形态的对立,中国与多数东南亚国家并未建立正常关系。到上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在处理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关系方面有了新的认识突破,在国际关系上首次提出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由此促成1954年日内瓦会议和1955年万隆会议的召开。这两次会议之后,中国不仅巩固了与越南、印尼和缅甸等友好国家的外交关系,而且改善了与泰国、马来亚等其他东南亚国家的相互关系。

70年代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发展关系的重要转折时期。中美两国出于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共同战略需要,开始从对抗走向对话与合作,由此带动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的重大调整。在此期间,中国抓住印度支那战争结束、尼克松总统访华和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有利时机,积极改善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先后与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与新加坡也建立了双边友好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中国调整对外政策,把积极发展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东盟国家的关系,作为外交工作的重点。到90年代,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取得突破性进展。1990年,中国恢复与印尼中断23年之久的外交关系,接着又同新加坡和文莱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至此,社会主义中国与东南亚所有国家都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

(二)推动地区内的对话与合作

东盟成立于1967年8月,现已成为拥有10个国家、5亿人口、7370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7200亿美元外贸总额[1]的、涵盖整个东南亚的区域性合作组织。

东盟成立之初,世界正处于美苏对抗的冷战状态。为了突破美国的封锁和遏制,改善周边安全环境,中国领导人本着与近邻国家和平友好、和睦共处的精神,开展对东盟的工作。1971年11月,东盟在吉隆坡发表《东南亚中立化宣言》,表达了建立“东南亚和平、自由与中立区”的愿望,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表示支持宣言的立场。1978年11月,邓小平访问东盟三国,强调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愿意发展同东盟国家的友好关系。1988年11月,李鹏总理在访问泰国期间发表了中国政府建立、恢复和发展同东盟国家关系的四项原则。随着冷战的结束和东亚地区大国关系的调整,东盟在地区内的地位和作用明显上升。中国更加重视与东盟的合作,东盟采取更为积极的姿态,发展与中国的关系。1991年5月,中国正式表示希望成为东盟的对话国。从当年开始,中国外交部长每年都应邀出席东盟国家外长会议,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得到迅速发展。1995年,中国成为东盟的磋商伙伴国。1996年,中国和东盟由磋商伙伴关系升格为全面对话伙伴关系。

现在,中国与东盟建立起多层次的定期对话和磋商机制,以领导人年度峰会为核心,形成了外交部长、经济部长、高官政治磋商以及联合合作委员会等对话机制框架。此外,双方在亚太经合组织、“东盟+3”领导人会晤、东盟地区论坛、亚欧会议及联合国等多边组织和国际机构中积极协调立场、相互沟通、相互支持。这些都为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促进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中国在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指导下,坚持睦邻友好,坚持以东盟为主导推动地区内的对话与合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三)建立睦邻互信的伙伴关系

冷战结束以后,影响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的国际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各个层次不断加深交往,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在一系列重大国际问题和地区问题上有了越来越多的共同点:双方都重视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都需要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都遵循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都主张加强对话与合作,和平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都认为民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反对某些国家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这些共同点,为增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然而,中国与东盟国家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并未消除,某些历史遗留问题依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影响着双方关系的健康发展。

形势的发展要求中国与时俱进,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时代特点的新型双边合作关系。1997年12月,江泽民主席与东盟国家领导人首次正式会晤并共同发表《联合声明》,提出把“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作为共同的政策目标,从战略高度确立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发展的方向。所谓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其基本特征是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双方的合作不是为了对付一个共同的威胁,而是为了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即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促进经济繁荣与发展。

在中国的积极推动下,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得到迅速发展,双边合作迈上新台阶。1999年2月,中国和泰国率先建立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框架。此后,东盟各国纷纷与中国构建新的双边合作框架,签署面向新世纪的新型合作关系文件。中泰、中越和中马还建立了安全对话机制。在此期间,中国和东盟国家的领导人频繁互访,就双边合作问题广泛交换意见,达到了增信释疑的目的,使睦邻互信伙伴关系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使传统睦邻友好关系焕发出新的活力。

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求同存异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睦邻互信伙伴关系,适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开创了国家间新型合作关系的典范。这是中国坚持走和平崛起道路的具体实践和必然结果。

历史遗留问题、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是导致国家之间矛盾或冲突的重要诱因。冷战结束以后,东亚地区能够保持相对稳定的局面,与中国坚持以对话和谈判的方式,妥善处理与周边国家的争端,有着直接关系。由此反映出中国走和平崛起道路的真诚愿望和言行一致的务实作风。

