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朔闻捷子”的文化意义_说文解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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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语言文字:《说文解字》;文化意义;原始人类;姓氏;传说

许慎《说文解字》,是中原文化一块瑰宝,中华传统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闪烁着绚丽的色彩。所谓它是中原文化一块瑰宝,是因为它产生于东汉中原学者许慎之手,且对中原文化产生深远的影响;所谓它是中华传统文化宝库中的明珠,是因为它在中华传统文化宝库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就在于它是中国传统语言文字学奠基之作,抓住了古汉字负载原始文化、传统文化的特征,特别是使之成为原始文化的一种载体。

《说文解字》是一部说解阐释文字的著作,为什么说它是结构纷呈的原始文化、传统文化的一种载体呢?这要从文字本身和文字的说解阐释两方面分析判断说明这个问题。第一,文字本身,特别是小篆以上的古文字,不管它产生于何时,以何种方式产生,都是一种文化现象,是文化历史的产物,是先民们为了自然人化,改造自然,创造生活,交流思想,协调行动,突破有声语音的时间、空间的局限性,从而发挥其聪明才智,进行一番劳动创造的结果,是他们劳动智慧的结晶。因此,文字本身,要受先民们当时的社会物质条件,生活场景,文化思想的规范、限定和制约,从而客观地反映他们当时的社会物质条件,生活场景,文化思想,各种观念。第二,文字的说解阐释,要受说解阐释者所接触接受的传统文化观念的规范、限定和制约。因此,在说解阐释文字时,不仅要注意其体系内部固有的属性,形、音、义之间的联系,同一个字不同时期发展形态之间的联系,更重要的还要留意其原始构形所反映出来的深厚广博的文化传统的价值和意义。否则,仅就文字体系内部属性,形、音、义之间的联系等参照字书、文献典籍,寻章摘句,随意作某种逻辑推理判断和验证,等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本。只有把文字的形、音、义放在其产生的社会历史文化大环境之中去说解阐释,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许慎《说文解字》,收录小篆9353文,参照古籀大篆, 因形释本义,诠释每个字的形、音、义,吸取前人成果,广收博采,征引时人前贤通人之说30余家,文献典籍110多种。 许慎之子许冲在《上〈说文解字〉表》中称其发扬“五经之道”,“六艺群书之诂,皆训其意”,“天地、鬼神、山川、草木、鸟兽、昆虫、杂物、奇怪、王制、礼仪,世间人事,莫不毕载。”许氏对所收录的古文字,征引时人前贤通说,繁称博证以文献典籍,以博大深广的原始、传统文化为背景,进行了基本准确的说解阐释。当然,缺憾是在所难免的,不能苛求古人。下面,我们依据《说文》,参照甲骨金文,从人类社会发展史、文化学、民族学等角度,通过例证来阐述《说文》所收录的古汉字,是结构纷呈的反映中华民族原始传统文化的载体。

一、原始人类

“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此籀文,象臂胫之形。 ”这就是说,人是天地之间的有性灵一类最可宝贵的。其形体是古籀文字的形体,像人的臂胫的形状。小篆籀文作甲骨金文字形略同,是一个侧身人,突出人的腿胫,长臂的形象。这体现了古人就有人与其他生灵动物相区别的观念。其人贵于其他生灵动物之处何在?许氏没再往下说。人类从猿分化出来,通过新旧石器时期简单磨石等劳动,创造了原始人类。这正如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所论述的,一些猿类,大概由于它们攀援的生活方式,手脚分工,直立行走,从而解放了双手,开始从事简单的磨石劳动。在劳动中,促进了大脑的不断发达,便产生了进行集体劳动交际的表达思想感情、协调生产劳动和人际关系的语言。语言是文化的传播载体,因而语言的产生,便是人类文化的产生,也因此可以说劳动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人,创造了人类文化。

那么,古汉字“人”,为什么要采取侧面突出人的手臂足胫的形象来表示呢?盖因为人是由类人猿脱变来的,最初人类尚存有猿的长臂特征,采用其他方式不能突现初民存有猿类长臂、半直立姿态行走的特征。故而,如今所能看到的古汉字“人”,尚能闻见原始人长臂半直立行走姿态的文化信息。只是经过隶变楷化之后,才成为今天的书写方式。

二、原始姓氏

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赐姓。”

