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日三种经济模式的调整与改革——从国家与市场力量变化的角度观察其走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种论文,角度论文,走向论文,力量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90年代世界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主要特点是:世界范围的经济全球化、信息化、一体化和进一步的市场化。这种变化促进了世界各国经济的调整与改革,也必然对各国的经济模式产生影响。世界经济演进的历史证明,哪一种体制模式能够灵活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经济,它就能够在21世纪的世界经济中居领先地位。因此,我们在关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世界经济范围的一个重要趋势:为了适应世界经济的新变化,世界各类国家都在主动地或被迫地加快经济调整,改革其原有的不适应上述变化的经济规则。
一、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是区分经济模式的基本标准
发达国家经济运行的模式:大多是在二战以后逐步形成的。战后以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全面干预、广泛调节为主要特征的凯恩斯主义的问世,不仅导致了西方经济学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转变,而且由此形成了以美、德、日为代表的各类经济模式。
对于战后形成的市场经济模式,人们有各种不同的划分标准,因而也就有了不同的称谓。最通常的是把发达国家模式分为“三种类型”,即美国、德国和日本模式。有人认为,美国模式和英国模式很相近,美英应该算作同一种类型;也有的学者将它们分为“四类”,认为除了以美、德、日为代表的这三种模式外,瑞典或北欧模式也可作为一种模式类型。当然,还可以有多种划分。尽管经济模式有各种划分,但是从战后各类经济模式的构成特点以及人们对经济模式的划分来看,怎样处理国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或者说,国家或是市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什么作用,扮演何种角色,实际上成为划分和评定经济模式的一个基本标准。比较典型的是,美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低,经济的自由度相对比较高,它就被广泛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日本在经济起飞阶段,政府的产业政策始终指导和促进经济发展,人们就称其为“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
西方的一些学者也有持同样看法的,诸如法国经济学家米歇尔·阿尔贝在《两种资本主义之战》一书中就指出,当前西方社会出现了“新美国模式”和“莱茵模式”两种资本主义。前者以美英国家为代表,后者则以德、日、北欧等国为代表〔1〕。这里, 他所说的新美国模式并不“新”,因为它的“经济自由度高”、“个人功利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始终如一的,而“莱茵模式”的共性是“注重社会的相对平等”、“国家注重集体成果和长远利益”等。日本的一些研究机构也提出类似的观点,认为战后世界经济所走的是两条道路,即“福利国家道路和以自由化为中心的道路”〔2〕。我们看到, 世界银行在对东亚经济发展动因进行评价时,将主张促进市场效率的观点称为“亲善市场论”,而把认为政府干预起作用的观点称为“国家推动发展论”〔3〕。因此, 在现实经济中,经济发展的主动力或是国家(政府)的作用更大,或是市场的力量更强,这两种力量所起的作用在不同国家、不同发展阶段是不等同的。
实际上,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各国政府都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没有政府干预的纯粹自由市场经济并不存在。因此很多学者认为,现代市场经济都是“混合经济”,政府的职能只是在于纠正市场的不足和缺陷。所谓“混合经济”,无非是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混合或者融合。事实上,各国经济模式的构成显示:在不同国家,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方式和程度、国营或公营经济的比重、经济决策机制等都不尽相同,由此而形成的政府与市场各自管辖的范畴也不尽相同。所以,即使是“混合经济模式”,国家与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功能作用恰恰有着很大的区别。