(一)坚持以对话和谈判的方式解决领土与海洋权益的争端

与中国领土接壤的东盟国家有越南、老挝和缅甸,双方有5200余公里的共同边界线。与中国隔海相望的东盟国家有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文莱和新加坡。上世纪60年代初期,中国和缅甸通过和平谈判,圆满解决了边界问题。1991年10月,中国和老挝签署边界条约,和平解决了划界问题。

中国和越南本来不存在边界和海疆的争议。70年代中期,越南开始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提出领土主权要求,占领了南沙群岛的多个岛屿。对于从未划分过的北部湾海域,越南也公开宣称“边界线早已划定”。由此造成了中越双方海洋权益的争端。

90年代以后,围绕南海海洋权益的争端日益尖锐。争端涉及到“六国七方”,即中国及其台湾省、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和文莱。南海周边的东盟国家对我国南沙群岛提出领土主权要求,既有经济利益的驱动,也有战略利益的考虑。南海争端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突出问题。1992年,东盟外长会议在菲律宾的推动下,签署了《东盟关于南中国海问题的宣言》,致使南海争端复杂化。

中国如何处理上述领土和海洋权益的争端,不仅为东盟国家所关心,而且为国际社会所关注。对此,中国领导人在多种场合表明了立场和态度,即坚持以对话和谈判的方式,和平解决双方的争端。江泽民主席多次强调,世界上许多问题都要坐下来谈,不是用实力政策和诉诸武力能够解决的。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对话、协商和谈判,是解决争端、维护和平的正确途径。本着这一原则立场,中国妥善处理与东盟国家的领土争端和海洋权益争端。中越两国领导人通过频繁的高层互访,广泛深入地交换意见,达成了“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的方针,确定了新世纪两国关系发展的框架。1999年12月,两国签订《陆地边界划界协议》;2000年12月,双方又签订《北部湾划界协议》和《渔业协议》,为建立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扫清了障碍。中国还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在东盟地区论坛框架内与有关国家就和平解决南海争端问题进行积极磋商,维护了这一地区的稳定。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强调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和管辖权的争议,同时本着合作与谅解的精神,采取各种途径建立相互信任。宣言的发表,标志着中国同东盟国家围绕着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对话与合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提出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安全观

“安全观”是系统认识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涵盖国家安全的范畴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的理念。冷战时期,人们把战争视为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在现实的国家安全中占据主导地位,甚至强调行使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来维护国家安全,成为当时盛行的安全观。

2002年7月,参加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向大会提交《中方关于新安全观的立场文件》,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在新形势下的安全观念和政策主张。中方认为,两次世界大战和40年冷战对峙的历史证明,武力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争端和矛盾,以行使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为基础的观念和体制,难以营造持久和平。冷战结束以后,国际关系的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成为国际形势的基本特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安全的单一涵义已经演变为综合涵义,其内容由军事、政治扩展到经济、科技、环境、文化等诸多领域,寻求安全的手段趋向多元化,加强对话与合作成为寻求共同安全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摒弃旧的安全观,确立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安全观。

中国提出的新安全观,其核心是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互信”,是指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互不猜疑,互不敌视;“互利”,是指互相尊重对方的安全利益,在实现自身安全利益的同时,为对方安全创造条件,实现共同安全;“平等”,是指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不干涉别国内政,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协作”,是指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就共同关心的安全问题深入合作,消除隐患,防止战争和冲突的发生。

中国既是新安全观的忠实倡导者,也是新安全观的积极实践者。中国领导人在多边、双边场合多次呼吁树立新安全观,注重运用新安全观指导外交实践。在发展与东盟国家的关系和参与东盟地区论坛的活动中,新安全观得到东盟国家的广泛赞同。新安全观的提出和实践,丰富了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具体体现着中国走和平崛起道路的理念。

(三)消除“中国威胁论”造成的负面影响

进入20世纪90年代,针对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西方国家的一些媒体开始大肆散布“中国威胁论”。他们挑拨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诋毁中国的和平形象,而中国的迅速崛起也引起一些东盟国家的疑虑。他们担心日益强大的中国对周边国家施加更大影响,尤其对中国是否使用武力解决南海争端存在忧虑。

