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尹文亲王陵墓异常仪式探析_太常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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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 24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15)05-0111-09

      一、懿文陵祭礼的异常及各种解释

      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定都南京,将自己的陵址选在钟山南麓。洪武十五年(1382)八月,皇后马氏去世,谥曰孝慈,次月入葬,“命所葬山陵曰孝陵”①。洪武二十五年三月,皇太子朱标去世,八月祔葬于孝陵之东,谥曰懿文②。洪武三十一年四月,朱元璋去世,入葬孝陵③。懿文太子之子、皇太孙朱允炆继承皇位,建文元年(1399)三月,追尊懿文太子为孝康皇帝,庙号兴宗④。明成祖朱棣夺取皇位后,“仍旧谥号曰懿文皇太子”⑤。因懿文陵在孝陵之东,明人亦称之为东陵⑥,或与孝陵并称“二陵”⑦。

      从祭祀礼仪看,懿文陵有两个异常之处:

      一是祭祀次数多而祭品厚,似乎高于其皇太子身份。就陵墓规格而言,懿文陵肯定低于孝陵。但懿文陵“一岁凡九大祭,一素祭”,而孝陵“一岁凡三大祭,五素祭”⑧。无论是祭祀的次数,还是祭品的规格,懿文陵都高于孝陵。此事明代前中期无人提及,但到明代后期屡有人感到困惑。顾起元谈道:“孝陵,大祭一岁止三举,余惟行香。而东陵大祭者九。清卿刘公常言:‘隆杀相悬,不知何故?’”⑨万历四十四年(1616),南京太常寺少卿桂有根,甚至上疏为孝陵鸣不平:“孝陵,乃奉安我太祖之神,以开万世之鸿庥者,每岁元旦、清明、中元、孟冬、长至、两忌辰及万寿圣节,祭共八次。清明、元旦、长至三大祭,文物俱盛,无容议矣。其余祭礼五次,止用酒果。窃思太常为陵寝而设,每岁有额设供祭钱粮,乃一年经管祭九十余坛,各有牲帛品馔与应用祝版,独孝陵之五祭,竟无牲帛祝文陈告于陵寝之前。臣每监视祀品,心恻然弗宁。且懿文太子陵殿,即在孝陵之旁,旧制一年十祭,九次用太牢。我成祖后,仅八祭,又五次不用祝告牲帛。是太祖当年以全礼爱其子,而今日尊奉祖宗之典,只以简约为之,如之何其能安耶?”他建议“孝陵元旦、孟冬、两忌辰与圣节赡拜之际,俱用太牢祝帛”,获得皇帝批准。⑩

      二是主祭官员身份很低,又似乎低于其皇太子身份。最早提及此事的,是南京太常寺少卿谢杰。万历十八年(1590),他上疏说:“懿文太子谊则至亲,分则至贵。累朝以来,岁行九祭,祭之之文,咸称御名。乃仅以祠祭署之奉祀主之,疏以承尊,贱以承贵,苟非其类,神必吐之,斯何望懿文之来歆?即至尊之体,亦甚亵矣。乞比照哀冲、庄敬二太子及中山王徐达事例,遣侯、伯等官行礼。”(11)谢杰提出这个问题,与朝廷对建文朝态度的变化有关。靖难之变后,建文史事在很长时间都是禁忌话题。正德以降,建文史事日渐流传,人们对建文忠臣普遍表示同情和尊敬。但直到嘉靖年间,朝廷仍不愿触及此事。嘉靖十四年(1535),给事中杨僎请表彰建文死难忠臣,录用其子孙,明世宗“责僎不谙事体,轻率进言”,但也未予惩罚,“姑宥之”(12)。到明神宗即位诏中,首次出现表彰建文忠臣的内容,要求各地岁时以礼祭祀(13)。万历十二年,御史屠叔方请宥释建文忠臣外亲,除齐泰、黄子澄外,其他忠臣外亲被释者共1403人(14)。正是在这种气氛影响下,谢杰提出懿文陵祭祀“疏以承尊,贱以承贵”的问题。经礼部议覆,朝廷接受了谢杰的提议,命以后遣南京五府佥书官行礼。

      对于懿文陵祭祀超过孝陵,明人在感到困惑的同时,也提出一些解释,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明太祖“厚于子”。上引桂有根疏,即断言懿文陵一年十祭,“是太祖当年以全礼爱其子”。顾起元在引述清卿刘公“隆杀相悬,不知何故”的疑问后,也猜测说:“或是洪武中旧礼沿而行之耳。”(15)即认为此祭礼是明太祖所定,而为后世所沿袭。另一种是建文帝“丰于昵”。如沈德符谈道:“太祖一岁大祭者凡三,而懿文园则九大祭,不知何故。意者建文追谥兴宗时,加隆祢庙,有此缛礼。其后因循不及改正,而南中大老,视为寻常故事,亦无一语及之。”(16)此外,沈德符还曾提到:“今懿文园近附孝陵,岁时尚能沾祭。”(17)