这就是说,姓主言生,故徐灏《注笺》云:“姓之本义谓生,故古通作生。”〔1〕吴氏《古籀补》“姓”字条下引了《兮甲盘》:“诸候百生”云:“古文以为姓字。”又《史颂敦》:“百生”即“百姓”〔2〕。盖古人言姓无字,取“生”为义。“生”,本为草木生长的“生”字。《说文》:“生,进也。象草木生出土上。”这是把“生”作为一个合体象形字看待。实际上,可作为从草从土的会意字看待。“生”,从屮从土,是草木萌生土上,表示生长之义。盖最当初,人生无字,借草木萌生之“生”为义;后来,人非草木,为与草木萌生区别,加“人”旁作“”。吴氏《古籀补》引《古玺》:“韩”云:“姓或从人,许氏说‘人所生也’。”〔3〕言为许氏所本。人生为姓,男女皆可云尔。母系氏族社会,母权至上,以女子计算世系,男生无名,女生为姓。女生,标志着一位母始祖降临,一个母系血缘家庭产生,所以字从女,从生,生亦声,以女生为义,作为一个家庭的标志。这就是后来通称的别婚姻、明世系的姓氏之姓所表示的原始意义。

许氏进一步补充说解阐释道:“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曰天子。”根据上述连贯下来,应该是说:上古神明圣哲的母亲,有感于天然之物而生子,因此叫天然之子。这是对荒远母系氏族社会先民们那种蒙昧哲学思想、原始文化观念的真实反映,上古生民原始“感生说”的再现。且引《春秋左传》隐公八年文作为书证。其与今本有点出入,今本作“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4〕其间少“建德”二字。 这不知是许氏看到古本如此,还是有意删除。由上述贯穿下来,应该是:天然之子因生由而赐予姓氏。比如中华元典之一的《诗经》的“玄鸟”、“生民”就是上古感生说的有力佐证。《诗·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商”,是指商代的始祖契,言上天命令玄鸟下降而生商的始祖契。《大雅·生民》:“时维姜原”,“履帝武敏歆”怀孕而生后稷。《史记》、《论衡》有具体详尽的记载。

王充《论衡·奇怪篇》:“禹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姓曰姒。(同契)母吞燕卵而生,故殷姓曰子。后稷(弃)母履大人迹而生后稷,故周姓曰姬。”这是说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夏商周三代男性始祖,因其母感天而生,感何天物而生,便赐姓为何!言夏后氏祖先禹因其母吞薏苡而生,故夏姓姒(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隐公八年注作“苡”);商朝祖先契,其母简狄吞燕子而生契,故商姓子;周朝祖先弃,其母姜原,践踏大人脚迹,怀孕而生弃,故周姓姬。这应该说也是有文字和原始蒙昧哲学依据的。

“苡”,是一种草本植物的果实,可食,可入药,“禹母吞薏苡而生禹”,“因生以赐姓”,盖初取“苡”作为夏后氏的族种、族标,即姓氏。盖又因处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母权至上,以女计世系,去掉草字头,加原始母系氏族社会的标志,换上女旁作“姒”。“子”,燕子即燕卵。盖因契母吞食燕子而生契,便取“子”作为商的姓氏。盖又由于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加“女”旁作“好”,郑樵《通志略·氏族略五》:“好氏,见《纂要》。”周姓曰姬,盖后稷之母姜原因践履大人足迹而生后稷。“迹”,从辵,亦声。亦与(颐)同音,故借“”为姓,加女旁作“姬”,迹义隐于姬中。

这关于原始古姓反映母系氏族社会文化特征,唐兰先生在《中国文字学》中有一段精辟论述:“真正形声字的发生,和社会文化的发展有密切关系。我们看卜辞里地名和女姓的形声字特别多,就可以推想到形声字初起时也许还在母系社会时期。……凡是这些部落的领袖都是女人。井部落或子部落,为了免得人把它们当作水井或孩子的解释,就都加上了一个女旁,以指明这是女姓,是他们母亲的姓。”这是由从女旁的形声字、古姓字推断其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并呈现出浓郁的原始母系氏族文化色彩。

从上述对许氏“姓”字的说解的阐释,就已传播出了我国上古先民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的信息,原始宗教蒙昧野蛮的哲学观念。