为了消除“中国威胁论”,塑造中国睦邻友好的和平形象,中国领导人无论是出访东盟国家还是接待东盟国家领导人来访,都把阐述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睦邻友好政策,作为双方交换意见的重要内容,反复强调同东南亚各国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关系,是中国外交政策的一项重要目标。中国不称霸,不做超级大国,不在地区内谋求势力范围。在东盟国家关注的南海问题上,中国领导人作出了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承诺。经过一系列耐心细致的工作,东盟国家对中国的对外政策走向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增信释疑的基础上进一步密切了双方关系。许多东盟国家领导人公开表示,和平崛起的中国是保持地区内的繁荣和稳定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一个强大的、致力于国内经济进步和与国际社会接轨的中国,将有助于东南亚地区实现和平、稳定、繁荣。

为了更好地宣示中国的国防政策,中国政府从1995年开始发表国防白皮书,介绍中国的国防政策和国防建设情况,增强军事透明度。中国还在1985年裁军百万的基础上,继续裁减军队员额50万。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方面,中国自1992年正式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以后,严格履行条约规定的各项义务,并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进行充分合作。中国政府还颁布了《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在防止核技术和导弹技术扩散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上述举措,充分显示出中国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原则立场,戳穿了“中国威胁论”的谎言,赢得了东盟国家的普遍赞誉。

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使东盟国家的社会生活陷入严重困境,有些国家由于经济危机还引发了政治危机。面对这种情况,有的大国隔岸观火,不愿施以援手;有的国家任由货币贬值,致使地区经济雪上加霜。相比之下,中国以负责任的大国姿态,努力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东盟国家走出困境,充分显示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同舟共济、坚持走和平崛起道路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念。

1997年7月,泰国发生金融危机,而后又迅速席卷整个东南亚地区。在危机期间,东盟各国的货币大幅度贬值,经济受到沉重打击。印尼国内生产总值下降近14%,泰国下降近10%,马来西亚下降7.5%,菲律宾下降0.5%。新加坡、越南、老挝、柬埔寨等国虽未出现负增长,但经济增长速度显著放慢。

金融危机的冲击和东南亚不断恶化的经济形势,对中国造成很大压力。作为亚洲重要出口国的中国,在周边国家的货币纷纷贬值的情况下,如果继续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势必丧失出口竞争力,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严峻的形势面前,中国本着对地区事务高度负责的态度,承担了一个大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顶着压力,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从而遏制了危机的发展势头,避免了周边地区经济形势的进一步恶化,为东盟国家逐步走出困境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了促进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周边国家早日实现经济复苏,中国经济需要保持快速增长。然而,在人民币不贬值带来出口下滑的情况下,中国自身的经济增长已经面临很大困难。尽管如此,中国政府仍然果断地采取多项补救措施,通过扩大内需和实行积极的财政金融政策,刺激经济增长。这样就对东盟国家的经济复苏产生了积极的拉动作用。

亚洲金融危机使这一地区的资产价值大量缩水,房地产价格急速下跌。在东盟国家资金极度匮乏、急需国际信贷稳定经济的时候,世界银行却不顾全体借款国的反对,强行提高硬贷款的利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受到金融危机打击较重的东亚国家提供1100亿美元的援助,但附加了诸如提高利率、增加税收、紧缩开支等许多苛刻条件,从而对受援国的经济恢复造成了不利影响。

某些西方大国及国际组织不近情理和不切实际的做法,引起东盟国家的强烈不满。中国明确支持东盟国家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要求,多次呼吁世界银行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承受能力,切实消除硬贷款加价带来的消极影响。中国政府还多次呼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采取合理政策,避免增加受援国的负担。面对国际社会的批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得不同意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修改1998年度的某些经济指标,适度放宽财政控制,以刺激生产,复苏经济。

在道义上支持东盟国家的同时,中国还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双边渠道,向泰国、印尼等遭受危机打击较大的国家提供45亿美元的援助,向印尼等国提供无偿药品援助,并与东盟有关国家积极探讨在双边贸易中扩大易货贸易等变通方式,减轻东盟国家外贸支付硬通货的压力。中国对这些国家的援助,虽然数额有限,但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充分体现了与东盟国家共患难的真情实谊。

经历了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东盟国家认识到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强经济合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他们特别把加强地区内的金融合作和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的问题提上重要议程,于2000年4月联合中、日、韩共同发表了东亚13国旨在实现双边货币互换的《清迈倡议》。这一举措的提出,标志着拥有全球最多外汇储备的东亚地区,开始着手建立扶危济困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当时,东亚各国共有7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而日中两国的外汇储备高居世界前两位。东亚的外汇储备实力和金融合作愿望都大大超过10年前的欧盟。中国一直积极落实《清迈倡议》,目前已分别同泰国、日本和韩国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与其他国家也在进行积极接触。根据中国的提议,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还设立了由上述国家的财政官员和中央银行官员参加的财长会议机制,地区内的金融协调与合作由此得到进一步增强。