      最早专门思考过这个问题的,是明末清初史学家潘柽章。他对上述两种说法都不满意,于是针对祭祀数多、祭品丰厚、祭官品低三大问题,都提出了独到的解释:“是诸陵每岁大祭仅三,而懿文太子陵大祭凡九,又益以正旦酒果之奠。其轻重疏数,何倒置甚也?……余考东陵九祭,若清明、中元、冬至与诸陵同者,无论矣,惟四孟、岁暮、忌辰六祭,《会典》既不能明,而国史亦述而未详,议札之家,未有知其所繇来者也。盖孝康谥号既废,并罢太庙之祀,以其主置陵园,于是并庙中五大祭于陵祭之中。凡四孟、岁暮之加牲,即所谓‘岁时致祭如常仪’者也。独是诸陵忌辰,俱用酒果,无牲帛,而东陵何以独厚?则因诸陵忌辰,已有奉先殿之祭,故陵祭稍杀,而孝康则无之,故有所耑重也。且诸陵岁祀,俱命勋旧大臣行礼,而东陵则兼掌于祠官,其轻重之间则微有辨矣。”(18)

      此后这一问题长期无人关注(19),直到近年才引起王剑先生的浓厚兴趣,他经过系统思考,认为“沾祭孝陵”说显然站不住脚,因为若是沾祭,至多与孝陵祭礼相同,而不能过之,即使真有沾祭,靖难后也不会让其继续;建文帝加隆祢庙之说,貌似合理,实则不然,因为若果如此,靖难后必会被废止。相比而言,“太祖以全礼爱其子”说最有道理,“虽没有确论,但应该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对于潘柽章的解释,他觉得“是说不通的”,并陈述了四点理由:其一,废除懿文太子皇帝谥号、将其主由太庙迁至寝园,都是在靖难后,如当时有将庙祭并入陵祭的规定,如此大事不可能不留下哪怕是只字片语,且后来主管南京两陵祭典的太常寺官员也不知此事;其二,靖难后朱棣对懿文太子祭礼多有减降,目的是消减其影响,若将庙祭并入陵祭,使其超过孝陵一年三大祭,这在逻辑上不符,当时迎合朱棣之礼臣也不会同意;其三,潘柽章将“四孟岁暮之加牲”理解成是朱棣要求的“岁时致祭如常仪”,有违逻辑与事实,与朱棣当时的做法相矛盾;其四,潘柽章指出懿文陵祭祀厚于天寿山诸帝陵,反而更能说明懿文陵祭祀独厚是有特殊原因的,这不可能出于朱棣之“仁爱宽厚”,只能是太祖钦定而后世诸帝不敢改之故。(20)

      王剑先生能够发现这一长期无人关注的问题,体现了广博的学识和敏锐的眼光。他提出的分析与推论,也非常富有启发性。但笔者在研读相关资料后,觉得潘柽章之言颇合情理,值得重视。但潘柽章只是陈述了自己的看法,并未提供相应的论证,所以不易使人信服。由于“靖难之变”后,关于懿文太子和建文帝的资料大多灭失,此问题很难得到确解。以下所论,亦不乏臆断之处。是否成立,尚待王剑先生和其他方家评判。

      二、明代前期的庙祭与陵祭规制

      要对懿文陵“视诸陵有加礼”做出合理解释,有必要梳理一下明代前期祭礼的变化情况,这样有助于弄清两个问题:一是懿文陵比孝陵多出来的祭祀的性质,以便判断其出现的原因;二是懿文陵与孝陵相同的祭祀符合哪一时段的规制,以便判断其形成的时间。

      明代的祭祖礼仪,分为庙祭和陵祭两个系统。洪武元年(1368),初定宗庙时享礼,德、懿、熙、仁四祖各为一庙,“四时孟月及岁除,凡五享,孟春特祭于各庙,孟夏、孟秋、孟冬、岁除则合祭”(21)。次年,“更定太庙时享,春以清明,夏以端午,秋以七月望日,冬以冬至”(22)。这一更改遭到礼官反对,一是因其“与古制不同”“古者天子宗庙,四时之祭,皆用孟月。夫孟月者,四时之首,因时之变,致其孝思,故备三牲黍稷及品物以祭”。二是“冬至之日,既行郊祀,又复庙享,难以兼举”。明太祖接受了建议,“仍用四时孟月及岁除,凡五祭。其清明等节,各备时物荐享”。(23)洪武九年新建太庙,改为同堂异室之制,“孟春择上旬吉日,孟夏、孟秋、孟冬俱用朔日,岁暮用除日,俱行合享之祀,奏德庙乐,罢特享礼及各庙乐”。(24)除太庙外,洪武三年,建奉先殿于宫门内,次年落成。内中供奉四代帝后,“每日焚香,朔望荐新”,逢正旦、十月朔、冬至、上元、清明、端阳、中元、重阳等节以及帝后生忌,皆于此祭祀,“用常馔,行家人礼”。(25)

      关于陵祭礼的制定时间,《明史》云:“洪武元年三月遣官致祭仁祖陵。二年加号英陵。……熙祖陵,每岁正旦、清明、中元、冬至及每月朔望,本署官供祭行礼。又即其地望祭德祖、懿祖二陵。英陵后改称皇陵,多孟冬一祭,俱署官行礼,朔望,中都留守司官行礼。”(26)这种说法不尽可信,因为其中所谓“本署官”,当指祠祭署官,但皇陵祠祭署设置于洪武七年(27),洪武初年无此机构。据《实录》记载,洪武八年(1375),诏翰林院臣考议陵寝朔望节序祭祀礼,翰林学士乐韶凤等奏言:“钦惟我朝祭祀皇陵旧仪,每岁元旦、清明、七月望、十月朔、冬至日,俱用大牢,遣官致祭。”乐韶凤等只提皇陵未及祖陵,或许当时祖陵祭祀尚无固定礼制。因为直到洪武十七年,明太祖才得知祖父葬处,此前“迷失祖陵,未知先陔厝所,遣官于泗州城西相河坝,岁时望祭”(28)。乐韶凤等提出一项新建议:“今拟每岁元旦、清明、七月望、十月朔、冬夏二至日用太牢,其伏、腊、社、每月朔望日则用特羊,祠祭署官行礼。”此议被采纳。(29)次年,又诏太常:“皇陵朔望致祭,用少牢品物,著为令。”(30)这样,皇陵祭礼如下:元旦、清明、夏至、七月望(中元节)、十月朔、冬至六祭,用太牢;伏日、腊日、社日三祭,用特羊;每月朔望祭,用少牢。