所谓“图腾”,是一个外来词,指一种族徽、标志。这种族徽标志,是以动植物或其他非生物,书著于氏族旗帜或礼器上,作为氏族的命名,让其成员都承认为此物的子孙,此氏族以此物为族种。那么,“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曰天子。”“天子因生以赐姓。”这就是我国上古先民图腾崇拜的体现。因何种而生,与赐姓氏名称有关。夏后氏以草木植物“苡”为族种、族徽、族标、姓氏;商氏族以燕子为族种、族徽、族标、姓氏;周氏族以足迹为族种、族徽、族标、姓氏。

又如古姓“姜”,也应体现了原始社会先民自然、先祖、图腾崇拜的文化观念。《说文》:“姜,神农居姜水以为姓。从女,羊声。”许氏说解固有所本。《国语·晋语》:“昔少典娶于有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但从许氏对“姜”解形从女,羊声看,其并非以居地名姓氏,仍是原始自然、先祖、图腾崇拜,以羊为先祖、族徽、族标,即名姓氏,加女旁以示始祖是女的作“姜”。张舜徽先生《说文解字约注》(下简称《约注》)云:“赵宦光曰:‘水因姓而名,故从女;若水先名姜,从女便无意义。’舜徽按:下文姬、姚、妫诸篆并同此理。疑皆因生得姓,因姓造字,而后水名出焉。”〔5〕盖古“姜”姓, 也是始祖母与羊偶合而生后代,取羊为名,加女旁为姓作“姜”。从古文字看,上述“姓”,先作“生”,后作“”,再作“姓”;那么“姜”与“羌”本为一字,也可作为“姜”族取姓曰姜的自然、先祖、图腾崇拜的佐证。“羌”,尽管许氏说解为“西戎牧羊人也”,因人牧羊而造此字,其实应理解为人羊结合产生后代,以羊为族种、族徽、姓氏,此“羊”非羊,表示氏族的名称代号了,故加人旁作“羌”,又因处母系氏族社会,去“人”加女旁作“姜”。

如此例证,在《说文》、文献典籍中还很多。如古姓“妫”,从女为声。为,古文为人服象之形,盖取象为姓氏,加女旁作“妫”。这是汉族古姓如此。何止汉族,我国古代少数民族,以动植物为族种的也很多。《后汉书·南蛮传》载南蛮族盘瓠狗种说,《华阳国志·南中志》记夜郎竹种说,《魏书·高车传》记高车狼父说,《后汉书·西羌传》记西羌耗牛种、白马种、参狼种说,等等。何止中华民族,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谈到“摩尔根举出易洛魁人的氏族。特别是塞纳卡部落的氏族,作为这种原始氏族的古典形式。这个部落内有八个氏族,都以动物名称命名:(1)狼、(2)熊、(3)龟、(4)海狸、(5)鹿、(6)鹬、(7)苍鹭、(8)鹰。”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说:“在美洲各地的土著中,所有的氏族,都以某种动物或无生物命名。从没有以个人命名的。如在新墨西哥的摩基村的印第安人中,氏族成员称他们就是本氏族命名的那种动物的子孙。”这远隔重洋的异国他乡民族的古代社会现象,同中华民族原始社会的现象,何其相似乃尔!

这种感天而生,因生赐姓的原始自然、先祖、图腾崇拜的蒙昧野蛮哲学观念,沿续到秦代尚有实物反映。比如上面提到的《诗·商颂·玄鸟》、《楚辞·天问》也讲到此事,“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贻女何喜?”玄鸟,黑色的鸟,一般称为燕子。而胡念贻《楚辞选注与考证》释为神鸟“凤皇”。萧兵《楚辞的文化破译》“先秦祠墓壁画”一节提到,秦1号宫殿遗址出土一块画象砖, 上面有“凤皇”衔鸟卵或仙果的图形,盖将玄鸟神鸟化了,说明秦代尚流传着上古神鸟衔卵果赐生(即姓)的追源神话。