因此,国家与市场在经济中的管辖范畴,将是我们划分经济模式的依据。第一种类型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其主要特征是:市场机制的充分调节始终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因,政府的作用被限定在最小范围,市场功效得到充分展现和发挥。第二种类型则以日本“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最富代表性,它的基本特征在于:政府对经济干预的成分远远大于市场的调节,有人用“官民一体”、“政企一家”等类似的词语形容日本模式,则是因为在这样的模式中,政府对经济发展、产业政策、资本投资、财政、金融、贸易、就业甚至消费等的“调”与“控”的作用十分明显。至于以“社会市场经济模式”而著称的德国或欧洲模式,则是上述两种模式的特征兼而有之,但又与它们有着具体的差异。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西方各国的经济模式已经表现出了“成熟化”的倾向,有些国家的经济模式已经走到了它的顶点,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而任何体制模式的调整与改革,无非有两种取向:或者向放宽国家政府管制的进一步市场化方向演变,或者向强化国家政府对经济的管制方向变化。
二、西方经济模式面临的问题及其体制原因
几十年来,各国经济模式对于促进各自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80年代起至今,虽然各国都在不断调整体制结构,但是面对世界经济的飞速变化,这些国家的经济模式越来越暴露出某些方面的局限性。上述经济模式中,第二种“政府主导型”模式面临的问题比第一种更多。如果从经济体制的角度观察,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经济体制对世界经济快速变化的“不适应症”。
首先是日本模式。许多学者认为,90年代日本经济衰退是体制因素造成的:一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规制过多。据日本政府总务厅的一项调查结果:1993年日本民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须经政府审查认可的事项达11,402项〔4〕。规制过于繁杂就会走向反面, 使企业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例如,日本开设大型商场需要向通产省报批, 申报手续通常要3—4年,甚至6—8年〔5〕。二是政府管理产业和大企业的手段渐显落后。战后,日本通产省统管了主要产业及其进出口贸易的大部分领域。对此政府从资金、税收、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而且对某些重点产业的发展进行扶持。这种管理可以成功地促进某些产业和公司的发展,但是不利于企业的创新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三是企业结构中的“臃肿”、“终身制”等。
其次是美国模式。美国模式同样存在着诸多社会经济矛盾,存在着许多体制性问题。如“大政府”及其政府繁文缛节的工作作风,政府对垄断性企业经营权的限制,过时而过多的规章制度等,致使对于企业的约束过多。据英国《经济学家》透露,美国60个联邦机构一年制定的规章不止1800条,联邦条例汇编已猛增到13万页,仅《捐税法》及其规章就超过500万字。但与日本和德国模式相比,在经济方面, 美国表现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灵活性;在科技领域,美国仍然保持世界领先水平。国际上一些学者在分析美国的经济体制时指出,美国体制的长处之一是大力扶持大胆进行技术革新的企业,鼓励首创精神,提倡走大学与企业结合的道路,并为高科技研究提供巨额资金。在信息和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美国的这一优势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最后是德国模式。它的突出特点是:实行“福利制度”和“国营经济的比重较高”。但恰恰是追求福利的目标和公平的效果,使德国在国际竞争力和科技水平方面不如美国和日本,特别是庞大的社会支出,已成为其沉重的财政负担。同时,德国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进展缓慢,政府规制死板僵化,企业的组织和管理机制退化,这些都使其社会运转成本不断增加。由于市场经济的目标与实现社会进步和公平原则是一种两难选择,德国模式的社会经济改革将会更加艰难。
对于国家干预过多的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经济的“不适应”症也显得更加明显。日本在经济起飞时曾实行过“经济发展倍增计划”和某些产业发展政策,政府对诸如钢铁、汽车等产业给予过补贴,这曾促进了一些大公司的发展,但同时也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较一些中小企业要高。随着经济全球化而来的资本、技术、信息的自由流动,跨国公司迅速发展所带动的跨国经营,市场竞争将超越国界在更加广阔的地域展开。经济全球化本身是对民族国家经济主权的一种限制,政府如若沿用旧的规制,只能束缚企业的手脚。在发达国家,企业和公司要向更高水平迈进,必须融入国际大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最近,经合组织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以往各国政府用许多规章条例来履行其保护公众福利的职能,但是他们现在认为,政府不应过多地插手公众事业,“减少干预是发达国家经济面临的最大挑战”,要“重新界定现代社会的政府职能”〔6〕。 各国也都认识到:必须对原有体制进行改革,并且已经开始了经济调整的步伐。现实表明:越是国家干预过多的经济模式,对瞬息万变的世界经济就愈不适应,主张改革的呼声也就越大。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国家政府都主动对经济进行调整与改革。在发达国家中,日本是积极主张体制改革的国家。日本的一些学者认为,政府的白皮书虽然没有承认公共限制是导致低效率的“罪魁祸首”,但它强调了“放宽限制”的必要性,提出通过竞争来改变企业低效率的状况。因而日本政府拟在金融、财政、经济结构、社会保障、行政和教育方面进行改革,在金融、雇用与劳动、信息通讯、土地与住宅、医疗与福利和物资流通等六个方面放宽行政限制。对于美国模式,大多数国家并不赞同效仿它。法国人就提出“不能美国化”,而应该寻找“第三条道路”,兼收并蓄,创造新的模式。这一切都表明,西方国家已认识到改革原有经济模式的必要性,并且在积极探索体制调整和改革的途径。