      但后来通行的陵祭礼,与洪武八年(1375)定制颇有差异:祖陵、皇陵,每岁冬至、正旦祭以太牢,清明、中元、孟冬及每月朔望祭以少牢;孝陵、长陵以下,每岁圣旦、正旦、孟冬、忌辰酒果行香,清明、中元、冬至祭以太牢,而朔望无祭(31)。以皇陵论,较洪武八年定制减少了夏至、伏、腊、社四祭,并将清明、中元、孟冬(十月朔)由太牢降为少牢。这一变化发生于何时,未见直接史料。《凤书》中有如下记载:洪武十一年,“太祖与礼部尚书牛谅定祀节,正旦、冬至,太牢祀,每九社供办。清明、中元、孟冬朔,每五社供办。朔望,各一社供办。”(32)若此说可信,则洪武十一年曾对陵祭做过变更。然检实录,牛谅于洪武六年初任礼部尚书,次年底以不职罢(33),《凤书》系年明显错误,所记当为洪武八年前制度。实录中有洪武十六、十七年祭孝慈皇后陵的记载,祭祀日期除岁除一次外(34),其他均在伏日(35)、社日(36)、清明日(37)、十月朔(38)、冬至(39)、腊日(40),与洪武八年定制相合。实录对于祀事记载较详,从情理说,如果对皇陵祭礼做过重大调整,不应漏记,既然无此记载,说明直到洪武末年,应当仍在沿用洪武八年定制。到永乐三年(1405),明成祖谕礼部臣曰:“中山王勋德之盛,国朝第一,百世不忘。自今正旦、清明、七月望、十月朔、冬至,皆遣祭,著为令。”(41)撇除圣旦、忌辰、朔望这些特殊日期,所定五祭,与皇陵、孝陵相同。这说明至迟到永乐初年,已采用新的陵祭日期。

      关于此事,《明史》记载:“建文初,定孝陵每岁正旦、孟冬、忌辰、圣节,俱行香。清明、中元、冬至,俱祭祀。”(42)而《钦定续通志》在记述洪武八年新制后,接着说:“成祖永乐后,太祖陵每岁圣节、正旦、孟冬、忌辰,酒果行香;清明、中元、冬至,太牢致祭。”(43)这给我们一个启示:陵祭新制,很可能是确定孝陵祭礼时制定的。至于在“建文初”还是“永乐后”,因资料匮乏,难以确断。我个人猜测,明成祖所定可能性较大。因为这种新制,与皇陵祭祀旧制差异很大,若为建文帝所定,明成祖未必肯予沿用。孝陵祭日确定后,其他诸陵当然也要随之调整。洪熙元年(1425),礼部奏:“故事,岁遇清明、七月望及冬至日,行在太常寺具祭仪,在京文武衙门分官祭长陵。今后每岁祭献陵,宜如长陵之礼。”(44)长陵祭礼,显系仿照孝陵,并为以后诸帝陵所沿用。

      三、懿文陵每年十祭的形成原因与时间

      为便于展开分析,首先将上节所述庙祭和陵祭日期整理为表1。至于奉先殿祭祀,带有皇帝私人性祭祀的意味,所以未予列入。

      

      从上表可以看出,如果撇除懿文太子不可能享受的圣旦之祭,明太祖(历代嗣君亦然)每年共享受十一次祭祀:太庙时享五次,分别在孟春、孟夏、孟秋、孟冬、岁除举行;陵祭六次,分别在正旦、清明、中元、孟冬、冬至、忌辰举行。明代孟冬时享用朔日,即十月初一日,而民间习俗称此日为“冥阴节”“祭祖节”,与清明、中元并为三大“鬼节”,所以此日又必须墓祭,以致出现同日既庙祭又陵祭的现象,实为两种不同的祭礼。懿文陵的祭祀日期,正如潘柽章所言,庙祭与陵祭的综合,因孟冬两祭重合,所以共有十次。

      将庙祭移为陵祭,确实是一件于礼无据的事情,加之官方典籍未言其故,以致明人多不知其然。但细绎文献,并非毫无蛛丝马迹可寻。万历二十四年(1596),南京太常寺卿杨时乔、少卿詹沂等上言:“孝陵之东,有懿文陵,旧称东陵。建文初有庙号、追谥,升祭太庙。既经革除,以主置陵园。至今岁时祫祭,遣神乐观行礼。近奉命南京都督官行礼,礼仪备矣。”(45)所谓“岁时祫祭”,值得注意。前曾谈过,洪武九年(1376)开始,每年五次时享太庙,皆用“合祭”,当时尚无“祫祭”。“祫祭”之礼,定于成化二十三年(1487)。当时明宪宗神主将升祔太庙,而太庙九室已满,遂议祧懿祖,岁暮合祧庙与未祧之主而祭之,是为“祫祭”,“祫者合也”(46)。因“祫”“合”义同,明人经常混用。如洪武元年,皇太子摄享太庙,祝辞曰:“时维孟秋,礼严祫祭。”(47)此“祫祭”即为“合祭”。懿文陵殿中,供奉的神主只有懿文太子一位,自然无须“合祭”或“祫祭”。因此,杨时乔等所说“岁时祫祭”,应当是在时享太庙时,遣人到懿文陵行礼。这意味着懿文陵祭祀,实际上包括庙祭与陵祭两个系统,但因在同一地点祭祀,遂混合成为一个祭祀序列。