感天而生,因生以赐姓,这种原始自然、先祖、图腾崇拜的蒙昧野蛮文化哲学观念,产生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应该说是不容质疑的。上古先民,正如先秦文献典籍、诸子所描写的。《庄子·盗跖》:“古者禽兽多而人民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韩非子·五蠹》亦云:“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之民。……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这种有巢氏、燧人氏之先民,处于“人猿相揖别”的人类幼年时期,生产力低下,过着采集渔猎、山居野处、茹毛饮血、禽兽包围、群聚杂婚的生活,自然处于原始蒙昧野蛮文化状态,对自然界的一切认识能力极差。“物我混同”,认为自然界的有生物或无生物,同自己一样,都是有生命的活物〔6〕。 比如《汉书·地理志》:“伯益知禽兽。”《后汉书·蔡邕传》亦云:“(伯益)综声鸟语。”言尧舜时贤人伯益知鸟音,懂鸟语,人与禽兽有通感。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八“禽言兽语”更多记载了此类。不仅如此,连木石也有生命,《艺文类聚》卷六引《随巢子》:“禹产于昆石,启生于石。”言石头也能孕育人类。这些虽然神奇古怪,语涉荒诞,但是应该承认人类幼年时期有这么个阶段和状况。再加上当时先民受梦幻的启示,产生“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思想,对自然、先祖、图腾进行崇拜,这感天而生,因生以赐姓,不应该说是客观存在的吗?

然而,这种感天而生,因生以赐姓的原始蒙昧野蛮的文化哲学观念,到了汉代受到了思想家们的批判,不为后世学者所承认。比如:许氏对“姓”作如此说解而对“感生说”、“赐姓论”产生怀疑,在古姓中并没作如此解形说义,则用“地生说”,云:“姜,神农居姜水,以为姓”;“姬,黄帝居姬水,以为姓”;“姚,虞舜居姚虚,因以为姓”。是说这些古姓都是因水名地名而得名。王充《论衡·奇怪篇》批判道:“儒者称圣人之生,不因人气,更禀精于天。”王充批判“感生论”,所谓“儒者”,同张衡一样,主要是批判谶纬之学。谶纬之学,虽然客观保存了一些可贵的原始资料,但它从主观唯心论出发,仍附会原始的“感生论”,神化帝王所谓的“真龙天子”,把刘邦也说成其母与赤龙交配而生。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对《殷本纪》中殷契母简狄吞食燕子而生契的解释,引三国谯周(《古史考》)说,虽然从史实上否定契为帝喾之子,但是说“以其父微,故不著名”。这是羞言母系氏族社会“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隐遁之辞,囿于父系氏族社会的史实和文化观念。因此,就连张舜徽先生也在《约注》“姓”之条下,斥之为“语涉荒诞”。

这种批判,也是不足为奇的,是社会历史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因为,人类的历史科技、文化观念都是发展变化的,有些前人说是,后人说非,是人们处于不同的历史阶段,科技文化水平不一,认识程度、思想观念不一之故。这正如英国作者卡纳《性崇拜》一书《出版说明》中所说的:“在原始人类,低下的生产力和思维能力使他们对世界(包括自身)的认识总是带着直观和猜测的色彩。所以当时是无所谓科学与宗教的分别的,原始人的宗教也是他们的科学。对生殖器、生殖、交媾行为等的崇拜,在有了现代生理学、医学之后变成了颇荒唐的事,但在先民那里,却与现代生理学、医学一样天经地义。”这段话,可说是对上述所作的一个唯物辩证的结论。

三、原始传说

汉民族史前原始文化,是怎么传下来的呢?原始时期靠口耳相传。

《说文》所收录古文字即反映了这一点。如:“古,故也。从十,口。识前言者也。”言“古”是指故旧的意思。何以表示出故旧的意思,从字形构造来说,“从十,口”是个会意字,会合数字的十,人口的口,是十人口传的意思。徐铉云:“十口所传,是前言也。”〔7〕徐锴云:“古者,无文字,口相传也。”〔8〕文字, 是人类社会发展到文明时期的产物,在无文字之前当然是蒙昧野蛮时期,这时人们的生活文化,只有靠众人口耳相传留存下来上古荒远之事,当然是故旧的东西,故云“故也”。这十人口传下来的东西,是将前人的言语记识下来了,故云“识前言者也”。

这记识前人所言,反映汉民族史前文化生活主要有哪些呢?无非是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概括的蒙昧、野蛮两大时期的主要内容。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以住在树上为特征,相当于我传说时期的有巢氏时期;中级阶段相当于燧人氏时期,以开始用火吃熟食为特征;高级阶段,以渔猎为特征,相当于伏牺氏时期;野蛮时代,以农耕植物栽种为特征,相当于神农氏时期。当时的先民,山野群聚,巢居穴处,茹毛饮血;尔后,始晓用火,初吃熟食,渔猎、畜牧、农耕,等等。

