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中小客户年金需求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京地区论文,年金论文,需求论文,客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企业年金保证一种固定的长期薪酬安排。在这一共识下,雇员赚得企业年金待遇的权益,当满足资格标准后,企业年金待遇从退休时开始支付,持续到账户清零。企业年金规则通常在公司的书面计划书中有明确的规定,确定雇员及公司的权益,并说明该项权益的未来发展。
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已逾8年,企业年金业务发展逐步从大型客户主导转向中小型客户挖潜。截至2012年末,全国有5.47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1847万人,企业的平均职工个人账户数为337个。由此可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以中小型企业居多。
根据备案登记的区域划分,中央直属企业直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截至2012年末,备案企业3876家,覆盖员工834.42万人,企业的平均职工个人账户数为2152人,多数为大型跨区域企业。北京地区备案企业1507家,覆盖员工37.87万人,企业的平均职工个人账户数为251人,多数为中小型企业。
一、中小客户成为企业年金制度的生力军
在客户资源方面,石油、通信、军工等优质的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大型企业受到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竞相追逐,纷纷开展年金业务,而部分大型企业因自身经营状况的限制,尚不具备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大型客户总体数量有限,年金潜力不足。
反观,中小企业市场则生机勃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2010年北京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年末,北京市市场主体存量为140.29万户,其中企业主体66.99万户,个体工商户73.30万户。北京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7%,中小企业客户资源丰富。
二、调查分析:北京地区部分建立年金的中小企业情况
笔者对北京地区206家公司2012年年报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披露的职工薪酬信息,69家公司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1.人员规模
从人员规模的维度,将员工规模千人以上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企业,员工规模千人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大型企业共127家,其中57家建立年金制度,占比44.88%。中小型企业共79家,其中12家建立年金制度,占比15.19%。
上述数据表明,北京地区总部经济效应显著。大型企业集团社会责任表现突出,在社会保险之外,为员工提供补充福利。中小企业的补充福利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所有制性质
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中,实际控制人为国有法人的企业62家,占比89.86%,实际控制人为非国有法人的企业7家,占比10.14%。该数据表明,所有制是影响企业对企业年金制度决策的显著性因素。
上述分析表明,所有制对于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是最显著的影响因素。国有背景的大型企业,纷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为员工提供全面的福利保障。而中小型企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成因分析:企业需求是企业年金业务的关键决定因素
客户类型对于运作情况具有显著影响的成因,主要原因是企业年金市场呈现典型的买方市场特征。一方面,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决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另一方面,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决定选择哪一个集合计划产品。
从西方经济学对于需求的定义可以得出,“需求=能力+需要”。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人工负担能力
(1)所有制维度
从“能力”视角出发,城镇非私营单位,特别是国有单位的人工成本负担能力远高于城镇私营单位。随着经济的发展,两者之间的年平均工资差距在逐年扩大。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北京地区国有单位2011年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8270元,比私营单位高出128.6%,人工负担能力强。
基于上表数据的支撑,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的人工成本负担能力强,是更为典型的企业年金计划目标客户。
(2)行业维度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分析,文化、体育和娱乐、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高,人工负担能力强。这一数据印证被调查企业的行业聚集效应。
2.客户需要
从“需要”视角出发,企业对于基本养老保险乃至补充企业年金计划的热衷程度呈现较大偏差。
养老金研究提出一些关于公司供款制养老金计划的行为解释。这些解释重点关注两个问题:一是员工为何选择养老金,二是雇主为何提供养老金。
下表归纳养老金计划存在的原因及其对劳动力市场的作用。
员工选择养老金计划的原因在于,他们支付得起符合税收要求且非常便捷的退休储蓄。此外,养老金计划可以提供投资及信息记录的规模效益,这使得员工加入养老金计划比自我储蓄的费用更低。养老金计划还有一大特色,它提供的退休保险是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购买的,这些保险通常覆盖残疾保险以及一些通胀保值工具。最后,一些养老金计划提供代际风险共担机制,在不同的员工群体之间分散养老金投资低收益的风险。
在许多情况下,供款的公司就像经济状况良好的金融媒介,他们推出养老金计划满足员工的选择,却不能从中获得任何回报。尽管如此,在其他情况下,雇主可以通过提供养老金计划获益良多。总结起来,所有的关于雇主提供养老金计划动机的假设都基于一个概念,即公司将养老金作为一种人力资源工具。养老金,作为吸引员工的手段,具备以下特质:引导更高的工作投入,达成理想的周转模式以及特定年龄退休的提示信号。
从总体就业人员范畴看,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总数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从2006年的66.3%上升至2011年的79.1%。总体而言,全国城镇就业人员的参保比例持续攀升,企业年金的潜在客户群体持续扩大。
从被调查客户的类型分析,可以得出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客户类型高度一致的结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国有背景的企业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需求最为强烈的主体,是企业年金制度的重点目标客户类型。
四、目标中小客户类型
企业年金属于企业自主福利的范畴,主要取决于企业建立年金的意愿是否强烈,目标客户的锁定以所有制为主要脉络,梳理企业、事业、社团三种法人类型,锁定中小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城镇非私营单位。
1.转制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继续试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适时开展职业年金试点工作。事业单位原来大多实行的国家事业福利,不参加社保,以公务员身份居多;转制后,国家有一些补偿政策,如企业视同缴费等,但个人账户是空的,且社保的领取标准比按事业单位编制退休人员低很多,造成很大的不平衡。该类客户有建立企业年金的需求,希望做实个人账户,并提高补贴领取标准。
该类型客户以转制出版行业为典型代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工作已进入实质阶段。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统计数据,中央级出版社超过200家。2011年,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完成转制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2012年,中央及北京地区非时政类报刊社正在进行转制流程,并于2012年三季度加入基本养老保险。综上,仍有百余家出版社符合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条件,尚未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2.中小型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大多经历“单位福利”转向“社会保险”制度转型,有终身雇佣的传统。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对长期福利十分看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愿强,参保规范性强,且对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需求高。
北京地区中小国企包括区国资委下属企业、未统建年金中央企业的三四级企业、国有企业参股企业,符合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条件,建立意愿比较强。
3.社会团体
根据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1号),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员工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据此可重点营销:协会、商会、基金会、境外NGO驻华代表机构。
社会团体,特别是挂靠在国务院部委下属的团体,其员工原先多有国家部委调入,保留对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依赖,因此,对企业年金的需求强烈。
结合上述目标客户的分析,北京地区的中小客户企业年金市场仍具挖掘潜力。具有国有背景的事业、企业、社团客户,企业年金需求高,自身条件佳,是未来企业年金市场的重要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