      明代礼官曾称懿文陵为“庙”,或许也为此提供了一个佐证。明代诸陵中,可能祖陵确实有庙,也称寝庙。明太祖即位后,追尊四代祖先为帝后,但其高祖德祖、曾祖懿祖葬处,根本无从查考。祖父熙祖葬处,起初也只知道在泗州,而不知具体地点。洪武四年(1371),“建祖陵庙,仿唐、宋同堂异室之制,前殿、寝殿俱十五楹,东西旁各二,为夹室,如晋王肃所议。中三楹通为一室,奉德祖神位,以备祫祭。东一楹奉懿祖,西一楹奉熙祖。”(48)皇陵、孝陵以下诸陵,皆建有寝殿,检实录,未见称寝庙之例;实录所见寝庙,皆为太庙寝殿之异称。但《南京太常寺志》记载:“东陵,懿文太子寝庙也。”(49)其他官员亦曾提到“懿文太子庙”(50)。称陵为庙,或许说明懿文陵寝殿,实际上兼有类似太庙寝庙之功能。

      懿文陵庙陵混合的祭祀惯例,究竟形成于何时呢?笔者推断,形成于洪武年间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其一,如上所述,洪武八年(1375)制定的陵祭礼,每年祭祀次数较多,其最明显的特征,是在伏、腊、社日祭祀。而懿文陵的祭祀日期,并无伏、腊、社日,与洪武年间陵祭礼制不合。其二,退一步说,即使洪武后期曾对陵祭做过调整,也难以想象明太祖会为懿文太子制定如此奇怪的祭礼。首先,明太祖相当重视礼制。如洪武二十五年,“以皇太子新薨,欲停祭祀。而时享在迩,复命礼部右侍郎张智、翰林学士刘三吾等,以郊庙合行典礼,参考古制,议定以闻”。张智等援引《宋会要》“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盖不敢以卑废尊也”之说,建议仍旧祭祀天地、社稷、先师等,“惟太庙,乃祖先神灵所在,国既有丧,而时享仍用乐,恐神不乐听,宜亦备而不作”。诏从之。(51)明太祖虽因懿文太子遽逝深感悲痛,但最终并未因此停罢祭祀,足见对礼制之尊重。而四孟祭墓,既不合乎儒家之礼制,又不合乎民间之习俗,明太祖恐怕不会如此别出心裁。其次,洪武二十一年,“令每岁郊祀,附祭历代帝王于大祀殿。仍以岁八月中旬,择日遣官祭于本庙,其春祭停之。又定每三年遣祭各陵之岁,则停庙祭”(52)。明太祖令郊祀时停春祭、三年遣祭时停庙祭,显然是为了避免同时祭祀之繁缛。而懿文陵十祭,有些相隔很近。如岁除大祭,次日正旦行香,隔数日孟春又要大祭。四月初一日孟夏、二十五日忌辰,一月举行两次大祭;七月亦然,初一日孟秋、十五日中元节都要大祭。这样安排过于繁缛,似不符合明太祖之性格。再次,明太祖对孝慈皇后感情很深,但祭祀其陵,都按礼制进行,从未在四孟陵祭,似乎没有理由薄妻厚子,对懿文陵特加殊礼。

      那么,这种奇怪的祭礼,是否由建文帝“加隆祢庙”造成的呢?这似乎也不可能。首先,建文帝即位后,“尊谥懿文为孝康皇帝,庙号兴宗,升祭于太庙”(53)。懿文太子神主既然已经以皇帝身份升祔太庙,与列祖一同享受时享,似乎没有必要再在时享日单独为其举行陵祭。其次,建文帝从小接受儒学教育,很难想象他会做出乖乱礼制之事。而且只加隆其父而不加隆其祖,显然很不明智,难免招致非议,方孝孺等儒臣恐怕也不会坐视不言。再次,正如潘柽章和王剑先生已经指出的,如果确实是建文帝所定,因其不合洪武礼制,且与孝陵祭礼如此“隆杀相悬”,靖难后一定会被革除。