有巢氏时期,巢居穴处。“巢,鸟在木上曰巢,在穴曰窠。从木象形。”徐锴曰:“臼,巢形也;巛,三鸟也。”〔9〕是说木上非“田”,作“臼”象巢的形状;“巛”是站在巢上的三只鸟,表示这是鸟巢。当然,也有鸲鹆之属巢于洞穴,即“在穴曰窠”,窠即窝。盖上古山野群聚、生活环境严酷的先民,受鸟属木巢穴窠的启迪,而巢居穴处。又如:“穴,土室也。从宀,八声。”徐灏《注笺》:“古者,巢居穴处,以穴为室,故后来造字,穴即从宀。”〔10〕其实,应该说穴宀一字。宀,为交覆深屋,人所居室;穴,为土室,亦人所居处。只是宀为宫室形,墙壁直竖,而穴为土室,表示上窄下宽,上土未能全然挖空,以防土崩罢了。因此,作为形旁可以互换。所以,由宀为交覆深屋之形,是人之居室,从而佐证穴为原始先民巢居穴处的简陋土室。这洞穴土室,盖为自然人化,从而抗拒战胜自然,以避风雨雷电虫蛇禽兽群害的伟大创造。

上述古汉字形体构造所展现出的先民原始巢居穴处的生活景况及直观思维的文化思想,文献典籍之中尚有记载可为佐证。如《周易·系辞下》:“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礼记·礼运篇》:“古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这是由居室条件改善后追溯先民穴居野处,或以冬夏更居穴巢,可印证先民实有巢居穴处生活阶段。

燧人氏时期,用火熟食。上古先民,用火熟食,盖有直观经验所致。如:“燹(xiǎn显),火也。从火,豩声。 ”是说“燹”是用火焚烧的意思。这说明字义同火有关。古文“火”是一个火焰升腾的象形字,有焚烧的质能,故《说文》:“火,毁也。”火,本为名词,此已用如动词,作“焚毁”解“焚毁”什么呢?总要有个对象。其实声也表义,这对象就是“豩”。“豩”,《说文》“二豕也。”豕,即今通称的猪。猪生而丛居,故“豩”以二豕表示丛居众多之义,并非仅二豕。其下从火,可见是火烧群猪的景象。那么,明显的道理,这群猪无论家养或野生,火烧非人所为,故《玉篇》云:“燹,野火也。”是说是野火焚烧丛猪之义。火部,像这样以动植物为火烧对象的例证尚多。

可见,原始先民,本采食野果,茹毛饮血,不避腥臊,败坏肠胃,疾病丛生,寿夭命短。后来,得野火余烬中残留鸟兽,食之香甜可口,使人们知吃熟食。于是,有圣明的人,保留传播火种,或燧石钻木取火,晋阮咸《古三坟河图代姓纪》云:“燧人氏,有巢子也。生而神灵,教人炮食,钻木取火,天下生灵尊事之。”这时吃熟食的方式也较原始简单。如:“炮,毛炙肉也。从火,包声。”言炮,为连毛浑烧肉之义。且字从火,包声,声也表义,应作“从火包,包亦声”的会意兼形声字。会合火与包,应为连毛浑体包裹烧肉之名,留传有用黄泥等包裹浑毛肉食物烧制的原始方法。如《诗·小雅·瓠叶》:“有兔斯首,炮之燔之。”言几只兔子,用生瓠叶包裹放在火里煨熟,或直接放在火上烤熟。“燔”也是烧烤义。《说文》:“番,兽足谓之番。从采,田象其掌。”番,像兽足指掌之形,作为兽足蹄之名。会合火与番,即火烤兽蹄之义,后引申为烧烤之义。炮与燔字形构造所表示出的本义,都不是后来至今烹饪术上所说的炮炒火烧,都是初民刚知用火的一种直接将肉食放在火上烧烤义。这便是燧人氏时代。

盖原始浑毛包裹炮制法,只适于小的肉类动物,如兔、豚(小猪)、羔羊之类。《汉书·杨恽传》:“烹羊炮羔,斗酒自劳。”《诗·小雅·六月》:“炮鳖脍鲤”。而大型肉食动物则直接烧烤。如《说文》:“炙,炮肉也。从肉在火上。”肉架在火上,自然是直接烧烤。又“然,烧也。从火,肰声。”声也表义。又“肰,犬肉也。”肰在火上,自然是火烧狗肉。《仪礼·公食大夫礼》:“牛炙”,即炙牛,火烧牛肉。盖原始先民始知用火熟食的方法都是比较简单的。