三、经济模式调整及其异同比较
从美、德、日经济模式的变化中看出,经济的调整改革,仍然围绕着国家与市场力量对比的变化,它的主导趋势是“放松”政府对经济的管制,使经济运行和政府管理进一步市场化。其特点是:
(一)国家干预调节的重点在变化。美、英、日等国家政府对企业“放松管制”始于70年代中后期,近年来有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在竞争性部门和企业,取消诸多过时的规制和有碍竞争的条款,废除妨碍国际贸易的规章,减少政府对企业的限制措施,放宽对政府企业经营的各种限制,如某些国家取消了监控调节委员会,弱化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等方面的管制。2.把原来一些属于自然垄断性部门和服务领域,诸如运输、能源、电信、金融等产业,重又纳入到市场竞争轨道。对于放松管制,一些人认为,产业融合成为促使规制放松的关键因素。所谓产业融合,就是随着信息通讯等的传播,各种产业之间的“隔墙越来越矮”,而产业间、企业间的相互交流与融合进一步加强。同时,政府的职能在于不放松对科技、信息、教育和环保等方面的管理。美国和日本纷纷制定面向21世纪的科技和信息等的发展规划,政府拨款予以支持,决定对教育体制进行改革。
(二)企业组织形式继续变化。1.发达国家起始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英国私有化浪潮,不仅减少了政府直接经营的企业数量,也成为90年代国际性企业兼并、购并与合并的开端。国有企业变为私营,使公有和私营部门之间的界限模糊了。一些过去被长期看作是“公用事业”、“公营部门”的能源、电力、通讯等设施,很多已经转为由私人公司来经营。这些公司的组成和治理结构与一般的私营公司相差无几。2.90年代起的企业调整和兼并的重点,还是过去由政府管制的部门和企业,如航空、铁路、电信、通讯、银行等企业,企业兼并和购并在国别范围和国际规模上同时展开。例如,早在1989年,德国就对邮电系统进行改革,其核心内容是把德国邮电部所管辖的邮政总局改建为3 个独立的企业,即邮政银行、邮政局和电信公司,使其从国家行政机构变为政企分开、独立经营的企业。1995年,又把这3家公司逐步变为控股公司, 以实现邮政部门的自由化和国际化,并确定向国内外市场开放,计划到1997年底使邮电部门放弃垄断,1998年取消邮电部。1996—1997年,美国波音和麦道飞机公司合并,是美国航空工业中的重大改革性举措。最近,日本住友银行和大和银行,三菱银行和东京银行也宣布实行合并。
(三)对原有的经济规则进行改革。包括:1.近年来,日本和德国都在改革“终身雇佣制”。日本的一些大企业如电讯巨人NTT、 尼桑汽车制造商对企业职工进行了调整和裁减,德国的大企业如奔驰汽车公司等都宣布要裁员〔7〕。2.加快对福利制度的改革, 国家削减所承担的社会保障支出,使社会保障实现市场化和社会化。在美国,里根政府大规模削减社会支出,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的税率。据经合组织的估计:到2030年,政府退休金在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的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将超过16%,在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则大约占7%。3.减少政府机构和人员,从“大政府”向“小政府”转变。美国和日本都在进行政府机构设置的改造。美国从克林顿执政以来,政府“就一直进行彻底的改造工作”;日本也在就中央省厅的行政改革进行讨论,但成效不大。4.在微观经济领域,一些国家在修改原有的立法。如美国,1996年颁布了《耕作自由法》,允许农场主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定经营品种。2002年以后,美国政府将不再向农业提供补贴,让“在世界经济中竞争的农场主自由耕种更多的土地”。
(四)加大经济开放的强度。金融、电信等行业的兼并与业务发展将打破国家地区界限,是一个重要特征。80年代后半期特别是90年代,德国、日本加强了在国际金融领域与美英的竞争,它们在税收、法律以及机构等金融环境上做了重要改进。例如,德国相继通过两个《金融市场促进法》,决定对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近10年来,德国的外国银行及外资占主要比例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已增加到154家。1985年以来, 德国与经合组织和美元国家的商品基本实现进出口的自由化,达到95%。在美国,克林顿总统于1996年2月签署了新的《电信法》, 停止执行原来规定的在本地区和长途电话业务、有线电视和广播服务之间保持界限的条例。
四、调整与改革的基本趋势
世界经济的竞争是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模式的竞争。从体制模式中的变化观察当前各国的经济可以预见,这种调整与改革最终涉及到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核心问题:国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首先,原来一种流行的关于政府与市场职能的观念正在发生转变。战后占主导地位的看法认为:对于公共部门和基础设施的经营与管理,是政府独有的权利,因而这些部门和企业不参与市场竞争,它们的盈亏责任由政府承担。然而世界经济的现实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市场能够并且应该生产许多商品和劳务,因而应该重新估价政府与市场的功效。