      排除了明太祖“以全礼爱其子”和建文帝“加隆祢庙”两种说法,那么便只剩下潘柽章所提示的一种可能:懿文陵奇怪的祭礼,是在靖难之变造成皇位异常更迭的特殊情况下形成的。让我们梳理一下当时的相关情况:建文四年(1402)六月十三日,明成祖攻下南京;十七日,谒孝陵,即皇帝位;二十日,备礼葬建文君,遣官致祭,辍朝三日;二十五日,新作奉先殿(旧殿为建文所焚);二十六日,遣安王朱楹祭告懿文太子,迁其主于陵园;二十七日,以七月朔大祀天地,预告太祖高皇帝配神(54)。七月三日,享太庙(55)。可以看出,明成祖即皇帝位后的十几天里,懿文太子神主仍以皇帝身份供奉于太庙。因很快就要大祀天地、时享太庙,其神主显然不能再留在太庙,所以礼官有“考之古典,于礼未安”之说,遂迁其主于陵园,“仍旧谥号曰懿文皇太子,岁时致祭如常仪”(56)。单看“岁时致祭如常仪”一句,可以作不同理解,但此语是与懿文太子神主迁置陵园关联在一起的,其含义当为仍像在太庙时那样祭祀。前引南京太常寺卿杨时乔等人所说“以主置陵园,至今岁时祫祭,遣神乐观行礼”,正好与此相印证。换句话说,所谓“岁时致祭如常仪”,乃是将庙祭之礼移到陵殿举行,从而形成每年十祭的惯例。到明朝后期,就连礼官也不明其故,以致桂有根疏请孝陵元旦、孟冬、两忌辰、圣节俱用太牢,竟然得到批准。这种做法不合礼制,所以潘柽章讥其“名实混乱,其渎已甚”(57)。

      事实上,尽管懿文太子并未当过皇帝,其子建文帝又被明成祖推翻,但他毕竟居储位二十五年,又曾被追尊为皇帝,所以其地位是很特殊的。尽管相关资料很少,但从对其葬处的称呼,便可窥见一斑。明代诸帝后(包括追尊者)葬处皆有陵名,如皇陵、孝陵、长陵等;个别帝后因特殊情况无陵名,其葬处亦称陵,如恭让章皇后陵、恭仁康定景帝陵。而太子及亲王葬处则称寝园,如实录提到哀冲、庄敬二太子葬处,均称寝园。但懿文太子葬处,《明太宗实录》数次提及,皆称“懿文陵”(58),其后历朝实录亦称“懿文陵”或“懿文太子陵”。明宣宗即位之初,未及躬谒孝陵,遂遣郑王诣南京谒陵,“到南京,王祭告皇城及城隍等神八,谒告奉先殿,告孝陵及懿文陵、贞静顺妃、悼僖丽妃享堂”(59)。内中所说顺妃(荆宪王之母)和丽妃,“俱仁宗妃,每年遣祭六次”(60)。从这些记载看,建文帝给懿文太子所上帝号,靖难后虽被剥夺,但在礼制方面,懿文太子仍享有一定特殊待遇。沈德符指出:“懿文园在孝陵之东,至今称为东陵。想当日追崇尊号,必追上陵名,既经革除,遂不可考。而人之称陵如故,则建文之泽,犹在人心也。”(61)事实上,称懿文寝园为陵,并非民间感激建文恩泽,而是朝廷一直如此称呼。

      四、关于懿文陵的祭品和祭官规格问题

      懿文陵祭品规格高而祭官身份低,这两种矛盾的现象,也都有其特殊原因。

      表2展示了孝陵等帝陵、太庙及懿文陵各祭所用品物。可以看出,撇除圣旦不计,明太祖及以后诸帝,每年太庙时享五次,皆太牢;陵祭六次(若加皇后忌辰则多一次),三次太牢,三次香烛酒果。合而计之,每年八次太牢,三次酒果,其中孟冬为一日两祭,庙用太牢,陵用酒果。懿文陵合庙祭和陵祭而行之,每年十祭,九次太牢,一次酒果。两相比较,唯一的差别是忌辰祭祀,懿文陵用太牢,诸陵用酒果。对于此事,明代典籍未见说明,前引潘柽章解释说:“独是诸陵忌辰,俱用酒果,无牲帛,而东陵何以独厚?则因诸陵忌辰,已有奉先殿之祭,故陵祭稍杀,而孝康则无之,故有所耑重也。”

      

      笔者认为,潘柽章之说,虽无确证,但颇合情理,而且明代亦有相似例证。万历十四年(1586),礼部针对正旦祭祀曾指出:“至陵祭品物,九陵、恭让、恭仁之陵止于酒果,而越、靖诸王及诸王妃则又有牲果祝文,反从其厚者,盖以九陵帝后,岁暮已祫祭于庙,旬日内且复有孟春之享。故元旦陵殿止用酒果,非俭也。诸王诸妃则祫祭春祭皆不与,元旦一祭不宜从简,故用牲帛祝文,非丰也。特恭让、恭仁既不与祫享于庙中,又不设牲帛于陵殿,是则礼文之缺,宜增所未备。”(62)越、靖诸王正旦用牲,而诸帝陵止用酒果,并非厚王薄帝,而是因为在此前后数日,太庙有岁暮、孟春两祭,皆用太牢,故陵祭从简。如前所述,洪武年间祭祀皇陵,元旦、清明、夏至、七月望、十月朔、冬至用太牢,伏、腊、社日用特羊,每月朔、望用少牢,并无酒果之礼。从明代后来通行的祭礼看,忌辰与清明、中元、冬至并为四大祭日(63)。据此推测,洪武年间遇懿文太子忌辰,当与清明、中元、十月朔、冬至等大节一样,以太牢祭祀。洪武以后,仅清明、中元、冬至遣官祭以太牢,至于帝后诞辰,则在奉先殿祭祀(64),陵祭相应从简,止用酒果。懿文太子无资格享受殿祭,而忌辰又与清明、中元、冬至并重,不可轻忽,所以一直沿用洪武旧例,以太牢致祭。