神农氏时期,种植栽培。神农,神有治义,神农氏时期,实际上是传说治农时期。原始治农涉及面也很广,仅举几例,以一斑窥全豹。比如“歴”字可探求原始农业文化信息。《说文》作“歴”,“ 歴,治也。从厂,秝声。”王筠《说文句读》:“ 此治玉,治金之治。谓磨厉之也。”但“治”义何来,没据字形构造解释出来,歴是治理的意思。从厂,秝声。声也表义, 为会意兼形声字。厂,《说文》:“出石之崖岩,人可居。象形。”前已剖析,说明歴的治义与厂下居住的人有关。秝, 《说文》:“稀疏适也,从二禾。请若歴。”从二禾,表示禾的多数,非仅二禾。 稀疏适,指禾苗间隔距离稀疏适宜,绝非自然丛生杂芜,定为人之所为。后起“歴”字更说明问题,又从足,说明这禾苗稀疏适宜, 是由于人涉足于农田禾苗株里行间治理的结果。这简单的一笔一画,描绘出了一幅原始山居崖处的先民,涉足于禾苗株里行间,进行田园劳动,从事田间管理的生动画卷。又如:“事,职也。从史,之省声。”谓事是职事,任职任事的意思。这任职做事义从何而来?商承祚《殷虚文字类编》云:“从又持简书,执事之象也。”言右手持简书,是做事的象征。这似乎有道理,古代操文牍的吏史等,手持简书,是在做事的样子。然而,字从史,之省声,古文上像“山”,中间似“口”,下从“又”,从又是指右手,那么上面怎么像简书呢?《说文》云:“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言古代记事的史官,秉持中正,先生认为太虚,进一步落实称为简书。其实也不是中,也不是简书。据《说文》解形和黄侃先生声也表义的观点,“之省声”,据《说文》“之,出也。象草过屮,枝叶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的解释,为草木萌出之形。甲骨文事、史、吏本为一字,有的上像植物的两甲形,有的像“

”,实为植物嫩芽萌生尚未成两甲,那么事字上为植物幼苗,下为右手,中间似“口”可想而知是一栽培植物的土窝。这简单的一笔一画,呈现出了原始农业栽种的形象。上古社会,农事是中心,代表一切,因此后来社会发展,分工繁复,记言记事的称之为史,官府做事的称之为吏,办外交事务的称之为使。那么,现代“事”的内涵外延涵盖而可就更大了。凡人所作所为都叫事,社会中的一切活动和自然界的一切现象也叫事。其根源,就在于上古农事字,从上古农业中心,涵盖一切发展来的。另外,反映原始农业型文化的字还有“艺”等等,从略。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说文》虽以解形释本义为主要特征,但它不仅是一部中国传统语言文字学的奠基之作,而且是一部因形表义的反映原始文化的著作,是古汉字结构纷呈的原始文化的一种载体。《说文》产生以来,由同时代的郑玄注《三礼》称引起,下迄三国、魏晋、唐宋、元明清及近现代,众多名流学者称颂、征引、整理和研究,研究汉字的构造以及形、音、义,建立中国传统文字、声韵、训诂三大部门的语言文字学,成就卓著。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涉及到一些传统、原始文化现象,但是并没有高度自觉地认识文字是历史的产物,是一种文化现象,是历史的铁证,是原始、传统文化的客观反映。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研究《说文》这部字书,建立一种《说文》文化学或汉字文化学,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工作。

[*]收稿日期:1994—10—18

注释:

〔1〕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自刻本)。

〔2〕〔3〕见徐文镜编《古籀汇编》, 武汉古籍书店1987年影印本“姓”字条下。

〔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0页。

〔5〕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中州书画社1983 年版“姓”字条下。

〔6〕袁珂:《中国神话史》(“前言”), 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17页。

〔7〕徐铉校定宋本《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 年影印孙星衍复刻宋本。

〔8〕〔9〕徐锴:《说文解字系传》,四部丛刊影印述古堂景宋写本。

〔10〕徐文镜:《古籀汇编》,武汉古籍书店1987 年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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