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对东盟国家的真诚援助和大力支持,得到东盟国家的普遍赞誉和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1998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发表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宣言》明确表示,中国在本地区面临金融危机的形势下降低利率和扩大内需以刺激经济增长,同时保持人民币不贬值,对于维护本地区的金融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可以说,这一评价反映了东盟国家的共同心声。中国同东盟国家在金融危机中共患难的经历,展示了中国是负责任的大国的良好形象,再次证明了中国坚持走和平崛起道路、谋求地区内的共同繁荣和共同发展的良好意愿。

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国与东盟的关系获得全面发展。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动和中国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国与东盟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中国发展与东盟关系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凸显了中国睦邻友好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反映出中国走和平崛起道路的长远谋划和战略安排。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动为扩大双方合作开辟了广阔前景

2001年11月,在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宣布在未来10年内建立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这将为中国与东盟带来互惠和双赢。自由贸易区建成以后,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将增加106亿美元,增幅为55.1%;东盟对中国的出口将增加130亿美元,增幅为48%。这一自由贸易区将拥有17亿消费者、近2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将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和主要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目前,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已经启动,相关谈判进展顺利,双方即将完成“早期收获”计划的准备工作,并将于2004年开始实施该计划。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中国和泰国签署双边协议,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对双方的蔬菜、水果贸易实行零关税。中泰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内提前实现农产品零关税,不仅对中泰两国有利,而且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已经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可以预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大幅度降低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实现统一的大市场,从而进一步巩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

(二)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预示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将迈上新台阶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是1976年2月在印尼巴厘订立的。东盟当时的成员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签署并批准了该条约。截至目前,又有后加入东盟的文莱、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和东南亚地区以外的巴布亚新几内亚相继加入该条约。《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规定缔约各方在处理相互关系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各国的民族特性;任何国家都有免受外来干涉、颠覆、制裁和保持其民族生存的权利;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分歧和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缔约各国间进行有效合作。中国对该条约的主旨和原则历来持支持态度,并与东盟国家建立了睦邻互信、友好合作的伙伴关系。2003年6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使中国成为东南亚地区以外第一个人约的大国。由于该条约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所以将大大增强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相互信任,促进双方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中国和平与稳定的周边国际环境。

(三)中国与东盟加强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全面合作得到新拓展

中国一贯重视与东盟各国积极配合,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并为此建立了安全对话与合作的渠道。中国首次提出在东盟地区论坛内适时举办“安全政策会议”的建议,受到普遍欢迎。根据“9·11事件”后国际社会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问题上形成的共识,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共同发表了《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启动了中国与东盟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全面合作。中国和东盟一致认为,近年来贩毒、偷运非法移民、海盗、恐怖主义、武器走私、洗钱、国际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国际和地区安全的重要因素,对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构成新的挑战。针对上述情况,双方根据共同需要,制定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方法,提高应对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能力,并且尽可能地利用现有的机制,包括东盟打击跨国犯罪部长会议和高官会开展合作,根据联合宣言的宗旨和原则制定中长期合作规划,在防范非传统安全威胁方面采取协调行动。不难看出,中国与东盟的安全合作领域正在不断扩大,实质性的合作日益增多,合作机制也日趋健全。这些都为全面推进双方的合作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中国与东盟未来关系的主线是长期合作、共谋发展、共同繁荣

中国与东盟国家地缘相邻、文化相通、利益相关。近年来,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有了迅速和全面的发展。双方高层往来十分频繁,政治互信明显增强,经贸合作进一步深化,安全合作不断拓展。中国与东盟的合作,以领导人的年度峰会为核心,已经建立了外交、经贸、农林、交通等部长级会议,同时形成了经贸、科技联委会、高官政治磋商以及联合合作委员会等一系列磋商机制。在过去的10年里,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增长了4倍。2003年上半年,双方贸易额已经达到近350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高达45.3%。同时,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业已启动,湄公河流域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2003年10月,中国领导人在印尼巴厘岛出席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正式签署了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文件,并且与东盟国家领导人共同发表《联合宣言》,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这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关系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中国将与东盟各国一道,为维护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可以说,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已经成为当前各种区域性合作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已经进入到更为全面和更加成熟的新阶段。地区内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繁荣的局面,将为中国的和平崛起提供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而中国的和平发展也会为地区内实现长期稳定和持续繁荣发挥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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