      关于懿文陵主祭人员的身份,前引谢杰谈到“仅以祠祭署之奉祀主之”,顾起元亦言:“百官不陪祭,惟奉祀行礼,祝文称皇帝御名,谨遣某官致祭于皇伯祖考懿文太子云。”(65)但前引南京太常寺卿杨时乔等谓“至今岁时祫祭,遣神乐观行礼”,说法略有不同。神乐观建于洪武十二年,明太祖“以道家者流,务为清净,祭祀皆用以执事,宜有以居之,乃命建神乐观于郊祀坛西”(66)。该观“职掌乐舞,以备大祀天地、神祇及宗庙、社稷之祭”(67)。就机构设置而言,南京神乐观亦隶南京太常寺,但与祠祭署性质不同,杨时乔、詹沂作为南京太常寺正、副长官,照理不会把两者弄混。沈德符的记述,为理解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些启示。他谈道:“懿文太子寝园在南京,每年忌辰、四孟、清明、中元、冬至、岁暮,俱遣使往祭,其祭文亦填御名。但例遣南太常寺属道官为奉祀者行礼。”(68)关于“太常寺属道官”,他在谈牙牌时指出:“本朝在京朝士,俱佩牙牌,然而大小臣僚皆一色,惟刻官号为别耳。如公侯伯则为‘勋’字号,驸马则为‘亲’字号,文臣则‘文’字号,武臣则‘武’字号,伶官则‘乐’字号……惟道官如协律郎、奉祀之类,亦得用‘文’字号,似为僭拟,宜以‘道’字别之。”(69)太常寺协律郎、奉祀,多由乐舞生出身(70),其身份本是道士,故称“道官”。据此看来,杨时乔等所说“遣神乐观行礼”,实际行礼者,应当就是“道官为奉祀者”。

      懿文陵遣奉祀行礼,起初未必像潘柽章所说,是为了使“轻重之间微有辨”。首先,从实录看,自设置皇陵等祠祭署后,便由其负责祭祀,基本不再另派其他官员诣陵祭祀。洪武二十二年(1389),遣太常博士薛文举致祭祖陵、皇陵,谓文举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古之明王,冬至祭始祖以配天,所以重报本也。朕承天命,以典神天,实由祖宗积德累善所致。惟我仁祖,克配上帝于大祀之礼,固已行之。今冬至甫临,哀悼罔极,卿其肃将朕命,往致祭焉。敬之毋忽!”(71)此属特例,且所遣太常博士为正七品,祠祭署奉祀为从七品,两者品秩相差甚微。对于孝慈皇后,如前所述,洪武十六至十七年,曾多次祭其陵,此后便未见此类记载,这可能是因为洪武十七年八月大祥,其神主祔庙(72),所以从次年起不再特别遣祭。其次,明朝初期,由奉祀主祭,未必意味着规格较低。据《凤书》所载皇陵祭祀仪注,“正旦、冬至、清明、中元、孟冬祭祀,祠祭署官代天子行礼”,而“每月朔望日,中都留守司官主祭行礼”(73)。祠祭署奉祀从七品、祀丞从八品,而中都留守司正留守正二品、副留守正三品,从衙门级别上看,留守司远高于祠祭署,但从祭祀级别上看,祠祭署官代天子行礼,又远高于中都留守司官主祭行礼。

      事实上,洪武年间,孝陵尚无祠祭署,而只有神宫监。神宫监“掌洒扫殿庭及栽种果木蔬菜之事”(74),似不负责祭祀。当时节祭如何祭祀孝慈皇后和懿文太子陵,未见记载,可能由太常寺循例遣属官祭祀。建文帝即位后,“立钟山祠祭署,设奉祀、祀丞各一员”(75)。此祠祭署未冠以陵名,当负责孝陵和懿文陵两陵祀事。明成祖夺位后,礼部言:“建文中,改天地坛祠祭署为南郊祠祭署,山川坛籍田祠祭署为籍田祠祭署,泗州祠祭署为泗滨祠祭署,宿州祠祭署为新丰祠祭署,又设钟山祠祭署,非旧制。”明成祖谕令:“泗州、宿州、山川坛、籍田祠祭署仍复旧制,天地坛祠祭署定为郊坛祠祭署,钟山祠祭署不可罢。”(76)此时钟山祠祭署,应当照旧负责两陵祀事。到永乐八年(1410),“改郊坛祠祭署复为天地坛祠祭署,钟山祠祭署为孝陵祠祭署”(77)。自此以后,懿文陵祭祀之事,便由孝陵祠祭署兼主。换句话说,由祠祭署奉祀代皇帝行礼,应当始于建文年间,而永乐以后一直延续下来。

      懿文陵主祭身份显得太低,应当是因其他陵寝祭官身份变化造成的。前曾推测,明代通行的孝陵祭礼,当确定于明成祖时,正旦、清明、中元、孟冬、冬至、圣旦均遣官行礼,其中清明、中元、冬至三大祭遣勋旧大臣行礼,南京文武官陪祭。就连中山王徐达,也获得正旦、清明、中元、孟冬、冬至“皆遣祭”的待遇。然而对于懿文太子,明成祖并未提高其主祭者规格,依然由祠祭署官员宣读皇帝祝文,代皇帝行礼,这就显得比诸陵低了一等。到嘉靖年间,明世宗出于个人私爱,给予哀冲、庄敬二太子“遣都督亲臣往祀”的待遇,这使懿文陵主祭者身份显得更低,以致“向来人心颇不惬”,但当时建文事还属禁忌,故“无敢言及者”(78)。到万历时,建文事不再是禁区,南京太常寺少卿谢杰遂抗章议其非礼,明神宗命以后遣南京五府佥书官行礼,这样就和哀冲、庄敬二太子持平了。