其次,目前“放松规制”主要是放松经济性规制,社会性规制仍然保留。随着市场化在更加广泛的领域不断延伸,政府与市场管辖的部门和企业已经出现变化。属于各级政府管辖的主要是两大块:一是经营性部门和企业,即公共部门及其企业;一是社会性部门和企业,即文教与社会福利部门。一些公共部门和基础设施部门,已经逐步通过兼并与购并等方式实现股份制改造与企业联合,走向市场并参与竞争。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的改革等也在酝酿中,其基本方向仍然是趋向市场化。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看,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但是现阶段仍难被人们接受。
当然,体制模式是相对稳定的,体制演变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过,国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作为一种经济关系,它们之间的力量对比不能不对现行经济产生影响。值得指出的是当前国际性的企业兼并,绝非简单的企业合并,其中不仅孕育着“反政府干预”的势头,而且对西方国家股份制经济以及资本占有结构变化将产生深远影响。美国是当代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股份制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二战后,美国法人股东崛起,个人股东不断衰退,战后初期,法人股东的持股比重仅为百分之十几,80年代中期进一步上升到40%,90年代发生根本性转折,法人股东超过个人股东所持比例而居优势。法人资本占有结构是美国生产关系的核心, 这说明美国在进一步向法人资本所有制转变〔8〕。股份资本占有结构的变化当然是一个长期过程,但是,其发展结果会不会带来生产关系的变化?也还值得继续观察。美国学者在谈到所有权的变化时指出,80年代初以来的两大变化,正在导致旧体制的崩溃。第一,公司接管、合并、出售、购买以及其他重组活动的步伐大大加快,已导致企业身份认同的削弱。而且,由股东们发起的对经理人员的董事们的讨伐,加大了企业压力,企业不得不保证股价上扬并增加对股东们的回报,结果是许多大公司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精简和裁员;第二,更多的人认同了“企业是股东们拥有的实物资产的集合体”这一观念,强调股东是所有者,经理人员和董事是股东代理人。法律、规章、法院判例、公司治理结构惯例和习惯做法更强化了这一理念〔9〕。
目前,美、德、日经济模式的调整与改革显示了这样一种趋势:市场竞争力量越来越强于国家干预的作用,表现在:(1)对内, 更加充分发挥经济的自由竞争和市场调节功能;对外,各国都面向更加开放的国际竞争,积极调整对内政策。(2)美、德、 日等国都在探索既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又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的最佳经济模式。(3)由于这些国家的制度安排是既定的, 尽管各国在加快经济调整,但是都不会否定已有模式的基本内涵。总之,各种经济模式的调整与改革都要取长补短,兼收并蓄,以更好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经济形势。
现阶段,中国正处于探索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时期。由于中国的具体国情与这些国家有差异,照搬美、德、日任何一种经济模式,都不符合中国的现实;但是在上述每种模式中,又都具有可资借鉴之处。重要的原则是:(1 )国家调节和干预与市场机制必须有效结合,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国家干预的重点是保护市场竞争,政府协调的主要手段是政策指导与调节。(2)当今的世界经济是开放型的,一国经济,特别是“后发展”国家经济要得到迅速发展,必须使自己的经济成为世界经济的一部分,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带动国内的经济发展。(3)对于后发展的、人口众多而文化素质差别很大的中国来说, 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政府法律规则的不断完善,是经济快速成长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注释:
〔1〕《台湾日报》1995年11月29日。
〔2〕〔日〕《工业新闻》1996年4月3日。
〔3〕世界银行《1991年世界发展报告》。
〔4〕〔日〕总务厅编《推行放松“规则”的现状》, 大藏省印刷局1995年8月15日,第14页。
〔5〕〔日〕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 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第279页。
〔6〕〔美〕《商业周刊》1997年9月4日。
〔7〕〔英〕《经济学家》1996年2月10日,转引自《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6年第3期。
〔8〕《世界经济》1997年第4期。
〔9〕《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