      与主祭者身份相似的,还有懿文陵建筑规制问题。前引南京太常寺卿杨时乔等,在肯定“近奉命南京都督官行礼,礼仪备矣”后,进一步指出:“特朝廷典礼,自山陵至于藩封坟茔享堂,其高深广阔楣间皆有定数,又皆用红丹涂饰。今东陵殿浅隘卑狭,仅能展安祭器品物,又以黑饰,与众庶同,非制也。乞下部臣,详考礼制,将堂宇改建,庶于礼为称。”(79)懿文陵殿,当建于其去世后不久,其规制应为明太祖亲定。当时就连祖陵,因“江南造黄瓦,以道远未至,先以黑瓦覆之。已而殿庑告成,遂不复更瓦”(80)。懿文陵殿卑隘黑饰,亦在情理之中。建文帝即位不久,即陷入战乱之中,自然无暇按皇帝规制重建懿文陵殿。明成祖夺位后,为笼络人心,加意优待藩封。永乐八年(1410),“建秦愍王享堂,命视晋恭王之制加高一尺,深广称之。乃定为享堂七间,广十丈九尺五寸,高二丈九,及深四丈三尺五寸……”此时所定享堂规制,肯定较旧制大有提高。但对于懿文陵殿,并未按新制改建,而是一直保持旧貌,致其比亲王享堂还要卑隘,且用黑饰,规格显得低了许多。杨时乔等人疏请改建,但史书中未见下文,看来此议未被采纳。

      综上所述,懿文陵祭祀次数之多、祭品规格之高,竟然远远超过孝陵,这种“隆杀相悬”的现象,颇使时人感到困惑,出现了明太祖“以全礼爱其子”、建文帝“加隆祢庙”等各种猜测。事实上,这种令人感到奇怪的祭祀礼仪,乃是由政局剧变造成的礼仪异变。具体地说,建文年间,懿文太子被追尊为皇帝,升祭太庙,明成祖夺取皇位后,将其神主迁置于陵殿,复称懿文皇太子,此后凡时享太庙,便同时在懿文陵举行祭祀,形成了将庙祭与陵祭融为一体的祭祀体系。另一方面,懿文陵主祭官员品秩较低,陵殿建筑也较卑隘,似乎也与其身份不相称。这是因为永乐以降,其他陵寝遣祭官员身份不断提高,亲王等人享堂规制也大有提升,而懿文陵却长期保持不变,便自然相应降低了。

      ①《明太祖实录》卷148,洪武十五年九月庚午,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影印本(下引《明实录》均同),第2342页。

      ②《明太祖实录》卷220,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庚申,第3222—3223页。

      ③《明太祖实录》卷257,洪武三十一年五月辛卯,第3718页。

      ④姜清:《姜氏秘史》卷2,建文元年三月十日,《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3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76页。

      ⑤《明太宗实录》卷9下,(建文)四年六月戊寅,第141页。

      ⑥顾起元:《客座赘语》卷3《陵祭》,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70页。

      ⑦《明武宗实录》卷93,正德七年十月甲辰,第1974页。

      ⑧《明神宗实录》卷475,万历三十八年九月辛亥,第8966页。

      ⑨顾起元:《客座赘语》卷3《陵祭》,第70页。

      ⑩《明神宗实录》卷548,万历三十八年八月癸卯,第10379—10380页。按,“清明、元旦、长至三大祭”句中“元旦”当为“中元”之误。

      (11)《明神宗实录》卷224,万历十八年六月丁丑,第4158—4159页。

      (12)《明世宗实录》卷177,嘉靖十四年七月乙酉,第3825—3826页。

      (13)《明神宗实录》卷3,隆庆六年七月辛亥,第117页。

      (14)《明神宗实录》卷146,万历十二年二月己巳,第2727—2728页;卷159,万历十三年三月壬辰,第2927页。

      (15)顾起元:《客座赘语》卷3《陵祭》,第70页。

      (16)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陵寝之祭》,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8页。

      (17)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3《故后无讳日》,第75页。

      (18)潘柽章:《国史考异》卷4第16条,《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52册,第75—76页。

      (19)陈宝良《明代社会生活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曾提及此事(第452页),但未予探究。

      (20)详见王剑:《明懿文太子陵陵祭逾制考论》,《历史研究》2011年第6期。

      (21)《明太祖实录》卷30,洪武元年二月壬寅,第513页。

      (22)《明太祖实录》卷38,洪武二年正月癸丑,第775页。

      (23)《明太祖实录》卷55,洪武三年八月癸未,第1081页。

      (24)万历《明会典》卷86《礼部四十四·庙祀一》,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497页。

      (25)《明太祖实录》卷59,洪武三年十二月甲子,第1151—1152页;卷61,洪武四年二月已巳,第1187—1188页。

      (26)《明史》卷60《礼十四·凶礼三·谒祭陵庙》,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471—1472页。《钦定续通志》卷113,《礼略·吉礼三·上陵》亦云:“明太祖洪武元年三月,遣官致祭仁祖陵。二年,定熙祖陵每岁正旦、清明、中元、冬至及每月朔望,本署官供祭行礼……”(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93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26页)

      (27)《明太祖实录》卷90,洪武七年六月戊午,第1585页。

      (28)朱国祯:《涌幢小品》卷6《祖陵》,《续修四库全书》第1172册,第673页。

      (29)《明太祖实录》卷101,洪武八年九月乙卯,第1714页。

      (30)《明太祖实录》卷103,洪武九年正月己未,第1732页。

      (31)万历《明会典》卷90《礼部四十八·陵坟等祀·陵寝》,第515页;《明史》卷60《礼十四·凶礼三·谒祭陵庙》,第1473页;《明英宗实录》卷106,正统八年七月壬午,第2168页。

      (32)天启《凤书》卷4《宗祀篇》,明天启刻本,第56页。

      (33)《明太祖实录》卷79,洪武六年二月末,第1445页;卷95,洪武七年十二月庚申,第1646页。

      (34)《明太祖实录》卷169,洪武十七年十二月辛酉,第2580页。

      (35)《明太祖实录》卷155,洪武十六年六月庚辰,第2412页;卷162,洪武十七年五月庚寅,第2520页。

      (36)《明太祖实录》卷152,洪武十六年二月戊子,第2386页。

      (37)《明太祖实录》卷152,洪武十六年二月庚子,第2388页。

      (38)《明太祖实录》卷157,洪武十六年十月辛未,第2433页。

      (39)《明太祖实录》卷158,洪武十六年十一月丙辰,第2445页。

      (40)《明太祖实录》卷169,洪武十七年十二月戊戌,第2574页。

      (41)《明太宗实录》卷44,永乐三年七月戊申,第694页。

      (42)《明史》卷60《礼十四·凶礼三·谒祭陵庙》,第1473页。

      (43)《钦定续通志》卷113《礼略·吉礼三·上陵》,第726—727页。

      (44)《明宣宗实录》卷10,洪熙元年十月壬辰,第291页。

      (45)徐乾学:《读礼通考》卷93,《葬考十二·山陵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册,第242页。

      (46)《明孝宗实录》卷7,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壬戌,第144—145页。

      (47)《明太祖实录》卷32,洪武元年七月丁酉,第574页。

      (48)《明史》卷58《礼十二·凶礼一·山陵》,第1446页。

      (49)徐乾学:《读礼通考》卷93《葬考十二·山陵六》,第241页。上引刘曰梧疏中,亦有此语。

      (50)《明神宗实录》卷361,万历二十九年七月丁巳,第6748页;卷374,万历三十年七月癸未,第7035页。《明熹宗实录》卷40,天启四年三月辛巳,第2313页。

      (51)《明太祖实录》卷218,洪武二十五年六月戊辰,第3209—3210页。

      (52)《明史》卷50《礼四·吉礼四·历代帝王陵庙》,第1293页。

      (53)《明太宗实录》卷9下,(建文)四年六月戊寅,第141页。

      (54)《明太宗实录》卷9下,(建文)四年六月乙丑、己巳、壬申、丁丑、戊寅、己卯,第129、135、138、140、141、141页。

      (55)《明太宗实录》卷10上,洪武三十五年七月甲申,第151页。

      (56)《明太宗实录》卷9下,(建文)四年六月戊寅,第141页。

      (57)潘柽章:《国史考异》卷4第16条,第76页。

      (58)《明太宗实录》卷10上,洪武三十五年七月癸巳,第158页;卷89,永乐七年三月丙寅,第1181页;卷139,永乐十一年四月甲寅,第1673页;卷175,永乐十四年四月壬申,第1919页;卷272,永乐二十二年六月庚申,第2463页。

      (59)《明宣宗实录》卷7,洪熙元年八月甲戌,第194页。

      (60)顾起元:《客座赘语》卷3《山祭》,第70—71页。

      (6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陵寝之祭》,第8—9页。

      (62)《明史》卷60,《礼十四·凶礼三·谒祭陵庙》,第1476页。

      (63)如恭让章皇后陵每年七祭、景皇帝陵每年八祭,惟在清明、中元、冬至、忌辰,分别遣内官、仪宾行礼。参看正德《明会典》卷83《礼部四十二·祭祀四·陵寝》,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85、786页;沈榜:《宛署杂记》卷18《恩泽·祠祭》,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14—215页。

      (64)万历《明会典》卷89《礼部四十七·庙祀四·奉先殿》,第512页。

      (65)顾起元:《客座赘语》卷3《陵祭》,第70页。

      (66)《明太祖实录》卷122,洪武十二年二月戊申,第1975页。

      (67)《明太祖实录》卷145,洪武十五年五月甲子,第2277页。

      (68)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园庙缺典》,第8页。

      (69)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3《牙牌》,第347—348页。

      (70)《明孝宗实录》卷146,弘治十二年正月乙丑,第2560—2561页。

      (71)《明太祖实录》卷198,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己卯,第2968—2969页。

      (72)《明太祖实录》卷164,洪武十七年八月乙亥,第2535页。

      (73)天启《凤书》卷4《宗祀篇》,第56页。

      (74)《明太祖实录》卷241,洪武二十八年九月末,第3510页。

      (75)姜清:《姜氏秘史》卷2,建文元年四月二十八日,第580页。

      (76)《明太宗实录》卷10上,洪武三十五年七月丁亥,第157页。

      (77)《明太宗实录》卷111,永乐八年十二月丙辰,第1425页。

      (78)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园庙缺典》,第8页。

      (79)徐乾学《读礼通考》卷93《葬考十二·山陵六》,第242页。

      (80)《明世宗实录》卷169,嘉靖十三年十一月己卯,第36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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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尹文亲王陵墓异常仪式探析_太常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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